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不仅仅是字句的传达而已,而且还是有特别的个人风格在里面。
——戴尔·卡耐基
伟人们的第一次登台演讲
你不应该只羡慕那些成功演说家的口才,更应关注他们那坚持不懈的意志。
社交活动最重要的工具是语言,只有很好地运用语言,社交活动才能顺利地进行。运用语言的能力愈高,社交活动的效果也就愈好。然而,有许多人在一些小场合运用语言的能力较强,一旦到大场面就会畏惧,影响了自己的形象。我们应该相信,世界上有许多著名的演讲家、雄辩家,他们也都曾经有过畏惧,只是,他们敢于同失败作斗争而已。
英国现代杰出的现实主义戏剧家萧伯纳以幽默的演讲才能著称于世。很少有人知道,他20岁初到伦敦时,却羞于见人,胆子非常小。若有人请他去做客,他总是忐忑不安地先在人家门前徘徊多时,而不敢直接去按门铃。有一次,一位朋友邀他参加学术者学会的辩论会。在会上他怀着一颗非常紧张的心站起来,做了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演讲。当他讲完时,受到了别人的讥笑,他觉得自己充当了一个十足的傻瓜,蒙受了莫大的耻辱,但他并没有灰心。此后,他每星期都当众演说,人们在市场、教堂、学校、公园、码头……在挤满三四千听众的大厅或只有寥寥几人的地下室,都经常看到他在慷慨陈词。有人曾做过统计,在12年中,他演讲竞达1000多次。
正像萧伯纳参加学术者学会的辩论会作第一次演讲一样,畏惧、怯场是初次登台者的普遍现象。许多大演说家的第一次讲演,也并不都是尽如人意,甚至还出现过十分难堪的场面。
甘地夫人初次登台时,吓得连一点声音也发不出来,讲了点什么自己也不清楚,只听一个听众在说:“她不是在讲话,而是在尖叫。”她在一场哄堂大笑之中结束了讲话。
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谈起他首次在公开场所演说时说,那时仿佛嘴里塞满了棉花,脉搏快得像争夺赛跑银杯。
英国政治家路易·乔治说,第一次做公开演说时,舌头抵在嘴的上膛,竟不能说出一个字。
美国前总统福特初入政坛时,讲话结结巴巴,人们听起来很不舒服,有人戏称他为“结巴运动员”。
上述这些演说家们正是在战胜了失败之后才成为雄辩之士的。
诗人是先天的,演说家是后天的。培养演讲者胆量的唯一方法就是勤讲勤练。勤练可以单独练,对着镜子练,对着实物练,也可请人指点,抓住一切时机练。在讨论会上,争取发言;主动到正式场合去讲,既到“大朋友”中去讲,也到“小朋友”中去讲。功夫不负有心人,长此以往必定锻炼出胆量来,使自己的讲话条理分明,口齿清楚,富于表情,以致产生扣人心弦、震撼胆魄的强烈效果。
你不应该只羡慕那些成功演说家的口才,更应关注他们那坚持不懈的意志。想练就妙舌如簧的口才,就要一步一个脚印去磨练。
英国国会一则古老的格言
演讲不仅仅是字句的传达而已,而且还是有特别的个人风格在里面。
具有表演天赋的演讲人谁都喜欢。他们懂得表现自己,也不怕向听众表达一些比较特殊、有个性的、具有想象力的东西。因为,演讲不仅仅是字句的传达而已,而且还是有特别的个人风格在里面。
伟大的前苏联画家布鲁洛夫,有次在指导学生绘画的时候,为某学生修改了一下作品。那学生望着被修改过的图画,显得茫然不解。他问:“嗨,你只不过动了一小部分,但看起来却完全不同了。”布鲁洛夫回答道:“艺术的开端,便是由一小部分开始的。”演讲也是一样的道理。
在英国国会有个古老的格言:“每件事都得看说者的态度,而不是说者讲了些什么。”
制造福特汽车的厂商曾说:“所有的福特车都是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但人却不一样。没有两个人是完全相同的,每个新生命在日光之下都是一件新事物——空前绝后。每个年轻人都该如此看待自己。他应该注意自己个性内那个使自己与众不同的独有火花,然后好好去培养那个特点,以使自己更具价值。学校或社会教育很可能要烫平这些特性,想把我们都制造成相同的模式。但是,千万别让那个火花熄灭了,因为那才是你真正的价值所在。
