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曙光初现(1940-1949)
1978600000026

第26章 1943年(5)

年8月13日,延安《解放日报》公布了《两年来国民党58个叛国将领概况》,计有国民党叛国将领庞炳勋、孙良诚、孙殿英、毕戴宇、金亦吾、李长江、王劲哉、吴化文、赵瑞、杨诚、荣子恒、杨仲华、吴漱泉、刘月亭、王清瀚、赵云祥、陈光然、黄贞泰、郭俊峰、丁树本、夏维礼、孙玉田、赵星彩、李震汾、侯如墉、于光辉、杨汝贤、冯养田、杨克友、王遂庆、王廷瑛、王瑞亮、赵天时、任兰圃、薛豪平、潘胜富、苏景华、张海军、苏振东、李德兴、丁聚堂、颜秀五、陈才福、秦庆霖、范杰、于怀安、宁春霖、厉文礼、齐子修、邱吉胜、刘景良、李其实、张良才、徐继泰、韩子乾、景顺扬、李志希、陈孝强。从1940年到1944年,国民党投敌将领67人,投敌军队50万人,占伪军总数的62%。

在大批国民党军事将领投敌的同时,大批国民党党政要员也纷纷投敌。1943年9月24日,延安《解放日报》发表《国民党62个叛国投敌的党政要员概观》一文,揭露了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褚民谊、陈璧君、缪斌、庞炳勋、顾忠琛、何世祯、陈孚木、溥侗、恩克巴图、克兴额、曾仲呜、吴开先、许崇智、吴径熊、李福林(以上均系国民党中央执监委员)、陈群、梅思平、李圣五、陈耀祖、陈春圃、陈君慧、林柏生、丁默邮、李士群、鲍文樾、刘郁芬、汤良礼、赵尊狱、萧叔萱、朱履龢、蔡培、周作民、颜惠庆、金永昌、周学昌、蔡洪田、汪曼云、王天木、李浩驹、张永福、王克敏、马君图、刘云、林虎、赵正平、焦莹、叶莲、苏体仁、卢英、林知渊、黄香谷、萧淑宇、陶希圣、高宗武、甘介侯、李犹龙、李郁才等叛国投敌的国民党要员的情况。

中英美苏四国签署《普遍安全宣言》

年,世界反***战争由防御转人进攻,出于尽快夺取世界反***战争胜利的共同愿望,中美英苏四国进一步加强了合作,并对战后世界问题作了一些有益的安排。

年1月14日至23日,罗斯福总统和丘吉尔首相在摩洛哥卡萨布兰卡举行会议,就中国抗战问题制定安纳吉姆计划。会后,罗斯福、丘吉尔分别派遣代表到重庆,向蒋介石传达了卡萨布兰卡会议的内容。2月11日,丘吉尔在英国下院表示,在击溃德军后,即全力击败日本。次日,罗斯福发表广播演说,表示决在此次战事中作战到底,直至联合国家军队在柏林、罗马、东京街头作胜利游行为止。7月29日,中美英苏四国政府决定,德日意三国必须无条件投降。

