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希望通过这样的记述——虽然记述并不够完善,但是我的目的是很明确而坦率的——向我的读者完全传达出我对看到的情况的满意程度。
我认为,对习惯了威斯敏斯特大厅的英国人而言,美国的法庭是很奇怪的,这就跟美国人对英国法庭的看法是一样的。除了华盛顿的最高法院(法官们穿黑色制服)之外,没有哪里的法院规定正义的宣判者要穿制服,戴假发。辩护律师同时也是法律代理人(在这里,这两者不像在英国那样被区分开),与他们的代理人之间的距离很近,就像我们破产债务人救济法院中的法律代理人们和代理人之间没有距离一样。陪审团成员都很自在,并且在环境许可的情况下自得其乐。证人所在的位置并不比法庭的旁听人员高出来,或者和他们隔开,因此一个休庭时间闯进来的陌生人很难在旁听人群中区分出他来。如果他闯进的是刑事法庭,那他的眼睛十有八九会在被告席上搜索犯人的身影,但结果却是徒劳,因为犯人可能正悠闲自得地坐在尊贵的法律顾问席间,低声与辩护律师耳语,或正用刀子削旧鹅毛笔做牙签。
参观波士顿的法庭时,我不得不注意到一些与英国的不同之处。看到辩护律师庭审中询问目击证人时是坐着的,我很惊讶。但我还发现他同时还在记录着问答,这时才想起来他只是一个人,没有“书记员”陪同帮忙。我立刻安慰自己说,这里的诉讼没有英国那么昂贵,去掉我们认为必要的烦琐礼节,这无疑有利于减少诉讼开支。
美国的每一个法庭中,旁听的人都有宽敞舒适的席位。每一个公共机构的活动,只要感兴趣,所有公民都有权力参加,这已经得到了普遍的认可。没有哪个讨厌的看门人会因为人们交了六便士的钱才冷漠而礼貌地请人进去。我相信,法庭中也不会有任何傲慢无礼的官员。这个国家不是展览馆,而政府工作人员也不是演员。近些年来,我们英国才开始模仿这个范例。我希望我们能继续这样做下去,持之以恒,甚至最终将最顽固的教长和全体教士也转变过来。
民事法庭中,一个因铁路事故造成的持续损害的案子正在审理中。目击证人刚刚经过了问询,律师正在向陪审团发言。这位有学识的绅士(就跟他的英国同行们一样)演讲冗长累赘,一直在重复说同样的事,主旨就是“那个火车司机沃伦”,犯下了他所述的每一条罪过。我在那里听了十五分钟。辩论结束之后,我走出法庭休息,对这个案件的真相没有得到一点启发,我感觉像是又回到了英国。
在犯人牢房里,有一个男孩因被控盗窃正在等候法官审讯。这孩子不会被送往普通的监牢,而是将被送往南波士顿的一间收容所。在那里,他将学会一种本领,然后他会成为某个很有名望的师傅的学徒。因此,这样他就不会在犯罪的道路上越陷越深,更不会不明不白地死去,而是会被人们用合情理的行动从堕落中拯救出来,成为对社会有价值的人。
我绝不会对我们法律的庄重仪式产生完全的敬意,因为我们的大部分法律仪式都让我觉得荒谬。这话听起来有些奇怪,在某种程度上,制服和假发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穿戴上这些,就可以不考虑个人所应承担的责任——这让那些经常进入法庭的真相辩护者们举止无礼,出言不逊,恶意颠倒真相。这种行为在我们的法庭是很常见的。而且,我还质疑,在摆脱旧体系的荒谬和弊端方面,美国是否陷入了另一个极端。尤其是在波士顿这样的小城市里,人们彼此都非常熟悉,日常生活中的亲切问候与司法部门的严谨格局是不相吻合的,人们是否应该将司法部门用人为的障碍包围起来?执法所需的一切条件,像法官们高尚的品格和超强的能力——不仅在这里是这样,在其他地方也是这样——这里都有,而且是理所应当的。但审判案件还需要点儿别的东西,这并不是为了让知识广博、思想深沉的法官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是为了警告那些无知和粗心之人,包括某些囚犯和许多证人。当然,这些机构是以法律制定者们必会遵守法律的原则而设置的。但是,实践却证明,这个愿望是靠不住的,因为,在美国,没有人比美国法官更清楚,在很多使大众兴奋的场合下,法律是无能为力的,那时法律也不能维护自己的权威地位。
