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民与统治阶级的尖锐矛盾
第一,西汉末期社会濒临崩溃
西汉末期,汉王朝的统治已腐朽不堪,农民百姓与统治阶级间的矛盾已到相当尖锐的程度。官僚、皇亲和豪强地主对农民百姓横征暴敛、残酷无比。广大劳苦农民身受苛捐重税、乡典私求和高利贷的多重盘剥,已处于“生有终身之勤,死有暴骨之忧”的痛苦深渊。遇到灾害,情景更为悲惨,嫁妻卖子、或自卖为奴者比比皆是。
统治阶级和大小官吏除了剥削压榨农民百姓之外,还任意夺占农民的土地,使大批破产农民成了他们的佃户。汉成帝的丞相安昌侯张禹在渭河、泾水流域掠夺了农民四百余顷肥沃良田,丞相高陵侯翟方进,由于强占农民田地的阴谋没有得逞,竟擅自使用朝廷中枢之令,借故废除当时著名的重要水利工程鸿隙陂,使大片农田失去水源灌溉,禾苗枯死,农民无以为生,纷纷背井离乡,流离失所。
吏书对西汉自元帝以后之社会穷困的情况有颇多记载。汉元帝初年。天下大水,关东十一郡尤甚。二年,齐地乱,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琅邪郡人相食。”汉成帝永始二年“梁国,平原郡比年伤水灾,人相食”。百姓财尽力竭,“死于道,以百万数”,使西汉社会更加陷入严重的危机。成帝除大兴土木,挥霍无度之外,根本不问朝政,任凭皇亲国舅为所欲为,有的妻妾数十,家奴千百,汉哀帝的幸臣董贤的家产竟达四十三万万之巨,而广大劳苦百姓则生与牛马同栏,死被猪狗所食,处境悲惨至极,不得不纷纷起而反抗西汉的黑暗统治。
汉成帝阳朔三年(公元前22年),“颍川(今河南省禹县)铁官徒申屠圣等百八十人杀长吏,盗库兵,自称将军,经历九郡。”
汉成帝鸿嘉三年(公元前18年),广汉(今四川省梓潼)郑躬等六十多人起义,他们攻官寺,篡囚徒,盗库兵,“自称山君”。势力很快扩展到四个县,至汉成帝鸿嘉四年已拥有近万人,汉王朝派河东都尉赵护为广汉太守,发广汉郡和蜀郡兵三万余人进行围剿,才全部将起义军镇压下去。
汉成帝永始三年(公元前14年),尉氏人(今河南省尉氏县)樊并等起义,“杀陈留太守严普”,出囚徒,取库兵,“劫略令丞,自称将军。”后来才被汉王朝镇压下去。山阳(今山东省金乡县)铁官徒苏令等二百多人起义,攻杀了长吏,砸开兵器库,起义声势很大,波及“郡国四十(《汉书》卷十说为十九郡国)”,东郡太守、汝南都尉均被起义军诛杀。
从《居延汉简考释》释文二十二页、二十三页、一百七十页等页中,均可见西汉末年农民起义的记述。如某地严就的起义,官府难以镇压,竟出高价悬赏捉拿起义领袖,捉住严就、君兰等渠帅一人,赏钱十万,党与五万。南阳人杜光的起义声势也很大,起义之初即拥有田客一百二十三户,汉简中朝廷下的捕剿诏书中,对起义领袖杜光的皮肤颜色、年令、乘坐的车马颜色等等都做了详细记载。虽然以上农民起义均不见于《汉书》的记载,但从朝廷的重视、悬赏之重,也必定为当时威胁汉王朝统治的心腹之患。
面对农民百姓不断的起义反抗,引起了统治集团的恐惧,到汉哀帝建平元年(公元前6年),西汉政权的统治摇摇欲坠,当时大司马师丹、孔光、何武等提出了“限田”、“限奴婢”的主张,企图以此缓和社会的阶级矛盾,但由于一些大官僚、大地主的反对,未能实现,这就更加剧了西汉王朝的危机。
第二,王莽的当权和改制的失败
(一)王莽的当权
外戚当政,是汉王朝统治后期的一大流弊。刘邦死后,为吕氏家族当政,汉元帝以后的各代君王多因年幼或昏庸无能,外戚专权的情况更为严重。汉元帝时期,外戚史、徐两家与宦官相勾结,控制了朝政。王莽是元帝皇后王政君的侄子。皇后王攻君的兄弟王凤、王商、王音、王根都做过大司马大将军,王氏门庭前后有九人封侯,从中央到地方许多达官要吏都是王氏家族之人。汉成帝绥和二年(公元前8年),王莽继王根之后任大司马大将军,掌握了全国军、政全权。哀帝即位后,王莽失去了权力。汉哀帝死后,只有九岁的汉平帝即位,王莽又出任大司马,并录尚书事,重新操纵了汉大权。
