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淇先生在电懋公司给我接下了剧本,那一段时间我正在赶写《情场如战场》,还有一部《桃花运》也等着开笔写。我几乎没日没夜地赶,白天还要给新闻处做翻译,真是累坏了。好在麦卡锡先生在时间上对我要求并不太紧,甚至不要求我朝九晚五地签到,我们是计件付酬,这给了我很大的自由。
《桃花运》剧本交稿的时候,适之先生的回信也来了。我很激动,手都有点颤抖,拆开信就看到先生的字:
爱玲女士:
谢谢你10月25日的信和你的小说《秧歌》!请你恕我这许久没给你写信。你这本《秧歌》,我仔细看了两遍,我很高兴能看见这本很有文学价值的作品。你自己说的“有一点接近平淡而近自然的境界”,我认为你在这个方面已做到了很成功的地步!这本小说,从头到尾,写的是“饥饿”——也许你曾想到用《饿》做书名,写得真好,真有“平淡而近自然”的细致工夫。
你写月香回家后的第一顿“稠粥”,已很动人了。后来加上一位从城市来忍不得饿的顾先生,你写他背人偷吃镇上带回来的东西的情形,真使我很佩服。我最佩服你写他出门去丢蛋壳和枣核的一段,和“从来没注意到(小麻饼)吃起来喀嗤喀嗤,响得那么厉害”一段。这几段也许还有人容易欣赏。下面写阿招挨打的一段,我怕读者也许不见得一读就能了解了。你也写人情,也很细致,也能做到“平淡近自然”的境界。如131—132页写那条棉被,如175页、189页写的那件棉袄,都是很成功的。189页写棉袄的一段真写得好,使我很感动。
收到适之先生的信,看到寄回来的书上的圈圈点点,我吃惊又兴奋。晚上不知将信看了多少遍,适之先生的加圈似是两用的,有时候是好句子加圈,有时候是语气加重,像西方文字下面加杠子。我收起了信在灯下坐了许久,我感到有点对不起适之先生。其实在我自己飞扬跋扈的那些年,对先生也是说过不太恭敬的话。先生在我眼里,在民国文化人眼里,一向是完美无缺的,是一个标高。我仿佛坏孩子般有意给他一点刺激。或者说先生太完美了,几乎不太可信,我要打破这种迷信。记得我在一篇叫《诗与胡说》里这样写道:“中国的新诗,经过胡适,经过刘半农、徐志摩,就连后来的朱湘,走的都像是绝路,用唐朝人的方式来说我们的心事,仿佛好的都已经给人说完了,用自己的话呢,不知怎么总说得不像话。”
那时候我年轻,盛名之下红得发紫,胡说些轻狂话好像也可以原谅。现在是此一时彼一时,繁华散落,千帆过尽,人生捉襟见肘地窘迫。在香港又饱受挫折,我希望另觅生机,给适之先生寄书、写信,其实并非一时雅兴或以文会友。我没有这个兴趣,这也不符合我此时此地的心境。与胡适之联系,实在是我深思熟虑的结果,我确实是个自私的人。当然,这并非说我说过适之先生的坏话,没有。我打小就知道胡适,却在此时表露我的仰慕之情,我是敏感的自尊的,当然也是脆弱的,《秧歌》的出版给了我一个千载难逢的时机:不久前美国颁布了《难民法令》,这让我在黑暗中看到了隐约的希望。《难民法令》允许学有所长的外国难民进入美国——学有所长,对我来说是恰如其分。给适之先生这两封信看似写得普通、随意,却也圆巧、谨慎,如何起头,如何叙说,如何暗藏机锋,如何点到为止又暗露心迹,处处都有我的无奈和女人隐藏得很深的心机。我为自己难过,但是没有办法,我是被生活折磨得疲惫不堪的女人,希望从头再来。当然,我确实也敬仰适之先生,这是毫无疑问的。
按我的性格,一般无聊的信我是不回的,即便要回信,也得等上三五个月。但是对适之先生的信显然不能不回,而且几天我也等不及。就在看罢适之先生的信后,我已经洗漱完毕上床了,却耿耿难眠,觉得有太多的话要对先生说。如果今晚不说出来,我绝对是睡不着的。我重新起床,在纸上沙沙沙地写下去:
适之先生:
收到您的信,真高兴到了极点,实在是非常大的荣幸。最使我感谢的是您把《秧歌》看得那样仔细,您指出76页叙沙明往事那一段可删节,确是应当删。那整个的一章是勉强添补出来的。至于为什么要添,那原因说起来很复杂。最初我也就是因为《秧歌》这故事太平淡,不合我国读者的口味——尤其是东南亚的读者,所以发奋要用英文来写它。这对于我是加倍的困难,因为以前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东西,所以着实下了一番苦功。写完之后,只有现在的三分之二。寄去给代理人,嫌太短,认为这么短的长篇小说没有人肯出版。所以我又添出第一两章(原文是从第三章月香回乡开始的),叙王同志过去历史的一章,杀猪的一章,最后一章后来也补写的,译成中文的时候没来得及加进去——
我写了长长的一封信,我不在意适之先生怎么看,我只是向他诉说。写完后不结尾,又看了一遍,再添了一些话,然后才署上名字。这时候天色微明,我听到外面的风紧一阵慢一阵。我放下手中笔,有点心不在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