波士顿的社交圈是礼貌、谦恭和良好教养的完美统一体。女士们毫无疑问是非常漂亮的——在外貌上,但我只能说到这里了。她们的受教育程度与我国女士相当,既不更好也不更差。我听过很多关于这方面的不可思议的传闻,但我并不太相信其真实性,因此见到实情也并不失望。波士顿有很多有学问的女士,但就像其他地区穿同样衣服、同样性别的学者一样,她们只是希望自己看上去优秀,而不在乎实际上是不是优秀。福音教派的女士这里也有,她们对宗教仪式的依赖和对戏剧娱乐的厌恶,都很出名。热衷参加演讲的女士在各个阶层、各种情况下都能找到。像波士顿这样的城市的生活里,布道坛有深厚的影响力。在新英格兰的布道坛上(除了那些一神论派牧师),人们会因进行无害而合理的娱乐活动而受到谴责。教堂、附属教堂、布道堂等才是得到兴奋的唯一场所,女士们蜂拥而至。
无论在哪儿,宗教就像是烈酒一样,帮助人们逃避沉闷乏味的生活,布道最激动的牧师一定是最受欢迎的。那些在永生之道上撒硫黄最多,随意践踏路边的花草最无情的人,被认为是最有正义感的;将天堂视作高不可攀的目标的人,被认为是确定能够到达那里的虔诚信徒。但是我们很难解释这种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在英国是这样,在国外也是这样。与其他激励的手段相比,布道至少是新鲜的。一个布道紧跟着另一个布道,但人们记住的却很少。这个月的话题在下个月还是会继续,人们仍然还觉得它很新颖,还会很感兴趣。
地上的果实都是在腐物中成熟的。在这些枯枝败叶之中,波士顿出现了一系列先验论哲学家。探寻这个名字的含义时,我发现,任何无法理解的东西都肯定是符合先验论的。得到这个结论后,我还不满足。我继续探寻,发现那些先验论者都是我的朋友卡莱尔先生的信徒,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他的信徒之一——拉尔夫·瓦尔多·爱默生的信徒。这位大师写了很多散文,很多内容都是空幻缥缈的(请一定原谅我这样评价),还有更多实际的、冷静的、坦率的、果断的内容。先验论主义偶尔也有奇怪的表现形式(哪种学派没有呢?),但尽管如此,它还是有其积极的一面:它的信徒们从不说令人反感的黑话,也不挖空心思从各个方面验证理论的长久性。因此,如果我是波士顿人的话,我应该也会是一个先验论者。
在波士顿,我认识的唯一一位牧师就是泰勒先生。他的布道是专门为海员而做的,因为他自己曾经就做过水手。他的小教堂位于一条窄小、陈旧、靠水边的小街道上,一面灰蓝色的旗帜在教堂的屋顶随风飞扬。布道坛对面的长廊里,有一个小唱诗班,由男男女女的歌手加一把大提琴、一把小提琴组成。牧师已经在阶梯上的布道坛上坐好了,身后装饰着造型夸张的彩绘织物,看上去惟妙惟肖,形态逼真。他看起来棱角刚硬、饱经风霜,大约五十六到五十八岁的样子,脸上的皱纹很深,头发漆黑,目光敏锐而深沉。但从整体来看,他的模样还是令人感到愉快而舒适的。仪式是从赞美诗开始的,随后是未经准备的祈祷。不断地重复说过的内容是这类祈祷者经常犯的错误,但这些祈祷都很平白易懂,充分表达了祈祷者的同情和慈悲,对上帝的祷告本应如此,但并不太常见。结束之后,牧师开始布道,他从《雅歌》中摘录了一段作为布道的题目。仪式开始之前,教会的一名成员就已经将它放在布道坛上了,歌词是这样的:“谁,倚在爱人的臂膀上,从荒野走来?”
