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边界
随着罗马的扩张,占领的地方不断扩大,因此需要防守的地方也就越多,所以到奥古斯都时期,罗马面临的问题不是如何扩大边疆,而是如何占领那些易于防守的自然边界。从地理位置来看,位于意大利北部的阿尔卑斯山是一条理想的自然边界,但是好战的山地居民有时会越过这条边界入侵罗马,进行劫掠,因此奥古斯都决定把边疆再向北推进,于是边疆线越过了阿尔卑斯山,到了多瑙河。奥古斯都还企图占领处于莱茵河和易北河之间的日耳曼部落。但是,由于阿米尼乌斯于公元9年在条顿堡林山里击败了奥古斯都的三个军团,奥古斯都被迫撤退到了莱茵河。
从那以后,莱茵河和多瑙河成为北部的主要边界线,直到罗马帝国西部的崩溃。罗马在不列颠北部和其他没有深海天堑的地方建立了石墙。而石墙也象征着罗马帝国的衰落,随着岁月的流逝,罗马帝国已经无力依靠士兵来防御蛮族的侵略,它必须更多地依靠石墙来被动防御,后来连石墙和河流也抵挡不住外族的入侵。
在国土边界,也就是石墙与河流的背后,驻扎着设防的兵营,各个兵营之间有军用道路连接。而某些重要的兵营促成了四周城市的出现与发展,比如在英国的切斯特、兰卡斯特、唐卡斯特。在拉丁文中,兵营被称为“卡斯特拉”(castra),而“切斯特”和“卡斯特”就是从这个词来的。如果你们仔细观察的话,会发现在莱茵河上的主要城市都位于西岸,位于多瑙河上的主要城市则都是在南岸,而且它们都处于这条边界罗马的一侧,因为他们曾经都是罗马的营地。
南部边界不同于其他边界,南部的阿非利加大沙漠比起石墙来要可靠得多,在它的北面是罗马在北非的诸多富饶的行省,南面则是没有开化的热带黑人部落,大沙漠把两者完美隔开了。
东部边界
罗马的亚洲疆域包括小亚细亚和叙利亚,也有一个天然的屏障——阿拉伯沙漠,但是罗马真正征服的却只是大沙漠的边缘地带。罗马有一个叫作阿拉伯的行省,也就是位于叙利亚、埃及和红海之间的西奈沙漠。由于频繁的战争,边界线也经常移动,因此虽然阿拉伯大沙漠能够作为自然屏障,但实际上,在更北的叙利亚北部和小亚细亚的边疆上,却没有沙漠屏障了。
罗马占领了美索不达米亚的北部很长时间,并把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的巨大弯曲之间的地区当作一个行省,以此来控制亚美尼亚,但是罗马对此地的控制却遭到帕提亚人和波斯的继承者的顽强反抗。
罗马和平
当罗马士兵在边疆依靠着自然界线以及石墙,拼死守卫着他们的国家的时候,罗马内部却与之相反,享受着长期的和平。如果你大致翻看罗马的内战史时,可能会抱有相反的意见。但仔细翻看的话,事实上从奥古斯都登位到康茂德被谋杀,也就是从公元前29年到公元192年之间,罗马帝国几乎保持了超过两个世纪的和平,当然,除了从公元68年到69年之间短促的内战。
虽然罗马和平(PaxRomano)并不是自由民族之间自愿达成协议的结果,而是罗马的武力所强加的结果,但这也是一种和平。在罗马出现之前,地中海世界一直被战争的阴云所笼罩。无休止的战争破坏着商业和文化,破坏了不仅一种文明,此时和平的出现,则大大促进了人类的发展。和平促使罗马出现几十个发达的城市,并使之繁荣。罗马使文明尤其是和平艺术传向世界,而它也成为地中海古典文明顶峰的标志。
四、政府和法律
罗马的榜样及影响
罗马在建立和平以外,在政府和法律方面做出了极其重大的贡献。较为突出的是,在古代史上,罗马为共和国树立了一个最为杰出的榜样。它成功地获得和治理如此广阔的地域。在其他地方和更早的时期,特别是雅典和其他希腊城邦,虽然也有文明的共和国,但没有一个能匹敌罗马。
除了作为古代史的榜样,罗马传统对近代共和国的影响也很大,就连“共和国”和“民主”这些词都是从拉丁语里而来。再例如选任官吏,罗马的选举方法被近代民主政府沿用,而雅典常用的那种抽签选任官吏的方法则被舍弃。
此外,近代各国的参议院的出现及形成也是从罗马那里得到启发。值得一提的是,在十八世纪的美国和法国,人们制定宪法时主要是从罗马历史中获得共和政体的观念和范例。
不可否认,罗马给近代世界不但留下共和政体传统,也遗留下专制政体。它既有元老院和群众性大会,也有独裁者。罗马后期君主所用的“imperator”(古罗马皇帝)和“princeps”(领袖)等尊号演化为英语中的“emperor”(皇帝)和“prince”(王子),形式上如出一辙。不仅是尊号,专制政体的形式还体现在皇宫、皇座、皇冠和紫色的皇袍代代相传。这些皇权象征着皇帝和国王,他们沿袭亘古的专制政体,又传给近代。
下面从行政和立法方面详说罗马的榜样和影响。
行政
从治理庞大帝国的政策来说,罗马超越了它所有的前驱者。这些方法极其有效。最初,在行省里任命总督,由总督和他的部下征收贡品,并对当地事务和官吏不加干涉。然而时间长了,总督及其部下就一步步把地方行政事务接收过来。
