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
我最挚爱的亲人们:
我现在正是处在皮卡迪利大街上的巴斯酒店,此刻正坐在临街的窗前给你们写这封信。这里并算不上怎么繁华,但是,叔叔几年前曾滞留在这里,所以不想再四处奔波了。反正在这里也住不长时间因此也就一切无所谓了。
啊,我无法详尽地向你们一一讲述我是多么地喜爱这里所拥有的一切!我只能把我所记录的笔记简单地告诉你们一些。除了画点画外,这是我旅途之中唯一所做的正经事了。
在哈利法克斯,我也曾给你们写了封短信。可那时我的心情并不是太好。以后就一切特别顺利,心情畅快也愉快,身体健康。我整天全都呆在甲板上,老有人过来和我开玩笑,他们各个都很幽默。并且每个人都是彬彬有礼,尤其是那些官员。
婶婆和弗洛尔一路上身体都欠佳,她们喜爱清静,所以,我在为她们服务完后,便常常自己一个人活动。漫步在甲板上的那种感觉,海上的落日、还有清新的海风和海浪,真是令你感到非常地心旷神怡!仿佛同我们策马疾驰一样激动人心。真盼望贝思此刻也能同我在一起,这对她恢复身体一定大有益处。还有乔,她肯定要攀上挂帆的桅楼,我也说不清到底叫什么,反正就是那个高高的东西。她也会交上几个水手朋友,在船长的话筒前嚷嚷上几声,她会高兴得发疯的。
这是一段极其美妙的经历。我看见爱尔兰海岸,并且同时也领略了它那可爱的魅力。
在一个叫昆斯的小镇,伦诺克斯先生下船了。他是我新交的一个朋友,我们曾在一起谈起过基拉尼湖。当时,他很忧郁地唱了一支歌曲:
“啊,你听说过凯特·卡尼吗?她就诞生在基拉尼湖畔。她只轻轻一瞥湖面,便马上逃开,大概将面临灭顶之灾。她的目光,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命运。”你们听明白了他的歌吗?我们在利物浦不过停留了几个小时。
这是一个脏乱且喧闹的地方,可以早点离开的话我倒是很愿意的。一上岸,叔叔就去买了副手套和一双笨拙的鞋,同时还挑了把雨伞。接着,他把满脸的胡须刮净,认为这样就能够冒充英国人了。可是,他第一次出去擦皮鞋便漏了馅。那个擦鞋的小孩一看叔叔就知道是美国人了,他笑眯眯地说:“先生,擦好了。我是在用的最新的美式擦鞋法。”叔叔笑得都上气不接下气了。对了,我忘记了告诉你们那个可笑的伦诺克斯做了些什么。他还委托他的朋友沃德帮我预订了一束鲜花,沃德先生则还在和我们一起旅行。
进了船仓,我一眼就看见了那可爱的鲜花,在那上面还夹着一张纸片,写着:罗伯特·伦诺克斯赠。姐妹们,是不是太有趣了?我非常热爱旅行。
我需要长话短说,要不就没时间说在伦敦的见闻了。旅行就好像是在漫长的一个风光无限的画廊里坐车游览。我特别喜欢那些农民的房屋,屋顶都是用茅草盖的,常青藤还一直攀到了房檐,窗户则分割成一个个的方格,健壮的妇女和脸蛋红扑扑的小孩就站在门前。牲畜们都安静地立于没膝深的草丛里,看上去要比咱们这儿的很是听话得多。
我高兴极了,弗洛尔也是如此的欣喜。我们前进的速度是每小时六十英里,我一会儿看看这边一会儿又看看那边,很害怕错过一点儿美景。婶婆好像是有些累了,便去休息了;叔叔则抱着一本导游杂志,冷静地看着。此刻,我激动地叫了起来:
“瞧,树林中露着的那片灰色一定是凯尼尔沃斯!”弗洛尔闻声也跑到了我的窗前,嚷着:“看来美极了!爸爸,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去呀?”可叔叔却无动于衷般只顾低头看自己的皮鞋,他说:
“不会去的。你想要喝啤酒吗?因为那是个啤酒厂。”这样沉静了一会儿。忽然,弗洛尔又惊叫了起来:“苍天呵,那是一个绞刑架,有个人还在下面呢!”
“哪里,在哪里?”我也喊叫着同时向外面看去。看到有两根高高的柱子,上面还托着一根横梁,吊着些东摇西晃的铁链子。
“那是个煤矿。”叔叔确认道。“看那群小羊多可爱,它们全都卧在地上了。”不多时,我又看到了新的稀奇。“看呀,爸爸,它们可真是太漂亮!”弗洛尔则附和着说。
“唉,我的女孩们,那是群鹅!”叔叔毫不在意地说。我们到达伦敦时正下着雨,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所以,我们只能看着迷蒙蒙的雾和遍街的伞了。我们便小憩了一下。因为这次出门太着急,准备得又不充分,马奇婶婆便领我去添补了些东西。叔叔和婶婆都出去了,只剩下了我和弗洛尔。我们便叫了辆漂亮的马车,出去兜风了。后来我才知道,像我们这样的女孩子独自乘车出去是极不合礼仪的。简直是太有意思了!我们被关进了车厢里,车夫把车驾驶得风驰电掣一般,别提有多快了。
把弗洛尔给吓傻了,连声不断地叫我让车停住。但是车夫却是坐在车厢外的一个地方,我根本没有办法靠近他。他根本就听不到我的喊叫,同时也看不到我用伞敲打着车厢。如此一来,我们真的无计可施,只好听天由命地任车驰骋,坐在马车上飞速地转过了一个又一个弯。
最后,无望的我才发现了车顶上有一个小门。刚弄开,就露出了一只泛红的醉眼,再接着,又传来了一个带酒气的声音:“做什么,小姐?”
