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论语一日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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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规矩方圆(1)

一个富于智慧的人总是善于把握自己行为的界限,使自己时刻处于恰如其分的状态。礼就是防止美德转化为恶习的手段。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原文】

【3.8】子夏问曰:“‘巧笑倩①兮,美目盼②兮,素③以为绚④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⑤也!始可与言《诗》⑥已矣。”

(《八佾第三》)

【注释】

①倩:形容笑的样子。②盼:形容目光流转的样子。③素:原为绘画的底色,这里比喻礼。④绚:绚丽多姿。⑤商:指孔子的弟子子夏。⑥诗:指《诗经》。

【译文】

子夏问孔子:“《诗经》上说‘甜蜜的笑容,流盼的眼神,必须得体且合乎礼仪,方显绚丽多姿。’这话是什么意思呢?”孔子回答道:“这就如同绘画一样,各种颜色必定与底色合理相间,方才文采斐然。”子夏说道:“所谓底色也就如同礼仪对人的作用吗?”孔子一听,欣然叹道:“子夏呀,你悟性很高啊!和你说话我自己也很受启发呀。既然如此,我现在就可以和你开始谈谈《诗经》中高深的道理了。”

在孔子的思想中,仁和礼是两个相互关联的内容。上面我们谈到了仁德,这里我们说说礼法的意义。

所以说孔子思想中的仁和礼的精神是不分家的,原因就在于仁德的修养是从内心出发,由爱自己到将心比心,真诚地爱他人、爱万物。这种爱不是盲目将自己具体的爱憎强加于别人或者万物,而是在了解他人和万物生存方式的基础上尊重其选择,包容事物的个性特点,从而实现在共同的宇宙下和谐自然地发展。

《庄子》一书曾经围绕事物的是非、可知与不可知等问题深刻地进行了一番思索。它发现一个问题,即:鹤有着长长的腿,而鸭子腿却很短。究竟谁更好些呢?如果鹤或者鸭子只从自己的立场出发,那么必然会出现争议。因为它们各自有着自己的生活方式和习惯准则,并且生活得很好。如果一定要统一起来那就有麻烦了。同样,泥鳅在潮湿的淤泥里十分自在舒服,人去了就不行。鱼在水里自在吧,有吃有喝,马在陆地舒坦吧,奔跑飞驰。掉个位置,你再看看,两个都活不成了。

《庄子》书中同样讲到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国王弄到一只漂亮的鸟,爱不释手,精心侍候。弄个纯金的笼子养着,每天珍馐美味、甘泉玉露地喂着。结果时间不长,鸟就给折腾死了。可以想象连最某本安静的生活都无法保证,那还活个什么劲啊。甭说鸟,人都受不了!所以说,孔子讲爱人、修养仁德那是要讲究方法的,即应该在充分理解对方的前提下按照适合对方的方式去爱,这才是真正爱到点子上了。否则便是好心办坏事。《易经》中讲“乾道变化,各正性命”说的就是这个意思。那么如何才能在各正性命的前提下实现仁德呢?这就涉及到礼的精神了。

所谓礼就是人在理解人与万物各正性命的前提下,对人自身行为进行规范化。换句话说,就是在知道事物间的联系与区别后,进一步明确自己的行为准则。当一个人真正懂得顺应事物自身的方式去生活后,那么他的行为自然也就是合乎礼法的。仁是从内心情感讲做人的仁道关怀,礼是从人的行为准则上讲仁道关怀的具体合理实现。二者只是表现方式不同,目的却是一致的。生活中,我们往往会根据一个人的具体行为来判断他的内心道德修养如何,道理就在于此。

我们前面提到的吴起,虽然做人不合格,但却是春秋战国时的一位名将,很善于统兵打仗。一次作战,敌我双方刚刚摆开阵势,他的一个士兵便非常勇猛地杀出去,提了一个敌人脑袋回来。他满以为会得到封赏,然而吴起却把他杀了。为什么呢?他够勇敢没错,杀敌报国也没错,错就错在不听号令,不守礼法,忘了一个士兵基本的职责,结果就成了乱干。

如果一个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那么即使他自己的出发点是好的,也会由于这种盲目的固执狭隘而背离仁德。因为这种盲目固执缺少礼法的约束是无法实现与他人、万物自然地沟通的。而不能与他人、万物相通,不能遵循其各自的生存之道,那必然导致任性胡为。别说实现仁爱之德,就是自己的生存都成问题。从这个角度讲,遵守礼法乃是一个人成长的必要要求。它在于使一个人明确其自身的生命职责,通俗点儿讲,就是随时确定自己的身份,做好本职工作。

孔子和子夏那番对话的深刻含义就在于,一个人的言行举止是否得当,一幅绘画作品是好还是坏,需要合乎一定的规范,即要得体。一切美好事物的形成都是在发乎情、止乎礼的状态下实现的。可惜,生活中许多人在欲望的支配下,失去了作为一个人应有的自我反思和把持的能力,往往停留于动物本能的冲动上。相当一部分人爱就爱得死去活来,恨就恨得咬牙切齿,喜欢在两极冲动中去感受一种刺激的快感和痛楚,哪里还有美感可言。从这个角度说,还有很多人没有真正认识到人之为人的责任和使命,这也显示出礼法教养的重要意义。

