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子长县军事志(公元前627年~公元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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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民众武装(1)

民众武装是国家常备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平时成员各司其业,接受必要的军事训练。战时就地就近配合军队作战,担负战争勤务,维护社会治安,必要时编入现役部队。

在革命战争时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子长县就有了赤卫队、自卫军、游击队、民兵等民众武装组织,它们为革命根据地的创建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保卫陕甘宁边区政权和创建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子长县民兵继承和发扬革命光荣传统,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积极地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成为建设和发展县域经济、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和突击队。

第一节清及清前民众武装

一、名称

周显王四十一年(前328),境内地属秦。秦国实行的是常备军与民军相结合的兵役制度,以后历代王朝,在建立常备军的同时,亦采取“寓兵于农”的政策,建立不同形式和名称的武装组织。秦汉称“羡卒”,西魏、北周称“乡兵”,唐朝称“团结兵”“土兵”。

宋朝有“蕃兵”“乡兵”两种非正规的边防地方军。“蕃兵”是宋庆历二年(1042)在宋夏交界内属羌族部落中进行招募而创建的边境守军。“乡兵”

亦称“民兵”。北宋时,境内乡兵还有“保毅”“义勇”“护塞”等名称。

元朝民众武装称“义兵”。元顺帝至正年间(1341~1368),下诏各地组织义兵,结堡自卫。

明朝民众武装称“民壮”“土兵”“义勇”。

清朝民众武装称“民壮”“兵勇”“防勇”“团兵”。清康熙初年,清廷谕令各地编组团练,亦称乡团。因有宗教团结编组训练自卫之意,故亦称“团兵”。

二、编组

宋朝乡兵以指挥、都、团或甲、队等进行编组。北宋熙宁年间(1068~1077),为减少常备军,王安石变法,推行保甲,规定10家为一保,50家为一大保,10大保为一都保,“籍乡村之民,二丁取一”(《宋史·王安石传》),名为保丁。

清朝团练编组,据《续陕西通志稿·兵防》载:“一乡举一团总,一都举一团长,一团举一团正。每团总领数团长,每团长领数团正。若一姓聚族而居,即可以族长兼团正、团长。”“凡团内年十八岁以上五十岁以下之人,概作为壮丁。十人派一什长,百人派一百长,归团正管领。团正归团长,团长归团总,团总听命于官。”咸丰元年(1851),太平天国革命爆发,清政府为抵御太平军北伐,于咸丰三年(1853)七月谕令各地巡抚晓谕绅民,实行团练。子长县出现了由乡绅地主主持的地方性小型团练。咸丰十年(1860)

六月,清廷命陕西巡抚潭延襄正式督办团练,本县团练设置呈鼎盛之势。

光绪二十四年(1898),团练恢复时又在保甲基础上进行编组。其方法是:清查户口,编造清册,将15岁以上60岁以下无残疾的男性,都派作团丁。以10户为一牌,设牌长一人;10牌为一甲,设甲长一人;若干甲一保,设保长一人。保长即团总,甲长即团长,牌长即队长。团丁以10人为一队,50人为一团。团长在土着之户抽选。外来无业游人一概不准入团。

三、训练

宋朝对义勇、保甲的训练有具体的规定和要求。熙宁年间(1068~1077),每年十月至次年正月为训练期,义勇赴州、保甲赴县训练一月。同时规定在每年的教阅日,义勇、保甲要集中比试所习武艺。元丰二年(1079)和三年(1080),相继制定了“集教大保长法”和训练保丁的“团教法”。“团教法”对保丁训练的内容、时间、组织方法及学习各种兵器的人数比例等都有明确规定,并要求训练保丁的教头是经过集教艺成的大保长。无论是大保长或团丁,凡艺优者都分等给予赏赐,对大保长有的还委以官任。

清朝团练的训练,依农事而定,农忙耕种,农闲集中练习武艺。并规定,“按本地土着之户酌量抽丁习艺,外来无业游手一概不准入团”(《续陕西通志稿》卷200)。全县抽丁方法不尽相同,有的以每家若有二丁则出其一,四丁出二,六丁出三,依次增加;有的则更番替换训练。训练内容,依各自所持器械,各就所长,刀矛枪炮,令其自便。训练方法,有筹资延师设局的,亦有由本家或亲友中有技艺者教习的。同时还要求“练胆气”,即进行心理训练,培养勇敢无畏精神。

