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说她今天在街上看到一群人围在一起。在铁岭街和大直街交口处,一群人围着,妻子凑上去看究竟。一个年轻男子在大庭广众面前教训一个小男孩儿,说:“第一天上学你就撒谎,我让别人都知道你撒谎,让你有记性。如果你再撒第二次,你就没有活着的资格和权利。”小男孩儿不吭声,不知是真的撒了谎还是害怕不敢说话,可能是被吓出来的汗,从男孩儿头发梢儿汇聚在脸上。男孩儿的运动服上衣拉锁紧拉到脖子根儿,他一定会感到天气很热。
妻子问那个中年男子:“这是你儿子?”中年男子点一下头。妻子问小男孩儿:“这是你爸爸?”小男孩儿点点头。在场的人不知道小男孩儿撒了个什么谎,也没人当面去问,那个年轻男子也没作什么解释。人不少但场面很静,按这个年轻男子的说法,似乎大家都不可能有机会听到这个“第二次”的说法了。
这个中年男子把话说得过了头儿——一个刚上学的孩子要撒第二次谎就失去了活着的资格和权利这是什么逻辑?如果问神仙,神仙恐怕会说自己本身就是谎言,看你还去问谁?而中年男子当着众人对小男孩儿继续说:“把我说的再说一遍!”
妻子这时上前把男孩儿的运动衣拉锁往下拉开,并告诉男孩儿:“向爸爸认个错,再和爸爸握握手。”男孩儿把一直低下的头扬起来,说完“爸爸我错了”之后把自己的手伸向爸爸。在场的那些陌生人看到爸爸在和儿子握手时还笑了,似乎不太好意思。而实际上爸爸也应向儿子认个错——谁规定第二次撒谎就没了活着的资格和权利?用这样绝对化的理论来教育孩子实在是一种危险和愚蠢——而这个爸爸也许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撒谎次数最多的人大都活得不错。当然作为父亲告诉孩子不要撒谎还是个正确的教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