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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寅丰毛纺 沙逊洋行争地产(1)

风头甚健的寅丰毛纺厂

留洋回来的三舅公王云程(王尧臣的三儿子)年仅21岁,在申新一厂当副厂长,是当时王氏家族中唯一专职从事纺织业的人,也是当时全国棉纺厂中最年轻的厂长。他留美三年,不仅掌握了先进的纺织专业知识,而且学到了西方先进的管理经验,接受了西方世界的价值观。

那时申新一厂和申新八厂是连在一起的,等于是两个分厂组成一个总厂,共有12.5万锭子,1500台布机,8000余名员工,号称全国最大的纺织厂,王家也是重要的股东之一。但是这么大的厂,由于管理不善,用人任人唯亲,人浮于事、事倍功半、“裙带风”的现象非常严重。王云程是美国做派,非常讲究科学管理和工作效率,对厂里现状十分不满,上任后大刀阔斧地整顿,裁员竟达两千余人,在申新系统引起巨大反响。他决心用美国的新式管理方法改造企业,使生产更上一层楼。

可惜30年代初,正是申新系统最最困难的时期,由于种种原因,棉贵纱贱,工厂入不敷出,申新九个厂均出现亏损,1934年竟进入“搁浅”期,不得不由几家债权银行组成的“银团”来掌管申新系统的运营。这对王云程来说是很难过的,自己满腹经纶用不上,还要天天看人家的脸色行事,大有寄人篱下之感……于是很想独立出来自己办厂。

那时上海棉纺织厂已有很多,而毛纺织厂不多,达官贵人和太太小姐们穿的毛料衣服基本全靠进口,于是他与父亲及叔叔王禹卿商量,决定办一家毛纺织厂,生产高级西装毛料和时尚的“派力司”面料——此即寅丰毛纺织公司的由来。事实证明这是一个绝好的创意,初创时他们集资20万元,仅有织机26台及整染设备一套,由于产品好,销路好,第二年就增资为50万元,于是又增加了设备和员工,第三年就增资为100万元,第四年又增资为200万元。这是王家自己创办的工厂,王家各房各支及亲戚非常拥护,纷纷前来投资认股,投资最多的是王禹卿,于是出任董事长,其他重要股东有王尧臣、陈梅芳、陆辅仁、王云程、吴昆生、王亢元、王云海、曹启东、曹王秀芬、王韩钟秀等。王云程任经理,具体掌管经营事务,厂长是聘请留英回来的纺织专家唐孟雄,吴昆生和施复侯任监察。

可是这个厂最初的命运却很坎坷,1937年在苏州河边买好了22亩地,厂房已经建得差不多了,不幸“八·一三”沪战爆发,已经建好的厂房被毁于一旦(公司设在江西路421号三新大厦内)。王云程不甘心,又到租界内的东京路(昌化路)租地重建厂房,终于在1938年8月建成投产。生产逐步走向正轨后,采用澳洲进口羊毛毛条,可以生产哔叽、直贡呢、华达呢、马裤呢、西装呢、大衣呢、女色呢、海力司等多种高级毛料,每天可生产各种呢绒2000码,投入市场后很受欢迎,大部分售与当地各呢绒号,小部分直接售与客帮申庄,运销各地。由于该厂所出产品质地优良,所以国货中,该厂的呢绒是唯一获得免税运销资格的。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由于海上交通中断,无法获得进口原料,国产羊毛质量欠缺,导致生产一度不振。战后恢复生产,设备更新,又是产销两旺,一年生产呢绒可达30万码,资本在1949年增至7500万元。

王云程办厂非常严谨,常常深入车间察看情况,发现问题就及时处理。他常年只喜欢用一种进口男士古龙水,人未进门香气就先进来了,以至于几十年后厂里老人们还记得,只要闻到那特有的香气,就知道是王老板来了。

王云程还很讲究人性化管理,对职员和工人不仅提供膳宿,厂里还设有医药室、夜校、篮球场、理发室、洗衣房。员工们如果家庭有困难,可以到厂会计室借钱,哪个员工生病住院付款有困难的,也可以来厂会计室借钱。所以到如今,上海档案馆的寅丰毛纺织公司的卷宗里,还保存着由会计科长张匡夏盖章出纳的员工借条一二百张,借款的原因五花八门。借条在,说明钱没有还,很能反映老板的慈善之心。卷宗里还有各式各样的捐款收条,从数百元到数千元不等。

对于公益事业和市政建设,王云程也是捐款积极分子,为此,还获得了由市长吴国桢签署的《上海市政府奖状》,奖状上写着:

寅丰毛纺织厂捐资协助建设市政工程

热心公益

核与上海市政府捐资建设市政工程奖励办法第四条第一项之规定相符合

行颁给奖状

此状

市长吴国桢

中华民国三十七年十二月

寅丰毛纺织厂后来发展成一家著名的毛纺企业,与刘鸿生的章华毛纺厂、唐君远的协新毛纺厂、唐晔如的元丰毛纺厂齐名,号称上海四大精梳毛纺织染全能工厂。1951年,上海市私营企业财产重估评审委员会对该厂的“初审核定重估财产值总额”为391.3万余元。

从1956年公私合营时的材料中可知,直至那时王家及其亲属仍是这个企业的大股东。股份最多的是王禹卿。

1966年,寅丰毛纺厂与所有当年公私合营的单位一起,纳入国营单位。

一不小心 与沙逊惹上了官司

寅丰毛纺厂在王云程的亲自打理下,生意一直不错,渐渐财大气粗起来,鉴于抗战中的恶劣环境,不便于大力扩展,也无心做房地产生意。

但是在临近抗战胜利的时候,机会来了,一个偶然的场合(1945年7、8月间),王云程得知上海虹桥地区程家桥一带,有一块不小的地皮有人标价出售。他觉得眼看日本人的尾巴长不了了,抗战胜利就在眼前,日本鬼子完蛋了不是可以大干一场了吗?他与叔叔王禹卿一商量,决定以寅丰毛纺织公司的名义把这块地皮买下来,竟有104亩之大,紧靠虹桥路边还有一栋漂亮的小洋楼,将来无论是度假疗养还是新建厂房,都是很不错的选择。

他们是从一个叫金兆海的人手中买下的。但是时隔不久,沙逊洋行的律师来信了,说这是沙逊的房地产,接着法院也出面干涉了,阴差阳错,竟惹出一场长达数年的官司!

原来在抗战前,这的确是上海著名房地产大王、犹太富商沙逊的房地产,是沙逊周末度假、遛马和招宴宾客的乡间别墅,俗名“罗根花园”,因为在沙逊之前,这里是另一个洋大人罗根的家园。说是花园,其实那时就是一片庄稼地,沙逊在1931年5月15日从罗根氏手里买下之后,在里面建起了别墅和花圃,当时王云程刚刚从美国留学回来,不会知道这些细节。10年后,1941年底太平洋战争爆发时,这个花园被日本人强行霸占。1945年6月间,日本人眼看整个大局对他们来说将不堪收拾,他们很快就要完蛋了,于是赶紧将之出售,卷资逃跑了事。卖出者是日本的“新敌产管理委员会”,买主是一个叫赵志模的商人。赵志模门槛很精,知道这是块是非之地,于是仅隔数日就倒卖给了金兆海。王云程就是从金兆海手里买下了这块104亩的“烫山芋”。一块地皮,两个月间被倒卖了三次,而且是沙逊的“故地”,不能不说是件有新闻价值的事件,一时间在业内传得沸沸扬扬。

对寅丰毛纺厂来说,花钱买地,天经地义嘛!王云程一向办事稳健,稳坐钓鱼台,他做梦也没想到,竟招惹了大名鼎鼎的沙逊。

果然,两个月后日本鬼子投降了,在重庆的大员们一拨一拨地回来了,沙逊要求收回一切被日本人强占的财产。他先是走官府的路子,上书国民政府的苏浙皖区敌伪产业处理局,就罗根花园的归还事反复陈请。据沙逊洋行的董事、代表人欧发达在后来的诉讼卷内说,苏浙皖区敌伪产业处理局于1946年2月13日已经作出批示,准予发还,一方面着令金兆海返还契证,同时通知地政局查照有案。沙逊洋行开始并没有找王云程的麻烦,只是向金兆海追讨,并通过法院想确认,这块地“更迭买卖无效”。

但是事情并不那么简单,这块地毕竟经过三次倒卖,牵涉的人较多,事实上已经到了王云程手里,追讨起来就很困难。作为王云程来说,是从金兆海手里买来的,与沙逊及日本人的“新敌产管理委员会”的“盗卖”均无直接关系,所以,苏浙皖区敌伪产业处理局的批示一拖就是一年,没能落到实处。王云程为固守自己的地盘,派人绕地一周,圈起了竹篱笆,挂上标志,宣称这地归自己所有,别人不得侵犯,还请来法国园艺大师富兰克汉伯(Herbert Frank)为之规划和承建,要建一座有小桥流水、碧波荡漾、丘陵起伏、花开四季的休闲度假村。这么一来,沙逊洋行眼看地上的原貌要被改变,将来执行发还起来更加困难,就直接出面跟王云程较劲了。

1947年2月10日,新沙逊洋行委托律师蔡汝栋写信给王云程,信中说:

