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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三“赤帝九世”考

从黄帝算起,孔子是第九位圣人,汉是第九代王朝,汉高祖刘邦当然就是第九位受命帝王了。由此我们意识到谶纬中多处出现的“九世”云云,可能和刘邦有关。

《续汉书·祭祀志》载:建武三十年,群臣要求刘秀封禅泰山,被刘秀拒绝;两年后刘秀夜读《河图会昌符》,有“赤刘之九,会命岱宗”之文,“乃诏(梁)松等复案索《河》、《洛》谶文言九世封禅事者,松等列奏,乃许焉”,于是举行了封禅大典。李贤注引用了《东观书》所载梁松等人的奏疏,其中提到:“《河》、《洛》谶书,赤汉九世当巡封泰山,凡三十六事。”刘秀封禅时命人上泰山立石刻文,还引用了其中几条:  《河图会昌符》:

赤帝九世,巡省得中,治平则封,诚合帝道孔矩,则天文灵出,地祇瑞兴。

帝刘之九,会命岱宗,诚善用之,奸伪不萌。

赤汉德兴,九世会昌,巡岱皆当。

天地扶九,崇经之常。汉大兴之,道在九世之王。  《河图合古篇》:

帝刘之秀,九名之世,帝行德,封刻政。  《河图提刘予》:

九世之帝,方明圣,持衡拒,九州平,天下予。  《洛书甄曜度》:

赤三德昌,九世会修,符合帝际,勉刻封。  《孝经钩命决》:

予谁行,赤刘用帝,三建孝,九会修,专兹竭行封岱青。东汉人认为这些文字中的“赤帝九世”、“帝刘之九”等皆指刘秀,因为刘秀是刘邦九世孙。如果这确是其作者的本意,那么这三十六条谶语就肯定都是刘秀起兵后甚至称帝后才成文的。

然而如前所述,谶纬可能在平帝末年已经被编辑在一起,形成了一个本子。此后,人们要在其中增添内容,大概主要是靠在已有的本子上“增损”字句,而很难再大规模编造新内容了。王莽末年,卜者王况对魏成大尹李焉说:“汉家当复兴。君姓李,李音徵,徵火也,当为汉辅。”遂为李焉作谶书,言“文帝发忿,居地下趣军”等等。《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下》,第4166页。这部谶书就没有托名于黄帝、孔子等先圣,也未采用《河图》、《洛书》、《七经纬》的形式,只是假借汉文帝之口,其性质与王莽的“符命”相似,不在八十一篇系统之内。东汉初,公孙述在成都称帝,曾利用谶纬以“感动众心”。《后汉书》卷一三《公孙述传》载其事曰:“述亦好为符命鬼神瑞应之事,妄引谶记。以为孔子作《春秋》,为赤制而断十二公,明汉至平帝十二代,历数尽也。一姓不得再受命。又引《录运法》曰:‘废昌帝,立公孙。’《括地象》曰:‘帝轩辕受命,公孙氏握。’《援神契》曰:‘西太守,乙卯金。’谓西方太守而乙绝卯金也。”刘秀为了揭穿这些说法,致书公孙述说:“图谶言‘公孙’,即宣帝也。‘代汉者当涂高’,君岂高之身邪?”《华阳国志·公孙述志》载刘秀之书更详:“《西狩获麟谶》曰‘乙子卯金’,即乙未岁授刘氏,非西方之守也。‘光废昌帝,立子公孙’,即霍光废昌邑王,立孝宣帝也。黄帝姓公孙,自以土德,君所知也。‘汉家九百二十岁,以蒙孙亡;受以丞相,其名当涂高’,高岂君身邪?”任乃强:《华阳国志校补图注》,第331页。公孙述也没有在八十一篇系统内编造新的谶纬,只是引用已有的谶纬并加以曲解,刘秀进行反驳则同样引谶纬为依据。这说明谶纬八十一篇系统此时已基本定型了,再编造新的内容很容易被人揭穿。《后汉书》卷七九《儒林尹敏传》载:尹敏校定图谶时,“因其阙文增之曰:‘君无口,为汉辅。’帝见而怪之,召敏问其故。敏对曰:‘臣见前人增损《图》、《书》,敢不自量,窃幸万一。’”尹敏此举虽是半开玩笑,却反映出对已有的内容加以“增损”已是“前人”们制造新谶语的主要手段了。在这种情况下,短时间内在不同谶纬篇章中加入三十六条关于“九世”的文字,可能性不大。

