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个月一晃而过,现在已是冬天。我差不多天天都上学,在拼音和读写方面已取得了一点儿进步,乘法口诀居然还能念到六七三十五[15]了。我认为即使自己一直活着,也不会再有大的长进。反正我对算术一点儿也不感兴趣。
起初,我憎恨学校。不过没过多久,我总算能对付过去了。实在太累时,我就逃学,第二天挨一顿痛打,这对我倒有好处,能让我振作起来。所以,我上学的日子越长,我就觉得越容易混下去。我对寡妇的言行举止都有点儿习以为常了,也不觉得那么恼人了。住在家里,睡在床上,把我管得真够严的。反正还没到冷天,有时我常常溜到树林里睡觉,我觉得那样才算是真正的休息。旧的习惯原本令我恋恋不舍,但现在新的生活也让我有点儿喜欢了。寡妇说我日有所进,虽然慢,但是很稳定,对我的言行表现非常满意。她还说,我可没有给她丢脸。
有一天早上,我在吃早餐时不巧把盐瓶子碰翻了。我赶紧伸过手去,想把那些盐粒撒到左肩膀后面去,免得触霉头。不料,沃森小姐抢先拦住了我。她说:“快撒手,哈克贝利,你老是制造麻烦!”寡妇虽然为我说过好话,但是并不能让我不触霉头,我心里非常明白。我吃过早餐就往外走,心里烦恼不安,真不知道自己要在哪儿触霉头,也不知道触的是什么霉头。要避免触霉头,自有好多办法,可这一回另当别论,所以,我不再去琢磨什么对策了,只是没精打采,多留几分警觉地径直往前走去。
我不知不觉来到了前面的花园,爬过台阶,穿过高高的围栅。地上已积了一英寸厚的雪,我看到雪地上有人踩过的许多脚印,一看就知道脚印是从采石场那边过来的。那个人在台阶附近站了一会儿,随即绕过花园围栅走去。奇怪的是,那个人在附近站了半晌,但并没有走进去。我真是百思不得其解。反正这是非常古怪的。我原想循着脚印径直往前找去,但我还是先弯下身看了一下。起初,我并没有发觉有什么异常,再看一下却看出来了:左脚的那只靴子的后跟上,有个用钉子钉成的十字架——一个驱魔辟邪的十字架。
我赶紧站起身来,往山下跑去。我不时回过头看看,可什么人都没见到。我喜滋滋地跑到了撒切尔法官的家里。他说:
“哎哟,我的孩子,瞧你跑得连气都喘不过来了。你这是来取利息吗?”
“不是的,先生。”我说,“有我的利息吗?”
“哦,有的,昨天晚上刚收进半年的利息,总共是一百五十多美元。对你来说,这是很大的一笔钱。你最好还是让我替你把它跟你那六千美元加在一起放利去。你要是把它取走,就会把它花掉了。”
“不,不会的,先生,”我回答说,“我可不想把它花掉。我压根儿不想要它了,连那六千美元都不想要了。我巴不得你把钱全都拿走,那六千美元,还有别的钱,我通通送给你。”
他大吃一惊,摸不着头脑似的说:
“哎呀,我的孩子,你到底是什么意思呀?”
我说:“这事请你别追问,好不好?你就把钱拿走,行不行?”
他说:“哦,我简直给弄糊涂了。出了什么事?”
“请你都拿去吧。”我说,“什么事也别问我,那我就用不着再撒谎了。”
他想了一会儿,接下来就说:
“哦,哦,我想我明白了。你是想把你的全部家产都卖给我,而不是送给我。那就符合你的本意了。”
于是,他在一张纸上写了一些字,接着把它念了一遍,说:
“得啦,你看,这上面写着‘为了换取一点补偿’。那就是说,我从你手里买下了,把钱都付给你了。这一美元是给你的。现在你就签字画押吧。”
我签字画押以后,就离开了。
沃森小姐的黑奴吉姆有一个像拳头那样大的毛球,那是从一头牛的第四个胃里取出来的,他常用它来变戏法。他说这毛球里头有一位神仙,这位神仙无所不知,无所不晓。[16]那天夜里我就过去,对吉姆说我老爸又到这儿来了,因为我发现雪地上有他的脚印。我想知道:老爸究竟为什么来,是不是要待在这儿不走。吉姆掏出毛球,冲它嘀咕了几句,随后把它举起来,一撒手,就让它掉在地上了。它沉甸甸地掉在地上,仅仅滚动了约一英寸远。吉姆又试了一回,继而再试了一回,可结果都是一样的。吉姆双膝跪下,耳朵贴着毛球听了一会儿,但是没什么用。他说,这个毛球不肯说话。他说,有的时候,不给钱,毛球就不说话。我告诉他,我手头有一枚古老而又光滑的二十五美分假银币,一点儿用处都没有了,因为镀银的币面上已露出一点儿铜痕了。不过,即使没露出铜痕来,它也不好使用,它光溜溜像抹着一层油似的,所以每次都露馅儿(法官给我的那一美元,我想对他还是一字不提为好)。我说,那是一枚要不得的假币,不过也许毛球会把它收下,说不定它不会知道这枚假币与真的银币之间有差异。吉姆把假币接了过去,先是闻了一下,接着又咬了一下,还用手擦了好几遍,说他有办法让毛球把它当做真的银币。他说,他只要剖开一块生土豆,把假币塞到里头过一宿,第二天早上你就看不出铜痕来了,摸上去也不再油腻腻了。到那个时候,小镇上不管是谁,都会马上把它收下,更不用说那个毛球了。说实话,过去我也知道土豆有这种妙用,不过当时我却全忘了。
吉姆把这枚二十五美分硬币放在毛球底下,又俯下身在地上听了一会儿。这一回,他说毛球可灵验了。他说,如果我乐意让它算命,它可以给我这一生算一算。我说,那就算吧。于是,毛球对吉姆说话,吉姆再把它的话说给我听。他说:
“你的老爸还不知道自己将要做什么。有时候他说自己要出远门,回头又说自己要留下来。最好还是让老头儿自己决定。有两位天使老围着你老爸转:一位是白晃晃的,另一位是黑糊糊的。白天使要他往正道上走。过了一会儿,黑天使却过来跟他胡搅蛮缠。现在谁都说不清哪一位天使最后会迷住他。依我看,你命里还真不赖哩。你这一辈子将会碰到很多麻烦,也会有很多开心事,有时候你会受伤,有时候你还会生病,不过每次都会痊愈的。你命里注定有两位姑娘追求你,一位是白皮肤的,另一位是黑皮肤的,而且一位穷,另一位富。你会先娶那个穷丫头,以后再娶那位阔小姐。再说,你要尽量离开有水的地方,离得越远越好,可千万别冒险,因为命书里写着将来你会被人绞死的。”
那天夜里,我点上蜡烛,上楼回到卧室,却见老爸——分明是他本人——正端坐在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