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心系两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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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观察台湾(8)

当前两岸关系能不能用“非零和”来表达?看来在台湾还有不少分歧。据报道,在最近的民意调查中,有37%的受访者认为两岸仍处在敌对状态。是敌对,就不可能讲“非零和”。就在这次台湾会谈过程中,有些官员和媒体的态度也表明他们对排斥“零和”的说法并不以为然。至少他们对非零和的竞赛规则还不了解。

在“非零和”条件下,至少要考虑以下两个原则:

1.鼓励兼容性原则,即任何一方要对方有所回应,就应当采取鼓励对方同意自己意愿的行动。要使对方认为对他有利,或可以接受。换句话说,有所失才有所得。不能不作任何让步。只要求对方让步,自己不让步,就不符合“非零和”竞赛的原则。

2.劣势战略原则,或“囚犯两难推理”(prisoner’s dilemma)。如果双方都采用“优势战略”,即对自己最有利方案,那么会谈就无法打破僵局,不能获得结果。因此,在“非零和”状态下,会谈要取得成果,就只能采取劣势战略,即要有所让步,这样就不可能一方全胜、一方全败,而是双方都有所得,同时又有所退让。“非零和”下的协议,只能是“虽不满意,但可接受”,不能要求达到自己完全满意。

其实“求同存异”也是一个原则,对中共来说,在处理双边关系时,一贯强调这个原则,而不是什么权宜之计。这意味着不强求对方接受自己的意见,让对方保留自己的意见,一时无法解决的问题不急于解决,有的可以等到双方都可以接受时再解决,有的可以长期不解决。例如,不同社会制度就不要求对方同自己完全一样。

在台北会谈过程中,有些官员指责对方“无视我方的”什么,说什么底线“不可能放弃”,某人来台要重新考虑等等,似乎想尽办法向对方施加压力,企图迫使对方接受自己的意见,获得全胜。还有些官员认为排斥“零和”的目的是为了使“台湾经验”成为两岸共有的瑰宝。这些想法都是还停留在“零和”状态下,有的报纸社论指出,不宜“要求对方非接受我方的意见不可”,“不在言词上引发不必要的争议”,这是符合“非零和”竞赛规则的。在中山大学的一项座谈会上,有学者指出,“我方则企图透过协议的达成,达到隐含对待政治实体的目的,也是会谈陷入僵局最大的盲点”。这是“优势战略”不可能达到目的很好的说明。

从“零和”转到“非零和”是一个很大的变化,在接触初期,不可能一谈就成,需要一个过程。有人指责说与中共谈判从来都是很难的。这是把问题看得太简单了。会谈中涉及的政治问题,怎么可能一下子就解决呢?双方的意识形态不同,思考方式不同,还需要一个互相了解、互相调适的过程。问题不是单方面的。有人以香港问题的中英谈判为例,说明与中共谈判很难谈成。这是一个误解,人家违反协议,企图强加于人,任何有尊严的人怎么可能接受呢?

双赢的结局是两岸人民共同的心愿,要达成这个目标,还要从“非零和”竞赛转变为合作竞赛,即互相合作、互相妥协、共同得利,这样才能双赢。当然要达到这一步,还有许多路要走。只要双方真正从全民族的长远利益出发,在今后的会谈中,多一些诚意,少一些谋略,就有可能在互信互谅的基础上,转变为合作竞赛,达到双赢目标。

(《联合报》1994年1月15日)

二、李登辉的“摆脱大中华”

7月9日,李登辉提出“两国论”,在分裂祖国的道路上走出了危险的一步。在此之前,他在5月19日出版的《台湾的主张》一书中,就已经反复强调要“摆脱大中华主义”,这实际上是为“两国论”埋下了伏笔。那么,什么是“摆脱大中华主义”呢?现在我们根据他所着的《台湾的主张》一书加以剖析。

什么是“大中华主义”?

李登辉在本书中提出了一个新的概念:“兼具霸权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大中华主义”,或者说“大中华主义”是“与霸权主义相结合的民族主义”。

所谓霸权主义,指的是某些大国、强国以自己经济、军事实力为后盾,对外进行军事入侵和武装干涉,政治上控制、孤立和侵犯他国的主权,经济上封锁、制裁以及文化上渗透与和平演变,以此建立其在世界事务上的垄断与霸权地位。长期以来,中国是霸权主义的受害者,也是反对霸权主义的积极力量,怎么能把霸权主义与中国联系起来呢?

