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诸去大军为前御之备者,边县列候,各相去三五里。闻大军为前御之备战,则皆禁行,所以安内也。
内卒出戍,令将吏授旗鼓戈甲。发日,后将吏及出县封界者,以坐后成法。兵戍边一岁遂亡,不候代者,法比亡军。父母妻子知之与同罪,弗知赦之。卒后将吏而至大将所一日,父母妻子尽同罪,卒逃归至家一日,父母妻子弗捕执及不言,亦同罪。
诸战而亡其将吏者,及将吏弃卒独北者,尽斩之。前吏弃其卒而北,后吏能斩之而夺其卒者赏,军无功者戍三岁。三军大战,若大将死而从吏五百人以上不能死敌者斩,大将左右近卒在陈中者皆斩,余士卒有军功者夺一级,无军功者戍三岁。战亡伍人,及伍人战死不得其尸,同伍尽夺其功,得其尸罪皆赦。
军之利害,在国之名实。今名在官而实在家,官不得其实,家不得其名。聚卒为军,有空名而无实,外不足以御敌,仙不足以守国,此军之所以不给,将之所以夺威也。臣以为卒逃归者,同舍伍人及吏罚入粮为饶,名为军实,是有一军之名,而有二实之出,国内空虚,自竭民岁,曷以免奔北之祸乎?今以法止逃归禁亡军,是兵之一胜也。什伍相联,及战斗则卒吏相救,是兵之二胜也。将能立威,卒能节制,号令明信,攻守皆得,是兵之三胜也。
臣闻古之善用兵者,能杀士卒之半,其次杀其十三,其下杀其十一。能杀其半者威加海内;杀十三者力加诸侯;杀十一者令行士卒。故曰百万之众不用命,不如万人之斗也。万人之斗不用命,不如百人之奋也。赏如日月,信如四时,令如斧钺,利如干将,士卒不用命者,未之有也。
【注释】
列:排列,罗列。候:侦察,指边境上的哨位或侦察哨所。
戍:防守。
坐:坐罪。后戍法:惩治因迟到延误戍守的法令。
饶:宽恕,免予处分。
岁:原指一年的农事收成,引申为粮食储备。
曷:怎么,何能。
不用命:“不用命”三字原脱,从鄂局本改。
利如干将:“利”字原“制”,从鄂局本改。
【译文】
大部队之前被派出担任先遣部队的,应该在边境县份设置哨所,哨所间的距离大约三五里。听到大军即将行动就应加强警戒,禁止行人随便在大路上通过,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境内安定。
国内的士兵被征发担任边境防守的,要求将领或军吏授给旗、鼓、武器、盔甲。规定征集的日期,如果士兵比将领、军吏晚期到达,或延误离开本县境界的,按照“后戍法”论罪。士卒到边境防守一年之后,不等待接替防守者来到就逃跑的,要按照临阵脱逃的法令治罪。如果父、母、妻子、子女知情的,要一同治罪,不知情则赦免。士卒没有随同将领、军吏一起到大将军营,迟到一日,父、母、妻子、子女一律同样治罪;士卒逃亡回到家中一日,父、母、妻子、子女不把他抓捕又不报告的,也一同治罪。
在作战中(士卒)丢下将吏不管,以及将吏丢下士卒逃跑的,都要处斩。前面的将吏丢下士卒逃跑,后面(跟上来)的将吏能将他斩首并能带领他的士兵的受奖赏,这些士兵没有军功的罚守边三年。三军参加的大会战,如果大将战死而跟随他的军吏管带500人以上不能战死的一律处斩,大将左右负责卫护的士卒在阵中的也处斩,其他士卒有军功的降一级,没有军功的罚戍边三年。作战中同伍人战死,以及同伍人战死却不能将他的尸首夺回来的,同伍的士卒一律取消军功,如果能夺回战死者的尸体则赦免。
军队的利弊,在于国家兵员名额与实际人数是否相符。现在不少士兵名籍在军队而本人实际在家里,军队得不到这个人服役,家里的户口名册上又没有他的名字。征集士兵组成军队,只有名册上的空名额而实际兵员却不足,这样,对外没有足够的力量抗击敌人,对内没有足够的力量守卫国家,这就是军队不能充实、将领降低威信的缘故。我认为现在士兵逃跑回家的,他的同伍战士和上司官吏都要罚交粮食赎罪,名义上是军粮,实际上只有一个当兵名额,却要出二份军粮。结果是国库空虚,百姓的存粮也被搞光,这怎么能免除战争失败的灾祸呢?现在用法令禁止士卒逃跑回家,是争取作战胜利的措施之一。规定军队中什伍连保,以及战场上士兵与军吏互相救援,是争取作战胜利的措施之二。将领能够树立起权威,士卒都受到严格的统制,号令严明能够有效地执行,进攻和防守都能达到目的,这是作战取胜的措施之三。
我听说,古代善于用兵的将领(对于违法者严厉处罚,能杀死士卒的一半,次一等的杀死十分之三,最少也杀死十分之一。能够杀死士卒一半的威加天下无可阻挡,杀死十分之三的能压服诸侯国,杀死十分之一的使士卒畏惧服从。所以说,即使拥有百万军队却不服从命令,不如靠一万人作战。一万人作战却不服从命令,不如靠一百人奋勇杀敌,赏赐像日月那样明正,信用像四时那样可靠,命令像斧钺一样威严,进攻的气势像宝剑一样锋利,在这样的情况下,士兵不听从命令的现象是从来没有的。
【心得】
本篇主要论述了纪律严明、治军以严的重要性。《吴子·上卷·治兵第三》记载:“武侯问曰:‘兵何以为胜?’起对曰:‘以治为胜。’”
以治为胜是军队靠严治治理取胜的谋略。
