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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他八月份抽调到昆明陆军学院去参加短期培训了。可能学习紧,也有两三个月没给我们和梅华写信了。”杨永志母亲没有马上问王梅华的身世,而是尽量与曹素珍套近乎,拉近两家的感情。说着,她拿出王梅华给曹素珍打的毛裤和帽子,说:“这是梅华用晚上批改完作业,照顾军军睡下后的时间给你织的,说你上班冷。她还让我给你带来二十元钱,叫你需要什么就买什么。”

“钱我倒够用,这几年他们供王军上学花了不少钱。他们手头也紧,成家已好些年,没置办过啥东西,衣服都没多添几件。上次回来,我看她穿的还是结婚时永刚给她买的衣服。上个月王军也给我寄了二十元钱回来。你回去给她说,不要再给我带钱了。她自己也该存点钱,整整那个家。”曹素珍拿着王梅华给她织的东西和钱感慨地说着。

杨永志母亲一听曹素珍这样说,知道是儿媳妇这么多年一直诚心对她好,为着这个家,已经打动了她的心。曹素珍的儿子王军也经常说自己母亲偏心,要她对姐姐好一些,应该帮姐姐找着亲生父母。杨永志母亲见曹素珍对王梅华的态度不一样了,心想这次工作一定能做通,让她说出王梅华的身世。晚上找个适当时机先试探一下她的口风,摸摸她对这事的态度再往下说。心急吃不得热粽子,不然反而会把事情弄糟,把门堵死就不好办了。杨永志母亲打定主意后也就没再说啥,专心吃她的饭。

晚上两亲家母在床上拉起家常。因为两人年龄差不多,再加上又都是中年守寡,所以说得来。一摆起过去的事都有一种同感,两人越说越投机,感情也深了很多。杨永志母亲给曹素珍说起了上回队里搞的忆苦大会,提到她表妹一家的悲惨往事:“他们有个五六岁的女儿被地主拉去顶债,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找着。他们1948年逃难到这里后,就失去了女儿的消息。等到新中国成立后回老家巴县找时,哪里还找得着人。听说在他们走后的第二年春天,那可怜的娃就被地主卖了。后来那个地主被人民政府给枪决,从此彻底断了线索。我表妹想女儿都快想疯了。”

曹素珍听杨永志母亲说到她表妹是从巴县逃难过来的,有一个卖给地主顶债的女儿时,不由心头一惊:这不和女儿的身世情况大致相同吗?王梅华是曹素珍的丈夫到巴县做生意时,从当地一个地主那买来的。她忙问陈长生的女儿小名叫什么。

杨永志的母亲回答说:“叫松菊。”

曹素珍更惊呆了。她记得丈夫把王梅华领回家来时,就是叫松菊,后来才给她改的梅华这个名字。她忙从床上爬起来,从衣橱匣子里找出那张几十年前的买身契。只见上边写着:“王桂山自愿出二十个大洋从严家买走使女松菊,回家做养女。严家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索要……”看完,她对躺在床上一脸茫然的杨永志母亲说:“你表妹的女儿找着啦!就是我的养女王梅华。天底下真有这么巧的事。这是上天的安排,她自己就走到了亲生父母的身边,命上该一家人团聚。一个三十几岁的人还不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真是人生中一大憾事。我不是不想她去认自己的亲生父母,而是确实无法帮她找到。现在好了,了却我这么多年来的一件心事,也对得起她了。”

说完,她把买身契拿给杨永志母亲看。

杨永志母亲也很高兴,这么快就弄清了儿媳妇的身世,表妹也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女儿。她忙欢喜地对曹素珍说:“多亏你把王梅华拉扯大,又供她读书,这些年也不容易。养母大如天,你永远都是她的妈。以前他们哪样孝顺你,以后还是那样孝顺你。永刚那里我跟他说,你就放心,梅华不是那种没良心的人。”

曹素珍心中是有点心痛,有点舍不得,这是人之常情。一个从小由自己养大的女儿突然被别人认走,心里都会不情愿。她沉思了一会儿,对杨永志母亲说:“明天我请个假,和你一道去回水坨,把这件事告诉梅华。也见见她的亲生父母,几家人在一起好好庆贺一下。”说完,她躺回到床上。

这一夜曹素珍翻来覆去许久都睡不着。想到自己对王梅华不大好,偏爱自己的儿子,现在她找着亲生父母亲后,会不会记恨自己?会不会原谅自己过去对她的一些刻薄做法?想到梅华挣钱后这些年对她的孝顺和供弟弟读书以及平时的为人,她相信王梅华不会不认自己。不管怎么说,她总算是把她养大,也帮她找着了亲生父母,算对得起她了。

第二天杨永志母亲和曹素珍一起到回水坨。临走前,曹素珍又去百货商店给女儿和外孙各买了套衣服,也给杨永志母亲买了点东西。两人高高兴兴地一路走着,不到中午便赶到了王梅华的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