径启者 兹据敝当事人英商新沙逊洋行委称:“本行前经理英商上海地产有限公司Shanghai Properties,Ltd.,该公司后并入英商远东营业有限公司The Far Eastern Investment Co.,Ltd.(亦由本行经理)。查上海地产有限公司原置有虹桥路土地九拾九亩七分五厘五毫,受托执业户名为邢鼎丞,丘图亩分详后开。该地于日敌投降前,被日敌盗卖与赵志模,赵志模复移转与金兆海,金兆海复移转与寅丰毛纺织公司。查该地所有权,早由前上海地产公司委托贵律师,于三十四年十月三十日具函向金兆海之代理人路式导律师声明,并经该公司呈准苏浙皖区敌伪产业处理局,于三十五年二月十三日批准发还。而该产之强迫威胁盗卖实情,本行执有确凿之书证。其更迭买卖均属无效,该产权为远东营业有限公司所有,实属毫无疑义。乃近据报告,寅丰公司现正在地上筑篱笆,自不得不予以郑重声明并警告,着其即日停止筑笆,交还土地及契据,请为代表函达。”各等语前来,据此合亟函达,至希查照为荷。

此致

寅丰毛纺织公司

经理王云程先生

计开被倒卖丘号亩分(略)

律师 蔡汝栋启

三十六年二月十日

对此,王云程自然不予理睬。地是寅丰毛纺公司花钱买来的,怎么能说无效?如果说,在敌伪时期的商业买卖均属无效,那么在抗战八年期间的商业买卖不知千万上亿,能说都无效吗?苏浙皖敌伪产业处理局说是“准予发还”,但这个单位只是政府的行政机关,不是法律部门,涉及土地财产纠纷,理应由法律部门裁定才是正途。至于说是“盗卖”,这是你们的买办邢鼎丞亲自画押出卖的,单据也在你们手里,即便是“盗卖”,也是邢鼎丞参与盗卖出来的,与寅丰毛纺公司何干?至于邢鼎丞有没有拿到好处,只有他自己知道。寅丰毛纺公司花了钱,现在要白白交出地契,还不许在自己买下的土地上筑篱笆,简直岂有此理!

其实,新沙逊洋行的情报工作做得很不到位,他们还不知道在此之前3个月(即1946年11月),王云程已经将到手的六张地契拿到市地政局登记了,已经领到了上海市地政局颁发的土地执业证书,也就是说,地政局也根本没有理会苏浙皖区敌伪产业处理局的批复,已经承认这块地是寅丰毛纺公司的了,而新沙逊洋行还蒙在鼓里呢!同时他们也没弄明白,王云程与王明德并不是一个人,王明德实际是王云程的叔叔王禹卿,他们连人头都没搞清楚,以为王云程就是王明德。有了地政局的尚方宝剑,王云程胸有成竹,更不屑去理会他们的律师来信了。

新沙逊洋行看看王云程并不理这个茬,不仅没有停止在那土地上筑竹篱笆,还请来了外国园艺师,在上面挖沟造桥、搭建花棚、大兴土木。他们怕一旦这个大花园建成,改变了土地的原貌,更不利于发还了。于是通过律师,于1947年6月19日向上海市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要寅丰毛纺公司停止土木建设,再次申明土地是他们的。上海地方法院予以立案,卷宗为上海地方法院新案全字第一八八号。

这个案子沙逊本人并不出面,而是叫他们新沙逊洋行的董事欧发达与该行过去的买办邢鼎丞出面,委托的律师叫蔡汝栋。诉讼书中说:“……敌日盗卖盟侨产业其买卖不论善意与否,均为无效,其实行无权占有实属不法,纵属不知情亦仍不能对抗原所有人(实则在未承受前心中早已十分清楚,故并未支付现金而为一种试验受买),乃仍不知所警惕。近更变本加厉,除围筑篱笆外,竟进一步延西籍园艺匠富兰克汉伯(Herbert Frank)承揽在地上大事挖掘、开河、种植工作,并建筑花房,颇有入手为强之慨,既不丝毫顾及声请人二月十日严重之声明与警告,又于明知非其所有之地上不法变更地形、种植、建筑,日甚一日,长此以往,将来交还之日将何以恢复原状,显有日后不能执行或甚难执行之虞。迫不得已,为剪除日后纠纷计,为防止继续受其侵害计,为保全将来强制执行计,惟有状请钧院定准,予假处分,命令该对造人不得在该地上种植工作、建筑、挖地、开河、变更地形等工作,并不得设定任何权利,一面命令承揽人富兰克汉伯(Herbert Frank)(住淮阴路701号,电话29637)遵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