他用各种方式操控着他的题目,将它变成各种形式。他布道时侃侃而谈,将所要表达的含义以深入浅出的方式讲述出来,让听众们都能听懂。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是为了让他们理解他的话,激起他们的同情心,他才煞费苦心地准备了这些内容。他所用的意象全部都是大海上的事物,都源自海员的生活,非常精彩。他经常跟他们提起“那位享有盛名的纳尔逊勋爵”,跟他们说科林伍德[1]。他切入和转换话题的时候从不是“突然急转”的,而是有目的性地、很自然地切换过去,并且效果非常好。有时候,他说得太过兴奋,举止就变得很奇怪——就像是约翰·班扬[2]和伯利的巴尔弗[3]的结合体——他将四开大的《圣经》夹在腋下,在布道坛上不断地快速走来走去,同时,眼睛一直注视着布道坛下面的听众。当他对第一次听布道的听众发挥他的主题,并向他们描绘教会得知他们自行集会时的惊讶时,他会像我之前所描述的那样,将《圣经》夹在腋下,停顿一下,然后用如下的话继续布道:
“这些人是谁——他们是谁——这些同伴是谁?他们从哪儿来,又要往哪儿去?从哪儿来?——有人知道吗?”他身体前倾,探出布道坛,用右手指着下方,“从下面来!”然后,他又站直了身体,看着面前的水手们,“从下面来,兄弟们。来自罪恶的船舱下面,恶魔从你们上面封住了舱口。你们就是从那儿来的!”他在布道坛上来回走了一次,“那你们要去哪儿呢?”他突然站住,“你们要去哪儿呢?去上面!”他轻轻地向上一指,“去上面!”然后提高了声调,“上面!”更大声地喊道,“那就是你们要去的地方——伴着和风——风帆已经调整好了,直接向神圣的天堂出发。那里没有风暴,没有糟糕的天气,邪恶不再作乱,疲惫的灵魂也得到了安息。”说着,他又来回走了一次,“那就是你们要去的地方,朋友们。就是它,就是那里,就是那个港口,就是那个避难所。那是一个神圣的海港——那里也有水,也有风向和潮汐变化,去海岸的时候不必冒着触礁的危险,不用松开缆绳冲进海浪中,一切都是安全、安宁而平静的——平静——一切都是平静的!”他又来回踱步了一次,轻轻拍着左腋下的《圣经》,“什么!这些同伴都来自荒郊野外,是吗?是的,从颓废凄凉的邪恶荒郊走来,那里的唯一作物就是死亡。那他们有倚靠吗——这些可怜的海员难道没有倚靠?”说着,他轻轻敲打了三次《圣经》,“噢,是的,是的。他们倚靠的是爱人的臂膀。”他拍了三次《圣经》,“倚靠在爱人的臂膀上。”他又拍了三次《圣经》,再次来回踱步一次,“引航员、指路的明星和指南针,三者合一,对所有人都这样——就在这儿。”他又拍了三次《圣经》,“就是这样。他们能很果敢地履行水手的职责,就算身处险境,他们也能自如应对,只要有这个——”又拍了两次《圣经》,“他们也可以,就算是这些可怜的家伙也可以,倚靠他们所爱之物的臂膀,从荒野走来,一直往上,往上,往上走!”每重复一次,他的手就举高一点儿,最后,他站了起来,手高高举过头顶。他用一种奇特的眼神全神贯注地盯着听众,同时非常陶醉地将书压在胸膛上,然后他逐渐平静下来,开始说另一个主题。