有证据表明,谶纬中关于“赤帝九世”的说法出现较早,其最初所指则是刘邦。《后汉书》卷二一《耿纯传》载:约在刘秀称帝前后,真定王刘扬也想称帝,遂“造作谶记云:‘赤九之后,瘿扬为主。’扬病瘿,欲以惑众”。刘扬谶中所谓“赤九”显然是“赤帝九世”的省称。这说明关于“赤帝九世”的谶语此前已经存在了,刘扬只是根据已有的说法又新编了一条。而在刘扬的意识中,“赤九”显然指刘邦,“赤九之后”则指包括他本人在内的刘邦的后代。据《汉书》卷一四《诸侯王表》,刘扬是景帝子常山王刘舜之后,刘邦十世孙。刘扬欲以此谶“惑众”,又说明对“赤帝九世”的这种理解当时已经流行于世了。此外,“九世会昌”一语中的“会昌”二字,陈槃认为是“封禅之谓”,见氏著:《古谶纬书录解题(一)》,《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0本,第378页。而笔者以为应是遇到“昌光出轸”之瑞的意思。如果是这样,则此语中的“九世”也只能是刘邦,因为和刘秀有关的星象之变只有“有星孛于张”,《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地皇三年十一月,“有星孛于张,光武遂将宾客还舂陵。时伯升已会众起兵。”(第3页)《续汉书·天文志》解释此事说:“张为周地。星孛于张,东南行即翼、轸之分。翼、轸为楚,是周、楚地将有兵乱。后一年正月,光武起兵舂陵……攻破南阳……兴于河北,复都洛阳,居周地,除秽布新之象。”(第3218页)而无“昌光出轸”。至于“帝刘之秀,九名之世”等明指刘秀为“九世”的谶语,可能是晚出的,但也有可能是改“季”为“秀”而成的。

在出现“刘秀”字样的谶语中,最有名的是《河图赤伏符》。其辞曰:“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斗野,四七之际火为主。”见《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第21页。李贤注曰:“四七,二十八也。自高祖至光武初起,合二百二十八年,即四七之际也。”其后的史家对此皆未提出异议。唯今人黄复山指出:李贤之说“增‘二百’一数,近似冗赘附会。考光武封禅铭文尝言‘年二十八载兴兵’,自谓起兵时年正二十八岁,以此诠解‘四七’,或更合于谶文之意。”此外,黄氏又据《春秋佐助期》“诸侯上象四七”等语,提出“四七”也有可能指当时起兵之“群雄”。黄复山:《东汉谶纬学新探》,台湾学生书局,2000年,第54、55页。

今案汉元年为公元前206年,建武元年为公元25年,其间二百三十一年。除非将“光武初起”解释为刘秀起兵的地皇三年(22),方合二百二十八年之数。但“火为主”当指立汉建元,以起兵之时当之,难免牵强。何况刘邦起兵于秦二世元年(前209),也早于汉元年。若刘邦也从起兵之时算起,岂不又不合二百二十八年之数了?李贤之说确有“冗赘附会”之嫌。刘秀封禅时所立泰山刻石之文也引用了《赤伏符》,并且明言:“皇天睠顾皇帝,以匹庶受命中兴,年二十八载兴兵。”《后汉书·光武帝纪》也在刘秀起兵之时特意强调“时年二十八”。这表明,刘秀君臣认为“四七之际”是对应于刘秀二十八岁之年的。然而此说恐怕也是刘秀君臣的附会,而非《赤伏符》的本意。因为此类谶语中的“刘秀”最初并非指光武帝,而是指王莽时的国师刘歆。

