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布洛克,这位出生于纽约的小说家,此前专写侦探小说,在小说里时常会有一名灰暗闲散、酗酒无度和以无所事事方式游荡在案件中的侦探。因此,他被人们誉为“犯罪学领域里的游吟诗人”。如今,这位小说家在9·11事件后,开始写起了纽约。他也许觉得作为一名纽约人,应该对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的纽约有个交代。
这部书写纽约的小说,被他命名为《小城》。我猜想,他的意思就像查理·考夫曼的电影《纽约提喻法》(Synecdoche, New York )一样,把纽约浓缩为一个能指,一个比喻的信号弹,以此照亮纽约夜晚的上空。就世界或者美国范围而言,纽约的确是座小城,但惟其如此强调,才能突出纽约的不凡,以及它在人们心目中占据的位置,正如人们通常所说的:纽约是纽约,美国是美国。所以,劳伦斯·布洛克在《小城》扉页上也要特意引用约翰·冈瑟的话,把纽约称作“美利坚合众国里的马其顿”。
在《小城》里,他不是将纽约当作事件陪衬的背景,而是作为小说主人公般来书写。他深入纽约城中的一些阴暗角落——我指的不仅仅是场所,还顺带暗指一些别的东西。小说中出场的人物阶层悬殊:一个有实力竞选纽约市市长的纽约前警察局长大人、高级刑事律师、被牵涉进一桩谋杀案的落魄小说家、一个性感漂亮的画廊女老板,此外还有波兰裔的清洁工和面目模糊的私家侦探等,而将他们串连起来的,则是一桩连环谋杀案。
当然,这位侦探小说家写起纽约城里的人和事时,依然没有跳出他的专业。小说里有个老头,全家丧身在9·11事件中,于是他心态扭曲地做起杀手,整日游荡在夜晚的纽约街头。而事实上,在小说里,变态的不仅仅是杀手一人,上述提及的那些人物多多少少都有不同程度的“异化”现象,其中尤以画廊女老板最为突出。她对性的发自肺腑的喜好,以及对性爱的千变万化方式的不懈追求与体验,几乎到了涅槃的境界。不知作者是否在暗示一种浴火重生后的景象,或者在提示纽约是座母性城市,她的生命力像暗流一样涌动?
小说被一种阴森不安的气氛笼罩着。也许这正是劳伦斯·布洛克想要传递给人们的感觉,那种在9·11事件之后存留在纽约人心中的情绪刻度表上的一个特殊刻痕。只是在我看来,作者在描绘这座满目疮夷的城市时,并不是出于恨,而是出于爱,即便那个连环杀手也是出于对纽约不可言喻的爱。是的,纽约作家与美国其他地区的作家不同,纽约作家通常怀着更为复杂的感情看待美国,他们的心智也许更自由,视角更多样。不说索尔·贝娄、菲利普·罗斯等那些出众的纽约智性作家,就连劳伦斯·布洛克,一旦吸收了纽约的独立、放浪与睿智,也会以一种沉郁与开放并存的心态书写纽约,犹如伍迪·艾伦在《怎样都行》(Whatever Works )中所做的那样,以一种狡谲的手法作尽情的戏谑与讽喻。
“我爱纽约,即使纽约不是我的。”杜鲁门·卡波特的这句话说出了许多来到纽约的人的想法。这位出生于南方新奥尔良的作家到达纽约后,看待世界的目光就此变得不同。经过纽约这座城市洗礼的作家和艺术家就像是美国的镜面,照出来的形象是左右相反的。而纽约的百态,正是由无数形态的个人之见、歧见、智见所构成,它的丰富性是由它无所不包的风度所呈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