罗马成为行政方面的榜样,是它大胆探索、顺应国情和发展的结果。在凡是可能的地方,他都把被征服的民族组成在形式上相当一致的市镇和城市,允许行省市镇逐渐升级,同时享有更多的特权。由于被征服者效忠,表现良好,罗马的公民权也一步一步扩大到整个帝国。但它一直是高度中央集权的,最初集中在罗马,后来就集中在皇帝和他的军队里。罗马共和国从来不是一个联合体,允许各自治邦选派代表组成联邦制。
立法
法律的发展和政治制度的成长是如影随形的。古代最伟大的法律制定者就是罗马人。罗马法典对近代法律体系产生了深刻影响。
古代的法律大多简单严谨,罗马城邦最早的法律也是如此。大约在公元前449年,罗马城邦最早的法律由十个人组成的委员会写成文字,又刻在十二块青铜板上,这是第一次的法律记录。这些法律定义了罪行和刑罚,并对财产权、个人权利和诉讼程序做出了一系列相关的阐述。
随着城市的成长,到共和国的成形,再到后来帝国的建立,以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复杂,相应地,将法律全面扩充并且更加精细成为必然要求。财富的迅速增长和规模巨大的商业的繁兴,要求财产和商业契约法律进一步完善。
在共和国末期和帝国早期,城邦内道德衰败,家庭生活破裂现象严重,引起立法人对法律更大的关心和思虑。随着帝国的扩张和商业的蔓延,城邦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外国人对峙罗马法庭的情况。这些外国人习惯于其他类型的法律却不谙罗马法律,对付这些人成为伤脑筋之事。因此,在罗马设立一个受理有关外国人案件的法庭成为必然的趋势。各行省的总督也要处理同样的问题。
考虑到这些情况,最终的结果是法官们在做出判决时,一部分依据罗马法,一部分参考外国人的习俗。
法律渐趋复杂,其结果是产生了类型不一的法律。毫无疑问,罗马政府通过了对公民有约束力的法律,但这些法律对于隶属民族和异邦人则无效。这种主体有限的法律带有局限性,法官得常常加以解释和扩充。法官的意见常会影响案件的判决结果,“法官制定的法律”由此而诞生。
虽然大部分适用于异邦人的法律是由法官制定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在法官眼中异邦人就跟罗马公民一样,法官们为罗马公民制定的法律跟异邦人是有所区别的。
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法官们制定的法律以及皇帝颁布的法令等各类法律并行,愈发繁杂,结果使得最有学问的法律学家也被难住了。尤利乌斯·恺撒(罗马共和国末期的皇帝)最大的心愿就是搜集所有的法律和判决,仔细研究,最终归结成一部法典。尽管他没有完成这个大计划,但六个世纪后,由查士丁尼替其完成,编成《查士丁尼法典》。
在任职最高领袖期间(527-565年),查士丁尼做了许多令人称奇的事,但没有一件事能与汇集、编纂和解释罗马法相提并论,他专门任命一个由能干的法律学家组成委员会,主攻汇集、编纂罗马繁杂的法律和法令,由此而成《法典》。
查士丁尼并未停住探索的步伐,花了三年,由十六位法律学家组成委员会审定重要法学家意见并按题逐条分编,以供参考,这样汇编的意见著成《法理会要》。又应查士丁尼要求,法学学家们编成便于学生用的《法学总纲》,它是一本阐明罗马法原理的简明课本,将法律普及人心。
之后,查士丁尼不断颁布用以修正或补充这个法典的新的法典。他将《法典》《法理汇要》《法学总纲》及补编合在一起称作查士丁尼的《民法大全》,常简称为《查士丁尼法典》。
到查士丁尼任职时,公民权已经推广到整个帝国,法律变得更合理也更加人道,适用于罗马人的法律和适用于非罗马人的法律之间的区别大体上已经消失。例如,父亲已不能处死他的儿女,奴隶主也不能处死他的奴隶。法律趋于温和并且更加合理和公道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对于不同民族的歧视渐渐变小,另一个是斯多噶的哲学和基督教。基督教影响了罗马的多个方面,例如彻底修改结婚和离婚的法律。基督教里有关上帝的父道和人们之间的兄弟情谊也促进了对弱者和不幸者的同情和仁慈,同时阻碍奴隶制的推行。作为基督教虔诚信徒的查士丁尼能有如此成就,我们不得不承认基督教所起的巨大作用。
五、罗马的经济生活
贸易的扩张
罗马的和平和法律是经济繁荣的重要保障。其中体现在:海洋上,在地中海航行的船舶可以安全地进行贸易往来,不必担心再受到敌舰和海盗的威胁;陆地上,罗马的秩序和法律保护了商人的权益;交通上,帝国主义旧有的军用公路网和如今边疆的诸行省极大地提高了产品运输的速度;货币上,罗马钱币已被大多数国家所接受,减少了贸易的摩擦。
罗马贸易的规模越来越大,输出的货物遍布世界各地,甚至到达斯堪的纳维亚、日耳曼、俄罗斯、印度、中国、东印度、阿拉伯和非洲中部。从世界各地,罗马换回了许多罕见的东西。
商业的大量生产和地区分工也改变了农业和制造业。各个地区都在努力发展自己的特长,寻找自己最能盈利的产品,并专注于此,然后大量生产出售,用来换取自己所需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