情感比仪式更重要

【原文】

【2.24】子曰:“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见义不为,无勇也。”

(《为政第二》)

【3.12】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

(《八佾第三》)

【1.9】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

(《学而第一》)

【译文】

孔子说:“人们祭奠的往往是自己的亲人,如果祭奠的不是自己的亲人,那往往是出于谄媚别人、企求福佑的目的。看到符合道义的事情,应挺身而出。否则便是懦弱,没有勇气的表现。”

祭奠祖先的时候,一定要有真情实感,就像祖先还活在那里一样。不要流于表面形式,敷衍塞责。祭奠神灵也是如此,要有恭敬之心。孔子说:“如果我亲自参加祭礼的话,那么我一定在内心保持恭敬之情。如果我不参加祭礼却让别人代替的话,不管怎么说,还是缺乏恭敬之心,那跟不祭祀是一样的。”

曾子说:“父母去世了,儿女要竭尽哀痛之情,办好丧礼。此外儿女还要按时追祭远祖,表达恭敬之心。这样天长日久,百姓感化其德行,民风自然淳厚。”

孔子一生虽然重视礼仪,但是他最讨厌那种虚情假意的人。那些人表面看起来似乎是仪表堂堂、八面玲珑、信誓旦旦,却是心怀鬼胎,另有图谋,言行不一的人。在孔子看来,这种不真诚的人所行的礼根本称不上真正的礼。因为真正的礼既不是用来装装样子的道具,也不是用来达到功利目的的手段,它是用来传达人的真实感情的。

当人的情感得到自然合理的表达,实现了与他人、与万物相沟通后,人的善性才会实现,礼才会显现出它的真正意义。那时人才会品味到一种发乎情、止乎礼、自然中道的审美愉悦感,领悟到一种超越自我、提升自我的责任和使命。从这个角度说,心怀真诚是遵行礼仪的必要前提。

古时人们为父母守孝是一种正常的礼。它有着许多具体的仪式和禁忌,但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使人们对父母的那种亲情能够顺其自然地体现出来,这就叫尽人之情。如果没有真实情感的投入,那么儿女即便举行声势浩大的仪式,那也不符合真正的礼的精神。可见,孔子讲礼是以情为本的。中国汉代非常重视人的品格修养,尤其重视孝道。

汉代在一个时期里往往由地方官向上级推举地方贤良出来做官,其中推举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行孝道。这本来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一个官员如果自身道德品质很坏的话,那么他才能越大,带来的社会危害也会越大。问题在于汉代官员对人的德行的考察往往流于表面。于是一些不良之徒为了当官便频频跳出来虚设礼法。例如,他们为了借助父母去世的契机来达到他们当官显贵的卑劣目的,便总是要将父母的葬礼搞得极其复杂而隆重。于是一些所谓的孝子出现了。

古人为父母守孝通常也就三年而已,但也有唯利是图的家伙动不动便发誓守个十年、二十年的。通常守孝期间是不许歌舞奏乐取乐以及行房事的,但他们在守孝期间往往熬耐不住,守孝结束后,往往已经是“子孙满堂”。这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由此可见,礼在脱离了人的真情表露后,便直接失去了它的存在意义,反而成为一种为小人所利用、发泄私欲的工具。孔子在上面讲的关于丧礼的话,大意就是如此。

现代社会中,许多人往往把交际公关作为一种单独的专业技巧来加以学习和修炼,这种想法带有明显的功利目的,过于看中人们交往中的技巧,却忽视了真诚做人做事的主题。所以,我们每每可以在各种场合下见到那些职业性的微笑和关怀、体贴;年节和各种纪念日里,我们也可以收到各种问候的信函、贺卡。然而我们面对这些花样不断翻新的问候和关怀,却越来越麻木、冷漠。这其中的道理不言自明。

同样,许多人在婚礼之日,仪式极尽奢华,搞得人疲惫不堪。然而奢侈华丽的典礼却往往成为婚后沉重压力的开端,越是如此,婚姻越是在后期显现出脆弱。只要人们细想一下个中缘由,就会明白原来此前所有的花样都是做给别人看的,真正属于自己的内容并没有。因此说,没有真情的投入,花样再多,礼仪再周到,也是繁华一梦!因为那并不是真正的礼的精神,仅仅是虚伪、浮华和做作。

有所为有所不为

【原文】

【1.12】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学而第一》)

【8.8】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泰伯第八》)

【译文】

有子说:“行礼贵在顺人情,合于自然,此为先前圣王之道。如果大事小事皆拘泥于礼法的话,则会有所偏废。而如果一味追求顺行人情,不以礼节制的话,也是不可行的。”

孔子说:“一个人如果想要立身成德的话必须先学《诗经》,这样才懂得合理表达自己的感情。然后还要学习礼法指导自己的行为,最后在雅乐中获得精神的自由愉悦。”

