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是国共两党从和平谈判走向军事对抗关键的一年,亦是经济、外交等各方面发生重大变革的一年。
年上半年,以政治协商会议的召开为舞台,中国国民党、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展开了三种建国主张的争论与较量,一度出现了和平争论、民主建国的局面。与此同时,国共两党之间的地区性冲突仍然不断,两党根据政协有关决议,成立调处双方冲突的军事调处执行部,赴各地调处。
但是,国民党武力消灭中共的内战方针是既定的,政协会议的召开只是掩护其进行内战准备的烟幕。为了取得美国的军事及经济援助,国民政府同美国签订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为了取得苏联的支持并压制中共,国民政府通告承认外蒙独立。鉴于国民党的既定内战、独裁政策,中共作了一系列必要的准备,如发布"五四指示",发动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继续进行新式练兵,提高军队战斗力,等等。
国民党在准备发动内战的同时,加紧对国统区和平民主运动的镇压和经济上的掠夺,制造了"李闻惨案"和"下关惨案",上海等地爆发了黄金风潮;召开国民党六届二中全会,撕毁政协决议,为发动全面内战制造法律根据。并在挑起全面内战之后,召开"制宪国大",宣布"改组政府",给自己披上民主的外衣。
另外,少数民族地区的革命解放事业也出现了可喜的变化:内蒙古四三会议的召开,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成立奠定了基础;新疆联合政府的成立,使新疆一度出现了和平的局面。国民政府通告承认外蒙独立历史上,外蒙古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八旗通志》表述说:"国家龙飞东海,列圣肇基,显庸创制,始立八旗,复镶八旗。丕应篌志,兆姓归往,蒙古万里,尽人版图。正号纪元,遂成帝业。凡蒙古汉人输诚先服者,亦各编为八旗,列在亲信。"清政府以戈壁沙漠为界,将蒙古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为内蒙古,北部为外蒙古。外蒙古共分汗阿林(会土谢汗部20旗)、齐齐尔里克(会赛音诺颜部22旗及额鲁特部2旗)、克鲁伦巴尔和屯(会车臣汗部23旗)、札克毕拉色钦毕都尔诺尔(会札萨克图汗部18旗及辉特部1旗)4个喀尔喀盟,赛因济雅哈图左翼(会杜尔伯特部10旗及辉特部1旗)、赛因济雅哈图右翼(会杜尔伯特部3旗及辉特1旗)、两个杜尔伯特盟及青塞特奇勒图盟(会土尔扈特部3旗,为新土尔扈特部盟),合7盟。清政府在外蒙古设有库伦办事大臣、乌里雅苏台将军、科布多参赞大臣和阿尔泰办事大臣分别进行治理。
在中国近代史上,沙俄把侵略魔爪伸向外蒙古,通过《中俄北京条约》、《中俄陆路通商章程》、《中俄伊犁条约》等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取得了在蒙古通商、免税、设立领事馆等一系列特权。1905年日俄战争后,沙俄由于在中国东北受日本侵略所阻,更将重点转向外蒙。在1911年7月操纵外蒙各王公及上层喇嘛在库伦举行会盟大典,讨论脱离中国。接着利用清政府忙于对付辛亥革命、中国政局动荡之机,武装支持分裂分子杭达多尔济亲王,押送清廷驻库伦办事大臣三多出外蒙,并于12月1日由"外蒙王公委员会"发表《告民众书》,宣布蒙古为"独立国"。12月16日,所谓"大蒙古国"正式成立,以哲布尊丹巴为"皇帝",以"共戴"为年号。根据1912年11月5日《中俄声明文件》,中国除了一个空洞的宗主权名义外,几乎丧失了对于外蒙古的全部权利,但是当时的北京政府并未承认外蒙独立。
抗日战争即将胜利时,国民政府为了急于苏联出兵东北,并企图取得苏军支持它在东北的行动,自1945年6月30日至8月14日,中苏双方在莫斯科谈判签订《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其中对"外蒙古现状应予维持"进行了激烈的争执。中国认为,"维持现状"是维持现在所有的状况,苏联曾在1924年宣布尊重中国在外蒙古的宗主权,这即现状之一,不能变更。苏联认为,"维持现状"是维持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现状",中国必须承认外蒙古脱离中国而独立。国民政府谈判代表宋子文对此断然拒绝,而苏方斯大林、莫洛托夫声称,如中国不承认外蒙古独立,则同盟条约就不能签订。最后,蒋介石鉴于处理中国共产党和新疆问题,决定有条件让步,声称苏方如能保证中国在东三省之领土、主权及行政完整,中共对军令、政令完全归国民党中央统一,新疆之伊犁以及新疆各地被陷区完全恢复,那么中国愿自动提出外蒙古问题由外蒙古人民用投票方式解决。苏联对此表示同意。