我之所以记述这些,是为了说明这位牧师的奇特之处,而不是来表扬他的优点,但结合他的神情和举止,以及他的听众们的个性来说,即便奇怪,但也是引人注意的。然而,我对他的好印象还是非常深刻的,其一是由于他让他的听众们明白,宗教仪式和让人觉得风趣的举止并不相冲突,并让他们暂时放下了自己的职责,而他们平常履行的这种职责是时时刻刻在鞭打他们的;其二则是因为他警告听众们不要独享天堂。以前,我从未听到过任何牧师将这两者明智地结合在一起过(如果我确实听到有人将这两者结合在一起过的话)。
在波士顿的时光过得很快,我一直都在关心这些,试图融入这个社会,并为之后的旅程做准备,我认为没有必要把这一章再延长下去了。因此,一直没有提及的社交礼仪方面的内容,我在这里只能做个简单的记述。
通常,正餐时间是下午两点,晚宴是下午五点。晚宴时间极少超过十一点,因此即便是大型的舞会,人们也能在午夜时分到家。我没发现波士顿的宴会和伦敦的宴会有什么不同,除了波士顿的舞会时长安排更合情,而且他们的交流也更大声,更令人感到开心。客人总会去顶层存大衣,餐桌上总有家禽肉,而且每次晚饭时至少都有两大碗热腾腾的炖牡蛎,每个碗大得都足以轻易淹死未长大的克拉伦斯公爵[4]。
波士顿有两家剧院,规模很大,装潢也很华丽,唯一美中不足的是很少有人光顾。没有哪个经常光顾的女士将坐在包厢前排当成特权。
酒吧是个铺砌着石地板的大房间,里面的人整晚都站在那儿抽烟,闲逛,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陌生人很快就会被杜松子酒、鸡尾酒、桑加里酒、薄荷朱利酒、雪利酒和其他各种少见的饮料吸引着迷。屋子里有很多寄宿者,已婚和未婚的都有,他们很多人就睡在酒吧里,膳食和住宿费每周结一次账。人们的早、中、晚饭都是在一间豪华的大厅里吃的,他们的食物都被放在这大厅里的一张公用桌子上。前来用餐的食客少则一百人,多则两百甚至更多。每次开饭时酒吧就会敲锣,这锣声震耳欲聋,房间的窗玻璃都会随之震动,让初来乍到的外人心惊肉跳。给女士准备的是一套膳食,给男士准备的是另一套膳食。
在我们的房间里,桌子中间如果没有一大盘蔓越橘,我们就不会铺上桌布开餐;除非主菜是一块糟糕的牛排——中间是一块大牛排骨,漂浮在热腾腾的黄油之中,上面撒满了胡椒——否则对我们而言,早餐也不算是早餐。我们的卧室很敞亮,空气很好,但(就像大西洋西岸的所有的卧室一样)房间里没有什么家具,法式睡床上并没有挂帐幔,窗户上也没有挂窗帘。然而,房间里还是有一件奢侈品的,那就是一个刷过漆的木质衣柜,它比英国的岗楼稍小一点儿。如果这个对比还不能说明它的尺寸,那这么说你就明白了,我住在那的十四个日夜里,一直坚信它是个淋浴房。
注释:
[1]英国海军将领,特拉法尔加战役中任纳尔逊的副手,纳尔逊阵亡后继任总指挥。
[2]英国作家、布道家,《天路历程》的作者,以布道时有力动人著称。
[3]司各特小说《清教徒》中的人物。小说中有个情节,巴尔弗一手拿《圣经》,一手持剑和虚空中的敌人搏斗,样子古怪。
[4]英国贵族,因反对爱德华四世被判死罪。据传允许他自择死法,他选择淹死在葡萄酒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