如何才能“以治为胜”?尉缭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军队要令行禁止,象“父子之兵”那样;二、治军要“教戒为先”;三、将领要有果敢决心。
朱清泽编著的《历代将帅治军之道》一书总结的治军经验是:明确目标,制定标准;居安思危,常备不懈;教戒为先,严格训练;信赏必罚,严明军纪;身先士卒,为人师表;广集良才,任贤使能;爱兵爱民,以恩悦人;以和为贵,团结为重;富国强兵,军国大计;改进装备,精良武器;敢冒风险,改革军制;著书立说,理论先导。
明朝时期,民族英雄戚继光开始抗倭时,从矿工和贫苦农民中募兵,组成军队,进行严格的军事训练,这样,一支著名的“戚家军”就建成了。戚家军守必固,攻必克,歼灭倭寇,屡建奇功。
《唐太宗李卫公问对·卷中》李靖说,即以我军纪严明,戒备森严,击敌之军心涣散,部队懈怠。
公元前203年的韩信破齐之战和公元625年的李靖颉利可汗之战都体现了“以严待懈”的战法。据《史记·郦生陆贾列传》载,楚汉三年(公元前204年),齐玉田广为防汉军进攻而屯重兵于历下(今山东济南)。刘邦派郦食其以威胁利诱说齐,使齐王许降汉,撤除历下重兵。齐王日与郦生纵酒为乐。韩信听说郦生说齐王成功,乘其懈,率军袭破历下,进占临淄。公元630年,李靖率3000骑自马邑(今山西朔县)趋恶阳岭(今内蒙和林格尔县南),颉利可汗大惊,帐部数恐。李靖潜令间谍离间其心腹,夜袭定襄,破之,颉利可汗脱身遁碛口(今内蒙古固阳县酉北,乌拉特中后联合旗之东),走保铁山(今内蒙固阳县北)。颉利可汗遣使者谢罪,请举国内附。李靖往迎之,太宗又派唐俭等前往安抚,颉利军心懈怠。李靖督兵疾进。大破颉利。颉利仅以身免,旋被俘。
《三国演义》中关羽“温酒斩华雄”的故事,更是精彩。
吕布部将华雄,身长九尺,虎体狼腰,豹头猿臂,确有万夫不当之勇。他击败孙坚,斩了袁术骁将俞涉和韩馥上将潘风。这时,讨伐董卓的众诸侯尽皆失色、关羽主动要求出战;“小将愿往斩华雄头,献于帐下。”袁绍问此人现居何职,公孙瓒回答:“跟随刘备充马弓手。”袁术以职取人,大喝道:“汝欺吾众诸侯无大将邪?岂一弓手,安敢乱言!与我打出!”曹操独具慧眼:“此人既出大言,必有勇略,试教出马,如其不胜,责之未迟。”袁绍也是世俗之见,认为“使一弓手出战,必被华雄所笑。”曹操不同意这一看法,教酾热酒一杯,与关羽饮了上马。关羽出帐提刀,飞身上马。众诸侯听得关外鼓声大震,喊声大举,如天摧地塌,岳撼山崩,众皆失惊。正欲探听,弯铃响处,马到中军,关羽提华雄之头,掷于地上,其酒尚温。关羽斩了华雄后,张飞要求:“俺哥哥斩了华雄,不就这里杀入关去,活拿董卓,更待何时!”袁术竟大怒,喝道:“俺大臣尚自谦让,量一县令手下小卒,安敢在此耀武扬威!都与我赶出帐去。”这时,曹操提出不同意见:“得功者赏,何计贵贱乎?”这充分说明:论功行赏,是曹操常用的统御谋略。曹操能够统一当时中国的北部,这是一个重要原因。
典韦出身下层,但勇力过人。他在曹操与吕布之战中,使用短戟,立杀十数人。后又杀散众军,救出曹操。曹操回寨后,立即重赏典韦,加为领军校尉。由于曹操“得功者赏,何计贵贱”即论功行赏的谋略思想很明确,而且付诸实践,所以将士们都乐意为曹操效力。
甘宁为黄祖部下时,多立功绩,但黄祖以“劫江贼”看待甘宁,并不重用。以后甘宁投奔孙权。孙权并不因为甘宁当过强盗就轻视他,而是大喜道:“吾得兴霸,破黄祖必矣!”后来在征讨黄祖之战中甘宁立了大功,砍死邓龙,射死黄祖,孙权立即提升宁为都尉。黄忠、魏延也不是出身于名门、大族,但他俩在随刘备平定西川时立了大功。刘备封黄忠为“五虎大将”之一,与关羽、张飞、赵云、马超并驾齐驱,封魏廷为汉中太守。可见孙权、刘备能够创立吴国、蜀国,也和他俩实际上做到了论功行赏有关。
春秋时代,吴国有个贤公子叫季札。一次,他出使晋国,路过徐国。徐君接待他时,流露出对他所佩宝剑的羡慕。季札因出使的任务没有完成,便想等回来时再把剑送给徐君。谁知当他归途中再经徐国时,徐君已经死了,他便到墓前祭奠一番,并把佩剑挂到墓旁的树上而去。随从的人说:“徐君已经死了,你把剑送给谁呢?”季札答道:“因为当初我心里已经默许把剑送给徐君了,怎能因为他死了就违背我当时的承诺呢?”
古人对遵守信用就是这样的重视!我国古代学者曾子每天都要反省自己的言行,把“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作为内容之一,而“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也是我国民间流传已久的格言,由此可见遵守信用的重要。因为,只有遵守信用,人们才会把你看做一个正直、诚实的人,一个可以信赖的人,一个值得尊重的人。否则,不管你话说得多漂亮,但却是“语言的巨人,行动的矮子”,依然会受到人们的鄙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