于是,中苏两国外交部长王世杰和莫洛托夫在莫斯科签署《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及一系列协定与换文,其中规定:"兹因外蒙古人民一再表示其独立之愿望,中国政府声明于日本战败后,如外蒙古之公民投票证实此项愿望,中国政府当承认外蒙古之独立,即以现在之边界为边界。"日本在9月2日正式投降之后,外蒙古公民投票也于10月20日举行。在此之前,国民政府派遣内政部常务次长雷法章于10月18日飞抵库伦,视察外蒙古公民投票情形。蒋介石向他交待说:"代表政府参观投票情形,兼可考察外蒙政治社会情况,而不与外蒙当局进行任何交涉。关于投票一事,只宜细心观察,但不得干涉或发表任何声明。"月20日,从清晨6时起到半夜12时,外蒙古凡年满18岁的成年公民,不分性别,均在每户所属区内参加投票。投票采取记名投票法,选票上须填写名字,再填写赞成独立与否。10月24日,外蒙古中央选举委员会副主席盖伦柴勃报告投票结果:"根据各盟委员会的名单,全共和国应有(合格公民)494074人参加投票,今投票赞成独立的共计483291人,即占全数之97%,其余为弃票者,这48万多人完全投票赞成,没有一个人投反对票。"苏联伊·亚·兹拉特金所著《蒙古人民共和国史纲》对此评述说:"蒙古人民投票拥护独立,就是表示他们赞同保存和进一步巩固人民民主制度,走非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就是拥护对苏联的坚不可摧的友谊,拥护社会主义。"国民政府参观团长雷法章则评价投票时说:"其办理投票事务人员,对于人民投票,名为引导,实系监视,且甚严密","此项公民投票,据称为外蒙人民重向世界表示独立愿望之行动,实则在政府人员监督之下,以公开之签名方式表示赞成独立与否,人民实难表示自由之意志"。蒙古人民革命党中央机关报《与嫩报》宣称说:"为自己独立而奋斗的我国人民的希望实现了。我国人民所早已怀着的衷心愿望,对自己的祖国成为受各国人民尊敬的、自由的、强大的、独立的国家的衷心愿望,终于实现了。在走向独立自由的道路上,有巨大的困难摆在我国人民的面前。因此我国人民所赢得的胜利也就更为伟大,更为壮丽,我们对我们多年老友——苏联人民——也就更加无限感激。"年1月5日,蒙古人民共和国部长会议、大国民会议、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联席会议通过了有关独立的决议案。同一天,国民政府发表公告,"承认外蒙古之独立"。2月中旬,蒙古政府派遣副主席苏龙甲布以及拉木素龙、纳路山博、乡尔道格、林清苏诺穆一行5人访问重庆,拜会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和外交部长王世杰,商定双边关系问题。2月13日,国民政府声明愿意并准备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建立正常的外交关系。
军事调处执行部组建
抗日战争胜利后,蒋介石玩弄和平欺骗手段,在美国的参与下,邀请中共领导人毛泽东到重庆举行国共谈判,签定了《双十协定》。协定虽然签订,国共双方武装冲突仍不断发生,至1945年10月11日,战火遍及11个省。国民党军队武装进攻受挫及国统区内和平民主运动的高涨,使蒋介石认为发动内战的时机并未成熟,被迫表示准备召开政治协商会议。
美国这时也改变了对华政策,即将公开的扶蒋反共政策转变为实行"调处"策略,以政治的、和平的手段诱使中共交出政权和军队,参加国民党支配下的所谓"联合政府"。11月27日,美国总统杜鲁门任命马歇尔为特使,代表美国政府居间调停国共冲突。12月15日,杜鲁门向马歇尔发出训令,要他"尽快地以和平民主的方式达到中国的统一"。同一天,杜鲁门发表《关于美国对华政策的声明》,声称"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为中国唯一的合法政府,为达到统一中国目标之恰当机构",指责"自治性的军队例如共产党军队那样的存在,乃与中国政治不相符合,且实际上使中国政治团结不能实现"。马歇尔带着美国政府的这一真实意图,于12月20日飞抵上海,22日到达重庆,开始其"调处"活动。
在蒋介石被迫表示准备召开《双十协定》中所规定的政治协商会议以后,中共于12月16日派出以周恩来、董必武(已在重庆)、王若飞(已在重庆)、叶剑英、邓颖超、陆定一等人组成的代表团,到达重庆,准备出席政治协商会议。叶剑英在机场答复记者提问时表示:如何停止军事冲突,是迫待解决的问题,中共也如全国人民一样抱着和平的希望,希望双方先能停战。12月19日,周恩来在中共代表团宴请国民党政府代表张群(未到)、邵力子、王世杰(未到)时特别表示:中共方面希望在政治协商会议之前,立即停止内战,一切具体问题都可以在战争停止后用商谈方法求得解决;停战问题,希望双方不提任何前提条件,求得立即停战。国民党政府为求缓兵之计,也就同意了此项建议而开始了国共双方并有马歇尔居间参加的停战谈判。
