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风暴来临(1920-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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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1924年(3)

第四届农民运动讲习所于1925年4月30日举行学生入学检查,录取了广东、广西、湖南3省98名学生,以谭植棠为主任,这届农讲所原定5月1日开学,时值广东省农民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学员一律到会旁听,农讲所于5月17日正式上课,学员每日上课8小时,其中3小时学习军事,5小时学习其他课程,晚上参加农会活动,训练如何组织各级农会、学员的生活及管理一律实行军事化。5月下旬,因滇、桂军阀发动叛乱,农讲所被强行占驻,6月4日,全体学员奉命离所,遣回原籍指导农民运动。7月1日革命军平叛后农讲所方复课,部分学员因海员罢工和路运交通不便,一时不能回校,回来的仅50多人,由于学员人数过少,于是,续招旁听生25名,9月1日,本届学员毕业,这届毕业学员共76人,其中正取生51名,旁听生25人,这些毕业生除16人留在农讲所见习外,其余均回原籍从事农民运动。

夏秋之际,全国各地农民运动蓬勃兴起,突出了培养农运干部的急迫性。9月14日,第五届农讲所开学,彭湃再次担任主任。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这届学员招生范围已从广东省扩大到湖南、湖北、江西、广西、安徽、山东、福建等省,共招114人,分甲、乙两班,甲为外省学员,乙为广东本省学员。甲班尤以湖南籍学员最多,计有毛泽民、蔡协民等43人。这部分学员对全国农运中心逐渐由广东转移到湖南起了先导作用,本届农讲所加强了基础理论教育。学员除完成军事、政治训练任务外,还经常参加社会活动,有效地培养了学员的实际工作能力。12月8日,甲、乙班学员同时举行毕业典礼,114人毕业,他们毕业后以国民党中央农民部特派员的名义分赴各地开展农运工作,湖南籍的学员有29人回到"湖南各地实地工作,农民运动在湖南萌芽起来了"。

1月,国民党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建议,通过了农民问题决议案,设立了农民运动委员会。同时,国民党中央农民部根据国民党二大的决议精神,考虑到实际工作的需要,决定举办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2月初,向全国发出通告,通知各省选派学员来所学习。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经3月16日的国民党中央农民部农民运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由主任制改为所长制,毛泽东任所长,共产党员高语罕任政治训练主任,萧楚女任教务主任。

这届讲习所于1926年5月3日开学,9月11日举行毕业考试,共招收学员327人,毕业318人,是历届农民运动讲习所中人数最多的一次。学员来自全国20个省区,经严格选拔入学,多为农民运动的积极分子和有志于农民运动的进步青年学生。5月15日开课,学员授课13周,共25门课程,主要学习马列主义,研究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农民问题,及关于中国革命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基本知识,毛泽东、周恩来、彭湃、恽代英、李立三等讲授主要课程。瞿秋白、陈延年、林伯渠、吴玉章、郭沫若、谭平山、何香凝也都曾到讲习所作过报告或讲演。在学习期间,第六届农讲所师生共同编辑了《农民问题丛刊》52种,其中出版了20多种。毛泽东亲自为丛刊写了《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的序言。第六届农民运动讲习所还十分强调以武装斗争思想教育学员,军事学习和训练时间占全部课时的1/3,学员在学习期间过着极为严格的军事化生活,以培养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和英勇顽强的战斗意志。讲习所还办有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如参加五四纪念会、五卅惨案纪念会、沙基惨案一周年纪念游行、北伐誓师大会等,从而启发了学员的阶级觉悟,丰富了他们的社会知识。9月11日,农讲所318位学员毕业,离所后,学员们迅速置身于轰轰烈烈的农村大革命洪流之中,领导当地农民进行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

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开办过程中,共产党人付出了艰苦的劳动,做出了重大贡献。中国共产党派出最优秀的农民运动领袖担任农民运动讲习所的主任(或所长),推荐既有高深理论知识,又有实践经验、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到农讲所担任教员,加强对农讲所的领导。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是国民革命时期培养革命干部的摇篮,在中国革命史上起了重要的作用,从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毕业的近800名学员,经过革命熔炉的熏陶,学习了革命知识,以后始终战斗在农村革命的第一线,领导广大农民群众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势力展开了不屈不挠的英勇斗争,成为农村大革命的中坚力量,对中国革命做出了重大贡献。

