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事务性协商。从1995年1月22日起,第三次唐焦会谈与第七次事务性协商在北京交叉举行。有关“偷渡客遣返”与“劫机犯遣返”两项议题,因为海协会提出“一项协议,两种用词的”变通作法,海基会也同意,因此迅速达成共识;但在“渔事纠纷”议题上,因台在“公务船舶试行和解条款”问题上顽固坚持司法管辖权,结果仍无法达成共识。而经济议题与文教议题的协商共识也变成只是两会的“意见交换”。
台湾媒体评论说,只要有许惠佑参加主谈的协商或谈判,鲜有顺利达成共识的。台湾记者还送给许惠佑一个外号——“台湾的‘不先生’”。有媒体透露,许惠佑与李登辉关系不一般,他之所以敢在“两会”交流中胆大妄为,是因为背后高层人物越过“陆委会”、海基会主管,进行指使的结果。
顺便提及,“不先生”是冷战时期西方国家给苏联外长葛罗米柯送的外号,因为他在国际场合面对西方国家时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不!”。
第一次唐焦会谈。1994年1月31日,海基会新任副董事长兼秘书长焦仁和,前往北京与唐树备进行的5天会谈。
在首次唐焦会谈中,因台“陆委会”不同意以“海基会”的名义,唐、焦两人以个人名义发表“共同新闻稿”,表明达成了5项共识。
第二次唐焦会谈。1994年8月4日至7日会在台北举行。在4天的会谈中,大陆方面做了相当程度的让步,双方对“偷渡客遣返”等三项议题获得突破性进展。8月8日,唐树备返回大陆前,与焦仁和签署了“海基会与海协会台北会谈共同新闻稿”。
值得指出的是,在上述会谈和协商中,台湾方面采取了“连环套”的做法,要求优先解决“两岸劫机犯遣返”、“协商处理两岸海上渔事纠纷”、“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人员遣返及相关事宜”三项事务性问题,否则不能进行两岸经贸、科技、文教交流方面的商谈。台湾方面的坚持,使得上述会谈和协商都是围绕上述三项事务性商谈进行的。
海协会方面从两岸关系大局出发,本着求同存异的原则,主张回避敏感的政治问题,并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力求解决问题。但海基会方面在商谈中,却处心积虑地企图通过事务性商谈,达到制造所谓“两岸分裂分治”、“两岸为两个对等政治实体”的目的。他们的手法,就是把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套用到两岸事务中。
在“两岸劫机犯遣返”问题的商谈中,海基会照搬国家间引渡制度中的最主要规定,甚至包括援用因政治、军事、宗教因素的罪犯不引渡的规定,提出政治、军事、宗教因素的劫机犯不予遣返,违背了惩治劫机犯罪的最一般规定。
在“协商处理两岸海上渔事纠纷”问题的商谈中,海基会要求明确划分双方管辖海域范围和管辖权限,以所谓“台湾海峡中线”为界,双方公务船只不得互相过线;一开始提出按照领海及巡逻线范围的24海里进行划分,后来又提出双方管辖海域“互不重叠”,双方公务船只“互不越区”。
海基会这些违背“一个中国”原则的要求,理所当然地遭到海协会的明确反对。
海基会方面在会谈中,还出尔反尔,缺乏根本的诚意。
第一次唐焦会谈中,双方曾就解决三项议题中的难点达成了共识。但到3月份,海基会在双方第四次事务性协商时,又推翻了其中的大部分共识。
8月台北会谈时,双方曾就解决三项议题中的症结问题达成了具体的文字共识,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焦仁和还在海协会副会长唐树备在场的情况下,向记者作了宣布,但到11月南京会谈时,海基会在工作性商谈时又几乎全盘推翻。
