书城文学李希凡文集(第一卷):中国古典小说论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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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中国小说古典形态的高峰与“终结”(5)

这些“真儒”,虽对程朱理学的虚伪名教或八股科举僵化体制所造成的弊害,深恶痛绝,但对儒家的孝悌忠信,却仍身体力行,这也正是吴敬梓所要极力歌颂的。只是他们所崇奉的,毕竟也还是些软弱无力的信条,难于在社会实践中取得成果。那身体力行的萧云仙,不就弄得有功受罚,最后是倾家荡产嘛!泰伯祠的寥落失修,真儒贤人们的星流云散,虽有“余韵”,“奇人幸未绝于市井”,却也只能“自遣”,留下来的仍然是一派“礼坏乐崩”的凄凉景象了!因而,在《儒林外史》里,不仅真儒的形象是苍白的,就是他们的理想,也是画饼充饥,缺少现实根据的。在那个时代,不管吴敬梓有着怎样的敏锐的观察力、辛辣的批判力,由于时代和思想的局限,他都不可能找到医治封建制度千疮百孔的药方,而只能预言它的必然崩溃。

是的,在吴敬梓热情赞扬的“士林”君子中,还有他着力塑造的所谓“自古及今难得的一个奇人”,那就是有他自己影像或以他自己为原型的杜少卿。这位“奇人”出身名门世族,却不善理家,终于落魄。但在吴敬梓的笔下,杜少卿是一个“精神富有者”,他有师辈们如迟衡山、庄绍光等忠孝悌信和文行出处的人品,他不愿做官,却仍主张“以忠孝为本”。不过,在我们看来,这个杜少卿,又显然接受了老庄哲学、魏晋风度的影响,狂放不羁,蔑视礼教习俗,表现了强烈的叛逆者的气质。他曾与妻子携手谈笑漫游南京清凉岗。他鄙视功名利禄,病辞征辟而不赴,认为“学里的秀才,未见得好似奴才”。这简直就是吴敬梓身世经历和思想的写照。吴敬梓就是这样过着“麋鹿之性草野惯了的生活”,“逍遥自在,做些自己的事”,穷到卖文为生。他为人洒脱,少有名位等级观念。他的相与,既有真儒、君子、贤人,也有下九流的和尚、道士、工匠、花子,都能引为知己。在杜少卿的形象里,一定程度上寄托了作者自觉追求个性自由的民主思想。又确如鲁迅所说:《儒林外史》虽“机锋所向,尤在士林”,但由于作者生活境遇与思想的变化,他对“市井细民”也很熟悉,所以,小说里出现的普通人民的形象,如香蜡店的牛老儿,米店的卜老爹,戏班子的鲍文卿,修乐器的倪老爹,以及所谓市井四奇人等,也都写得“声态并作、跃然纸上”。只不过吴敬梓最后把他们也卷进向往真儒的境界里来,却不免有些牵强生硬,思想错位了。

(三)《儒林外史》的讽刺艺术

在中国小说史上,讽刺文学,也有较悠久的传统。鲁迅曾说:“寓讥弹于稗史者,晋唐已有,而明为盛,尤在人情小说中。”他举了魏晋时期的《笑林》和《语林》,隋的《启颜录》,唐的《纂异录》,都有蕴含深长意味的作品。唐传奇中的《南柯太守传》,宋元平话中的《宋四公大闹禁魂张》等,都可算是富有一定思想意义的讽刺作品了。到了明代,连伟大的神魔小说《西游记》,鲁迅都说它“讽刺揶揄则取当时世态”;而对董说的《西游补》鲁迅则明确指出它“全书实于讥弹明季世风之意多”,并给予它的讽刺艺术以很高的评价:“惟其造事遣辞,则丰赡多姿,恍惚善幻,奇突之处,时足惊人。间以俳谐,亦常俊绝,殊非同时作手所敢望也。”《聊斋志异》,虽是“拟古”,富批判于志怪之中,但也有不少短篇讽刺的精品,这说明,《儒林外史》以前,小说中的讽刺艺术已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继承传统,博采众长,而又富于独创地为中国小说史建立了讽刺文学的不朽丰碑的,仍不能不说是吴敬梓的《儒林外史》。过去不少讽刺性作品,往往夹杂着私怨,或者径直是对个人的攻击,缺乏深入社会意义的开掘,缺乏“秉承公心”的刀笔。有的是“讽刺之切,或逾锋刃”,有的“词意浅露,已同漫骂”。鲁迅曾说:“讽刺的生命是真实……它所写的事情是公然的,也是常见的,平常是谁都不以为奇的,而且自然是谁都毫不注意的。不过这事情在那时已经是不合理,可笑,可鄙,甚而至于可恶。但这么行下来了,习惯了,虽在大庭广众之间,谁也不觉得奇怪,现在给它特别一提,就动人。”(《且介亭杂文二集·什么是“讽刺”》)吴敬梓笔下的“士林”中的各类人物及其所表现出来的形形色色,不正是这样朴实自然的真实画面吗?杰出的讽刺艺术,是与现实主义创作血肉一体的。

