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美国奴隶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的人生自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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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我出生于马里兰州托尔伯特县的塔卡霍,离希尔斯伯勒不远,距伊斯顿大约十二英里。我不知道自己确切的年纪,因为我从未见过任何可信的相关记录。目前,绝大多数奴隶对自己的年纪一无所知,就像马匹从来不知道自己的年纪一样。让自己的奴隶一直如此无知,正是大多数我所认识的奴隶主们的愿望。我未曾碰到过一位可以说出自己生日的奴隶。他们顶多只知道播种季、收割季、樱桃季、春季或秋季。即使在童年,我也曾因为不知道自己的生日而不开心。白人小孩能说出自己的年纪。我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这个权利会被剥夺。我不被允许问主人任何与此有关的问题。他认为一个奴隶提出这些问题是不当的、无理的,证明这个奴隶不安分。我估计自己目前有二十七八岁,这个推论源于1835年的一天,我听到主人说我当时差不多十七岁。

我母亲名叫哈里特·贝利,她的父母是艾查克·贝利和贝奇·贝利,都是肤色很深的黑人,而我母亲的肤色比他们都还深。

我父亲是个白人,所有提及他的言论都是这么讲的。人们私下还说我的主人就是我父亲;但我不知道这个说法是否正确。我找不到任何途径去了解真相。在我还是婴儿时就和母亲分开了——在我明白她是我母亲之前。在马里兰州,在我逃出来的那个地方,人们常常在孩子很小的时候,把他和母亲分开。孩子还没满周岁时,就把母亲从他身边带走,租给一个距离较远的农场,而孩子则由一位上了年纪、干不了农活的老妇人照顾。在知道我母亲是谁后,我和她见面的次数不过三四次,而且每一次时间都很短,还都在晚上。租她的是一位斯图尔特先生,住处离我家大约十二英里。她都是晚上来看我,在结束一天的劳作后,一路步行过来。她在田里干活;如果日出时奴隶还没有出现在田地里,就会挨一顿鞭子,除非他/她有主人的特许,可以不用照规矩来——这样的特许,奴隶们很少能得到,偶尔能给他们这一特许的主人也会因这宽容而受人尊敬。我不记得曾在白天见过我母亲。她在夜晚陪着我,会陪我躺下,哄我睡觉,但在我醒来之前,她已经早早地离开了。我们之间很少沟通。而死亡很快就终结了我们之间仅有的这点交流,也结束了她的艰辛和苦难。我差不多七岁时,母亲去世了,死在我主人的一个农场里,离李氏磨坊不远。她生病、断气和入土时,我都不准出现。她去世很久以后,我才得知这个消息。我从未享受过她分毫的安抚、温柔和照料,得知她死讯时也没有太大触动,就像去世的只是一个陌生人一样。

她突然离世,没有留下任何关于我父亲身份的线索。关于主人就是我父亲的谣言,可能是真的也可能是假的;不论真假,这对我的决心基本没有什么影响,因为虽然万般令人讨厌,但事实上,奴隶主们认定女奴隶的子女们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跟他们母亲一样为奴,何况还有成文的法律规定;这么做显然是为了照顾他们自己的私欲,满足他们邪恶的欲望,而且他们得到的不仅是快感,还有好处,因为这种狡猾的安排让奴隶主兼有主人和父亲的双重身份,这种情况并不在少数。

我知道这样的例子,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和其他人相比,这类奴隶不可避免地遭受更大的困苦,要应付更多的麻烦。首先,他们的存在就是对女主人永无休止的冒犯。她会故意挑他们的毛病;他们做什么都无法取悦她;只有他们挨鞭子时,她才感到心满意足,尤其当她怀疑起自己的丈夫,认为他对待奴隶时,更为偏袒他的混血子女。为了照顾白人妻子的感受,主人经常被迫卖掉这类奴隶,把自己的亲骨肉卖给人贩子。尽管他这么做残酷无情,却往往也是人之常情:如果不这样,他不仅要亲手鞭打他们,还要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白人儿子把肤色略深的亲兄弟捆绑起来,用血淋淋的皮鞭抽打他裸露的后背;如果主人支支吾吾说出个“不”字,会被认为他做父亲的偏心,只会让情况更糟糕,不管是对他,还是对他想要保护的奴隶儿子。

每年会出生大批这类的奴隶。毫无疑问,就是了解这个事实后,一位南方的政治家才根据人口的必然规律,预言出奴隶制会衰败。无论这一预言是否会成真,很明显在南方,原先从非洲被带到这个国家的人中出现了外表完全不同的后代,他们仍困于奴隶制之中。就算他们人数的增加并没有带来什么好处,至少削弱了一个说法——上帝诅咒了含[1],所以美国的奴隶制是对的。根据《圣经》经文,只有含的直系后人才会为奴,如果这样的话,可以肯定南方的奴隶制将很快和《圣经》脱离关系。因为每年有成千上百个黑人被带到这个世上,像我一样,他们的父亲是白人,而大部分情况下,这些白人父亲正是他们的主人。

