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万物之始[1];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2];常有欲,以观其徼[3]。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4],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一向念得顺口,意思好像明了;然而一日我忽然想起,这话恐怕还得分作两下子来说。倘若笼统一气,则名与道岂不是同样重要了,如此则埋没了《老子》作者之苦心也。盖在他看来,惟有道才至高无上,名何曾有此地位。我因这一悟不由得心中暗喜,搁置多时之《老子演义》于是可以拣起来矣。“可道”之“道”,说来便是个“名”,犹之乎一切“可名”之“名”。由此亦可得知,道原本是句老话儿,大家都在那里乱说;待得《老子》作者出来,他要破了各人的道才立得起自己的道。他说你们那是“可道”之“道”,而我的是“常道”。所以这一章与其说是讲“道”不如说是讲“常”,明白了“常”也就明白了“道”。“常”是针对“可道”、“可名”,亦即“名”而言。超越任何一名之上,便是“常”,作者正是要人于此等处来体会道。所以“道可道,非常道”,是说“道”有“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是说“名”非“常名”。
“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无名”、“有名”都是道。作为“万物之始”,它是“无名”;作为“万物之母”,它是“有名”。道是世界的本质,以本质而言,世界只是一道,是谓“万物之始”,此时无须再为这唯一命名,故曰“无名”;道又呈现为万物,以表象而言,万物皆有道在,是谓“万物之母”,此时万物各有其名,为区分道与万物,亦须给它一个名字,故曰“有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三十四章有云:“衣养万物而不为主,常无欲,可名于小。”是以此“常无欲”说的是道,不是人。如果“常无欲”指道,那么与之相对的“常有欲”,便是指万物了。“有欲”、“无欲”,看出道与万物的区别,关键在于道不存在作为万物之一的立场。“其”乃是把上文之“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并说在内,即这个世界。“妙”犹言形而上之极致,“徼”犹言形而下之极致,亦即世界之本质与表象也。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此两者”即上述“无名”、“有名”。“无名”、“有名”都是道,故谓“同出”;以名论之,则有不同,故谓“异名”。这里怎么不再说“道”了呢,盖因前已言明“道可道,非常道”,所以另外形容为“玄”。然则“玄”亦一名耳,不足以言道,故再说一句“玄之又玄”。“玄之又玄”,好比方才所说“道可道,非常道”。此章主旨,是揭示存在着“名”与“常”两个层面,而要离开“名”的层面,亦即离开“物”的层面去理解道。所以也是揭示存在着道与万物两个层面。“玄之又玄,众妙之门”,便是讲的这种升华。“众妙”之“妙”,亦即“以观其妙”之“妙”,“众”就是“万物”,“众妙”实际只是一“妙”,即道。
注释
[1]王弼《老子道德经注》(简称王弼本)此句原作“无名,天地之始”,据一九七三年马王堆出土帛书《老子》甲本、乙本(分别简称帛书甲、乙本)改。
[2]妙:奥妙。
[3]徼:边际。
[4]玄:深奥,玄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