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的货币斗争是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统一市场和对敌经济斗争的重要方面,同时边区政府在实践中逐步确立了正确的斗争方针和政策,给人民的生产及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打垮了伪联币、伪储币;摆脱了伪币的影响,由于成功的打击了各种伪币、杂币,从货币流通市场上清除了这些杂币,因此,边区的贸易控制在我们的手里,树立了本币独立自主的统一市场。这对边区物价的稳定起了重要的作用。停用法币之后,币值不断提高,物价相对稳定,彻底粉碎了敌人倾销法币掠夺我根据地物资的阴谋。
2。保持了本币币值的稳定,有助于边区财政困难的解决边币发行的成功,对于扩大晋冀鲁豫边区的影响,有着巨大的作用,因为一张边币就等于一张有力的宣传品。1943年本币对法币取得优势,1944年又对伪钞取得压倒优势。在1943年前,本币原与法币等价使用,伪钞1元可换本币七八元之多。经过货币斗争,到1943年底,本币1元可折合5元法币,伪钞1元只能兑换本币1角5分;1944年本币币值与伪钞币值相平;1945年本币1元可兑法币20元,可兑伪钞7元,对法币伪钞占有绝对优势②。
①张天乙:《太岳革命根据地》(上),山西经济出版社,1991年,第40页。
②杨波:抗战时期山东的货币斗争,《大众日报》,1946年2月27日。
过去因法币大量流入解放区,市场上货币流通量难以控制,自本币脱离法币之后,货币流通量可以有效控制了,因之解放区的各种物价,也随之下跌而趋于稳定。
本币独立自主的统一市场的建立,不但充实了对敌经济斗争的资金,而且将大部分资金投入生产建设,成为发展经济的有力杠杆。冀南银行的农业贷款在各种贷款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仅1943年下半年到1944年上半年,农业贷款即达2000万元,到1945年春,增加到1亿元。农业贷款主要用以帮助农民购买农具、耕牛、种子和兴办水利。银行贷款的另一个重要用途,就是扶持手工纺织业,从而改善了农民的生活,解决了军民的衣被之需。
在新解放区,民主政府发放无息贷款,帮助农民安定生活,尽快恢复与发展生产。各地大生产运动使根据地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有明显的改善,提高了共产党和根据地民主政府在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威信①。
3。培养了大批经济工作人才
货币斗争需要相关的专业知识较多,长期的货币斗争势必为我党培养了一些财政金融干部,为以后新中国的成立和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到抗战胜利时,全区培养出经济干部达4000多名,许多经济干部后来输送到东北解放区,或随军南下,到南方各省工作。这些干部成为抗战胜利后及新中国建立后的重要经济财政人才。
货币作为商品流通中的一般等价物,是衡量商品价值的直接尺度,在社会的经济生活中始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货币体系的建立既受政治、经济现实状况的制约,又对政治生活与经济生活的稳定起着保障作用,金融稳定是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金融稳定的根本在于币值的稳定。
晋冀鲁豫边区政府在长期的对敌货币斗争中,成功打破了敌人的经济封锁、稳定了市场物价、繁荣了根据地经济,为根据地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维护根据地的经济独立,保障根据地的经济供给,为最终取得抗战的胜利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总之,通过对晋冀鲁豫边区对日伪货币斗争尖锐化的背景、发展阶段、斗争方式以及成效的分析与阐述,可以使我们对此时晋冀鲁豫边区的经济金融概况尤其是货币流通状况有一个大致清楚的认识,同时,也告诉我们在货币金融政策上,必须严格遵循货币发行原则及货币流通规律,坚决捍卫货①朱玉湘主编:《山东革命根据地财政史稿》,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4月,第193-198页。
币主权,保持币值稳定,只有如此才能使经济日益得以健康发展。
五、晋冀鲁豫根据地的缉私斗争
抗战期间,由于监管的缺失、利润的吸引以及敌人的恶意引导,晋冀鲁豫根据地的贸易环境十分恶劣,走私活动猖獗,这些严重破坏了根据地的正常经济建设和抗战大业。为了巩固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根据地军民不仅在军事上开展了艰苦卓绝的反侵略、反扫荡、反清乡、反治安强化运动等斗争,而且在经济上还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反蚕食、反封锁、反走私等斗争。晋冀鲁豫根据地的一系列斗争,为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和抗战大业的胜利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
(一)根据地严峻的财政困难和日伪猖獗的走私1。根据地严峻的财政困难