为商讨具体作战计划,1943年8月17日至24日,罗斯福和丘吉尔在加拿大魁北克举行会议,讨论欧亚战场对轴心国作战问题。中国代表宋子文力争参加这次会议。8月18日,宋子文拜访美国国务卿赫尔,认为:盟国间现有的行政和军事机构中,不论是规划作战方案还是战后和平,其成员仅限于美英方面的代表。中国代表多次要求参加这些机构,但均遭拒绝。甚至这些机构在拟订有关的方案或计划时,也不邀请中国代表参加。中国代表虽有一两次出席英美联合参谋会议,但仅以作证资格,并未参与实际协商,也没有参与决定同中国关系重大的作战方案。卡萨布兰卡会议的结果将关系到未来国际关系和战后盟国的格局,中国政府将无法向其国民和军队解释下列事实:中国未能参与盟国作战方案及盟国和平计划的商议和决定。宋子文建议,现有的联合机构,应加以扩大,中国代表应以平等地位加入;建立盟国间机构,以确保通过协调,使共同作出的决定付诸实施,中国亦应有代表加入;魁北克会议联合宣言中,应包括上述内容。在宋子文的力争之下,罗斯福、丘吉尔同意他参加22日至24日的会议。会议确定1944年5月1日开始实施在法国登陆的霸王作战计划,签订了美英共同研制原子武器的秘密协定,批准参谋长会议制定的盟国在亚洲对日作战的计划,准备在德国崩溃后的12个月内击败日本。根据会议的决定,8月26日,东南亚盟军总司令部成立,由英国联合作战大臣蒙巴顿任总司令。10月19日,蒋介石以中国战区统帅名义在重庆召集会议,出席会议的有蒙巴顿、史迪威、陈纳德及美陆军后方勤务部长索姆威尔等人。会议决定:以蒙巴顿为反攻缅甸总指挥;中国远征军于1944年1月15日发动攻击。

在举行军事战略会议的同时,如何在外交上采取同一行动的会谈也在进行。1943年10月19日,英美苏三国外长艾登、赫尔、莫洛托夫在莫斯科举行会谈,讨论与决定加速粉碎***同盟和欧洲战后安排有关的军事、政治问题。会前,罗斯福决心以四大强国外长会议发表宣言。20日,赫尔会见中国驻苏大使傅秉常。30日会议结束。会议发表的公报称,此次会议最重要者为缩短对德及其欧洲附庸的战争问题;现已确切规定联合军事行动计划,以便战后继续合作,建立普遍安全。10月30日,美国国务卿赫尔、英国外相艾登、苏联外交人民委员莫洛托夫和中国驻苏大使傅秉常共同签署《关于普遍安全之宣言》。

宣言规定,四国一致决心遵照1942年1月1日联合国家宣言及以后历次宣言,对它们现正分别与之作战的轴心国继续敌对行动,直至各轴心国在无条件投降基础上,放下武器时为止;感到有使它们自己和同它们同盟的人民从侵略威胁下获得解放的责任;承认有必要保证由战争迅速而有秩序地过渡到和平并建立与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使全世界用于军备的人力与经济资源达于最小限度。为此,中美英苏四国联合宣告:保证用以对其各别敌人进行战争的联合行动,将为组织及维持和平与安全而继续下去;它们中与某一共同敌人作战者,对于有关该敌人的投降及解除武装等一切事项,将采取共同行动;它们将采取它们认为必要的一切措施,以防止任何破坏对敌人所规定的条件的行为;它们承认有必要在尽速可行的日期,根据一切爱好和平国家主权平等的原则,建立一个普遍性的国际组织,这些爱好和平国家无论大小,均得加人为会员国,以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起见,在法律与秩序重建及普遍安全制度创立以前,各该国将彼此磋商,并于必要时与联合国家中其他国家磋商,以便代表国际社会采取共同行动;战事终止后,除非为实现本宣言内所预期的目的,并在共同磋商后,它们将不在其他国家领土内使用其军事力量;它们将彼此并与联合国家中其他国家会商及合作,俾对战后时期的军备的管制,获得一实际可行的普遍协议。

《关于普遍安全之宣言》的签署,使中国真正列入四大强国之列,并为战后中国成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奠定了基础;也为联合对***轴心国作战直至取得最后胜利作了必要的安排。

