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这样读资治通鉴(第1部)
3038800000086

第86章 刺秦之荆轲的武功太差

秦始皇帝二十年(公元前227年)

荆轲至咸阳,因王宠臣蒙嘉卑辞以求见;王大喜,朝服,设九宾而见之。荆轲奉图而进于王,图穷而匕首见,因把王袖而揕之;未至身,王惊起,袖绝。荆轲逐王,王环柱而走。群臣皆愕,卒起不意,尽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操尺寸之兵,左右以手共搏之,且曰:“王负剑!”负剑,王遂拔以击荆轲,断其左股。荆轲废,乃引匕首擿王,中铜柱。自知事不就,骂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遂体解荆轲以徇。王于是大怒,益发兵诣赵,就王翦以伐燕,与燕师、代师战于易水之西,大破之。

荆轲刺秦王不成功,让读历史的人感到遗憾。假如成功,中国历史也许会有另外一种景况。学习和研究历史,经常“假如……”一下,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

历史的魅力往往不在于规律性的东西,人类历史中许多转折,往往有很多非常偶然的因素,可能是这样,也可能是那样,最后取决于某人某天某件事上的一念之差。由于戏剧性的存在,历史才有研究的价值和魅力,都让什么历史规律一言以蔽之了,那还有什么劲儿。

荆轲离开燕国时被渲染成英雄盖世,但在秦王面前并不怎么神勇。

《史记》记载,秦国有法令,没有国君和上司的命令,殿堂上的武士不得擅动,所以当荆轲手持匕首追赶秦王时,由于秦王情急之下忘记喊“救驾”,所以一帮侍卫居然傻站着。要不是一个医生急中生智拿药匣子砸向荆轲,秦王连拔剑的机会都没有。

严格的法令居然是这样的结果,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商鞅变法给秦国带来了秩序,但这种秩序有相当僵硬的成分。中国的儒家文化一直以此来诋毁法治,嘲笑法律,认为教化才是真正的治理工具。

荆轲追赶着秦王在殿堂之上团团转的情形,让后来的武侠小说作家和武侠电影导演看得哑然失笑。细细地品味历史,我的结论只能是,荆轲是一个勇敢的人,而不是一个武功高手,除非像武侠小说那样,把秦王也确定为一位武功极高的高人,否则,一切都不符合常情。

荆轲一击不中,后来高渐离也有一次机会击杀秦王嬴政,也未中。始皇帝嬴政命大,屡次躲过刺杀,也只能用气数解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