鲁迅对此特别加以强调,他说:“所谓讽刺作品,大抵倒是写实,非写实决不能成为所谓‘讽刺’,非写实的讽刺,即使能有这样的东西,也不过是造谣和诬蔑而已。”(《且介亭杂文二集·论讽刺》),吴敬梓秉承公心,直面现实人生,《儒林外史》描写的人和事,就都是“公然的,也是常见的”,而且取材也多据自所闻见。鲁迅曾指出:“《儒林外史》所传人物,大都实有其人,而以象形谐声或庾词隐语寓其姓名”,“杜少卿为作者自况,更有杜慎卿(其兄青然),有虞育德(吴蒙良)、有庄尚志(程锦庄)”,特别是小说中的著名的典型人物马二先生,其原型实为作者的挚友冯粹中,但作者“如实”写来,“故能烛幽索隐,物无遁形”,使人“所觉得的”只是马二先生,反而忘记了它的原型冯粹中,这就是吴敬梓写实的独创的讽刺艺术的特征。

对于封建制度的种种黑暗,以及官场、科场、乡场人物的腐败、昏庸和丑恶,作者当然是深恶痛绝的,但他又决不是孤立地、抽象地挖掘、抉剔它们的恶德、墨行,加以展览,或者怀私怨、逞墨言,追求表面的效果。《儒林外史》讽刺艺术的强大的批判现实主义的生命力,恰恰正在他是在展现“世相”中,充分描绘出人和社会环境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并塑造他们的形象和性格。无论是周进和范进这样的为科举功名受尽屈辱折磨,可怜而又可憎的腐儒形象,以及在他们生活道路上的各种畸形行为和变态心理;还是鲁编修和他女儿狂热迷信八股举业所表现出的痴迷、可悲与可笑;匡超人、牛浦郎这样的贫穷出身的少年,又如何在“士林”的恶浊风气中很快地变质、堕落下去,作者都通过日常生活的自然形态,把握它们生活中内在的具有讽刺意义的特征,而给以精确的描写,以控诉科举害人和黑暗世相腐化人心的罪恶现实。即使对机锋所向的“士林”丑相,作者也是抓住他们用合乎纲常名教的言词却干着相谬反的勾当,从其自相矛盾中以揭露它们的龌龊和丑恶。如范进的居丧尽礼,却外出打抽丰,贪吃大虾丸子;严贡生自称从不占人便宜,立即有人来透漏他强占人肥猪的行为,以及匡超人、牛浦郎的那些口说大话却胸无点墨的假斯文,作者都是在平常生活的自然进程中,给以朴素平淡的白描“无一贬词,而情伪毕露”,从而,达到了很真实、很传神的“使彼世相,跃然纸上”的讽刺效果。它是那样的描写深刻,那样的讥诮而沉郁,无愧于鲁迅的高度评价:“诚微辞之妙选,亦狙击之辣手矣!”

《儒林外史》,作为一部长篇小说,可说是完全脱离了章回体,也摆脱了平话的旧套,艺术上又极富有创新。自然,它并非严格语义上的长篇小说,吴敬梓对他这部作品,是依据内容的需要采取了人和事“行列而来”,“事与其俱起,亦与其俱迄”的结构形式;从内容上来看,“机锋所向,尤在士林”,可算是“一篇之骨”,全书二十几个故事和众多人物,虽无贯串全部情节的主人公,却有围绕着这一创作意旨而展开、而组成的中心思想。“虽云长篇,实是短制”,而在艺术上却达到了“如集诸碎锦,合为帖子,虽非巨制,而时见珍异”(鲁迅语)的高度成就。各组故事,也并非毫不相干,有的由前一故事引出后一故事,如二“进”中举;有的虽人物不断转换,但在情节中仍时隐时现,于整体结合上还有衔接作用,有的在结社集会中继续活动,使读者自能看出作者的整体构思在小说情节里始终有着统摄作用。

鲁迅是用“戚而能谐,婉而多讽”来概括《儒林外史》所特有的讽刺文学的美学风格的。用现代美学术语来意译,大致的意思是,悲喜剧因素,诗的含蓄与隐寓,婉转、幽默的情趣和讽刺艺术的意蕴的交织与融合。我们说《儒林外史》的讽刺生命在于真实,作者的讽刺艺术,不表现在直露地说明自己的看法上,而是通过情节与人物的提炼与概括,把人物与世相的真实矛盾加以集中和典型化,作者的是非爱憎和审美情趣,都蕴含在生活的逼真描写之中,笔墨含蓄,具有震撼人心的深层意蕴,更多的是把人生无价值的东西,撕破给人看,使人在嘲讽的嬉笑中激发起内心的忧愤。所以在中国小说史上,《儒林外史》可算是唯一的“讽刺小说”,而它以后,“就可以谓之绝响”(鲁迅语)了!