日汪缔结同盟条约

随着日军在太平洋战场的节节败退及在中国战场陷入困境,日本政府在汪伪政权对英美宣战后,试图加强汪伪政权的力量,以挽救行将覆灭的厄运。

年5月31日,日本御前会议制定《大东亚政略指导大纲》,决定修订1940年11月30日与汪精卫伪国民政府签订的《中日基本关系条件》,重新缔结《中日同盟条约》。6月23日,日本中国派遣军总司令部第三课课长永井八津次大佐询问周佛海,对修约有何意见。周佛海称,日本不应以修改条约为招致重庆讲和之谋略手段,应以加强汪伪政权之政治力、收买中国民心为主要目的,所以反对保留驻兵权。日本外相重光葵也反对陆军以诱使蒋介石与日本实现和平,作为修改条约的主要目的的主张。他认为,由蒋介石来实现日中全面的和平,除非日本投降,否则无望。重光葵的主张得到日本首相东条英机的赞同,日本大本营遂按重光葵的主张起草条约草案。

月8日意大利无条件投降后,日本大本营与政府联络会议于9月18日至10月7日,对同盟条约的有关内容作了商讨和确定。(1)关于修订目的。双方认为:彻底具体实现处理对华问题根本方针,为解决中国问题加强必要的政略态势。(2)修订时机。日本于9月20日决定了同盟条约的具体条款后,而后伺机进行修订。(3)关于条约内容。为诱使重庆国民政府停止抗战,取消了驻兵权,规定了撤兵的条件。关于驻兵权,对在华北、蒙疆的防共驻扎,为维持共同的治安在必要期间内治安驻扎,以及舰艇部队的留驻等,不作为驻兵权对之要求;同时放弃《辛丑条约》规定的驻兵权。关于撤军问题,表示恢复在中国的全面和平与重庆国民政府结束交战状态时,全面撤军。在军事上乃至经济上需要紧密合作的特殊地带,对已有限制的蒙疆、华北、长江下游地区及华南沿海岛屿的事项予以废除,不在各地另行约定。

月13日下午5时,日本驻汪伪国民政府"大使"谷正之面见汪精卫,递交了日本决定的同盟条约文本。第二天,汪精卫与周佛海对之进行了详细研讨。周佛海认为,条约所规定者均须全面和平实现后始能实现,是乃望梅止渴。因而提出,除撤军须待战争终了始能实现外,其余在和平实现前,亦应逐步实现。15日、18日、19日,汪精卫、周佛海、褚民谊、周隆庠与谷正之及日本参赞太田一郎,书记官清水堇三等人进行了三次研讨。10月28日,日本政府与大本营联络会议决定立即与汪伪国民政府改订同盟条约。29日,汪精卫召集伪中央政治委员会临时会议,通过该约及附属议定书。30日,汪精卫与谷正之在南京签订《中日同盟条约》及《附属议定书》。

《中日同盟条约》共6条,规定:(1)中华民国及日本国,为永久维持两国问善邻友好之关系,应互相尊重其主权及领土,并于各方面讲求互助敦睦之方法。(2)中华民国及日本,为建设大东亚并确一保其安定起见,应互相紧密协力,尽量援助。(3)中华民国及日本,应以互惠为基调,实行两国间紧密之经济提携。(4)为实施本条约所必要之细目,应由两国该管官宪间协议决定之。(5)自本条约实施之日起,中华民国二十九年11月30日即昭和十五年11月30日签订之关于中华民国日本国间基本关系条约,连同其一切附属文书,一并失效。(6)本条约自签字之日起施行。《附属议定书》共2条,规定:(1)日本国约定于两国间恢复全面和平,战争状态终了时,撤去其派在中华民国领域内之日本国军队。日本国根据北清事变北京议定条款,及其有关文书所有之驻兵权,概予放弃。(2)本议定书应与条约同时实施之。为此,两国全权委员会将本议定书签字盖印,以昭信守。

签字后,汪精卫与谷正之在南京原国民政府大礼堂召开了所谓"首都民众庆祝签订中日同盟条约大会"。

大东亚会议

随着世界反***战争由战略防御转入战略进攻,以及日军在太平洋战场的全面溃败,日本政府一方面加紧对重庆国民政府的诱降,一方面策划召开所谓大东亚会议,与世界反***统一战线相抗衡。1943年5月31日,日本政府与大本营联络会议决定了《大东亚政略指导大纲》,决定与汪精卫伪国民政府修订1940年11月30日签订的《中日基本关系条约》,重新缔结《同盟条约》;在10月下旬前后,将汪伪国民政府、伪满洲国政府、泰国、缅甸、菲律宾等日军占领区内各傀儡政府召集到东京,以此表示日本完成战争的决心和*****圈的确立。