民族主义,本来是在民族压迫的条件下形成的,要求反对外来民族的统治、争取民族的解放。孙中山先生主张的民族主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当然具有进步意义。可是,也有一种侵略性的民族主义,它以各种方式侵犯其他民族利益,鼓吹民族歧视,煽动民族仇恨,制造民族分裂,发动对其他民族的侵略战争等等。中国并没有煽动什么民族主义,我们强调的是爱国主义,一是坚决维护国家民族的尊严,保卫国家民族的利益;二是团结全国各民族的力量,进行建设,振兴中华。这和侵略性的民族主义有本质的区别。这次北约轰炸我驻南大使馆,全国人民为维护国家民族尊严而提出强烈抗议,这完全是正义的行为,可是有人却把它说成是一种煽动民族仇恨的“民族主义”而加以攻击,其用心是十分险恶的。

至于所谓“大中华主义”显然是指它是一种“大民族主义”。大家知道,大民族主义认为本民族是“大民族”、“优秀民族”,理应高踞于其他民族之上,因而可以歧视、压迫国内其他民族,侵略、奴役国外的其他民族。中国对内对外都实行民族平等,并没有歧视、压迫、侵略、奴役任何其他民族,“大民族主义”的帽子扣不到我们的头上。

总之,中国既没有霸权主义,也没有煽动民族仇恨的民族主义,李登辉所谓“兼具霸权主义与民族主义的大中华主义”是根本不存在的。

为什么要“摆脱”?

李登辉不仅制造了所谓“大中华主义”,而且说它对亚洲和全世界、对台湾都有严重的威胁,所以才要摆脱。

先看对亚洲和全世界。他说:“大中华主义”,“对其他亚洲国家而言,仍然极具威胁性”;还会威胁到“美国与日本亚太事务的领导地位将弱化”,“企图削弱并取代美国在亚洲的政治、经济地位”。他特别警告美国:“一旦中国大陆自认有能力分享美国所拥有的利益时,必然就会背弃美国的政策,转而积极将美国势力驱出亚洲”,同时又警告日本:“大中华主义”会使日本“在经济与军事上遭受孤立,而致威胁日本的‘存在’”。中国目前或将来都不会对亚洲以及别的国家造成什么威胁,李登辉危言耸听制造这种可怕的“威胁性”,不过是为了把亚洲国家以及美国日本都拉到自己的一边,企图借助外力,共同反华。

再看对台湾。他说:“中共当局也经常以霸权主义的斗争心态,对我们多方威吓”,“用旧的‘斗争吃掉’的心态,面对新的两岸关系,一定要把我们纳入他们的所谓‘一个中国’模式”;“中共当局以霸权心态强加于我们的‘一个中国’论调”,台湾“坚持拒绝所谓‘一国两制’的构想”;台湾的存在可能“出现危机,甚至为中共吞并”,等等。

我们历来主张“和平统一”,早已表明统一“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所谓“斗争”“吃掉”“吞并”都不是“中共当局”的政策。那么剩下来的只是“一个中国”和“一国两制”了。很明显,绕了半天,他所要摆脱的还是“一个中国”,换句话说,就是要制造“两个中国”,但这又不好明说,只得制造一个莫须有的“大中华主义”作为靶子,而加以攻击。

他想怎样“摆脱”?

李登辉为了摆脱一个中国,早已拿出“一个分治的中国”“两个对等的政治实体”来应对。在本书中,他又从国际、台湾、大陆三个方面寻求“摆脱”的途径。

在国际上,他求助于美国和日本,他挑动日本:“面对中国大陆,立场最软弱的,竟是日本”,他要日本“掌握中国大陆的真正情势,理直气壮地与之交涉”;他挑动美国:“美国并不需要涉足中国大陆,而是要将中国大陆拉到文明世界来”,很明白,这就是要加强对中国的和平演变。

台湾能做什么呢?他自我吹嘘说:“环顾世界各国,最积极促使中国大陆改变的,莫过台湾”。他提出“经营大台湾,建立新中原”,要以“大台湾”来取代“大中华”,要以在台湾建立的多元文化的“新中原”取代中华文化。最终目的是要使全中国“台湾化”。

当然,他也知道上述种种不过是梦想而已,于是,他寄希望于大陆自己的分裂和分割,他主张“中国分权分治”,“大约分成七个区域”。从此,中国从大变小,从强变弱。“一个中国”没有了,不但他所追求的“两个中国”可以存在,而且还会一分再分,这样,他最后“摆脱”中国的目的就可能实现了。

