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情爱的性欲,就像所有其他的欲望一样,是一个关乎我们自己的事实。在情爱中,它反而是关乎所爱之人。它几乎成为一种感知模式,完全是一种表达模式。它给我们一种客观的感觉,是现实世界中在我们之外的某种东西。这就是为什么情爱纵然是乐趣之王,却总是(在他的巅峰状态时)给人一种把乐趣当作副产品的感觉。这种感觉就会使我们重新陷入自身,回到我们自己的神经系统中。它会扼杀情爱,就像你通过将整座山脉都置于你自己的视网膜和视神经中而扼杀那最秀美的山色一样。不管怎样,谁会拥有这乐趣呢?情爱首先要做的事之一是消除赠予和接受的差别。
到目前为止,我一直试图仅仅是去描述而不是去评价。但是某些道德问题现在无可避免地产生了,对此我绝不能隐瞒自己的观点。
我只是提出观点,而不是盖棺论定。当然我欢迎那些更好的人、更好的爱人、更好的基督徒来修正它们。
过去,人们普遍地认为,而今天,许多不谙世故的人可能也认为:情爱的精神危机几乎完全源自自身的肉欲因素,当性爱降低到最低值时,情爱是“最高贵的”或者是“最纯洁的”。当然,那些更远古的道德神学家似乎认为,我们在婚姻中不得不防御的危险首先是一种毁灭灵魂来屈服于感官的危险。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不是《圣经》的态度。劝阻他的皈依者勿要结婚的圣保罗,除了阻止对性爱长期的节制,他对此事的那一方面并无其他言论。(《新约?哥林多前书》)他所担心的是全神贯注,是需要不断地“取悦”——即,考虑——对方,以及家庭生活的重重困扰。正是婚姻本身,而不是那张婚床,才有可能阻止我们安安心心地侍奉上帝。那么圣保罗就一定是正确的吗?如果我可以相信自己的经验,正是(有无婚姻都一样)那种对这个世界实际而审慎的关心,即使是那些最细小、最平凡的关心,才是最大的分心。对下一个小时的行动,像小昆虫似的重重小焦虑和决定已经比任何激情或者是欲望更多地干扰了我的祈祷。婚姻伟大而永恒的诱惑并不是性欲(坦率地说),而是贪婪。怀着对中世纪原则应有的尊重,我不禁回忆起他们都是独身主义者,他们可能并不知道情爱对于性行为的影响;他是如何减少了(远远没有加重)纯粹欲望的纠缠不休和上瘾成性的特征。而且并不只是通过满足它那么简单。情爱,没有削弱欲望,而使得节制更加容易。毫无疑问,他倾向于一种对所爱之人的全神贯注,这可能就是精神生活的一种障碍。但这并不主要是一种感官上的全神贯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