日本政府把与汪伪国民政府签订《同盟条约》作为诱使重庆国民政府放弃抗战的重要措施之一,因而对《中日基本关系条约》作了修正。1943年10月30日,汪精卫与日本驻汪伪国民政府大使谷正之在南京签订了《日本国与中华民国同盟条约》及《附属议定书》。《同盟条约》共6条,主要内容是:中日为永久维持两国间善邻友好之关系,应互相尊重其主权及领土,并于各方面讲求互助敦睦之方法;中日为建设大东亚并确保其安定起见,应互相紧密协力,尽量援助;中日应以互惠为基调,实行两国间紧密之经济提携;为实施本条约所必要之细目,应由两国该管官宪间协议决定之;自本条约实施之日起,《中日基本关系条约》连同其一切附属文书,一并失效;本条约自签字之日实施之。《附属议定书》规定,日本约定于两国间恢复全面和平,战争状态终了时,撤去其派在中国领域内之日本军队;日本根据《辛丑条约》及其有关文书之驻兵权,概予放弃。《同盟条约》签字后,汪伪国民政府召开所谓首都民众庆祝签订中日同盟条约大会。汪精卫发表讲话称,该条约的签订,扫除了英美侵略势力,不仅使中日方针一致,而且结成了永久友好关系,因此,重庆国民政府应抛下抗战,回复和平。

月13日,谷正之在向汪精卫递交《同盟条约》的同时,面告汪精卫,日本拟于11月5日在东京召开大东亚会议。11月1日,汪精卫偕周佛海、褚民谊、陈昌祖、周隆庠、薛蓬元离南京飞往东京参加大东亚会议。11月5日,大东亚会议在东京举行。参加会议的有日本首相东条英机、汪伪国民政府主席汪精卫、伪满洲国政府总理张景惠、泰国总理銮披玟的代表汪瓦搭雅、菲律宾总统何塞·皮-拉乌雷尔、缅甸总理巴英,印度临时政府主席钦德拉·鲍斯列席了会议。汪精卫在会上发表了题为《互相尊重独立自主,同心协力共存共荣》的讲话,鼓吹亚洲各国应该与先进国日本同心协力,并盼望日本极力援助中国的所谓解放;他还表示要死心塌地地效忠日本,协助日本一面促成重庆国民政府将士与人民之觉悟来归,完成统一;一面要在其统治区域内肃正抗日思想,保障治安,增加生产,以增强分担保卫东亚责任的能力。会议共进行了两天,于11月6日收场。与会各国签署了《大东亚共同宣言》,宣称大东亚各国应互相合作,完成大东亚战争,从美英之枷锁下解放大东亚,完成其自存自卫,以下列纲领为基础,建没大东亚,以求贡献于世界和平之实现:(1)大东亚各国互相合作,确保大东亚之安全,并以道义为基础,建设共存共荣之秩序;(2)大东亚各国应互相尊重其自主独立,实现互相敦睦,确立大东亚之亲睦友谊;(3)大东亚各国相互尊重其传统,发挥各民族之创造性,以提高大东亚之文化;(4)大东亚各国应在互惠之下紧密合作,谋求其经济发展,增进大东亚之繁荣;(5)大东亚各国应与万邦敦睦友谊,消除人种差别,普遍进行文化交流,进而开放资源,以贡献于世界之发展。

会议结束后,汪精卫一行于11月9日返回南京。汪精卫发表讲话,宣称大东亚会议是纯为强者对弱者之扶助的会议,是东亚各民族为其生存独立而奋斗的会议。11月11日,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追认了《大东亚共同宣言》。

常德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