有力演说也是这样。这世上没有另一个人与你完全相同,所有人都长有一对眼睛、一个鼻子和一张嘴。但没有一个人看起来与你毫发不差,更没有哪一个人的精神特性完全同你一样。所以,只要你不做作,完全顺着个性自然地表达,就没有人能讲得同你完全一样。这就是说,你是具有独立特色的。身为一个演讲人,这就是你最宝贵的资产。你要珍视这项资产,相信它一定会使你的演讲真诚而铿锵有力。
“这是你真正的价值所在。”
所以,别因为勉强模仿别人而失去了你独特的个性。
是什么在决定听众的态度
你的所作所为,总是决定着听众的态度。
演说者以感情和感染性的热情来陈说自己的意念时,听众很少会升起相反的意念。热情会将一切否定的相反意念摒弃于一边。你的目标如在说服,请记住动之以感情较诸发之以思想成果更大。要激起情感,自己必先热切火烈。不管一个人能够编造多少精微的词句,不管他能搜集多少例证,不管他的声音多么和谐,手势多么优雅,倘若不能真诚讲述,这些都只是空洞耀眼的装饰罢了。要使听众印象深刻,先得让自己有深刻印象。你的精神经由你的双眼而闪亮发光,经由你的声音而四向辐射,并经由你的态度而自我抒陈——它便自会与听众产生沟通。
每次讲演时,特别在自认目的是要说服时,你的所作所为总是决定着听众的态度。你如果冷淡,他们亦然。“当听众们昏昏睡去时,”亨利·华德·毕这样说,“只有一件事可做:给招待员一把尖棒让他去狠刺讲道者。”
一次,在哥伦比亚大学,戴尔·卡耐基被请上台与其他两位一起作为“寇蒂斯奖章”的裁判。有6位毕业生,全都经过精心调教,全都急于好好表现自己。可是——只有一个例外——他们殚精竭智只为赢取奖章,他们少有或根本没有说服的欲望。
他们选择题目的唯一理由,是这些题目滔滔滚滚易在讲演上发挥。他们对自己所做的议论,毫无深刻的个人兴趣。他们一连串的讲演仅是表达艺术的练习而已。
唯一一个例外是一位祖鲁王子。他选的题目是“非洲对现代文明的贡献”。他所吐的每个字里都注有强烈的情感。他的演说不仅只是练习,它是活生生的东西,出于信念和热情。他说得如同他是自己人民的代表,是他那片大陆的代表。智慧深、品格高、满腔善意。他带给听众一项讯息,说明他的人民的希望。他也同时带来一项请求,热望听众的了解。
虽然在向大群听众讲话方面他可能不比竞争者中的另外两三位表现更佳,裁判还是把奖章颁给了他。裁判所见到的,是他的讲演燃着真诚之火,它闪出真实的光芒。除他而外,其余的讲演都只是火光闪动不定的煤气暖炉罢了。
王子在这遥远的地方以自己的方式学得了一课:仅运用理智,不能在讲演中把自己的个性投射于别人身上,必须展露出你对于自己所讲的有多深挚的信念。
尼克松为什么会败给肯尼迪
行为是心灵的外衣。
1961年初,在美国总统大选中,尼克松竟以46.6%对49.9%的微弱选票差额败给了肯尼迪。当回顾尼克松这场败局时,人们特别提到1960年9月26日,尼克松与肯尼迪的一场决定性的电视辩论。在辩论前不久,尼克松的膝盖被撞伤,体重减轻了10磅,辩论时他没有及时调整和更换衣服,衣服肥大,显得很松垮,加上没化妆,暗青色的两腮好似涂了胡须膏,在强烈的灯光下,眼窝周围形成了很深的阴影,再加上膝盖疼痛难忍,憔悴不堪,筋疲力尽,可怜巴巴,这便是尼克松在这场电视辩论中给人们的印象。这时肯尼迪又是怎样的呢?他服饰雅致、整洁,经常的体育锻炼,使这位身高6.1英尺,体重175磅的肯尼迪显得特别健康结实,精神抖擞,风度翩翩。相形之下,人们对肯尼迪的印象比对尼克松要好多了。
政治舞台上的事,远不是学者们想象的那么回事,尼克松在这场政治角逐中的败北,同样并非尽如上述所致,但是也不可否定与此完全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