鄟国,是春秋时期的一个诸侯国,位于今山东省郯城县沭河以东部分、临沭县石门乡部分和江苏省东海县温泉镇的部分村庄。
鄟国非常弱小,所以很少有史料提及这个国家。但《谷梁传》记载,鲁成公于在位的第六年(前585年)灭掉了鄟国:“成公六年...二月辛巳,立武宫。立者,不宜立也。取鄟。鄟,国也。卫孙良夫帅师侵宋。”
鄟国,或许是沭水边上的原始社会时期的古鄟部落,夏商之际成为小国。靠近古郯国,它在西周初期是一个独立的诸侯国,后来成为了鲁国的附庸。到了春秋中期则被鲁国完全侵占,成为了它的鄟邑。原因这个地方在沭水边,土地肥沃,庄稼旺盛,水草丰美,牛羊成群。
春秋时代是大国并小国,强国吞弱国的时期。强大的鲁国对它的小邻居鄟国,早就觑觎已久。于是在鲁昭公九年,就开始下手了,没费任何的吹灰之力,很容易的就一举攻破了鄟国。
虽然地方很富庶,但是人稀兵少的鄟国,面对强势如狼似虎的鲁国,鄟君也只有望洋兴叹、绝望无助的份,任凭鲁军肆意蹂躏掠夺和侵占都城了。没有一支可供保卫国家政权的强大军队,遭受灭亡是最终的命运。
根据以上记载,鄟的确是一个无足轻重的末等小国,《春秋公羊传注疏》就说:言它是国,还没有人提及过它是一个“国家”。若再言它是一个城邑,还没有文献记载。真是难为人!因为它在邾国、鲁国的东南部之间,又貌是“邾娄之邑”,实则是鲁国的“附庸”。
在鄟国灭国,成为鲁国鄟邑的七十年后,也就是昭公二十有六年(前516年),秋,鲁昭公还在鄟陵,与齐侯、莒子、邾子、杞伯,进行了一次会盟。
此称作鄟陵,再也不单独称之为“鄟”,已经言证鄟成为鲁国的城邑了。恰如齐国称本为“薛国”的其边邑“薛陵”一般。
……
北方的春天来的特别晚,周书灿还没有感觉出来,闵父便开始组织人进行春耕了。闵父使用的是鲁历,周书灿并不是太懂鲁历,这方面他只从他老师处知道夏历,还有战国之后慢慢才有的春节。
鲁国是一个小国,鲁历的实施范围也很小。但鲁历却能被《汉书》等史籍记载为古六历,主要原因是因孔子根据鲁国的历史资料,将鲁隐公元年(周平王四十九年)到鲁哀公十四年(周敬王三十九年)的历史修成了一部史书,这部史书名叫《春秋》,它按年、月、日记载史事,是儒家重要的经典。因是编年记载鲁国历史,所以鲁历也得以重视。
鲁历与黄帝历、颛顼历、夏历、殷历、周历合称古六历。原历法规则已轶失,现只能从一些古籍上了解到大致内容:它是阴阳合历,在鲁僖公五年(公元前656年)之前采用建丑之月为正(相当于今汉历[农历]12月),其后则改从建子之法,即以冬至之月为正月(相当于今汉历[农历]11月)。
春秋时期其他国家是使用夏历的,夏历又称农历。与黄帝历、颛顼历、殷历、周历、鲁历合称古六历。传说是夏代创立的历法,原历法规则已轶失,现只从一些古籍上了解一些内容。
夏历以月球绕行地球一周为一月,即以朔望月作为确定历月的基础,一个月叫做“朔望月”。每月初一为朔日,十五为望日,“朔望月”是月相盈亏的平均周期。夏历除了反映月相盈亏外,还反映了潮汐现象。
农历岁首定在何时,历史上不尽相同:夏代以正月为岁首(夏历),殷商、周、秦分别将十二月、十一月、十月定为岁首。汉太初元年(公元前104年)启用太初历,仍依夏代之规。后来除4次累计不到30年有过短期改动外,至今一直都沿用正月为岁首。(岁首的第一天便是以后的春节。)
1970年以后夏历改称为农历。被称为夏历的中国传统历法,是辛亥革命使用西历后,一些人以为中国传统历法行的是夏正,所以就叫夏历。
现行农历沿用自明末《时宪历》脱胎的清朝《西洋新法历书》,现代农历的基础是来自明朝末年的《时宪历》,之前明代通行的历法为《大统历》,实际上是将元代郭守敬的《授时历》改个名字沿用。
目前称为农历、阴历、古历、旧历等。属于一种阴阳历,平均历月等于一个朔望月,这一点与阴历原则相同,所以有阴历的成分;另一方面设置闰月以使平均历年为一个回归年,并设置二十四节气以反映季节(太阳直射点的周年运动)的变化特征,所以又有阳历的成分。
从汉武帝开始至今,都采用夏正。这样后人误以为现在历法是夏历,其实只是用了夏正而已。
农历月份别称和农作物有关系:
一月:正(zhēng )月、柳月、端月、初月、嘉月、新月、开岁、陬月、上春。
端月:一年的开始为“正”。秦始皇当政,“正”和“赢政”的“政”谐音,正月便改为端月。端,顶也,仍是开端伊始的意思。秦始皇名“政”,秦人改“正月”为“端月”。
腊月:古代在农历十二月合祭众神叫做腊,因此农历十二月叫腊月。十二月要摘腊祭,这种称呼在秦朝时就已经家喻户晓了。
春节是岁首,但是岁首的时间历朝历代不一样,春节的时间也是不一样的。
夏商周:夏朝以春季一月为正月,商朝以冬季十二月为正月,周朝以冬季十一月为正月。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规定以冬季十月为正月。
汉朝初期沿用秦历(颛顼历)。
到了汉武帝太初元年,即公元前104年,天文学家唐都、落下闳、邓平等人制订了《太初历》,并吸收了干支历的节气成分作为指导农事的历法补充,将原来以冬季十月一日为岁首恢复为以春季一月一日为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