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这样读资治通鉴(第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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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章 刺秦之荆轲为什么杀不了秦王

秦始皇帝十九年(公元前228年)

太子闻卫人荆轲之贤,卑辞厚礼而请见之。谓轲曰:“今秦已虏韩王,又举兵南伐楚,北临赵;赵不能支秦,则祸必至于燕。燕小弱,数困于兵,何足以当秦!诸侯服秦,莫敢合从。丹之私计愚,以为诚得天下之勇士使于秦,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沬之于齐桓公,则大善矣;不可,则因而刺杀之,彼大将擅兵于外而内有乱,则君臣相疑,以其间,诸侯得合从,其破秦必矣。唯荆卿留意焉!”荆轲许之。于是舍荆卿于上舍,太子日造门下,所以奉养荆轲,无所不至。

燕太子丹对秦国的恐惧是他实行恐怖主义行动的原因。

“九一一”事件以后,恐怖主义成了使用频率很高的词。

恐怖主义是弱势对强势的反抗行为,是你有飞机导弹,我也有飞机导弹,我们可以一起玩飞机导弹。如果是你有我没有,严重地不对称,怎么办?是任你宰割还是寻找你的软肋进行“恐怖主义”行动?答案显然是后者。

本·拉登对美国的袭击,自己肯定有充足的理由,符合自己的道德。阿拉伯世界的民众对“九一一”的普遍态度,让多数的美国人感到不可思议,但是他们如果对以色列的坦克随意撞毁巴勒斯坦难民营的住房和帐篷也表示出同样的不可思议,那么在反对恐怖主义方面,美国和世界的共同语言就更多了。

说回中国战国时代。

荆轲刺秦王的失败,在我看来,主要的责任应该由燕太子丹承担,原因是燕太子丹给了荆轲一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这个任务,许多读史书的人没有注意到,并不是把秦王杀掉,而是妄想挟持秦王,在利刃之下逼秦王放弃攻燕的计划和统一中国的政治理想。即所谓“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侵地,若曹沬之于齐桓公,则大善矣;则不可,因而刺杀之”。曹沬之于齐桓公是彼一时也,现在是此一时也,政治格局和军事力量都不能相提并论。当时的齐桓公,是要在诸强并列特别是周室尚有一定的政治影响力和利用价值的情况下,建立自己的霸主地位,他的政治目标是确立在诸侯中的仲裁地位,并没有一匡天下的野心和实力。他要确立自己“守信”的形象,所以才会在曹沬的利刃之下允诺退还侵占的土地,他失去的比得到的少。而此时的秦王,已经没有什么顾虑,统一六国已是举国的既定目标,势在必行,岂能在利刃之下承诺什么,就算承诺了,回过头来,马上反悔,天下谁能奈其何?太子丹在政治上的幼稚,荆轲在政治上的无知,导致一次精彩的恐怖主义行动在一开始就埋伏了失败的因素。荆轲若没有活捉秦王的念头,一击而杀之,或许可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