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自觉地加强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和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就要弄清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基本特征。生产资料所有制问题是某种经济制度的本质的决定性前提。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这种公有制由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两种形式所构成。社会主义公有制不同于生产力十分低下的原始社会的氏族公社公有制,也不同于未来的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单一的完善的全社会公有制。这一点往往被一些人们忽略掉,却把这几种不同的公有制,误以为是同样的公有制。所以,对于社会主义经济,我们不能称作一般的公有制,而应当明确地标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首要的最基本的特征。
社会主义经济的第二个本质特征是按劳分配。这种分配制度是在资本主义和任何剥削制度下不能实行的。到了共产主义社会,产品极大丰富,人们的觉悟达到很高的程度,劳动成为生活的第一需要,有可能也有必要用按需分配代替按劳分配。在分配制度上,按劳分配和按需分配,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和它的高级阶段——共产主义鲜明地区别开来。
社会主义经济的第三个基本特征,就是有计划发展的商品经济。
按比例发展社会经济是各个社会经济形态的共同规律,而有计划地按比例和实行计划经济,则只是消除剥削制度以后,即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但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不同于共产主义计划经济,这不仅由于计划的程度有所不同,还在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主要是通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实现的。在社会主义阶段,由于两种公有制的存在,由于个体经济的存在,由于国内某些资本主义经济的特殊存在和同世界资本主义经济的交往,由于国家所有制企业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和经济利益的差别性,还不能不保存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形式。在社会主义经济高度发达的过程中,虽然将逐渐增加产品交换的成分,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即商品经济全面被产品经济所取代,这只能是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事情。
商品经济是从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时就开始出现的。资本主义社会是商品经济最发达的阶段。因此,社会主义虽然存在商品经济,但商品经济并不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我们一方面不能否认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一方面又不能一般地说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商品经济。在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是共存的。不能说只有消除商品经济才能实行计划经济,更不能说计划经济是由商品经济过渡而来的高级阶段。计划经济和商品经济,是密切地结合在一起的。但必须明确,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形式附着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内容,只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把它叫做有计划发展的商品经济,因此也可以换句话把它叫做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有计划发展的商品经济,或者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
因此,我们对于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可以归纳起来试作如下的表述: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按劳分配,有计划地发展商品经济。
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本质特征之一,有计划发展的商品经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意味着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进行统一计划管理。即通过党和国家的政策的领导和国家的统一计划,运用指标体系,经济法规和经济杠杆等行政的和经济的手段,自觉地调节国民经济的比例关系,经常保持国民经济的平衡。
怎样赋予计划经济一个明确的含义呢?列宁说:“自觉地保持平衡就是计划性”。自觉地保持平衡,这就需要统一的计划调节,这就要求按客观经济规律,按社会生产和社会需要的状况,由社会经济中心(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就是由国家机关),在国民经济各部门间和各地区间统筹分配和安排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使整个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向前发展,以不断满足社会对于物质文化方面的需要。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主要特征,不是一般的企业的、部门的、地区的计划性和计划调节,而是国家统一计划性和国家统一计划调节。我们在一个部门或一个地区工作的同志应当特别强调这一点。