月27日,国共双方代表就停战问题进行谈判。中共代表周恩来、王若飞、叶剑英向国民党代表张群、邵力子、王世杰提交书面议案:(1)在全国范围内原地无条件停止一切军事冲突;(2)凡与内战有关的问题,均应于军事冲突停止后,经协商解决;(3)组织隶属于政协会议的各界内战考查团督察事实真相。12月31日,国民党方面就中共代表所提议案复文表示:(1)同意停止一切军事冲突,恢复铁路交通;(2)国共双方各派一名代表,会同马歇尔将军,就停止军事冲突恢复铁路交通及受降等事宜共商实施方法;(3)由国民参政会推定公正人士5人组织军事考察团,赴各地考察,并公布事实真相。
年1月3日,国共双方代表就停止军事冲突和恢复交通问题举行会谈。中共代表原则上同意国民党代表的复文,并提出几点希望:军事冲突应马上全面停止,目前国民党军队在热河的进攻尤其应该迅速制止;全国交通应该全面恢复,包括邮电、航空和解除对解放区的封锁;军事考察团应包括各界人士。1月4日,《新华日报》发表《停止内战的决定步骤》一文,指出:真正要停止内战,必须政府与中共方面双方下令,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没有这种命令,所谓停战,将是空谈。人民不应该等待,而应该积极地为实现"双方下令"而奋斗;下令之后,则必须为双方命令的真正实现而奋斗。
年1月5日,国共双方达成了《关于停止国内军事冲突办法的协议》,规定:"(1)停止国内各地一切军事冲突并恢复一切交通,关于停止冲突及恢复交通之命令,依第二条之规定商定之。(2)因国内军事冲突及交通阻塞等事,与我国对盟邦所负有之受降及遣送敌俘等义务有关,故应由政府与中共各派代表一人会同马歇尔将军从速商定办法,提请政府实施。(3)国民参政会驻会委员会及政治协商会议,各推定国共两党当事人以外之公正人士八人,组织军事考察团,会同国共双方,在发生冲突区域考察军事状况、交通情形以及其他与国内和平恢复有关事项,随时将事实真相提出报告并公布之。"1月10日,由张群和周恩来各自代表所在政党签署了《关于停止国内冲突的命令和声明》,规定:中华民国国军及共产党领导下之一切部队,不论正规部队、民团、民兵、非正规部队或游击队,应即实行下列命令:"(1)一切战斗行动,立即停止。(2)除另有规定者外,所有中国境内军事调动一律停止,惟对于复员、换防、给养、行政及地方安全必要之军事调动,乃属例外。(3)破坏与阻碍一切交通线之行动必须停止,所有阻碍该项交通线之障碍物,应即拆除。(4)为实行停战协定,应即在北平设一军事调处执行部,该执行部由委员三人组成之,一人代表中国国民政府,一人代表中国共产党,一人代表美国。所有必要训令及命令,应由三委员一致同意,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主席名义经军事调处执行部发布之。"同一天,毛泽东、蒋介石分别向所属部队发布了停战令。停战令于1946年1月13日午夜起生效。
根据停战协定,1月7日正式组成了由马歇尔、周恩来、张群(后为张治中、徐永昌)参加的三人小组(或称三人军事小组)。1月10日,由张群、周恩来签署了《建立军事调处执行部的协议》,成立了在三人小组领导下的北平军事调处执行部,规定由国民党政府、中国共产党和美国三方各派一人组成。中共代表为叶剑英,国民党政府代表为郑介民,美方代表为罗伯逊。执行部下设由三方同等人员组成的若干执行小组,分赴各冲突地区进行调处工作。1月14日起,军调部在北平开始办公。
国民党签订停战协定,不过是一种欺骗手段。虽然停战令下达后全国一度出现了和平局面,但是国民党武力消灭中共的方针并未改变,经过准备之后,国民党军队以1946年6月26日大举进攻中原解放区为起点,发动了全面的逆历史潮流的内战。1947年1月29日,美国宣布撤离其军事调处执行部人员,退出"调处",公开援蒋打内战。中共代表叶剑英被迫撤回延安,军事调处执行部瓦解,国共双方以军事展开了两个中国命运的大决战。
政治协商会议召开
政治协商会议(俗称旧政协),是根据重庆谈判国共双方签订的《双十协定》的规定召开的。这次会议是国民党政府在全国人民要求和平民主、中国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的坚决斗争以及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准备尚未就绪的情况下召开的。
《双十协定》规定:国民政府应该结束训政,实施宪政,"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苏美英三国外长莫斯科会议关于中国问题的协议"一致同意,必须在国民政府之下建立一个团结而民主的中国,国民政府的各部门必须广泛地由民主分子参加,并且内战必须停战"。这样,蒋介石被迫同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在国共双方1946年1月10日签订《关于停止国内冲突的命令和声明》、发布停战命令的同时,政治协商会议在重庆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