四、经费

团练经费,据谭廷襄咸丰十一年(1861)二月向朝廷的奏报称:“至有力之家及商贾人等,逐月量捐,作为一切经费。由绅士共同收支,不入官吏之手。仍令随时具报,并接示通衢统计。”(同上书)但经费的筹凑各地亦不尽同,有的随粮加派,按纳粮数加征派,充作团练费用。所筹经费主要用于延请教师、置备器械、旗帜、号褂、鸟枪、抬炮、火药、铅弹等用。团丁口粮由绅商筹凑贴补或团丁自备。

五、作用

宋朝“诏令保毅(乡兵)军戍边郡时,月给六斗,一般自备马匹,免除差役”“与正兵同戍边郡”。当时,县境为宋与西夏相交地带,兵事日多,子长县保毅参加防御西夏作战甚多。

清朝团练,其大小头目皆由官僚地主和绅士充任。团练之设虽冠以保境安民之名,却无保境安民之实,多诈唬乡邻、借端索求或互相械斗,亦是清朝正规军的帮凶。

第二节民国时期民众武装

一、民团

民国三年(1914),中华民国北京政府颁布地方保卫条例,要求各地设立乡团,县境始出现少数富豪人家举办的以维护其家业为目的的小型私人武装。民国五年(1916),井岳秀就任陕北镇守使后,陕北的乡团迅速发展,境内影响较大的乡团有15个。民国十三年(1924),安定县民团成立,谢子长任团总,领团丁70余人。翌年三月,县民团为石谦营收编,谢子长任第12连连长。民国十九年(1930),境内主要有“四大民团”:北区折可达民团、东区黄天锡民团、西区李丕成民团、南区宋应昌民团。“四大民团”团总均是大地主,在地理上各霸一方。民国二十年(1931)始,人民革命斗争迅猛发展,“四大民团”即与井岳秀部勾结,到处撒网,大行围剿,深为民众痛恶。

在“四大民团”中,折可达民团的兵力、装备最为精良。民国二十三年(1934),安定的红军游击队虽有发展,但消灭折可达民团仍有困难。游击队采取打进去拉出来的办法开展瓦解工作。七月,由中共地下党员栾新春、贺吉祥等组织第一次起义,组建了中国工农红军陕北游击队第8支队(即陕北红8支队)。同年秋,由李广胜、苗海水等中共地下党员将其40多名团兵全部拉出,以此为基础组建了中国工农红军陕北独立第1团第3连。至此,折可达民团全被瓦解。

民国二十三年(1934)九月十五日晚,陕北游击队里应外合进攻安定城东门,击毙李丕成及其20余团丁。

黄天锡民团横行安定东区吴家寨子一带,经游击队几番打击,龟缩于安定县城。民国二十三年(1934)十二月的一天,黄天锡率50余名团兵前往瓦窑堡,行至徐家洼村时,打入该团的游击队员封俊德等与民团什长李本桂(该团下辖两什,每什设什长两人)将黄天锡及其次子二秃子及什长路歪脖击毙,余部编入中国工农红军陕北独立第1团。

民国二十三年(1934)冬,安定南区宋应昌民团躲进老巢天字源寨子,企图负隅顽抗,游击队用榆木炮攻开山寨,将其全部歼灭。

“四大民团”被歼,小型民团分崩解体,安定境内除驻守安定和瓦窑堡两座孤城的国民党军外,反革命地方武装便一蹶不振。

二、国民兵

民国二十二年(1933)六月,国民政府公布《兵役法》,并于民国二十五年(1936)三月一日正式实施。该《兵役法》规定,兵役分为国民兵役和常备兵役两种。男子年满18~45岁,在不服兵役时,服国民兵役。服国民兵役者皆为国民兵,平时受规定的军事教育,战时以国民政府之命征集。

国民兵分脱产与不脱产两部分:脱产部分有警备队、常备队和后备队三种。县警备队为一个中队,大部分枪支齐全,其任务为担任地方警戒事宜。

常备队与警备队任务大致相同,惟枪支配备不同;后备队为输送壮丁到部队的训练机构。不脱产部分,县编团,乡或数联保编大队,保编分队,一甲或数甲编班。

民国二十九年(1940),随着国民党政府在子长统治的彻底结束,国民兵覆灭。

第三节革命根据地时期民众武装

一、组织机构

(一)少先队、赤卫军

民国十六年(1927),中共安定特支组建瓦窑堡第二高小儿童团,李宗贵任团长,下辖2个大队,6个中队,18个分队。在党、团组织领导下,儿童团阅读进步书籍,并配合游击队和红军打土豪、斗恶霸。

民国二十二年(1933)六月,境内第一支农民赤卫军大队创建,沈大堂任队长,辖三个中队,70余人。赤卫军武器以大刀、长矛、土枪为主。缴获敌武器大多上缴,用以武装地方游击队和正规红军。