《东观汉记》载,刘秀出生于哀帝建平元年(前6),《太平御览》卷九〇引,第430页。《汉书》卷三六《刘歆传》载,刘歆也在这一年“改名秀”。敦煌悬泉汉简所见平帝元始五年五月太皇太后诏中有“羲和臣秀”,中国文物研究所、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悬泉月令诏条》,中华书局,2001年,第20页。可证刘歆改名一事属实。这样,便有了两个刘秀。而刘秀一名出现在谶纬中,是王莽末年的事。《后汉书》卷一五《李通传》:“父守……初事刘歆,好星历谶记,为王莽宗卿师。……通素闻守说谶云‘刘氏复兴,李氏为辅’。”李守是刘歆的弟子,又好谶记,应是当时最熟悉谶纬的人物之一,而在他所知道的谶记中已有“刘氏复兴”之语,但尚无刘秀之名。前引王况谶书作于地皇二年,其中提到“江中刘信,执敌报怨,复续古先,四年当发军。江湖有盗,自称樊王,姓为刘氏,万人成行,不受赦令,欲动秦、洛阳”。王莽“以王况谶言荆楚当兴,李氏为辅,欲厌之”,命李圣为扬州牧,率军前往镇压。《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下》,第4166—4167页。当时,绿林、赤眉暴动已起,“荆楚当兴”当是指此而言。绿林军中还有奋威大将军刘信,后封汝阴王,曾“将兵平定江南,据豫章”,《后汉书》卷一一《刘玄传》,第470—471页;卷一四《宗室四王三侯传》,第566页。“江中刘信”不知是否暗指此人。姓刘的“樊王”,则未见其人。显然,王况谶中亦无刘秀之名。这表明当时尚未形成刘秀中兴之说。但其后不久,关于刘秀的谶语就出现了。《东观汉记》载:“王莽时,上(指光武帝)与伯升及姊婿邓晨、穰人蔡少公燕语。少公道:‘谶言刘秀当为天子,或曰是国师刘子俊(即刘歆)也。’上戏言:‘何知非仆耶?’坐者皆大笑。”吴树平校注本,中州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6—7页。《后汉书》卷一五《邓晨传》系此事于“王莽末”刘秀“避吏新野”前,据同书卷一《光武帝纪》,其时当在地皇三年。从他们的语气看,当时人们包括刘秀的亲友都认为谶语中的刘秀指的是国师刘歆。《汉书》卷九九《王莽传》地皇四年六月条载:“先是,卫将军王涉素养道士西门君惠。君惠好天文谶记,为涉言:‘星孛扫宫室,刘氏当复兴,国师公姓名是也。’涉信其言,以语大司马董忠,数俱至国师殿中庐道语星宿”,劝刘歆发动政变,取代王莽。可见王莽身边的大臣们也认为谶语中的刘秀指的是刘歆。当时,刘秀尚未起事或刚刚起事,尚不为人所知,刘歆则早已大名鼎鼎,人们将兴复汉室的希望寄托在刘歆而非刘秀身上是很自然的。地皇三年后始流传开来的“言刘秀当为天子”的谶,很可能就是《赤伏符》。如果“刘秀发兵捕不道”指的是刘歆,同一谶语中的“四七之际火为主”当然不可能指刘秀。然而此类谶语最初肯定也不是为刘歆编造的,因为刘歆既无特别事迹可应“四七”之数,也不是刘邦九世孙,不能应“九世”之数。据《汉书》卷三六《楚元王传》,刘歆是楚元王刘交六世孙,而刘交是刘邦同父异母弟。

