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短篇雏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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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是益事

住进这间公寓,我继续为宋元明做助理,既有了安身之处,又能欣赏美丽的艺术,对于合作双方来说,都是益事。

他把画架子摆好,继续画着他上次画到一半的素描,一面说,其实他结束山谷写生的时候,更担心的是以后没人能为他这样上心细致的打下手,失了不可多得的惺惺相惜,而多出一种孤独。他是由衷高兴自己多了这样一个舍友。

我问,你为什么不和其他人合租呢。

他沉吟后说,找到一个称心如意的舍友不容易,懒的懒,脏的脏,不合的不合,而且他一旦入定了,房子里脏乱到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他抽出神后,间接性能把屋里打扫到一尘不染又不希望别人破坏,然而总是他入了神画画后把屋里弄得乱七八糟,而遭人诟病,被嫌弃,被抗议。他也不喜欢有人打扰到他画画,我却比较安静,不必说还会协助他画画,是一道福音。

我第一次工作,更别说是在那样的地方工作,三天两头出点小差错,被骂是在所难免的,人未免要垂丧一些。初时那些天一回到公寓里,他一旦察觉到我的情绪,比我亲姥姥还姥姥,又是倒水做饭,又是开导鼓励。我后来能渐渐稳定,少不了他的心理辅导。

宋元明还会发短信督促我去商场,他下课早的话,会在我下班时来接我一道去,这倒不能算约会,只是他担忧我在公司的穿着不合宜,态度严肃地说得搭好衣着,一个员工的仪表是对公司的尊重。再说这是他推到前辈那边的人,他是要负责任的。我就不能再有推脱的理由了。

然而每每到了试衣服偷看价格的时候,我总能感受到那来自内心无比诚实的惊悚,从而想方设法找借口逃离,比如我不喜欢这件衣服啦,不适合我啦,去看看下一家云云。

后来次数多了,宋元明也察觉到了我的小九九。于是他带我去了另一家价格亲民的服装店,又说要送给我初入职场的礼物,让我不要太有负担。他送我一套,我再买一套,先暂时换着,等到了后面我想看了想买了再来也不迟,那时候他就不奉陪了,由我自主选择。后来我的确在他没提醒的情况下,反而请他帮我一起看看,来买质量好些的衣服了,也不过是因为职场里人对我穿着的窃窃私语,以及她们光鲜亮丽的对比,促使我去的。

宋元明说得没错,人都是要体面的,穿着考究了,精神气也会变好,更容易代入职场角色。

往往购物以后,他一定是会请我去吃小食的。我们在路边等待一个新疆人烤羊肉串,一边把冻得发红的手放在火上取暖的时候,我看似云淡风轻实际上很重视地问他,你为什么对我这样好,除了姥姥、宋老师和容芳,你是第一个对我这么这么好的人。

宋元明被烧烤的气味儿给刺激,一时呛到了,他转过去一阵咳嗽,顺气后说,是小叔让他好好照顾我的。

这样啊。我有些拖腔拉调。

他抿了抿干燥的嘴巴,轻嗯了那么一小声,几乎淹没在了烧烤的滋啦滋啦声里。

我们倒没有在温暖的店里坐着吃东西,习惯于迎着冷冽的寒风一边吃一边说笑,走路的快慢都已是最不要紧的事。他说过,在外逛的时候不用那么赶,享受当下就行了,我们可是有公寓的人。

我喜欢他说,我们。

我们常常吃着小食走到公园的河边,走累了,就停下来坐在草坪上,一起静看河里浑浊的夜水。即使有时手握冰冷的矿泉水或者什么也没有,我们也能坐着呆上一会儿,但那样嘴巴要寂寞些,于是话就更多了。

我吃小食的话,会把嘴吃脏的概率很大,他则在身上四处找纸,找到后分成均匀的一半,他一半,我一半,要是还不够,例如我想擦个鼻涕,他就让我在原地等着,自己小跑去了附近的商店买纸。有一次我在马路牙子上踏脚等着他,路边骤然停下了一辆黑亮的私家车,离得我很近,影影绰绰看见里面坐了一个龇牙咧嘴笑得一言难尽的大光头,我登时猛拔腿就跑,唯恐后面有什么坏人追上来将我抢到车上去,使我重回深山老林里。

那光头师傅降下玻璃窗后,分外委屈地骂,神经病!问个路而已,至于吗?我长得有那么可怕吗,你这是在明目张胆的歧视我是个秃子!秃子怎么你了?!你小学班主任是秃子吧?!

我只是边跑边回头,给自己找了一连串乱七八糟的借口回应,我内急!我没有急支糖浆!我也不是本地人!