四、封建末世的百科全书——曹雪芹的《红楼梦》

(一)曹雪芹写作《红楼梦》的背景及其身世经历的一些线索

曹雪芹,名霑,号雪芹,正白旗人。他的先世本为汉人,久居辽阳,可能在努尔哈赤起事时即已“从龙”,成了爱新觉罗氏的“包衣”(满语家奴),随多尔衮入关后,逐渐晋升为皇家亲信的官吏。从雪芹的曾祖曹玺开始,以他的祖父曹寅为中心,直到他父叔辈曹颐、曹频,连任苏州、江宁织造六十余年,曹寅还兼任过两淮巡盐监察御史,官至三品衔。织造虽然是皇家内务府的官吏,职位不算高,但他们远在江南,又专作供应皇家的事务,却是一个只有皇帝信任才能得到的肥缺,何况曹玺的妻子孙氏又是康熙的乳母,曹寅本人也做过康熙的侍读。康熙南巡,多次都以曹寅的织造署和扬州御史衙门为行宫。兼之,康熙要曹家几代人连任江宁织造,还有政治上文化上网罗知识分子的特殊使命。曹寅本人又多才多艺,在他织造任内,不少江南文学士,包括朱彝尊、阎若璩、洪昇等,都曾是曹寅的座上客。也正是因为曹家与清王朝的政治经济都有较密切的关系,又有着文艺方面很深的家学渊源,这些都给了曹雪芹以深刻的影响和熏陶,为他创作《红楼梦》提供了有利的生活基础。

曹雪芹生于曹氏家族衰落的前夕,在他的少年时代,恰逢雍正把曹家的第四任织造曹頫从江宁革职抄家遣回北京。到了乾隆时期,回到北京的曹家,可能又遭到过天灾人祸,彻底结束了曹雪芹所谓的“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肥之日”的公子哥儿的生活。关于曹雪芹个人的历史资料,直到今天仍然发现得不多,我们只能从他生前好友爱新觉罗·敦诚、敦敏兄弟和张宜泉的一些诗篇中,依稀看到他曾穷困落魄,却仍才华横溢,不同流俗的性格风貌。

从这些酬唱的诗篇中我们得知,败家后的曹雪芹,坎坷半生,最后在写作《红楼梦》时期,是定居在京郊西山附近。张宜泉在《题芹溪居士》一诗中有这样两句:“爱将笔墨逞风流,庐结西郊别样幽。”实际上这个“庐结西郊”,自然是不得已地落魄迁居。在敦诚的诗中对曹雪芹西郊的这段生活,就有这样的描写:“于今环堵蓬蒿屯”,“满径蓬蒿老不华,举家食粥酒常赊”;“阿谁肯与猪肝食,日望西山餐暮霞”。敦敏的诗中还写到曹雪芹这时曾卖画为生:“寻诗人去留僧舍,卖画钱来付酒家。”不过,曹雪芹虽已贫困到“饔飧有时不继”的境地,卖画却仍然“非其人,虽重酬不与一”,甚至连皇家画苑的召请,他也拒绝了:“羹调未羡青莲宠,苑召难忘立本羞。”(张宜泉)当时正是曹雪芹写作《红楼梦》时期,挚友相见,难免有所流露,这在敦诚、敦敏的赠诗中就可看出一些蛛丝马迹。所谓“劝君莫弹食客铗,劝君莫扣富儿门。残杯冷炙有德色,不如著书黄叶村”(敦诚),所谓“秦淮旧梦人犹在”(敦敏),“废馆颓楼梦归家”(敦诚),“燕市哭歌悲遇合,秦淮旧梦忆繁华”(敦敏)。这里所说的“秦淮旧梦”、“秦淮风月”,都暗含着《红楼梦》中所写的“金陵”的地名。这表明曹雪芹在落魄的生活中,也一直坚持《红楼梦》的写作。他在第一回“作者自云”中,就曾自豪地宣称:“茅椽蓬牖,绳床瓦灶”的贫苦生活,不仅没有妨碍他“披阅十年,增删五次”坚持写作《红楼梦》的“襟怀”,其“风晨月夕,阶柳庭花”还滋润了他的“笔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