那么,刘邦有什么事迹可应“四七”之数吗?有,刘邦建汉在孔子获麟二百七十五年之后。《续汉书·律历志中》载议郎蔡邕议曰:“《元命苞》、《乾凿度》皆以为开辟至获麟二百七十六万岁;及《命历序》积获麟至汉,……为二百七十五岁。”又载太史令虞恭、治历宗欣等议曰:“《四分历》仲纪之元,起于孝文皇帝后元三年,岁在庚辰。上四十五岁,岁在乙未,则汉兴元年也。又上二百七十五岁,岁在庚申,则孔子获麟。二百七十六万岁,寻之上行,复得庚申。……此《四分历》元明文图谶所著也。”“乙未”作为“汉兴元年”是谶纬中最重要的年份,前引《西狩获麟谶》所谓“乙子卯金”也是指向这一年的。“二百七十五岁”则是由此推出的一个重要数字,它意味着孔子获麟后所作的《春秋》、《孝经》和八十一篇谶纬,都是为将于二百七十五年之后建立的汉朝预先准备的。“开辟至获麟二百七十六万岁”是二百七十五加一的一万倍。今案“西狩获麟”在鲁哀公十四年,即公元前481年,汉元年则是公元前206年,其间共二百七十六个年头。按虞恭、宗欣的算法,从庚申到乙未也是二百七十六个年头。因此,谶纬所谓“获麟至汉”是指获麟之年至刘邦建汉的前一年,从汉元年“又上二百七十五岁”也是从汉元年的前一年算起。“开辟至获麟二百七十六万岁”显然是由此推算出来的、用以加强“汉兴元年”之神圣性的一个数字。如果将《赤伏符》所谓“四七之际”理解为第二十八个十年之间,即二百七十一年到二百八十年之间,便正合“二百七十五岁”(或二百七十六岁)之数。而谶纬用乘法表示未来年代时,常常是十的倍数。如《后汉书》卷三〇《杨厚传》注引《春秋命历序》:“四百年之间,闭四门,听外难,群异并贼,官有孽臣,州有兵乱,五七弱,暴渐之效也。”宋均注云:“五七,三百五十岁,当顺帝渐微,四方多逆贼也。”《易纬乾凿度》:“《洛书灵准听》曰:‘……八九七十二,录图起。’”郑玄注曰:“八九相乘七十二岁,而七百二十岁,复于冬至甲子生,象其数以为轨焉,故曰录图起之。”《丛书集成初编》0688,第51页。《易纬是类谋》:“五九之数,顿道之维。”郑玄注:“五九者,四百五十年”。《丛书集成初编》0688,第16页。这种做法显然是从方士那里学来的。如《汉书》卷八五《谷永传》说成帝“涉三七之节纪”,就是当时方士的说法,注引孟康释“三七”之意为“三七二百一十岁”。其目的是让被预言的年代有一定模糊性,从而增加神秘性。

由此看来,将“四七之际火为主”理解为孔子预言刘邦建立汉朝的相对年代,更合《赤伏符》等谶记作者的本意。因而“刘秀发兵捕不道”原来很可能是“刘季发兵捕不道”,后来才被人窜改。如果事情真是这样,尹敏所说的“增损《图》《书》”之事便有了一个典型的例子。

不过,“赤帝九世”的头衔也不是一下子从刘邦头上转到刘秀头上的,中间还经过成帝的一次倒手。西汉十二帝依次是:高、惠、文、景、武、昭、宣、元、成、哀、平、孺子,成帝正是第九代。从世系推,成帝是元帝子,元帝是宣帝子,宣帝是武帝曾孙,武帝是景帝子,景帝是文帝子,文帝是高祖刘邦子,则成帝又是刘邦九世孙。王莽所颁《符命》曰:“新室之兴也,德祥发于汉三七九世之后。”《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中》,第4112页。“三七”即二百一十年,“九世”则指成帝。可能在哀平之际,“九世”的头衔已被某些谶纬作者安到了成帝头上,相应地也就出现了十世、十一世等概念。如《后汉书》卷三《章帝纪》注引《河图》曰:“《图》出代九,天开明,受用嗣兴,十代以光。”中华书局点校本断为“图出代,九天开明”,《纬书集成》第1223页亦同。钟肇鹏已辨其误,见《谶纬论略》,第269页。又引《括地象》曰:“十代礼乐,文雅并出。”《续汉书·律历志》载章帝诏引《河图》曰:“赤九会昌,十世以光,十一以兴。”这里的“代九”、“赤九”本意当指成帝,“十代”、“十世”、“十一”则指哀帝和平帝。及王莽末年刘秀兴起,“九世”的头衔又被移到刘秀头上,“帝刘之秀,九名之世”一语,无论是否经改字而来,都只有此时才可能出现。其后,“十世”和“十一世”也分别归了东汉明帝和章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