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主要活动区域在农村,以自然经济为主,工业基础薄弱。抗战爆发后,日本实行”以战养战,统制经济“的侵略政策,对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先后进行多次扫荡,如”杀人,捉壮丁,烧房子,毁农具,烧粮食“等手段阴谋毁灭根据地的抗战生产力,这些已给根据地军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的困难,再加上1939年至1941年自然灾害严重,山西军阀阎锡山又发动”十二月政变“对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实行军事封锁、经济封锁,严禁物资流入,根据地经济到了极其严峻的境地。特别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英美等西方国家采取冻结日本在外资金,采用对其物资禁运等等措施对日本进行经济封锁,日本帝国主义战略物资紧缺,进入空前困难的危境,为支持其长期非正义的侵略战争,”对我物质的榨取,比以前更为严酷①。“日本支持各种方式的走私,并怂恿利诱奸商走私偷运战略物资,偷税漏税等走私现象十分严重,因此根据地一直面临着的严峻的财政问题更是雪上加霜。
2。日伪猖獗的走私
”走私为日本对华经济侵略中‘杀人不见血’的利器“②,抗日战争爆发后,除了军事上对根据地进行连续不断的扫荡外,日本帝国主义还通过”物资对策委员会“、”华北开发公司“、”新民合作社“伪银行以及各种经济特务组织,对根据地实行经济封锁和策略性走私活动,破坏和掠夺根据地经济,①彭德怀:展开全面对敌斗争,《新华日报》华北版,1942年3月28日。
②简生簧:抗战中期的走私问题(1939年-1941年),选自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主编《中国近代现代史》。
限制军事战略物资流向大后方和抗日根据地。此外,在日本经济侵略紧锣密鼓进行的同时,1938年7月,日本在五相会议上议定”适应时局的对中国的谋略“①,并于当年10月设立日本经济侵华重要的机关-”兴亚院“,下设的”华北开发株式会社“在沦陷区遍设”实业百货店“、”物资交换所“等侵略机构,专门从事走私活动,从沦陷区、敌后抗日根据地和大后方,掠夺、抢购所缺物资,如”棉花、粮食、银元、矿产“,并大肆向大后方和抗日根据地走私烟酒、奢侈品、鸦片毒品,套取法币和外汇,扰乱金融市场,企图从经济上搞垮中国抗战的有生力量。
在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日伪走私活动相当严重。有些地方甚至出现武装走私,走私的主要物资包括棉花、粮食、矿产等重要的战略物资,也包括一些奸商受巨额利润的诱惑铤而走险从事走私活动。走私一时泛滥成风,使根据地奇缺的战略物资几乎断绝。日伪和奸商猖獗的走私活动严重破坏了根据地的生产生活,严重影响了根据地的抗战经济实力。
(二)根据地缉私斗争策略的转变和缉私体制建设1。缉私斗争策略的转变
晋冀鲁豫根据地针对敌人”以战养战,统制经济“的侵略政策,根据对敌经济斗争形势和市场需要的变化,一改过去”单纯的封锁“斗争策略为”经济封锁、军事斗争、政治斗争“三位一体的斗争策略。运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去破坏敌人在沦陷区的一切经济财政设施,减弱其统制经济和走私的力度,从而为根据地建设赢得充足的时间。
根据地较早的认识到了群众缉私的重要性,改变单纯依靠政府稽查走私的工作方式,密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依群众需要组织建立同类性质的合作社,如”土产运销、用品消费、家庭生产、粮食调剂等“②,帮助群众买进生活上非常需要或卖出某种或某几种被敌伪威胁与奸商操纵不易买到的东西,不给奸商和敌伪以可乘之机,使奸商不能利用群众无知、涣散无组织、不一致的弱点,为所欲为,减少走私活动的发生。在组织群众的同时,根据地政府有关部门还向群众加强了政治宣传,强调了群众的重要性。”第一件重要的事情,便是指挥这一斗争的群众性。对敌经济斗争不能光靠一纸政策,或个别经济部门;力量是在广大的群众中的,要发动整个根据地和敌占区的①常奥定:《经济封锁与反封锁》,重庆1943年,第13页。
②《晋冀鲁豫边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选编》,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版,1985年11月,第124页。
人民,群起投入这一斗争的浪潮里。……第二,要发挥对敌经济斗争的群众性,必须从政治上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使群众切身利益和国家民族利益统一起来……“①根据地向群众指出”保护群众利益,反对敌寇任何经济掠夺,反对物资统制配给制度“,反对敌寇成立”新民合作社“。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看清其真实面目是敌寇掠夺根据地土产原料及倾销毒品和消耗品的工具,是敌寇进行经济侵华的工具。政府还组织军民合作共同抵制”新民合作社“并对”新民合作社“的一切活动进行稽查,打击其走私行为。反对通敌奸商私运土产资敌,加紧毒品缉私活动,并在一定区域内禁止伪钞流通。根据地政府经济斗争策略的转变,有效的组织了群众进行反走私活动,使群众意识到缉私工作与自己的生活利益息息相关,逐步形成了”全民缉私“的高潮,打破了日本帝国主义在经济上扼杀抗日根据地力量的企图。