在孔子的思想中,仁和礼是相互包含的。礼如果没有仁心贯穿其间,便只能是虚礼。仁心不以礼节制,则又不足以成为善,即好心未必办好事。仁和礼的结合则往往就会体现为一种很高的人生智慧,即在生命实践中即时体察天地万物的生存之道,成己、成人、成物,进而实现仁德的理想境界。由此来看,为人既要明礼,为人所应当为之事,不拗人物自然情理,同时又要显露真情,不矫揉造作。当一个人真正发乎情、止乎礼、从容不迫,随心所欲不逾矩,知晓天命,成就仁德后,他也就进入了和乐的、自由的、愉悦的精神境界中。

孔子本人是很喜欢诗的,据说他曾删编《诗经》三百。在孔子看来,诗言志,并且和于礼,正所谓: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是一种很高的艺术境界。对人而言,它恰恰体现了情礼的自然中和,顺势而为。

《诗经》中有这样的诗句:“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寤寐思服,辗转反侧。……”这首诗细腻地描述了青年男女相恋时的那种心潮起伏、朝思夜想的情景,书写得十分传神。可是我们别忘了,尽管这里面求爱者思慕未得,但他也仅仅是翻来覆去地睡不着觉而已。他既没有抢亲或者无赖般纠缠,也没有抹脖子上吊以死相威胁,更没有肆意污蔑、败坏对方名誉,这种行为就叫发乎情,止乎礼。反观现在,一些人在谈恋爱、处理家庭问题时做法往往失于偏颇,其原因就在于:他们要么全凭一时冲动,把爱理想化或者干脆不去细想,草率行动,缺乏必要的反思和节制;要么就是功利至上、死要面子。总之是容易偏激,难得中和之道,其结果自然是苦涩不堪。

孔子讲丧礼同样强调子女要体现真情实感。但孔子认为这种对父母去世的哀痛之情也要有一定的限度:本着适度的原则,不能伤身。这就是合乎礼的要求。因为一旦伤身的话,那就会令父母牵挂,反而违背了孝的精神。所以孔子既反对丧礼大操大办走形式,也反对一味陷溺于整日啼哭,哀伤得不能自拔,以致伤害身体。就现代生活而言,许多人无论是在婚礼节日上,还是在服丧、失意、挫折时,态度都很容易走极端。他们往往在狂喜与悲凄的两极上颠来倒去,缺少合理的节制,这都不合乎正道。因为这仅仅停留在生物的本能欲望发泄上,对人所应当有的反思智慧和成仁的责任还缺乏认识,离仁者心境贯通、自然无争的境界更是相差很远。

中国传统京剧曲目中有一出描写包公秉公执法、有情有义的大戏。大意是说包公查案时发现自己的亲侄子贪赃枉法。若论礼法,当处斩;若论私情,包公自小由嫂子带大,小侄子是大嫂一生的寄托,这里面的亲情关系很深厚,包公应该多加关照才是。要么徇情枉法释放侄子;要么铁面无私,不徇私情。结果包公先铡了亲侄子,再向嫂子请罪陪情。

现在世人多谈论包公的铁面无私、公正廉明的一面。可是包公公正廉明并非不尽情理,而是他对自己之情进行了合理约束,这样才能和众人之情相通,从而在社会上立足。所以执法者不是不要通情理,相反他要深通情理,这样才能张弛有度。

所以单纯地强调包公铁面无私的一面是不对的,他是人不是神,礼法也是体现人情的。因此我们还要看到他情深义重的一面,即向嫂子陪情请罪。没有这一环节,那包公也就不会那么可爱、深入民心了。

有钱了并不等于有德行

【原文】

【3.4】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

(《八佾第三》)

【3.17】子贡欲去告朔①之饩羊②。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

(《八佾第三》)

【注释】

①告朔:指用生羊在朔日告祭祖庙,人君在此日听视朝政。 ②饩羊:在行告朔之礼时,所使用的牺牲、祭礼。

【译文】

林放向孔子询问礼的根本是什么?孔子很感慨地说:“你这个问题问的好啊!礼从根本上讲,与其注重奢华的形式,不如节省一点。丧礼与其失于和易,还不如显露真情、哀伤一点好。”

(春秋时期的鲁国自文公开始已经不举行告朔这种古礼了。但是用于告朔之礼的牺牲——羊,还一直保留着。)子贡觉得这样做没必要,礼都已经废除了,还留羊干什么。孔子听了子贡的想法后,很不高兴地说:“子贡呀,你吝惜这只羊,我却更重视告朔之礼。没了羊,更是无从见礼了。”

现在有些人写文章搞艺术越弄越玄。譬如论文越写越是让人看不懂,好像很专业、很高深,其实真弄明白了,道理也不过就是那么一回事。只不过由于他自己理解不到位、表达不出,所以只好拉个架子在上面唬人。其实那些真正的高手是通达、看得开的。他们于生活中随处见功夫,嬉笑怒骂皆是文章,就像武侠小说中所描述的武功高级境界——不必刀剑,以神御气,摘花飞叶皆可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