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军事子长县军事志(公元前627年~公元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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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民众武装(2)

四月始,支队先后袭击安定西区李丕成民团,奔袭横山梨树台民团,袭击安定窑则峁河张建南营部,队伍发展到100余人。七月八日,在安定阳道峁与红2支队、红5支队共300余人组成陕北游击纵队,谢子长兼任总指挥。七月十六日始,红1支队参加攻打安定城、井武塌、绥德张家圪台、清涧河口镇、安定董家寺等数次战斗,粉碎了井岳秀部对陕北红军的第一次“围剿”。

九月十八日,中共陕北特委在安定西区崖窑沟村将红1、红8支队合编为中国工农红军陕北独立第1团,贺晋年任团长,马佩勋任政委,路文昌任参谋长,下辖步兵第1、第2、第3连和骑兵连,全团共200余人。同时,中共陕北特委又组建新红1支队,支队长姬占庭,政委刘明山,队员50余人。

民国二十四年(1935)一月三十日,中国工农红军第27军第84师在安定西区白庙岔成立,陕北独立第1团编为第27军第84师第1团。

陕北红8支队民国二十三年(1934)七月二十五日在安定李家川村创建(前身是栾新春、贺吉祥等从折可达民团中起义来的团丁武装),支队长栾新春,副支队长贺吉祥,政委刘明山,队员10余人,枪不足10支。八月始,转战安定、横山、靖边、绥德、清涧等县,参加了安定井武塌、绥德张家圪台、清涧河口等数十次战斗。九月十八日,中共陕北特委将红8支队、红1支队合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独立第1团,同时,组建新红8支队,支队长高志明、政委李胜堂。民国二十四年(1935)二月,新红8支队奉西北工委调遣离开安定,开赴横山、靖边一带,开展扩大陕北革命根据地的游击战争。

陕北红16支队民国二十二年(1933)秋,安定西一区二乡二十里铺周围农民王生贵、唐宏图、姬乃发等,通过地下党组织从蟠龙搞回五支破枪,组成小组游击队,在二十里铺一带斗地主、打老财,宣传革命思想,不久,队员发展到10多人。翌年二月二十五日,在田家洼村改建为红16支队,常在贵任支队长,刘明金任指导员,主要活动于三十里铺周围和安定与安塞接壤地带,一度到安塞玉家沟斗争老财庞重青,攻打青石崖拓炳文民团。同年三月三十日,与红12支队在三十里铺改编为第4纵队,吴亚雄任队长,刘国亮任政委。

陕北红20支队民国二十四年(1935)春,东区区委从赤卫队中挑选思想进步、政治可靠、敢于斗争的宜立功、李三娃等八人组成小组游击队(宜立功任队长),斗地主、打土豪、分田地,组织贫苦农民抗粮、抗捐、抗税、抗债,打击反共势力、维护社会治安。五月七日,红27军第1团于吴家寨子围歼高桂滋部第500团一个连,战斗中宜立功率小组游击队配合作战,缴敌四支枪,组员发展到20余人,后又攻打拓家崖窑民团,缴枪10多支,达到人手一枪。五月中旬,在玉家湾区任家砭村将小组游击队改编为红20支队,宜立功任支队长。月底,陈克功接任支队长兼政委。六月初,在清涧县张家岔斗争大地主王三虎。十三日,配合贺晋年部在老君殿高家塌全歼高桂滋部一个连。九月下旬,支队于南沟岔改编为独立营,宜立功任营长,陈克功任政委。

(三)自卫军

民国三十一年(1942)春,全县整编自卫军为10个营、71个连、165个排、406个班,队员4742人,枪、刀6106件,县长黄聚俊任大队长,王廷俊任副大队长。同时,将1941名儿童组建为儿童自卫队,计11个大队、66个中队、174个小队。同年,子长县对全县基干自卫军排长、连长集中训练,教练造雷、埋雷、引爆、排雷、投弹、射击等技术,普通自卫军以乡训练五天,学习运输、担架、挖工事等常识。