综上所述,不难看出,李登辉并不是要摆脱什么并不存在的“大中华主义”,而是要“摆脱一个中国”,直到摆脱中国。可是,李登辉还嫌“摆脱大中华主义”不能明确地表达他的真正意图,于是,干脆喊出了“两国论”,企图彻底“摆脱”中国,从而公开地露骨地显示了他分裂祖国的险恶用心。

(写于1999年12月)

三、国民党的“邦联”说帖

最近国民党准备把“邦联”的主张列入该党“十六全”的政策纲领之中,看来他们是认真对待的,也造了一些舆论,似乎是在两岸关系上一次“重大的政策转变”。我们应当怎样看待,是给予批判,还是给予“理解”,或是加以利用,或是置之不理,这个问题有必要加以探讨。

什么是“邦联”?

根据国际法的规定:邦联是两个以上的国家根据国际条约组成的国家联合。邦联是一种“复合国”,即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联合体。

历史上有过几个邦联,如1778-1787年的美国南部的邦联,1815-1866年的德意志邦联,1291-1798年和1815-1848年的瑞士邦联,其情况如下:1777年在美国南北战争时期,退出联邦的南部各州组成邦联,以反抗联邦政府。“邦联条例”规定:邦联的大陆会议有权管理外交、邮政,决定战争,任命高级军官,管理印第安人事务等等。邦联会议主席只能通过各州当局行使权力,各州有权发行纸币、征收捐税、制定关税、签订对外贸易条约以及保存军队,有关宪法、财政、战争、媾和等问题,须经13州中9州批准,方能生效。邦联会议只是一种协商机构,邦联的权力十分有限。

1815年根据维也纳会议建立德意志邦联,由34个封建君主国和4个自由市组成,各邦在内政、外交、军事上均独立自主。

1291年瑞士成立邦联,起初只有3个州结成“永久同盟”,后来增加到13个成员,它是一个不同制度、各具主权的成员之间的松散联盟。彼此利益并不一致,只是在反对哈布斯堡家族的统治上有一致性。后来瑞士沦入法国的统治,到1815年才恢复邦联。

以上几个邦联,后来都发展成为联邦。

邦联有几个特点:1.各成员国都是主权国家,都是国际法主体,而邦联不是一个国家,不具有国际法主体的资格。2.邦联设有处理有关共同事务的共同机构,但没有统一的中央政权机关对各成员国公民行使管辖权。3.没有统一的立法和财政预算。4.各成员国公民只有其本国国籍,而没有邦联的共同国籍。5.有些邦联曾经在军事上、外交上采取某些联合行动。

由此可见,邦联的本质特征是:第一,它是主权国家与主权国家之间的联合。第二,邦联不是一个国家。总之,一句话,邦联是“两国论”,而不是一国论。

国民党提出的邦联

根据国民党“纲领草案说帖”的解释,他们的邦联主张有如下几个值得注意的要点:

1.前提和终极目标

前提是:①以国统纲领为主轴,主张在“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的“九二共识”基础上,追求两岸和平稳定关系。②台湾优先。

终极目标是:迈向民主、自由、均富的统一。

2.邦联的阶段性与过渡性

邦联不是“立即目标”,也不是“最终解决方案”,邦联是两岸关系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是一种过渡性、阶段性的安排。

3.邦联的几个“通则”有助于解决两岸问题

各成员均维持其外交权、国防权。

各成员地位基本平等。

各成员对其内部事务有其自主性。

以和平方法解决各成员间之争议。

各成员在同一屋顶下,具有共存共荣的关系。

4.邦联的内涵应当遵循的原则

“对等分治”与和平渐进原则,既要顾及台湾民众当家做主的意愿,又要顾及民主统一的目标。

不是“台独”,不是急统。应是最有利于维持两岸现状的构想。

不是国协,不是联邦。国协更为松散,不以统一为最终目标。联邦的各邦不具备完整的自主权,各邦与中央有从属关系。

以上是国民党提出的邦联的基本内容,我们以此为基础进行讨论。

对“邦联说帖”的分析

1.性质。

按照国民党提出的说帖,邦联有如下十分明显的性质:

它是建立在“对等分治”的基础上,各成员的地位是平等的,不仅各自维持其外交权和国防权,而且各具完整的自主权,成员之间没有中央与地方的区别,互不隶属,只是对等共存,和平共处。显然,这是主权国家与主权国家的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