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传统道德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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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中国传统道德规范(11)

中国古代法制特点是立法、司法、行政一体化,三权不分立,这使中国古代君主和官吏权力过大,言出法随,法律有很大的随意性。从而产生一个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问题,因此要求执法者必须“不堕公以听私,不挠法以吐刚”,即要不畏强权,不徇私情,不图私利,刚正不阿,有时甚至要舍身护法。在中国历史上,奉公守法甚至为护法而献身的大有人在。楚昭王之相石奢,为人“坚直廉正,无所阿避”。据载,其父杀人,他把自己捆起来,去见楚昭王,要求治自己的罪,楚昭王不以为意。石奢说:“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最后自杀殉法。如晋国理官李离,错判杀人,自杀谢罪。又如历史上“死谏”护法者不乏其人。强项令董宣、包拯、海瑞、于成龙等大批奉公守法者,更是被人所传颂。

法律具有强制性,但奉公守法又必须有自觉性。一个国家必须要有一大批自觉护法,奉公守法的人,这样这个国家才会有希望,才能真正做到以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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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石奢:春秋时楚昭王的国相,为人刚强正直、廉洁公正,不畏权贵。一次出行属县,发现其父杀人,为尽孝释放父亲,为尽忠自刎而死。《史记》中有载。

(2)李离:春秋时晋国理官。他因一次审案有误而枉杀人命,发觉后把自己拘禁起来而判以死罪。晋文公给予赦令而不受,自刎而死,《史记》中有载。

(3)董宣:字少平。东汉初任北海相、洛阳令等职。董宣不畏强暴,惩治豪族。任洛阳令时,光武帝姐姐湖阳公主的仆人仗势杀人,董宣杀之。公主诉于光武帝,光武帝要董宣叩头谢罪。董宣拒不低头,派人强按之仍不俯首,光武帝称他为“强项令”。他廉洁奉公,死后家贫如洗。《后汉书》中有载。

(4)于成龙(1617-1684):清代人,字北溟,号于山。为官清廉,执法如山,被康熙帝誉为“清官第一”。代表作有《于清端政书》等。

3.秉公执法的追求。

秉公执法是中国古代对为政者从事法律工作中最基本的要求,也是一种高尚的政治道德。由于中国古代是宗法制和君主专制国家,等级森严,统治阶级拥有特权,甚至在法律上也有“刑不上大夫”之说。因此要真正做到秉公执法很难,但中国历代有一些有远见卓识的政治家、思想家、清明的官吏、开明的君主、还是强调并努力做到秉公执法,从而成为以法治国的道德规范。

秉公执法,首先要坚持一个“公”字,要不徇私情,不谋私利。李世民说:罚不阿亲戚。魏徵主张:惟奉三尺之律,以绳四海之人。其次要坚持不畏权贵,铁面无私,甚至为奉理循法,敢于据法抗旨,犯颜直谏,置个人的功名利禄甚至身家性命于不顾,以身护法,舍身执法。商鞅说过:刑无等级。韩非子说:法不阿贵;刑过不避大臣。狄仁杰说:忠臣不可以威惧。唐甄说:善为政者,刑先于贵,后于贱;重于贵,轻于贱;密于贵,疏于贱;决于贵,假于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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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甄(1630-1704):明末清初思想家,字铸万,号圃亭。宗王阳明良知之学,抨击君主专制制度,代表作有《潜书》等。

二、议一议,辩一辩

1.有人说,我国现在的法律多如牛毛,因此没有必要再制定新法律了。你怎样认为?

2.有人说:董宣、海瑞等都是傻瓜,“死谏”等做法有什么意思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这种说法对吗?

3.将来你当法官、检察官或拥有执法权了,将怎样秉公执法?

三、做一做,练一练

1.有法必依有什么重要意义?