民国三十三年(1944)一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在瓦窑堡举行全县自卫军检阅活动。四月十六日,毛泽东、周恩来、彭德怀签署了西北军事委员会命令,决定于五月一日在瓦窑堡齐家湾坪举行苏区赤少队总检阅。五月一日晨7时30分,苏区各地选送的赤卫军、少先队背着大刀,扛着红缨枪,唱着歌,全副武装过街进入检阅会场。8时30分,周恩来和张闻天、王稼祥、董必武等中央负责同志进入检阅场。9时,检阅正式开始。瓦窑堡城方圆50里的老百姓都赶来观看检阅。三月,全县有基干自卫军1800人,普通自卫军16个营,73个连,5260人,武器4286件。

民国三十四年(1945)十二月,西一区自卫军干部46人冬训,一周内学会使用步枪、手榴弹及制造使用瓷雷与石雷,并造简单拉火器,当年全县制造地雷8000多个。

民国三十六年(1947)四月,全县由自卫军组建游击队320个,利用作战间隙进行训练。在胡宗南部占据子长六个月中,作战297次,俘国民党军394人,缴获机枪3挺、“中正”步枪25支、马步枪10支、盒子枪3支。

东一区、西一区游击队在杨家园则疏散粮食80多石,东二区游击队在湫峪沟沟口与国民党便衣队遭遇,俘国民党军8人。

二、赤卫军、少先队训练

赤卫军、少先队创建伊始,农闲以乡、区集中,农忙分散训练。内容为时事教育和军事动作常识等。民国二十五年(1936),赤卫军、少先队以村为单位,每日上操一次,训练内容由大队安排。

三、游击队、赤卫队、自卫军的作用

(一)参军

创建于子长县一带的红27军第1团在民国二十三年(1934)初创建时只有200余人,民国二十四年(1935)五月扩大至1000人,十月中国工农红军主力到达瓦窑堡时有2100余人,民国二十五年(1936)六月达5000余人。其中大部分是游击队员、赤卫队员。特别是秀延县玉家湾村村主任魏俊武带头报名应征,在他的带动下,全村及周边村80多名赤少队员参了军,并作为一个整连,由魏俊武担任指导员,被编入新成立的红军补充师。

(二)参战

民国二十年(1931年)十月,晋西游击队在安定(今子长)营盘山与国民党军86师相遇,歼敌40人。当夜,在玉家湾消灭该师一个骑兵加强排30余人。民国二十二年(1933)五月,陕北游击队1支队在安定包围国民党军86师一个连和民团90余人,在董家寺寨子歼敌一个连部,拆除据点。

次年6月,全歼86师一个排,活捉营长张建南。七月十七日,陕北游击队总指挥谢子长率游击队和赤卫队600多人,一举攻克安定城,歼灭白军数十人,打开监狱,释放“政治犯”和群众200多人。民国二十四年(1935)五月,在吴家寨子-马家坪战斗中,少先队、赤卫军密切配合红军作战,为红军通风报信,秘密侦察,为战斗的胜利起了很大的作用。特别是马家坪战斗中,赤卫军不断骚扰敌人,当敌人行至马家坪时,1万余名赤卫军在四周山上遍插红旗,鸣放鞭炮呼应,结果把装备优良的国民党军一个整营计500余敌人和100余名民团武装围困了整整两天,为红军一举歼敌创造了战机。

民国二十四年(1935)五月七日,国民党军第500团3营护送该团全团饷银、夏衣、药品、军械、器材等物资400余驮及军官眷属,由清涧前往瓦窑堡(今子长县)。一出城就被赤卫军、少先队及游击队盯上,越往前走,赤少队和游击队也愈集愈多。八日,该营到达马家砭时,已被赤少队和游击队重重包围。红26军一部和红27军第84师接到赤少队和游击队在马家砭包围白军的消息后,火速赶往马家砭。九日,红军数千人和游击队赤少队万余人,从四面八方冲向马家砭,全歼该营,击毙40余人,俘虏450余人,缴获长短枪450余支、轻重机枪29挺、迫击跑2门、银圆2万元和全部物资。赤少队配合红军和游击队,经过八个月的第二次反“围剿”,共歼灭国民党正规军折合四个团和地方民团900人左右,缴获轻重机枪百余挺,步枪4980支,彻底粉碎了国民党军的第二次“围剿”。