计划与市场是什么联系,又怎样给市场调节也赋予一个明确的含义呢?由于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存在着商品经济,因此就存在着商品交换的场所——市场。市场机制、市场的供求状况和价格波动,是掌握社会需要,实行计划管理,进行计划调节的重要客观依据。制订计划要依据市场情况,这是计划与市场的一种客观联系。现在,有必要普遍建立经济情报网,加强经济情报和市场预测工作,这是改进计划工作的一个重要的措施。但是,无论如何,国家计划调节不可能完全地及时地考虑到一切市场的变动、市场供求的状况和价格波动。因此,不管你愿意不愿意,总要有一部分社会生产和消费、流通和价格,要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又在国家统一计划外由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根据市场情况自行安排供产销经营活动和实行议价或浮动价格。这是计划与市场的另一种联系,也就是我们所说的作为国家计划补充的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
我们还应当进一步探讨一下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的关系。社会经济中心或国家机关进行计划调节时,要考虑到市场变动的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说计划调节里渗透着市场调节。这种自觉地考虑到市场情况进行调节,不属于自发地市场调节,而应当属于计划调节。资本主义经济是私有制经济。他们在一个企业内部有着严密的计划,在一个托拉斯或财团内部也有一定的计划。资产阶级国家还力求通过行政干预进行经济协调。在这个意义上,他们也有某些计划调节,也就是说,多少也有些按客观规律自觉保持平衡的措施。但是,由于无产者和资本家间的阶级对立,由于资本家、财团、国际帝国主义之间的利害冲突,他们无法在全国和全社会范围内从根本上摆脱竞争和无政府状态,经济危机是不可避免的。在资本主义社会,他们只能采取很有限的计划调节,资本主义经济基本上是由市场来调节的。正是这样,世界上有很多人通常把它叫做自由经济或者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公有制,由于消灭了剥削,劳动人民基本利益的一致,有可能而且必须在全国和全社会范围内,实行全面的计划调节,实行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坚持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制度。计划化是一个不断发展和不断完善的过程。由于我国现时的社会生产力还比较低,还有大量的集体所有制经济和个体经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还处于一个初级的阶段,因此,在某些方面,特别是在多种多样的生活消费活动方面,市场这种调节还对生产和消费起着一定的作用。否认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排斥这样的市场调节的作用,是长期以来的一种“左”的表现。我国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基本原则,自觉地计划调节是主要的,自发地市场调节是辅助的,用众所周知的通俗的话来说是“大计划、小自由”。尽管在实践上我们的计划调节还有许多缺陷,但是,我们的经济制度是计划经济,计划化的程度和计划工作的水平在不断提高,计划调节是主要的。尽管市场调节还在一定范围内起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主要生产资料掌握在国家手里,主要劳动力的安排纳入国家的统一计划,市场调节就只能在国家统一计划下和政策法令允许的有限的范围内,起着辅助的作用。市场调节的自发性越来越缩小,同时也就在越来越大的程度上转化为计划调节。从这个意义上说,市场调节里渗透着计划调节。
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怎样坚持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加强计划管理和更好地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呢?辽宁作为全国的一个重工业基地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坚持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实行计划管理和计划调节,不仅仅是计划指标的问题,应当包括全面的广泛的内容。
第一,重视理论、方针、政策的重大的指导作用。根据对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认识,学习、研究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理论,结合各时期、各地区、各部门的特点,制定和落实正确的经济方针和经济政策,逐步建立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科学体系,这是最重要的理论上、思想上的基础和经济活动的基本准则。必须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理论有正确的认识,才可能在实践上采取正确的措施和办法。只有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才能保证社会主义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正常地向前发展。现在确实存在着某些摆脱甚至削弱计划经济的倾向。这种倾向的主要表现是借口对外开放,对内把经济搞活,借口计划工作有某些失误和缺陷,搞本位主义、分散主义,各行其是,盲目生产和建设,不要一盘棋,不要统一计划。这是必须纠正的。辽宁经济是全国经济的一部分。辽宁是全国的重工业基地,辽宁经济同全国有极其密切的联系,我们必须强调国家计划的严肃性,树立全国一盘棋的观点。