2.列举包拯“奉公守法”“秉公执法”小故事两三个。

3.查找一下古代不畏权贵,以身护法的仁人志士。(不少于10人)

一、听一听,记一记

(三)清正廉明,反贪拒贿

为政者,有权力和特殊地位。他们应要用手中权力为国家为社会为民众谋福利,但不少人却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为亲友谋私利。为防止官员的腐败堕落,除了靠法律的制裁,道德的约束尤为重要。中国历代思想家、政治家,都对为政者提出了清正廉明,反贪拒贿的政治要求和道德规范,具体包括:严格自律,廉洁自守;反腐倡廉,反贪拒贿;以德养廉,持之以恒。

1.严格自律,廉洁自守。

廉是中国古代对为政者最基本最重要的道德规范要求。晏子提出“以廉为本”的思想。历史上把那些坚持原则,清正廉明的官吏称之为“廉吏”“清官”,为之颂德。二十四史中,每部都有“循吏传”“良吏传”等。其实廉与贪不只是官吏的个人道德表现,同时也关系到国家安危,民族存亡。孔子说:政者,正也。晏子说:廉者,政之本也。包拯说:廉者,民之表也。

廉的内涵十分丰富。段玉裁认为:廉本义是仄,仄就是“堂隅”,即堂屋之角,它有棱有角,引申为方正;它又很狭窄,引申为收敛、节俭。所以“廉”字有公正、高洁、俭约、明察等意思。廉作为“官德”主要指清正不贪,勤政爱民,不谋私利。孔子说过,欲而不贪是为政者的“五美”之一。王永吉说: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坏。故为官当以廉为要,为人也要以廉为本。否则正如《晋书》中载:若廉耻不存,而惟刑是御,则风俗凋敝,人失其性。所以反贪倡廉不仅是政治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道德规范的内容。

那么,如何才能做到廉洁自守呢?必须从两方面努力。首先要廉于自身。即个人生活方面要做到“志行修洁”“自奉简俭”,能够固守清贫。《左传》载鲁国的季文子掌管鲁国的朝政和财富,但他十分简朴。死后,鲁庄公去吊唁,看到他家“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齐国晏婴,官至齐相,但其住宅“近市,湫隘嚣尘”,用的是“老马旧车”,十分简朴。诸葛亮为相二十余年,死后“因山为坟,冢足容棺,敛以时服,不须器物”。古代像这种清廉的官员很多。

其次要廉于社会,廉于本职。即要求官员忠于职守,对人民和社会负责,勤于政事,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要做到革奢务俭,节省开支,去浮省费,减轻人民负担;因此广施惠政,造福百姓,这是更高层次的奉公和自守。其实“廉洁”和“奉公”是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凡廉洁官员,一般都是奉公的模范。孙叔敖为楚相,“官益大而心益小,禄已厚而慎不敢取”,死后,“妻子穷困,负薪而食”。东晋太守吴隐之,致仕后回家,“数亩小宅,篱垣仄陋,内外茅舍六间”。这样的廉吏有很多,他们廉洁自守,忠于职守,广施惠政,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和称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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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段玉裁(1735-1815):清代文字训诂学家,经学家。字若膺,号懋堂,江苏金坛人。乾隆举人,师事戴震。著有《说文解字注》,该书是研究文字训诂学重要参考书。段玉裁还研究古音,作《六书音均表》,著作颇丰。

(2)王永吉(1600-1659):字修之,江苏高邮人,明天启间进士。官至蓟辽总督。后在清初担任重要职位。一心为公,勤政卓著,受顺治帝重视。

(3)《晋书》:二十四史之一,唐房玄龄等人合著。共132卷。本书史料甚备,博采杂著,多记异闻,有较大参考价值。

(4)季文子(?-公元前568):春秋时鲁国正卿,姬姓,字行父。他连相三君,家无私积,以节俭著称。

(5)孙叔敖(公元前630-公元前593):春秋楚国令尹。名敖,字孙叔。为政重法治,任用贤能,曾率军大胜晋军,重视兴修水利,发展农业。

2.反腐倡廉,反贪拒贿。

“反贪拒贿”是积极反腐的行为规范。为政者不只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而且要敢于同他人的贪赃枉法,受贿行贿行为做斗争。廉洁自守与反贪拒贿都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廉的反面是贪。古人说:“徇财曰贪,玷官曰墨。”即无节制地追求财物叫贪,玷污了官员的声誉叫墨,贪官墨吏自古就是人民群众鞭挞的对象。包拯说:“贪者,民之贼也。”官员贪墨,危害极大。首先削弱了国家的财力,将公家的东西据为己有,甚至克扣军饷,影响战斗力。其次是严重破坏生产,损害人民利益,造成民不聊生,社会不稳;再次导致吏治腐败,社会风气败坏。贪墨之辈,无一不是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无一不是被人民群众所唾弃的。而反贪拒贿的清官廉吏则永远被人民铭记,名垂青史。《后汉书》记杨震“暮夜却金”,提出“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今仍有“四知庙”存在。包拯、海瑞等更是家喻户晓,久传不衰。清人张伯行曾给自己和部下定了一条“金绳铁矩”: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这一直为人所称道。