我曾经有两位主人。第一位主人姓安东尼,我不记得他的名字。一般人们叫他安东尼船长——我猜可能是因为他在切萨皮克湾上驾驶一艘船。人们不认为他是个有钱的奴隶主,他有两三个农场,大约三十个奴隶。他的农场和奴隶由一名叫普卢默的监工照管。普卢默先生是个讨人嫌的醉鬼,天天骂骂咧咧,满口对神明的不敬,像只凶残的野兽。他总是随身带着一根皮鞭和一根很重的短棍。我知道他把那些女奴的头部抽打得不成人形,连主人对他的残忍都感到愤怒,威胁他如果再不收敛的话,就会抽他。主人自己并不仁慈,那个监工的残酷无道太过分,才能够触动他。主人长期蓄奴,愈加铁石心肠。有时,他看起来像是享受抽打奴隶这件事。我经常在凌晨被撕心裂肺的尖叫声吵醒,那是他把我的一位阿姨绑到托梁上,不停鞭打她,直到她裸露的后背鲜血淋漓。这个血淋淋的受害者,求饶也好,哭也好,祈祷也好,都不能动摇他的铁石心肠。她叫的声音越大,他抽得越狠;血流得最快的地方,他鞭打的时间最长。他会为了让她大声尖叫去打她,也会为了让她安静下来而动手。不打得自己精疲力尽,他不会停止挥动血迹斑斑的皮鞭。我记得第一次目睹这恐怖场景时,我还只是个孩子,但是我印象深刻。只要我还有记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那一幕。我注定要成为一系列暴行的目击者和受害者,而那只是第一次。它让我突然惊醒,自己将要跨过鲜血斑斑的大门,进入奴隶制的地狱。那是极其骇人的景象,我多希望能在纸上描述出自己当时的心情。

那件事发生在我和旧主人住一起后不久,具体情况如下:一天晚上,赫斯特阿姨出了门——去了哪里我不知道——恰好主人要见她,而她人不在。他曾经命令过她晚上不要出去,并警告过她,不要让他抓到她和一个年轻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对她有意思,是劳埃德上校的奴隶,名字叫内德·罗伯茨,人们叫他“劳埃德的内德”。主人对她这么上心,原因能猜得出来,而且也不太会猜错。她身材苗条匀称,举止高贵优雅,我们附近不管黑人还是白人,论外貌很少有人能和她匹敌,胜过她的更是少之又少。

赫斯特阿姨不但违背了他的命令,溜了出去,还被人发现和“劳埃德的内德”在一起。从主人鞭打她时所说的话中,我发现后一项才是她的主要罪行。如果他自己品行端正,这么做还可以看做有意要保护我阿姨的纯洁。不过,认识他的人都不会认为他能有如此美德。在他开始鞭打赫斯特阿姨之前,他把她拖到厨房,把她脖子到腰际的衣服全脱掉,让她的脖子、肩膀和后背都光着。然后他让她双手交叉,嘴里还叫着她“臭婊子”。之后,他用根结实的绳子把她双手绑起来,把她带到一张凳子前,凳子上方的托梁里专门安了个大钩子。他让她站到凳子上,把她双手系到钩子上。现在,她站在那里,他就可以为所欲为了。她的胳膊被钩子拽着,只能踮着脚尖站在那里。然后他说道:“现在,你个臭婊子。我教你怎么不听我的话!”卷起袖子,他抡起重重的皮鞭,很快(在她的尖叫声和他的诅咒声中),温热的鲜血开始滴落到地上。这样的场面让我惊恐万分,我就躲到一个衣橱里,直到那血腥的行为结束很久以后才敢出来。我心想下次可能就会轮到我。这对我来说是头一遭,我以前从没见过这样的事。我一直和外婆住在种植园的外围边上,她在那里专门抚养年轻女性的孩子。直到现在,我才见到种植园里常见的血腥场景。

注释:

[1]参见《圣经·旧约·创世纪》第9章第18-27节。原文是“出方舟挪亚的儿子就是闪、含、雅弗。含是迦南的父亲。这是挪亚的三个儿子,他们的后裔分散在全地。挪亚做起农夫来,栽了一个葡萄园。他喝了园中的酒便醉了,在帐棚里赤着身子。迦南的父亲含,看见他父亲赤身,就到外边告诉他两个兄弟。于是闪和雅弗拿件衣服搭在肩上,倒退着进去,给父亲盖上,他们背着脸就看不见父亲的赤身。挪亚醒了酒,知道小儿子向他所作的事,就说:‘迦南当受诅咒,必给他弟兄做奴仆的奴仆。’又说:‘耶和华闪的,神是应当称颂的,愿迦南作闪的奴仆。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又愿迦南作他的奴仆。’”(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