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邹韬奋作品集(1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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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读六中全会宣言

全国同胞所关怀的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十一月十二日开幕,于二十日闭会,发表“六中全会宣言”,阐明抗战建国要点及对世界和平的主张,这是当前一个重要的历史文件。我们愿就其中所含要义,特举数点以促国人的注意。

第一、中国抗战二年多以来,尤其是十个月来(五中全会闭幕以后)有了很大的进步与胜利。该报告劈头就指出,听取各部门的报告,“以及慰劳前方与视察团各同志,在战地与敌后所亲见亲闻之民心士气,深感此十阅月来之进步与胜利。”时代是时刻在进步的大道上迈进,尤其是在神圣抗战中的中国,是在进步的大道上迈进。所以我们的一切主张,皆须能够配合进步的新形势的要求,而不应把中国看作抗战以前的中国,甚至把中国看作十年前或二三十年前的中国,存着轻视中国民众的顽固心理,尽开着倒车,把时代的车轮尽往后拉!

第二、中国在抗战期中的长足的进步,为全国同胞共同奋斗的结果,尤其要归功于前线英勇将士与前后方受难的同胞,所以该宣言郑重指出:“关于前后方受难同胞,与流亡之老弱妇孺,国家必当竭其全力,以从事于慰恤与安置,至于抗战军人家属之教养护惜,宜有更切实有效之推行。”我们认为这是完全正确而且有迅速提早实行的必要。本刊对于难民伤兵抗属的待决问题,屡有事实的报告与检讨,深刻地感觉到这件事的重要与迫切。

第三、重视全国国民的力量与一致努力。该宣言于列举十项救国纲领之后,一则曰:“必须合全国国民之力以恢复民族精神实践革命道德”;再则曰:“从愈战愈艰之状况下,造成全国各部门愈战愈强之力量,多难兴邦,殷忧启圣,此一真理,必以全国一致之努力证实之。”全国精诚团结,不应分散或消弱抗战力量以利敌人,这是全国同胞所应坚持到底的基本原则。

第四、决定明年十一月十二日召集国民大会,实施宪政。该宣言说明“召开国民大会为本党多年一贯之期望,本党总裁在民国二十二年长城战役以后,即提出加紧完成训政提早开始宪政之主张”,说“加紧”,说“提早”,可见最高领袖一向对于新形势的迫切要求有灵敏深切的认识与重视,是向着进步的方向迈进而绝对不愿国人的故步自封,无视时代的进步性。

第五、对抗战方针重申四大原则:(一)反对日本侵略;(二)尊重国际公约;(三)不参加防共协定;(四)外交自立自主。同时说明中国抗战不仅有关自身的自由独立,而且有关人类正义与世界和平。这完全是因为我国的利害和人类正义与世界和平是相一致的,而并不是立国只须顾到自己利害而不必顾到人类正义与世界和平。

以上所举几点都是进步的方向,中国向着这些进步的方向切实努力,“不妥协不受骗”,必然获得的是光明的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