2。体制建设
在反走私的实践中,根据地政府在缉私组织机构建设、完善缉私规章制度、构建廉洁高效的缉私队伍等方面作出了很大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构建了一条条封锁线有效地反击了敌伪猖獗的走私活动,打破了日伪的经济封锁,并有效地配合军事、政治斗争保障了根据地的稳定。
(1)缉私组织机构逐步完善。早在1938年晋冀鲁豫抗日根据地草创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些抗日民主政府,如冀南、太行山区的一些专区、县,就建立了贸易机构,组织农副土特产品的收购、运销工作。但当时处于分散的、各行其是的阶段。到1940年2月,贸易局成立,对内地贸易政策、组织机构及分工、具体任务作了相关规定,把出入口的商品分为奖励、许可、限制、禁止四类,实行”对内自由、对外统制“的贸易政策,根据地根据对敌斗争的需要和经济形势的变化,逐渐完善组织机构,由原先的贸易统制局→太行生产合作社→联办贸易总局→生产贸易管理局→工商管理总局→工商管理总局(工商税务合并),工商管理总局下设行政科负责税务,各专区设分局、各县市设县局,县局以下设事务所、稽征局、税卡、检查所、缉私队等负责具体缉私行动。至此,缉私组织机构形成了严密的防护网,打击了敌伪的走私活动。工商管理总局统一管理出入口,有效地阻止政治、经济力量管理公私经营的工商业及合作社,如工商管理局有负责对任何公私经营的工厂、工场、作坊、商店、合作社、摊贩进行监督,有权过问其营业情况,以保证政策法令的贯彻执行。
①摘自《新华日报》华北版社论。
根据斗争形势的需要,1943年9月管理贸易总局决定成立经济工作队,以弥补缉私队工作上忽视群众力量,脱离群众,忽视对群众宣传缉私教育,使得缉私工作孤立化的缺点。经济工作队成立后针对粮食走私愈演愈烈的现象,加强了对粮食走私的查办,如”1943年6月,粮食管理办法撤消后,今后走私可能更严重,物资愈困难,愈促进敌之疯狂掠夺加之本年灾害之严重和日益扩大,走私之风可能越厉害。“此外,根据地对经济工作队的人员和编制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如:”一分区十四人,二分区十三人,三分区九人,四分区十人,五分区二十六人,六分区三十五人,各区局不得随意增减或调做他用。“”一分区设二分队,目前在赞皇、临内两局县,赞皇八人,临内六人。二分局设二分队,目前着重在太古、和昔辽两局县,太古七人,和昔辽六人。三分局不另设分队,目前着重放在榆武祁。四分局不另设分队,目前着重放在长、壶一带。五分局设二分队,磁武、临安各十三人“①。
(2)缉私法制建设逐步增强。在晋冀鲁豫根据地,为了加强反走私工作,根据地依据形势的变化发展制订了一系列反走私的政策法规。其核心内容是实行贸易统制政策,加强对重要军需民用物资的监管,防止走私流向敌占区,同时防止一些非必需品和奢侈品等物资走私流入根据地。因此根据地政府制订了一些有关走私的经济法律法规,而且为了有效地执行这些法律法规也采取一些措施,对缉私工作者的缉私行为进行规范。
加强缉私立法。为了使缉私工作有法可依,加强出入境管理,实行统制贸易,边区政府加快了立法的进程,如1941年7月1日《漳北区管理对外贸易暂行办法》规定,”……第三条:商民向敌占区运销本区出产之土货、山货,必须保证换回等价之必需品。……第四条:如向敌占区运销本区出产之土货、山货,但不欲兑换货物或在规定期限内并未购物运回者,应将所得货价交付自己认为可靠之商号,并取得收据,转向原批准之贸易局核对后,凭贸易局之证明及原保证书,再向银行登记,凡登记之敌占区存款非按本办法之第六条规定,任何人不得私自动用②。“1942年8月12日《太行区出入口贸易统制暂行办法》对特种产品出入口贸易作了有关规定,”第四条:凡取得《经营出入口营业许可证》者,始得经营特种出口。……第十三条:凡购买外汇,一再推延逾期不办理入口,在退用外汇情事者,工商管理局得向司法机关提①《晋冀鲁豫边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选编》,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版,1985年11月,第222-223页。
②《晋冀鲁豫边区工商行政管理史料选编》,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出版,1985年11月,第225-226页。
起公诉,依法办理①。“因此,在输出剩余特种产品的同时换来了军需民用的必需品并掌握了外汇,对打击走私,稳定根据地金融经济发挥了巨大作用。另外,1942年1月30日《边区建设厅命令实行纸烟专卖》,同年2月13日《边区建设厅统领纸烟专卖实施办法》,4月30日《总局关于停止公私烟厂的布告》,1945年1月18日《总局命令烟厂停止使用盘纸,纸烟商标进行登记》等相关规定,以抵抗外来纸烟,缩小内地纸烟的消费,规范纸烟市场,严查走私。与此同时,也制定了相关法规对酒市场进行监管。1941年9月25日《特许潞酒登记过境暂行办法》,1943年12月9日《边府通令酿酒业一律改为政府经营》,1945年5月27日《总局通令酒出口免税》等规定。
明确的法律制度,严格的统制贸易,严厉打击了敌伪和奸商的走私活动。既做到了组织边区剩余产品的有效输出,有效地保证了根据地军需民用的必需品有序的输入,稳定了根据地的生产和生活,使得查缉走私有了可靠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