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肯,全名为亚伯拉罕·林肯,美国政治家,第16任美国总统,也是首位共和党籍总统。林肯1809年2月12日,林肯出生在肯塔基州哈丁县一个清贫的农民家庭,父亲是位鞋匠。
在25岁以前,林肯没有固定的职业,四处谋生。他通过自学使自己成为一个博学而充满智慧的人。1834年他被选为州议员。
两年后,林肯通过自学成为一名律师,不久又成为州议会辉格党领袖。1846年,他当选为美国众议员。1847年,林肯作为辉格党的代表,参加了国会议员的竞选,获得了成功,第一次来到首都华盛顿。
1860年,林肯成为共和党的总统候选人,11月,选举揭晓,以200万票当选为美国第16任总统,但在奴隶主控制的南部10个州,他没有得到1张选票。
大选揭晓后,南方种植园主制造分裂,发动了叛变。南方11个州先后退出联邦,宣布成立“美利坚诸州同盟”,并制订了新的宪法,选举总统。
1861年4月,南方叛乱武装首先向北方挑起战争。林肯号召民众为维护联邦统一而战。
林肯是一位坚持维护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是进步的社会制度即资本主义制度的政治家。他同情黑人奴隶,反对奴隶制度。在林肯22岁那年,他在乘船驶往新奥尔良时,目睹黑奴被拍卖的骇人情景,对奴隶制产生反感。1841年林肯32岁时,和斯皮德驶往俄亥俄河口,在汽船上遇到十几个奴隶被铁链拴在一起的惨景,心情一直沉重。1858年在与民主党北方党魁斯蒂芬·道格拉斯进行辩论时,林肯曾明确地表示:“我始终痛恨奴隶制度。我想,和任何一个废奴派一样。”1864年林肯还说:“假如奴隶制都不算错误的话。那就没有什么错误可言的了。”林肯拳拳服膺于美国《独立宣言》中关于一切人生来都是平等的原则,他认为这个原则既适用于白人,也适用于黑人。因此,在他看来,黑人奴隶制度是违反《独立宣言》的原则的。他强调指出,不能以种族优劣为借口去为黑人奴隶制度作辩护。林肯之所以反对奴隶制度,是因为他认识到资本主义制度比奴隶制度优越。林肯既然反对奴隶制度,所以希望美国成为一个没有奴隶制的国家。
但是,由于他反对用暴力手段去消灭奴隶制度,在内战的初期阶段,林肯政府进行战争的目的是恢复南北的统一,使南方重新回到联邦来,而不是为了废除南方奴隶制度,因此,在1861年以前林肯并不是一个废奴主义者。
林肯也是一位在重大的历史关头能够接受人民意见、解决了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问题的、伟大的资产阶级革命家。到1862年7~9月,林肯改变了过去的主张,而决定实行解放奴隶的政策——发表了预告性的《解放宣言》,宣布解放南方的奴隶。正是这一点上显出他的伟大来,因为这说明他做到了一些资产阶级革命家难以做到的事,即倾听人民的意见,采纳人民的要求。林肯之发表《解放宣言》,意味着他在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关头解决了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问题。因此,马克思高度地评价了林肯的历史功绩,说他“伟大”,说他是“英雄”,认为由于他发布了《解放宣言》,“在美国历史和人类历史上,林肯必将与华盛顿齐名。”
林肯的杰出之处还表现在他作为一位资产阶级革命家所具备的优秀品质。在奴隶制问题上一旦作出一个重大的决策之后,便把它坚持贯彻到底。在林肯发表预告性的《解放宣言》之后,他又为争取通过宪法第十三条修正案而进行斗争。在武装黑人问题上,林肯的态度也有很大转变。在内战爆发后,北方自由黑人纷纷要求把他们武装起来到战场上去杀敌,但是林肯在战争初期断然拒绝武装黑人。到1863年春,林肯开始坚决地实行武装黑人的政策。在对待黑人选举权问题上,最初林肯是反对黑人享有选举权的,他反对把选举权送给南方新解放的黑人。后来由于黑人的斗争,林肯终于同意一部分黑人享有选举权。
他之所以具有这些美德,主要与他的早年经历有关。被马克思称为“工人阶级忠诚的儿子”的林肯,出身于美国边疆地区的劳苦人民家庭,他的青少年时代就是在西部边疆森林的艰苦贫困的环境中度过的。他自幼就参加体力劳动,也当过雇农、船夫及商店的伙计。由于他来自人民,在他身上尚保存一些劳动人民的美德。
美国南北战争
1865年4月,美国南北战争以北方军队的胜利而宣告结束。内战刚刚停止,不甘心失败的奴隶主怀着刻骨的仇恨,派遣间谍(演员布斯)在戏院开枪打死林肯。林肯虽然死了,但由于他领导了解放奴隶的斗争而受到人们的尊敬。俄国的列夫·托尔斯泰说,林肯由于具有“独特的精神力量和伟大的人格”,“他的地位相当于音乐中的贝多芬,诗歌中的但丁,绘画中的拉斐尔。”《纽约先驱报》认为,林肯是民主的化身,他在历史上的地位高于克伦威尔和拿破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