……我是个连广告都能看得津津有味的人。

自宋元明给我讲过女大学生被抢的事,只要有车在我面前停下,我从此以后就是个反应,哪管什么三七二十一,拔腿就跑是我预防危险的保险招式。他讲的那些案例,已深入我心造成强大的影响力,使我身上的各路器官一嗅到丁点儿的危险,即有了电路太过通顺般的过敏反应,我由此也成了很多问路车主眼里的神经病。

平常的晚间没有宋元明陪伴出行,我大多是不会出门的,即使是白天我也不太会出去独自闲逛。更何况在城里除了宋元明,我没有真心的朋友,也没有和蔼的亲人,工作稳定下来以后通常就无所事事了,是一种感到迷茫的无所事事。

这个时候,我想起了一个足不出户的女人,这当然不是我自己,而是另一栋楼的303户。我某次提起过她,就随口问了问她家里有没有人来看她,有没有邻里关心她。宋元明道不清楚,有可能是背井离乡出来打工的人。我于是将她记得更深了。

他还说,城里住得近的人没有乡中邻里互相那么亲热,要冷漠一些,各管各的,不怎么搭理对方,也不会串门。两种情况都有好或不好,不过都有一个喜欢讲闲言碎语的通病。

有一段时间里,我很注意303户的女人,但没有一次见她出来过,那生了锈迹的铁门总是闭得紧紧的,毫无人气。我也不曾见她出来买过菜或倒垃圾。在我和楼下那些孤寡老人聊天的时候,我还向她们打听过她,这并非是为了我八卦的私欲,我只是想知道知道她,才好去关心这样一个邻居,虽然不是挨在一起的邻居,总归是来到一个地方的有缘人。

自从303户自杀未遂以后,她们也再没见她出门过,没有见她买过菜,更从没见到来人探望她,同栋有个拾荒的老头儿怕她死在屋里没人收尸,隔一阵子还会去敲敲门听听她在不在。

想着她们所说的话,上楼以后,我在厨房悉心捣鼓一阵,做了满满一碗菜肉搭配得当的饭。再抽走一双筷子横摆于碗上,我用宋元明一个有边框的旧画板当作食物托盘,将饭菜放置其上,顺便写了一张纸条。

我稳稳端着食物来到303户门前,将它轻放在门口,也将纸条理到她容易看的方向。来自新搬进这里的某位邻居的关心。

嘚嘚嘚!

我心里狂跳着,敲了门以后拔腿就跑,躲进了最近的楼道拐弯处。我鬼鬼祟祟地伸出头看,门依然紧闭着,没有要被打开的迹象,看了一会儿,我轻手轻脚过去使劲儿敲了几下门又立马跑了。这下我听见里面有道低冷的声音朦胧地问,谁……

我没有回答她,又藏起来探头探脑地看了过去。那道门被稍微打开了,隐约能见有一条防盗链阻止门被开得更大,她的目光有些痴钝,缓缓抬眼四处地看,我们视线撞上的那一瞬,我及快收回了头,贴紧了身后凉硬的墙面。

准确来说我是一个做好事的姑娘,却莫名其妙感到紧张和不安。也许因为她在我眼里有些神秘。

过了有两三分钟,我才慢慢地挪眼又去看,饭菜还在外面,原封未动。我于是再次走到303户的门前,把纸条从门缝底下塞进去,最后敲了门三下,尚在犹豫中我的腿还是控制不住带着我跑了。

这次我等得久了一些才探头看,饭菜竟然真的消失了,我是说,它被她接受了。我以为她会无动于衷,假如我门外有一碗香喷喷的饭菜,我下意识会想有没有人投毒。这样换位一想,我认为自己的举动很贸然。

但是在我一个小时后试着去收回碗筷的时候,我好像能确定她吃掉了,碗里还剩一半,吃得不算多,有被吃过的迹象,饭菜被吃得乱,碗边有油印。要是真的一粒不剩,碗边也干干净净的,我才会觉得她是偷偷倒了饭菜。

因为这么一件很小的事,我愉悦到喋喋不休向宋元明说上了半天。

我的画板被你拿去当托盘?

他沉脸捕捉到的重点,让我不知所措的解释。他早前说那个画板已不用了,磕破了点,可以扔……

我正解释着,他忽然神采奕奕,合起双手做出一副感动的模样,让人感到无言以对的称赞。啊哈……废物利用……好人好事……我们阿雁……我们阿雁这明明……明明是**他后代啊!

…………

他很庆幸,我用来殴打他的工具是软绵绵的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