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十日炙杀的「女丑之尸」是怎么回事?
《山海经·大荒西经》中有一段经文很奇特:「有人衣青,以袂蔽面,名曰女丑之尸。」又有「有巫山者……有人名曰黄姬之尸。」《海外西经》:「女丑之尸,生而十日炙杀之……以生鄣其面。十日居上,女丑居山之上。」这些被称为「尸」的女人,呈现出十分痛苦的面貌,在十个太阳的烤炙下用手遮住脸,或者用袖子掩脸。这到底指的什么内容?
「尸」字在甲骨文中写作「」,和「人」是同一个字。古代有一种祭祖礼,就是让死者的孙子扮演死者,在祖庙里享用祭品,这种人就被称为「尸」。可见「尸」指的是扮演祭祀或巫术内容的主角。女性的「尸」就是一种女巫。《国语》中说:「在男曰觋,在女曰巫。」《说文》中说「巫」是:「女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可见上古时代的巫师中有很多女性,而且以她们的舞蹈向神灵服务。
但是为什么这些女巫们,在经文中被描述成这样惨酷的模样呢?
《礼纪·檀弓篇》说,鲁国发生了严重的旱灾,鲁穆公打算让一个叫「九王」的巫师去给太阳曝晒,以为这样就会降雨。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说,春天遇到旱灾,要让女巫在太阳下曝晒九天。为什么要曝晒女巫才能消灭干旱呢?原来古人认为干旱是阳,下雨是阴;男人是阳,女人是阴。由于「同性相斥,异性相吸」的原故,所以要用女人去与太阳发生关系,才会引起下雨。
在这个求雨的过程中,女人还要跳一种舞,这种舞叫「雩」。这个字下是「」字,就是「缺乏」的意思,缺乏雨才跳求雨的「雩」舞。想象一下,一个柔弱的女性,要在干旱的烈日下曝晒九天,还要跳舞,的确是够苦惨的了。
但她们为什么要成为奉献给神灵的牺牲品呢?《吕氏春秋·顺民》中说,商汤灭了夏朝以后,遇到连年干旱。于是商汤就向上帝鬼神祷告,并且乘着白马拉的车到桑林中自焚求雨。一个尊贵的人,为什么要牺牲自己去求雨呢?
在古代衣索比亚,有一种叫「谷王」的国王,他的任务就是在春天让人民把他分尸,用血肉去祭土地,增加收成。其实在远古,为祭祀献身是很光荣的,只有高贵的祭司或国王、巫师才有这个资格。所以汤才自愿被烧死。
《山海经·海外西经》:「女祭、女戚在其北……戚操鱼鲳,祭操俎。」甲骨卜辞中也有对女巫进行祭拜的内容,说明她们被视为尊贵可敬的人。看来,这些女巫最早都是为了求雨而被光荣烧死的。正因为她们的献身,才赢得后人对她们的祭拜。
上文中说了春秋时代,鲁国是以曝晒女巫来求雨,而殷商时代则是货真价实地把女巫和国王烧死。就此来说,这也反映了社会的进步,就像殷墟出土了大量的人牲、人殉,比它晚近的考古遗址则不再发现此类事物。
《山海经》中的女巫们被十个太阳「炙杀」,反映的正是远古以烈火烧死女人来求雨的野蛮记忆。很可能,「女丑之尸」、「黄姬之尸」这样的女巫,是类似古埃及或古巴比伦献身于神庙的「神圣妓女」,从而被载入经文,供后人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