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29)
14866000000058

第58章 十个义父

模范新闻记者朱雨轩先生不幸于去年十月二十日因公积劳,病逝沪上,本刊敬其为群服务之精神,曾两次为文哀悼(见本刊上卷第五十及五十一两期),此外潘公弼先生为他做了一篇极沈痛的传记(见上卷五十二期),程沧波先生又为他做了一篇极悲壮的祭文(见本卷第一期),想读者诸君还能记得。他所遗子女各一,女已三岁,子则尚在襁褓中,最近由朱夫人(吴静雅女士)就先生师友中选请十人,做她的小儿子的义父,以寓协同卫护之意。这十个人是张竹平、潘公弼、程沧波、何西亚、钱沧石、江红蕉、叶如音、金雄伯、胡憨珠、邹恩润。他们眷怀故人,当然都义不容辞的承担了。于是在三月卅一日晚间他们同在朱寓“就职”,开了一个“义父临时特别会议”,提出两个议案。一个是因为那个义子还未题名,由朱夫人提议要请这十个义父题一个名字。彼此讨论了许久,决定这个名字里要有一个“清”字,因为朱先生名沛,有个水字旁,朱夫人名静雅,静字有个青字旁,所以用了这个“清”字,兼“水”“青”而有之,足以纪念他的父母,一致通过。随后从许多拟议的名字里面,采定“继清”两字,寓希望他将来能承继父母高尚纯洁之志以立身而有所贡献于社会的意思。《中庸》说过,“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宋史》有“仰荷顾怀,敢忘继志?”语,大家认为“继”字也很妥切,遂于征求朱夫人同意之后,作为定案。

第二个议案是这十个义父要和这个义子作一种可资纪念的事情,议决由各人各出若干圆,凑集一笔款子存于银行作二十年长期贮蓄,俟这个义子到二十岁时取出,充作一部分正当的用费。也一致通过,并公推胡君憨珠负责进行。

我常说朱先生死后所以令人不忘的,是他生前做人所留的自然结果,是他热心为社会服务所留的自然结果,决不是幸致的。我知道社会上痛惜朱先生的人很多,所以把上面一桩消息略为报告一下,亦可藉此表示人生虽不能无死,然死后能有生前的待人处己以及尽心效力社会的美德引人追念,虽死何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