要做到反贪拒贿,首先必须在自己的思想上筑起一道反贪拒贿的道德防线,克制自己的贪欲,像子罕一样以“不贪”为宝,其次必须与贪污受贿行为做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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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罕:春秋时宋国贤臣。子罕不受玉,以不贪为宝,成为历史佳话。

3.以德养廉,持之以恒。

以德养廉,就是从人生观上去解决官员的廉洁问题。正像孔子说的“君子务本”。正确的人生观,就是官吏清廉的根本。人生观就是人生的目的、意义和价值是什么,最重要的是义利观和公私观。中国古代思想家、政治家认为,贪财好色,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那么如何防止由于私欲膨胀而不择手段地去攫取个人利益,保持廉洁自律呢?儒家提出了一个与“利”相对的“义”,提倡“先义后利”“以义制利”“见利思义”的义利观。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道家老子说:“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甚爱必大费;多藏必厚亡。故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长久。”

人生观中还有公私观问题,即国家、社会、集体的公利与个人之间私利的关系问题。为公还是为私,是检验人们价值观、道德观的一把尺子。中国古代思想家、政治家都主张公而忘私,先公后私,大公无私。以德养廉,即从人生观上树立正确的义利观、公私观,是保证官吏廉洁的根本途径。以德养廉的具体行为是“以俭养廉”。物质生活淡泊的廉者,精神生活是充实的,而物质欲望膨胀的贪者,总感到不满足,精神生活空虚。廉洁可以克服私利和物欲,俭朴可以保持廉洁的品格。王通说:“廉者常乐于无求,贪者常忧于不足。”海瑞说:“公以生其明,俭以养其廉。”总之,历史上的清官廉吏,无不生活俭朴,能够“不以物喜,不以己悲”,能独居守心,知足常乐,甘于清贫,能不苟取,不贪求,保持清廉的美德。

二、议一议,辩一辩

1.有人说:为官一任,造福一方,只要地方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官员贪一点,多占一点是应该的,也是不用苛求的。你怎么想?

2.不少官员认为,对于金钱行贿、美色等要拒绝,但如果是请吃请喝等,不用太认真,吃点喝点是没关系的。你认为呢?

3.在官员受贿行为中,行贿者不乏亲戚、朋友、同学、部下等。因此在法庭上,一些官员辩解,这是礼尚往来。你认同这种礼尚往来吗?

三、做一做,练一练

1.“暮夜却金”“金绳铁矩”的史实是怎样的?

2.廉洁不贪,对中学生来说,要注意什么?

3.“高薪养廉”是当前不少人的主张,你认为可行吗?

一、听一听,记一记

(四)尊贤重才,使贤任能

尊贤重才,使贤任能是中国德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它既是为政者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也是传统的治国道德规范。一直以来,我国的思想家、政治家都十分重视贤才,一方面把尊贤作为为政者的首要任务,另一方面也把此作为社会理想来追求。要真正实现尊贤重才,选贤任能,必须将尊贤、举贤、任贤相结合,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贤才的作用。具体包括以下规范:

1.尊贤重才。

尊贤重才,必须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充分认识到人才对于“治国平天下”的重要性。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人才的得失,与国家的兴亡、事业的成败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历史上周文王得姜尚而周兴;刘邦说张良、萧何、韩信三人“皆人杰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曹操统一北方,在其“惟才是举”;刘备建立蜀汉,靠的是“三顾茅庐”请出诸葛亮并网罗大批人才;范仲淹从隋亡唐兴中得出“王者得贤杰而天下治,失贤杰而天下乱”的经验与教训。历史上这种故事不胜枚举。

要真正尊贤重才,必须在“尊”“重”二字上下功夫。“尊”就是用人者真正认识到人才的重要,从内心深处重视人才、尊敬人才,做到礼贤下士。“重”就是重用人才,尊重是为了使用,是为让人才发挥作用,否则只尊不重,人才发挥不了作用,不算是真正的尊贤重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