民国二十四年(1935)二月五日,中共西北工作委员会、中国工农红军西北军事委员会在安定周家崄成立,颁发赤卫队、少先队组织条例。规定:12岁以下编为儿童团,13~22岁编为少先队,23~35岁编为赤卫队。各区均建赤卫军大队,乡、村组建赤卫军中队和少先队。民国二十五年(1936)

四月,瓦窑堡市赤卫军530人,少先队381人;安定县赤卫军1711人(男507,女1204),少先队517人(男145,女372)。瓦窑堡各机关工作人员组织赤卫营,陕北省苏维埃政府主席马明方也加入了赤卫军。民国二十六年(1937)九月,根据陕甘边区政府《关于改造赤卫军的决定》,境内赤卫军改成抗日自卫军,刘明山任大队长。

(二)红军游击队

民国十六年(1927)十月“清涧起义”爆发后,人民武装斗争遍及陕北,到民国二十三年(1934),陕北已先后出现中国工农红军陕北游击队第1、第2、第5、第8、第9、第12、第16、第20支队,活动于安定一带的有晋西游击队和第9支队。

晋西游击队民国二十年(1931)春夏之交,晋西游击队创建于山西省汾阳县大麦郊楼底村。八月,国民党山西省政府调集一个步兵师和一个炮兵团并附地方武装计1万余人向晋西游击队发动大规模围剿。九月二日,晋西游击队被迫西渡黄河进入陕北,时有队员30人,长短枪60余支。九月四日,部队到达安定县南沟岔附近柳树坪村,改选了领导:大队长阎红彦,政治委员杨重远,副大队长吴岱峰。自此,晋西游击队主要活动于安定、安塞、保定(今志丹)、延川、吴起一带,先后经过安塞平桥、保定安条岭、安定寨儿山、营盘山、玉家湾、瓦窑堡及延川雁门关、清平川和保定野鸡岔等数十次战斗,游击队员发展到100余人。并在安定孙家沟和南沟岔两地收编往返于山西、陕北的烟商武装200多人,使部队发展到有步、骑兵300余人。十月二十日,晋西游击队奉陕北特委命令,开赴庆阳、合水、鄜县(今富县)、保安四县之交的南梁堡与刘志丹领导的南梁游击队汇合。三十日,谢子长奉中共陕西省委指示到达南梁堡领导晋西游击队和南梁游击队,将两支游击队进行临时编队,晋西游击队为第1支队,南梁游击队为第2支队。

年底,中共陕西省委正式将两支游击队合编为西北抗日反帝同盟军,下辖两个支队、一个警卫大队,其中晋西游击队为第1支队,辖三个大队;南梁游击队为第2支队,辖三个大队。民国二十一年(1932)二月十二日,中共陕西省委在正宁县三嘉原改编西北抗日反帝同盟军为中国工农红军陕甘游击队,谢子长、刘志丹分别任正、副总指挥。十二月二十四日,改编陕甘游击队为中国工农红军第26军第42师第2团,列入红军编制序列。

陕北红1支队民国二十二年(1933)四月下旬创建于安定西区马圈坪村,始有队员10余人,长短枪6支,支队长强世清,政委李成荣,主要活动于安定西区一带。五月初,红1支队至南梁,红26军补给部分枪支弹药,并派杨重远担任政治委员。六月初,红1支队在返陕北途中与马佩勋的游击武装汇合,扩大到30余人,马佩勋任副支队长。返陕北后,进行了保卫曹家洼和安定董家寺、谭家崄等数次战斗,部队发展到100多人,下设五个分队。八月上旬,井岳秀部张建南营四个连驻安定县城,会同当地民团进行围剿,红1支队遂于八月中旬到达甘肃合水县古城川与红26军汇合。十月下旬奉命返回安定,因行动仓促、计划不周,致部队遭受巨大损失,支队长强世清在枣树坪战斗中负重伤,不久遭逮捕杀害,政委魏武(原政委杨重远在安定谭家崄战斗中阵亡,魏武由红26军委派任政委)在温家铺战斗中阵亡。

白德胜代理支队长,张承忠代理政委。支队缩编为两个分队,分别到吴堡、葭县(今佳县)和延川、延长一带活动。分队再次受挫,白德胜在延川官庄战斗中负伤被俘,后遭杀害,支队被迫埋枪散伙。民国二十三年(1934)一月,谢子长以中共中央北方局驻西北军事特派员身份返回安定,着手恢复红1支队。三月八日,在安定西区刘家圪崂宣布恢复红1支队,李胜堂任支队长,谢绍安任副支队长,刘志清任政委。不久,刘志清叛变,贺晋年接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