(三)支前

根据地人民把“节省粮食,支援红军作战”作为自觉行动的目标。从民国二十五年(1936)四月十九日至五月二十一日,秀延县(今子长县部分地区)卖粮130石、借粮40石,率先完成了军粮收集任务。安定县(今子长县)在一个半月内筹集资金1600元,提前完成了任务。中央红军长征到达陕北,秀延县张家峁子区专门召开了乡长和赤卫军大队会议,布置赶做军衣、军鞋任务;瓦窑堡市政府所属各乡,都成立了缝衣队,夜以继日地加工缝制。没有染料,用草灰煮染白布。一批批赶制的军鞋、军衣及时穿到红军身上。民国三十六年(1947)三至五月,在羊马河战役中,子长县组织了以自卫军为骨干的支前队伍3000多人,随军担架500多副,为战役胜利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保障作用。

(四)保护根据地的安全

赤少队员为配合边区政府打土豪、分田地工作的顺利进行,担负起站岗放哨、值勤巡逻、查路条、盘查行人、监视土豪劣绅的任务;协助红军游击队抓捕、镇压在国民党“围剿”期间给白军送情报、告密、通风报信、带领白军搜捕杀害共产党员、干部和红军游击队人员的反革命分子,以及反攻倒算的土豪劣绅和投靠国民党的叛徒;配合边区政府开展了禁烟、禁赌、破迷信、破陋俗、树新风等活动。

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民众武装

一、领导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子长县的民众武装为民兵。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军事系统与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制度。

(一)军事系统领导

民兵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对民兵实行军事系统领导,有利于保持国家武装力量的高度统一,有利于平时按照国防建设的需要安排民兵建设,有利于战时按照总的战略意图和作战需要对民兵实施组织指挥。

1950年5月,新成立的县人民武装部成为具体组织实施民兵和兵役工作的组织机构。负责民兵的全面建设,指挥、带领民兵参战、支前和执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同时负责兵役工作、兵员动员、预备役和学生军训、群众的国防教育等工作。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子长县人民武装部对民兵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1986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但其工作性质、任务和双重领导体制不变。

1996年4月1日,根据中央军委决定,子长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仍然属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接受省、市军区和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

在对民兵实施军事系统领导的过程中,县人民武装部不仅接受上级军事机关的领导,而且自觉地接受地方同级党委的领导。主动地给地方党委当“参谋”,及时向地方党委请示汇报工作,提出建议;围绕经济建设,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围绕生产开展民兵工作;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基层民兵工作;发挥民兵组织优势,主动承担各种急、难、险、重任务。

(二)地方党委的领导

民兵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民兵工作是群众性的军事工作,根据民兵工作的特点,民兵在接受军事系统领导的同时,还必须接受各级地方党委的领导。

地方党委对民兵工作的领导,是通过地方党委书记兼同级人民武装部门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的制度建立“议军”等制度和发挥县人民武装部的职能作用来实现的。

1949年10月,子长县设民兵大队部,县长兼大队长,县委书记兼政委,设副大队长一人,参谋两人。区设营,区长兼营长,区委书记兼教导员,设副营长一人。乡设连,乡长兼连长,乡指导员兼教导员,设副连长一人。

1958年,中共中央又进一步明确规定,县人民武装部,由地方党委书记兼同级军事机构的第一政治委员。“文化大革命”中,地方党委被冲击,兼任第一政委制度曾一度中断。1978年恢复。1985年,地方党委书记兼第一政治委员的规定改为兼任同级军事机构的党委书记。

兼任子长县人民武装部第一政委(党委第一书记)的历届县委书记都关心和支持武装工作,每年县委书记定时带领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县人民武装部组织举办的民兵工作学习及军事训练。

子长县各级地方党委把军事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议军”制度。每年,县委召开5~6次“议军”会议,乡镇党委召开3~4次。“议军”会议议题为:学习民兵工作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听取人武部门关于民兵工作的汇报;研究解决民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县级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人武工作,保证民兵工作的顺利进行。

子长县各级地方党委发挥军事机关职能作用方面采取如下措施:邀请同级军事机关的主要领导干部参加地方党委、本地区的重要会议,使军事部门了解地方党委的工作部署和全局情况,自觉地围绕地方中心工作开展民兵工作;地方财政拨款支持军事机关建设;及时研究解决民兵预备役工作的难题;危难时刻,委于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