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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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毛球儿神卦

后来,三四个月混过去了,那时冬天已经过了不少日子。我差不多天天都在上学,也能稍微拼拼字,念念书,写写字了,还能把乘法表背到“六七三十五”,我估计着我哪怕能永远活下去,也不能再往上背了。反正我是不喜欢搞数学的。

起初我恨那个学校,可是过了些时候,就慢慢儿也能熬下去了。只要我太腻了,我就逃学,第二天挨的那顿鞭子对我倒有点儿好处,也还让我起劲一点。所以我上学的日子越长,就觉得越不在乎了。寡妇那一套我也慢慢儿搞惯了,不那么叫我着急了。又得在屋子里住,又得在床上睡,这叫我顶憋得慌,可是天还不冷的时候,我常常溜到树林里去睡,这才能让我歇一歇。我最喜欢我从前过日子的老办法,可是我慢慢儿变得也有点喜欢新的一套了。寡妇说我虽然长进得慢,可是挺稳,我的行为也很叫她满意。她说她不觉得我丢她的脸了。

一天早上,我走到前面的花园那儿,爬过高木栅栏的梯磴。新下的雪有一英寸来厚,我看到有人的脚印儿。那些脚印儿是从采石头的地方来的,看得出那个人是在梯磴旁边站了一会儿,然后又绕着花园的栅栏走了一圈。那个人到处站了一会儿,可是没有进来,真是奇怪。我摸不清这是怎么回事。不知怎么的,我反正觉得有点稀罕。我刚要跟着脚印儿转一圈,可是我又先弯下身去把那些脚印儿看了看。起初我什么也没看出来,可是再一看就看出碴儿来了。左靴跟上有个用大钉子钉成的十字架,那是弄来避邪的。

我马上拔腿就跑,溜下山去。我老是回头看,可是谁也没看见。

华森小姐的黑奴吉姆有个像拳头那么大的毛球儿,那是从一头牛的第四个胃里取出来的,他老爱拿那个耍魔法。他说那里头有个精灵儿,什么事都知道。所以那天晚上我就去找他,告诉他说爸又上这儿来了,因为我在雪地里发现了他的脚印儿。我要想知道的是他要干什么,他是不是要待下去?

吉姆拿出他的毛球儿来,冲着它念了一会儿咒,然后把它拿起来,再一撒手把它扔在地板上。它掉得挺重,只滚了差不多一英寸远。接着,他说:

“你老子还不知道要怎么办。一时他想走,一时他又想留下。顶好是沉住气,随他爱怎么办就怎么办。有两个天使围着他头上转哪。一个白白亮亮的,一个黑糊糊的。白的差使他往好路上走一会儿,黑的插进来又整个儿拆了台。眼下还不能说到底哪个克得住他。可是你的八字还不错。命中有不少凶险,可也有不少吉利。有时候你会受伤,有时候会得病;可是回回儿都能逢凶化吉。命中有二女缠身,一白一黑,一富一贫。元配穷的,续娶富的。离水愈远愈好,可别冒险,因为卦上注定了你命中该绞死。”

当天夜里我点上蜡烛上我屋子里去的时候,爸就在那儿坐着——可不就是他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