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

7月开展的反对帝国主义、要求废除不平等条约的群众性运动。

废除不平等条约发端于"中苏协定"的签订。1923年9月4日,苏联政府驻华全权代表加拉罕代表本国政府在北京发表《第三次对华宣言》,重申了1919年和1920年二次对华宣言的原则,即完全尊重中国的主权和彻底放弃帝俄政府在华的一切特权,并愿意就解决两国之间存在的问题及建立两国正式关系问题进行谈判。1924年5月31日,北京政府外交总长顾维钧和加拉罕分别代表各自政府经谈判正式签订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和《中俄暂行管理中东铁路协定》。协定规定:(1)两缔约国政府同意将中国政府与前俄帝国政府订立之一切公约、条约、协定、议定书及合同等项,概行废止。另本平等相互公平之原则,重订条约、协定。(2)凡前帝俄政府与第三者所订之一切条约,协定等项有碍中国主权及利益者,概为无效。(3)苏联政府抛弃前俄政府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根据各种公约、条约、协定所取得之一切租界等之特权和特许。(4)苏联政府抛弃俄国之庚子赔款。(5)苏联政府取消治外法权及领事裁判权。(6)苏联政府承认外蒙为完全中华民国之一部分。(7)中东铁路系商业性质,所有关系中国国家及地方主权的各项事务,概由中国官府办理。协定规定两国恢复外交关系。

中苏协定的相当一部分条文虽然因为北洋军阀控制下的北京政府的腐败和列宁去世等原因而未能实行,但却是鸦片战争以来中国外交史上第一个平等条约,受到中国人民的热烈欢迎。6月6日,北京各界在中央公园召开数万人参加的庆祝大会。大会发出致苏联的贺电。6月7日,北京学生联合会在北京大学三院开庆祝会,到会3000多人。北京国会议员也有135人联名发表拥护"中苏协定"的宣言。此外,上海、长沙等地市民也召开庆祝会或发出通电表示祝贺。

但到6月中旬,北京公使团借口维护《辛丑条约》的条款和效力,不将其代管的俄国使馆交还苏联,企图阻止中苏协定的实施。然而,中苏协定的顺乎民意以及包括《辛丑条约》在内的不平等条约对于民主、和平、平等的破坏,深深刺激了中国人民的民族感情。于是,由一批爱国的知识分子和国会议员发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个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的运动。

6月28日,上海闸北市民外交协会在庆祝中俄邦交恢复的通电中指出:"我们当此中俄邦交恢复之时,一面自然一致的庆祝中俄万岁;一面也要一致的向列强收回治外法权及庚子赔款,废除一切不平等之条约。"6月底,著名记者邵飘萍在《京报》上发表《人类永久和平之关键安在》一文,指出:和约即为永久和平之障碍,"欲求世界平和,非推翻一切不平和约不可。……如东方之《辛丑和约》及中日之二十一条,西方之《凡尔赛和约》等等,即系人类永久和平之公敌,可作全人类向上运动之目标"。此文立即在舆论界起了号召作用,引起公众的广泛注意和思考。

月9日,北京学生联合会、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等10余个团体,及共产党员、国会议员胡鄂公、雷殷等150余人,联合组成北京反帝国主义运动大同盟。短短几天,北京就有50多个团体参加。7月13日,华侨实业协进会等上述团体的代表和各界人士230多人,在中央公园举行反帝国主义运动同盟成立大会,发表了宣言,并通电宣称其宗旨是:(1)扑灭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废除压迫中国弱小民族所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2)联络一切愿意参加反帝国主义工作的同志;(3)只从事反帝国主义事业,其他任何事务概不与闻;(4)反对帝国主义的走狗和汉奸。大会选举胡鄂公、雷殷、王文璞等15人为执行委员,负责大同盟的日常工作。7月18日,北京国立专科以上的8所学校的教职员联合会举行联席会议,响应反帝大同盟的号召,发表宣言,主张"举凡对我一切不平等待遇,彻底撤销,另本相互平等的原则,重新构成国际关系,使我民族亦得享受人类应有之权利"。上海机器工人俱乐部等30余团体也发表了废除不平等条约宣言。

与此同时,1924年7月出版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刊物《向导》周报发表文章,明确指出:"废约运动,即是民族独立运动","国际间不平等之条约不废除,各被压迫的民族无独立可言;中国受列强逼迫欺骗所订之一切不平等的条约不解除,中国永无解放的希望"。共产党人陈独秀、瞿秋白、李维汉等还发表文章,介绍和支持反帝大同盟;国民党也对反帝废约运动给予支持,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曾致函反帝大同盟,希望他们"努力不懈,以求奋斗之成功"。1924年8月,上海学生联合会等30多个团体组成反帝大同盟,广泛开展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并发表宣言,指出:"中国的乱源,中国国民的痛苦,都是由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压迫。"此外,湖南、山东、天津、武汉、广州、杭州等地也相继成立反帝大同盟。