第二,逐步完善国民经济计划指标体系。对于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和国民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在生产与需要,消费与积累,生产与建设,第一部类生产与第二部类生产等主要比例关系方面,在几十万、几百万个经济组织和企业单位的经济活动中,包括产量、质量、成本、劳动消耗、物资消耗,流动资金、利润、劳动生产率等,尽可能通过国家统一制定的,或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交由部门、地方制订的,或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交由企业自行制订的,包括直接计划指标(或指令性指标)和间接计划指标(或指导性指标),建立一个完整的计划指标体系。通过这个指标体系,统筹规划,全面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的分配和使用、供应、生产、销售的平衡和衔接。有人把经济指标体系仅仅看做是产值、产量指标和基本建设规模,片面追求这方面的速度和规模,结果破坏平衡,损害了全面经济效益。这方面我们吃过不少苦头。辽宁地区经济处于经济前线,同全国经济有密切联系,举足轻重,工作更应做得扎扎实实。
第三,充分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价格、信贷、税收,工资、奖励、分成这是最重要的经济杠杆。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创利润的多少和消费者的支出,信贷额的多少和利息的高低,直接影响到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税率的高低,税额的增减对企业和某种生产经营也起着支持或者限制的作用,工资、奖励、分成更是直接关系到从物质利益上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总之,在党和国家的统一领导下,正确地有计划地运用这些经济杠杆,对于调节生产消费,对于引导经济事业有计划按比例的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些经济杠杆,虽然都有垂直管理,但在一个地区,更能直接掌握经济情况,有直接运用的便利条件。地方党和政府要重视和学会运用经济杠杆。
第四,逐步建立和健全经济法规。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把现有的政策、条例,逐步法律化。建立多种成文的经济法规,以便所有经济部门、经济组织、企业单位、个体劳动者,有规可循,有法可依,共同遵守,互相监督,使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发展置于严格的统一管理之下。这些经济法规是强制性的行政手段,经过一定权力机关制定后,任何人不能随意修改和任意违抗。为了保证经济法规的严肃性和贯彻实施,要在各级法院里建立经济法庭,受理经济案件,对于违反经济法规的行为进行起诉和判决,对于触及法律的经济纠纷进行裁处。重大的经济法规虽然是国家统一制定的,但是其中有些是由地方补充的地方法规,而执法则很大部分要由地方进行。
第五,不能忽视党的领导和保证监督的作用,不能放松思想政治工作。共产党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核心力量,我们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成败在于党的领导。任何放松和削弱党的领导的倾向,都是错误的。党的各级组织和广大党员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力量。党组织,党员在各个经济组织、各企业、各项经济活动中都要起先锋模范作用。这是我国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在国家统一领导和管理下,有计划按比例地健康向前发展的重要保证和监督力量。党包揽一切经济事务是不对的,摆脱和否认党的领导更是错误的。社会主义经济活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事业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广大人民群众,是由广大工农劳动者、知识分子去进行和实现的。必须重视人的能动作用。做人的工作主要是做人的思想工作。要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导下,通过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人民群众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有的只讲物质鼓励,把奖金看成万能,忽视精神对物质的反作用,忽视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历史任务,这是不对的。
地方党委在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和保证监督方面负有繁重的责任。思想政治工作更是基层党委和党组织的直接责任。
把我们在这篇短文里的主要论点归纳一下,否认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忽视计划管理,放松计划调节是错误的,现在特别有必要强调一下集中,把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看做是资本主义自由化,也是错误的,现在还有这种“左”的现象。
一方面,要批判任何摆脱和削弱计划经济的倾向,克服本位主义、分散主义。不能忽视和放松对市场的指导和管理。一定要把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进行到底。要采取多种积极措施进行市场情报和预测工作,指导市场活动,加强市场管理。发挥市场调节辅助作用的同时,该集中的一定要集中,做到管而不死。
另一方面,不能把所有经济活动都归国家统一管理,都纳入国家统一计划。要给部门、地方、企业,生产经营者一定的机动权和自主权,使他们能够积极主动地因地制宜地按市场情况来安排供、产、销经济活动。除粮食、棉布等主要消费品,除石油、煤炭、木材等重要生产资料外,要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过去实行的统购包销制度,特别是在日用百货方面,更要灵活一些。有些商品由商业部门和物资部门选购,有些商品要允许工业部门、企业和生产单位、生产者自产自销。应该在外贸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允许地区、部门、企业经营一定的进出口业务。在加强计划管理的同时,该分散的一定要分散,做到活而不乱。
(原载1982年《辽宁经济》(试刊)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