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情是一种感觉上的愉悦。也就是说,它是发生于人自身体内的事情。当我们说起一个好色之徒在大街上游荡,那是他“想要个女人”时,我们往往使用了一个最不恰当的词语。严格说来,女人恰恰是他所不想要的。他想要的是一种乐趣,而女人恰恰是那种乐趣所必不可缺的一件器具。他对这样的女人到底有多在意,可以通过在他得到满足五分钟后,他对她的态度判断出来(烟盒里的烟抽光后,人们是不保留烟盒的)。现在看来,情爱使得一个人真正想要的并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个独一无二的女人。从某些不可思议却非常明白的方式上看,爱人渴望的是所爱的人本身,而不是她能给予的那种愉悦。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一个人曾经寻求他所心爱的女人的拥抱是因为他深思熟虑过——不管多么毫无意识地——他们的拥抱比与其他任何女人的拥抱更加令人心情愉悦。如果他提出过这个问题,毫无疑问,他也会期待这样的结果。但是提出这个问题,那将是完全地走出情爱的世界。我所知道的唯一一个曾经提出过这一问题的人是卢克莱修,他提出这一问题时,一定不是在恋爱中。关注他的答案是很有趣的。那个严厉的酒色之徒,认为爱情事实上损害了性的愉悦。
感情是一种令人分心的事物,它破坏了对这种趣味冷静而批判的感受力。(他是一个伟大的诗人。但是“上帝啊,这些罗马人真是兽性大发啊!”)读者会注意到,情爱奇妙地把典型的需求之乐转变成了所有乐趣中最典型的欣赏之乐。向我们展示这个纯粹与我们的需求,即使是与我们短暂的需求相关的对象,是需求之乐的本质。但是在情爱中,一种最为强烈的需求,最为强烈地把对象看成是她本身值得赞赏的一件事,这远远要比他与爱人的需求关系更为重要。
如果我们完全没有体验过这个,如果我们仅仅是逻辑学家,那么我们可能对这个概念难以置信:渴望一个人与渴望他所能给予的任何愉悦、安慰或者服务是有区别的,而且这必定是难以解释的。当恋人们说他们想要“吃掉”对方的时候,他们正在试图表达部分的渴望(不是很多)。弥尔顿已做了更多的解释:他设想出身体是由光构成的天使般的生物,他们可以穿透彼此,而不仅仅是拥抱。查尔斯?威廉斯也曾说过这样的话,“爱你?我就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