9月,中共中央发表第三次对于时局的主张,指出:"目前解救中国的唯一道路只有人民组织起来","解除一切军阀的武装,尤其要在根本上推翻外帝国主义在中国一切既得的权利与势力"。号召"被压迫的民众——工人、农民、兵士、商人、学生,快快起来作举国一致反帝国主义的大运动,始终要达到驱逐任何帝国主义于中国领土之外"。为了继续扩大反帝废约运动的宣传,从9月3日至9日,由北京反帝大同盟发起,在全国范围展开了一场反帝运动周活动。北京、天津、上海、武汉、长沙、广州、杭州、济南、太原等地都召开了群众大会和其他各种活动,使反帝废约运动的口号得到广泛的宣传。到1924年10月问,这场声势浩大的废除不平等条约运动便同国民会议运动汇合在一起了。

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成立

7月11日,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成立。这是国民党最高政治指导机关,其任务是辅助总理,应付时局,策划政治之方针。委员会实行主席制,并由孙中山以总理名义直接委派委员组成。孙中山自任主席;鲍罗廷为高等顾问;胡汉民、汪兆铭、廖仲恺、谭平山、伍朝枢、邵元冲为政治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委员会的职权是:关于党事,对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并按照性质事前报告或事后请求追认;关于政治及外交问题,由总理或大元帅决定办理。1925年孙中山逝世后,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主席由蒋介石担任。

随着形势的发展,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逐步演化为国民党的权力中枢。1926年5月,国民党中央政治委员会定为常设机构,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推举的委员和候补委员若干人组成,实行主席团制。谭延闽代理主席。委员会内设秘书主任一人;秘书、人事员、书记若干人。负责决定国民政府的政治方针,并以国民政府名义执行之。中央政治委员会还先后在太原、广州、武汉、开封等地建立执行分会。

以后,中央政治委员会改称政治会议,简称中政会。同年8月,国民党二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央政治会议案》,明确规定了中央政治会议的职权范围,指出中央政治会议委员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推定,凡政治会议议决案,应由中央执行委员会交国民政府执行,并推定谭延闽、蒋介石、汪精卫、胡汉民等46人为中政会委员。1931年国民党"四大"后,中政会由全体中央执委及监察委员组织;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及候补监察委员列席会议。中政会成员大多身有兼职,议决多有不便,为使权力集中,便废弃主席团制,采取首领制。并于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决定:"政治会议的委员由中央执行委员,就中央委员中推定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委员十九人至二十五人组织之。"政治会议开会时,由中央常务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国民政府主席,五院院长、副院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出席。中政会不取表决方式,所得决议案多是主席集合众人意见概括进行决议。可见,其权力已集中于主席之手。中政会内设法制、内政、外交、国防、财政、经济、教育、土地、交通等9个专门委员会,以中央委员及对各委员会主管事项有专门研究的党员负责,并聘请专家当顾问,受政治会议的命令和主席、副主席的指挥监督,处理设计与审查事宜。此外,另设综合秘书处及秘书、机要、文书、事务四科。

中政会具有国家政治机构的三大基本权力,即政策的制定、法律的制定和官吏的任命,因此,是国民党政治机构中最重要的机关。1928年制定的训政纲领规定:中政会有指导、监督国民政府国务施行的职权;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的修正及解释,由中政会决议并执行。1930年国民党三届三中全会会议案规定:中政会在"决定训政大计指导政府上,对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负责;国民政府在实施训政计划与方案上,对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负责。"中政会是党的隶属机关,但非处理党务机关;对于政府,是制定根本大计与政策方案的机关,但又非本身机关之一。中政会是介于党和政府之间的唯一链条。换言之,中政会在政治根本方案上,对党负责,而国民政府在执行政治方案上,对中政会负责,但在法规上仍为国家最高机关。设立中政会并赋予其权力的目的,是加强国民党的统治,实现"党治"。

至1937年,中政会主席为汪精卫。其后,抗日战争爆发。为适应战争需要,1937年8月,中政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设立国防最高会议。国防最高会议自1937年8月4日正式成立,至1939年1月29日改组为国防最高委员会,确定其代行中政会职权,统一指挥党、政、军三方面工作;不受法律约束,有命令权及对外作战时的决策权等。1946年3月,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决定恢复政治会议,即中政会。规定其职权为:掌握政纲、政策之实施;计划重要政治问题之处理方针及重要干部的决定等,其权力已置于国民政府委员会之上,成为国民党反共、反人民,实行一党独裁的最高权力中枢。

广州沙面工人罢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