1995年1月,第三次唐焦会谈时,已经达成了“两岸劫机犯遣返”、“违反有关规定进入对方地区人员遣返”两项协议。但到两会负责人签署前夕,台湾当局授意海基会不得签署。
总之,由于台湾当局的阻挠,上述三项问题经过1年5个月、先后9次商谈与会谈,仍然没能取得实质性进展。
针对1993年4月“汪辜会谈”规定的商谈议题由于台湾方面的阻挠而无法落实的情况,海协会决定倡议举行第二次“汪辜会谈”。
1994年2月,汪道涵向辜振甫发出在北京举行第二次“汪辜会谈”的邀请。海协会方面希望通过第二次“汪辜会谈”,促进两岸经贸、科技合作和其他领域的交流,并进行政策性对话,提高两会商谈的水平。
辜振甫的回函一方面对提议表示赞同与支持,认为举行第二次“汪辜会谈”是推动两岸关系发展的客观需求。但同时又提出,至于何时举行,需条件成熟时再议。
此后,台湾方面出于种种原因,没有更进一步的实质性回应,因而进展不快。
1995年1月30日,江泽民发表了关于台湾问题的重要讲话。
2月8日,海协会会长汪道涵发表重要讲话,再次提出在北京与辜振甫会面,举行第二次“汪辜会谈”的建议。
3个月后,台“陆委会”才作出决定,并开始规划第二次“汪辜会谈”。
5月13日,辜振甫正式发表讲话,表示“尊重汪道涵邀请,前往北京访问并举行第二次“汪辜会谈”。
后经过多次电函协商,两岸就举行第二次“汪辜会谈”达成共识。
第一,会谈应尽早举行,以利两岸的交流与合作;第二,应建立制度化、定期化、效率化的“汪辜会谈”;第三,应建立适应两岸关系发展的会谈新模式。
根据海协会与海基会多次联系商谈,第二次“汪辜会谈”的第一次预备性磋商于5月27日至28日在台北举行。
海协会常务副会长唐树备在做了充分准备之后,率8人代表团于5月26日下午飞抵台北。台湾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焦仁和等到桃园机场迎接。随同唐树备抵台的还有海协会秘书长张金成、副秘书长赵正豫、副秘书长李亚飞等。
飞抵台北不久,唐树备一行,即前往台湾海基会所在地拜会了海基会董事长辜振甫,并进行了友好交谈。
第二次“汪辜会谈”第一次预备性磋商5月27日至28日在台北国际会议中心进行,会议就正式会谈之程序问题达成以下共识:
第一,本次会谈为民间性、经济性、事务性之会谈,以加强“两会”联系协商,扩大两岸民间交流。
第二,第二次预订于本年7月20日左右举行,会期3至4天。唐树备常务副会长与焦仁和副董事长将于6月27日至7月1日在台北举行第二次预备性磋商。
第三,本次会谈在北京钓鱼台举行。下次“汪辜会谈”在台北举行,预备性磋商则在北京举行。
第三,参加会谈人员:
“海协会”为汪道涵会长、唐树备常务副会长等;“海基会”为辜振甫董事长、焦仁和副董事长等;双方参加会谈人员各为10至12人。
第五,正式会谈议题:
(1)回顾第一次“汪辜会谈”所签协议执行情况,加强“两会”联系,强化“两会”协商功能,及有关“协商两岸海上渔事纠纷之处理”等议题,双方将力求早日达成协议;
(2)有关台商投权益保护协议问题;
(3)筹开两岸民间经济交流会议。定期举办两岸经贸纠纷研讨会及两岸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
(4)两岸文教、新闻交流;
(5)两岸农业交流;
(6)两岸科技交流;
(7)两岸旅行交流;
(8)两岸交流其他重要问题。
第六,会谈共识以共同协议方式于会后发表。
第二次“汪辜会谈”预备性磋商达成多项共识,顺利结束,并为第二次预备性磋商和第二次”汪辜会谈”,创造了良好的条件。第二次预备性磋商将交换、讨论就1997年后台港关系的具体问题和海上共同打击毒品和犯罪问题。
事情发展到此时,距离海协会与海基会商定的第二次“汪辜会谈”的预定时间,仅有一个月零二十几天。
谁知,天有不测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