王莽当政后,采取了一系列笼络人心的措施。他下令加封汉宗室与重要功臣的后代,对于年老退休的官吏给予优厚的待遇,大规模扩建当时的最高学府太学,将熟知古书、经学、兵法、历算、医药、天文、地理等等方面向的人才召至京师,加以利用,因而取得了相当一部分统治集团上层人物的支持。王莽为了进一步制造他自己贤臣良君的形象,他献私田三十顷、钱百万分给受灾地区的人民,在京师长安城内修建大批供贫民居住的房屋。据史书记载,上书称颂王莽者达四十八万多人,朝野上下充斥着为王莽歌功颂德的气氛,这在当时几乎所有达官贵族都荒淫无度,醉生梦死,贪官污吏遍地皆是的黑暗政治统治中,自然给人们一种“木秀于林”的假象。当王莽觉得时机成熟之后,便于汉平帝五年(公元6年),将当了五年傀儡皇帝的平帝毒死,另立孺子婴为帝,从这年起他以“居摄”的形式,称“假皇帝”。过了两年多,他便索性废除孺子婴,夺取了刘氏政权,自立为皇帝,更改国号为“新”,这是公元八年的事。
其实,在王莽“居摄”期间,许多人已渐渐感到王莽有篡夺西汉王朝的野心。孺子婴元年(公元6年),汉宗室安众侯刘崇率兵反对王莽,被王莽镇压;第二年东郡太守翟义拥立严乡侯刘信为皇帝,率兵讨伐王莽毒死平帝,欲夺汉室的罪行,兵至十万多人,王莽发长安兵前去征讨,才在考城地区战胜刘信军,并于固始斩杀了翟义。
(二)王莽的改制和失败
王莽当了新朝的帝王之后,为了缓和当时社会的危机,即宣布对土地、商业、币制、官制等等制度进行改制。这些改革多系托古而来,严重脱离当时危机四起的社会实际,其主要的内容为:
一、农田改为王田。根据《周礼》的并田制度,规定土地属于朝廷,私人不得买卖。一家不够八个男子,而占田超过一井的,把多余的田分给本族人,或邻居无田的人。
二、奴婢改为私属。每一奴婢,在奴婢所有主家中,有占着一个成员的地位。奴婢和土地一样不得买卖。违犯重者则处死,轻则放逐到边远地区。王莽的实行王田,把奴隶社会的土地制度“井田制”搬到封建社会,完全是复古倒退,违反社会发展规律。要多田人分余田给贫民,是十足的空想。到建国四年,王莽只得取消这一“改革”,准许买卖王田,不算犯罪,买卖奴婢暂不治罪。改革制度的主要内容至此完全失败。
三、改官制和郡制,王莽按照周朝的官制,改变汉朝的官职制度,设四辅位上公:王舜为太师安新公,平晏为太傅就新公,哀章为国将美新公,刘歆为国师嘉新公;将汉以来的诸侯王称号改为公侯伯子男五等:汉周边的属国凡称王者,也一律改称为侯;重新改划郡县。并规定在改制过程中,大小官吏均自筹俸禄。这就造成大小官吏公开的横征暴敛,不择手段地搜括民财以自肥。
四、垄断工商的五均六管。王莽为着限制,管制工商业,平均物价,于建国二年(公元10年)实行“五均六管”制度:
五均:在首都长安及全国另外五大都市洛阳、邯郸、临淄、宛、成都设立五均司市官,以每季中月,评定出物价上中下三等标准价格,并严禁屯积居奇。
六管:政府管理卖酒,卖盐,铁器(农具),铸钱,山泽生产税和五均、赊贷、总称为六管。
六管中人民受害最大的是铸钱,币制时常改变,每几年改革一次,就铸造多种新钱币,以小换大,套取民财,工商业和农民就大量破产一次。王莽统治十余年间,币制改革三次,可想农民所受灾祸的沉重。掌管五均六管的高级官吏,为“五均司市师”。它任命大商贾出身的人做官,去督察“五均六管”的执行。官吏和商人互相勾结,剥削人民,贪污舞弊。地方宫把贪污所得,分送中央官吏,得到保护,更是无恶不作,商贩、城市贫民和农民大受其害。五均六管变成害民的政策。结果“农商失业,食货俱废”;加上赋敛苛暴,徭役繁多,形成“富者不得自保,贫者无以自存”。改革和法令变动的频繁杂乱,既加剧了社会的动乱的因素,又给贪宫污吏造成了欺压和勒索人民的机会,百姓时时面临刑罚与丧命的危险。因而,人民被迫纷纷起义。当时农民出门生产,所得不够纳税;关门守家,横祸也会飞来。的确到了除起义外,别无其他出路的境地。
王莽改制使社会经济遭受严重破坏,各地因饥饿和残暴刑罚迫使农民即将掀起大规模起义的风暴。这时王莽一方面为着显示自己当朝的威德,一方面为着转移百姓的视线,便向四周各族发动了战争。
对匈奴的战争:自汉宣帝以来,西汉与匈奴关系良好,匈奴对汉保持朝贡国的关系,边境安定,汉匈人民和睦相处。在王莽称帝后,于始建国二年(公元10年),重新颁发“新匈奴单于章”,王莽命令将匈奴全国改分为十五单于,并将匈奴单于改称为“降奴服于”。同时发北方各郡、鲜卑与乌桓等三十万大军,以立国将军孙建为统帅,分路向匈奴进攻,各路军队的统兵将领如下:
将军苗诉、王况出五原;
将军陈钦、王巡出云中;
将军王嘉、王萌出代郡;
将军李棽、李翁出西河;
将军阳俊、严尤出渔阳;
将军王骏、王晏出张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