我竭力板起了脸,向他发布了指令。车夫连声答应后,便使劲儿关上了车门。马车继续前进,但缓慢得就像是去参加一个葬礼。我只好又从车窗中探出头来,命令道:“加快一点。”但是马车又像刚才那样狂奔起来。无没有办法了,我们只能听天由命。今天确是个好天气,我们参观了附近的海德公园。上帝啊,我看到了一副令人难忘的场景!很像木偶戏里的角色那样可爱。只见红黄两色的马车上坐着丰满富态的贵族老妇招摇过市,英俊的仆人脚穿长统靴,身披天鹅绒外套侍陪在车后,涂脂抹粉的车夫则坐在车前。
手脚麻利的女仆则领着面色红润的儿童在散步。文静淑雅的女孩却总是一副慵态。而一群帅气的男孩在悠然自得地玩耍,他们头上戴着独树一帜的英国式帽子,手上还戴着一副浅紫色的山羊皮手套。还有就是那些个子的士兵,他们都穿着红马甲,头上还歪戴着一顶面饼似的呢帽。仿佛一切都如在梦里中,别提有多惨淡了。
练马路就是人们所熟悉的国王路。现在已经变成了个马术学校。
说到这里的小伙子,他们最喜欢的就是谈情说爱了。我就看见有一对年轻人正在互相交换玫瑰花蕾。我想,如果在扣眼上点缀一朵玫瑰花蕾那一定是别具一格。
午夜
下午,我们参观了西敏寺。可是,我不能够用语言把它生动地描绘出来,我只有笼统地说它太雄伟壮观了。晚上我们则去听歌剧《费加罗》,如此,我今生最幸福的一天就划上了个最圆满的大句号。
夜色已渐深了。可是,若不把昨晚发生的事情记下来,明天一早就不会把这封信寄出去了。
昨天我们正在品茶时,就来了个客人,你们猜会是谁呢?是劳里的英国朋友:弗莱德·沃恩和弗兰克·沃恩。我简直太惊诧了!若不是看了名片我几乎都认不出他们来了。
他们俩的个子都很高,并且都还有一脸浓密的胡须。弗莱德像个美国佬,显得风流倜傥。弗兰克的残疾已大有好转,除了还有点微跛,拐棍早就被扔掉了。因为劳里给他们寄了信,从而才得知我们在这儿,并特意邀请我们去他们家做客。只有叔叔婉言拒绝了。不过,我们还准备回访。我们一起看了戏,大家谈得都非常投机。弗兰克只知道和弗洛尔攀说话,弗莱德则和我谈谈笑风生,就像老朋友似的有说不完的话。贝思,弗兰克打听你了。当他听说你的健康状况不太好时,他很是难过。弗莱德说起乔又忍不住地哈哈大笑起来,他说,要“向那个戴大帽子的敬礼!”他们都很是怀念劳伦斯营地的那段经历,也很珍惜我们在一起时的快乐时光。好像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是这样吗?婶婆已经敲了我三次墙壁了,我只好就此搁笔了。
我简直就像一个举止毫不检点的伦敦阔太太,在这里肆无忌惮地写信到深夜,房间内放满了花花绿绿好多的好东西,脑子里竟全是公园、歌剧、时装和舞会上那些殷勤的先生。虽然他们说话拿腔捏调,还用手拈着金色的胡须,英国贵族味儿十足。我还很想念你们。原谅我啰啰嗦嗦地写了这么多。
永远属于你们的艾米
巴黎
亲爱的姐姐们:
记得上封信和你们说过回访这件事,说来都是沃恩先生一家太多礼了。他们竟为我们举办了令人难忘的聚会。在所有的经历中,参观汉普顿展览馆和肯辛顿博物馆是最使我感兴趣的。
到汉普顿,我亲眼目睹了拉斐尔名画的草稿;而在博物馆里,我又参观了名画荟萃的展厅。透纳、劳伦斯、雷诺阿、荷美尔等大师的杰作也都摆放在这里。游览里士满公园却也很有趣,我们还组织了个地地道道的英国式野餐。
我想,和伦敦人交往虽然需要一个过程,但如果一旦他们真把你当作朋友,那么他们待客的热情是谁也比不上的。沃恩一家明年冬天要去罗马,希望能和我们重逢。我想,假如见不到他们,我也一定会很失望的。因为格雷斯是我最好的朋友,还有那两个和我很投机的男孩,尤其是弗莱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