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涛摇译
我知道这个故事挺怪异的。我自己都理解不了,之所以想白纸黑字把它写下来,无非是抱着一线希望:或许我写的过程中能对它有更清楚的认识,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希望有哪位读者因为对于人性的复杂程度比我有更深切的认识,能够不吝指教,给我个解释,使我心中的疑问能豁然开解。当然,我最先想到的也就是其中或许隐含着某些弗洛伊德式的玄机。时至今日,我已经读过不少的弗洛伊德,还有其追随者的几种著作,而且为了写这个故事,我最近还特意又浏览了一遍“现代文库”版的弗氏文集,他的基本著作大多已收录于其中。这多少也算是桩苦差,因为他是个相当无趣而且啰唆的作者,而且他在号称由他开创了某某理论时那种刻薄的态度明显地表现出一种虚荣和自负,以及对于同行们的嫉恨。就这么个人,竟然摇身一变成了一个科学家,一门学科的创始人。不过,我相信,他这个人在为人处世上倒应该是个和善、温厚的老家伙。因为我们都知道,一个人在为人和为文方面往往会有巨大的反差。在作品当中越是表现得苛酷粗暴、尖酸刻薄,在实际生活中有可能反而会温良恭谨,畏首畏尾,连一只鹅都不敢嘘。不过这话又扯远了,跟我要说的本题无关。话说尽管特意重读了弗洛伊德的著作,但却丝毫未能澄清我脑子里一直存在的疑问。所以我只能就事论事,尽量把事情的经过如实讲清楚,也就仅限于此了。
首先我要声明的一点是,这并非我自己的故事,而且跟故事相关的那些人我一个都不认识。这是有天傍晚我的朋友奈德·普雷斯顿讲给我听的,他之所以讲给我听是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摆在他面前的难题,而他原以为我或许能给他提出点建议,对他有所帮助的,但事实证明我一点忙都帮不上。在上面一个故事里我已经介绍过奈德·普雷斯顿,我想读者应该知道他的情况了,所以我只需提醒一下我的朋友是沃姆伍德·斯克拉比斯监狱的监察员。他对待自己的职责非常认真,把囚犯们的麻烦当做自己的一样看待。我们一直都喜欢在皇家咖啡馆[1]一起用餐,那间又低又长的房间里处处皆是画家们一直都很喜欢描绘的老皇家咖啡馆那既匪夷所思又优美迷人的装饰遗迹;我们当时正坐在咖啡馆里慢悠悠地啜着咖啡和利口酒,奈德则公然违背他的医生的禁令,吸着巨长的上好哈瓦那雪茄。
“眼下我正跟斯克拉比斯里一个很有趣的伙计在打交道,”他开口道,沉吟了片刻,“我要是知道该怎么对付他就好了。”
“他是怎么关进去的?”我问。
“他离开了他妻子,法庭责令他每周付给她一定数额的赡养费,可是他拒不执行,一个子儿都不肯付。我跟他摆事实讲道理,一直讲到口干舌燥了都是白搭。我跟他说这不过是在自暴自弃、自毁前程。他回答说他宁肯一辈子把牢底坐穿,她也甭想从他手里拿到一个子儿。我跟他说他不能眼看着她饿死吧,而他只回了我一句:‘为什么不?’他行为优雅、举止大方,有很好的工作,没有任何经济问题,看起来他也相当愉快,他只是对他妻子痛恨到了极点,只要一想到她的日子有多难熬,他就是坐牢也开心。”
“他为什么这么讨厌她?”
“她毁了他的风筝。”
“她做了什么?”我叫道。
“你听到了。她毁掉了他的风筝。他说他至死都不能原谅她。”
“他肯定是疯了。”
“不,他没疯,他绝对地通情达理,而且是个相当聪明、体面的小伙子。”
他名叫赫伯特·桑伯里,他母亲是位非常优雅的女士,从来不许别人叫他赫伯或是伯蒂,总是叫他的大号赫伯特,就像她从来都不叫她丈夫萨姆而永远是塞缪尔一样。桑伯里太太名叫贝阿特丽丝,当初桑伯里先生在跟她订婚以后曾斗胆叫过她一次贝阿,她马上就表示坚决反对。
“我的教名是贝阿特丽丝,”她说,“我一直都叫贝阿特丽丝,将来也一样,不论是对你还是对我最亲最近的人来说都是如此。”
她是个小个儿女人,不过很健壮很活跃,身材瘦长而又结实。她皮色发黄,五官端正,生得线条清晰、轮廓分明,眼睛虽小,却像珠子般浑圆、明亮。她的头发在她这个年纪黑得有些可疑,总是梳理得干净利落、一丝不乱,发型跟维多利亚女王的几位公主一模一样,这种发型自打她可以自作主张以来就再没有变过。她这一生当中从来都没用粉扑碰过自己的鼻子,就更别说用什么胭脂和唇膏了,为了保持头发最初的色泽而采取的措施,如果情形属实的话,算是她对于轻浮和虚荣做出的唯一妥协。她从来都只穿上好面料的黑色衣裙,而且从不考虑什么流行时尚,只管按照既耐用又得体的样式裁制(由街角的一个小女人奉命执行)。她唯一的装饰就是脖子上系的一条细金链子,上面挂了个小小的金质十字架。
塞缪尔·桑伯里也是小个儿。跟他妻子一样瘦削精干,只不过头发是浅黄棕的沙砾色,现在已经相当稀疏,所以他只得一边留得很长,小心地梳上去盖住头顶心的一大片光秃。他的眼睛是淡蓝色,面色苍白。他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书记,是从办公室的小听差一路干到目前这个令人尊敬的位置的。他的雇主称呼他桑伯里先生,有时候让他负责去见某位无足轻重的客户。二十四年来,塞缪尔·桑伯里每天一早都是乘同一班火车赶往伦敦市中心,当然礼拜天和每年两周的海滨度假除外,每天傍晚又是乘同一班火车回到他居住的郊区。他的衣着非常干净整洁;上班的时候是一条素净的灰色长裤、一件黑色外套再配上一顶圆顶硬礼帽,回到家以后他就换上拖鞋和一件已经不再适合穿着上班的磨光了的黑色旧外套;不过礼拜天他跟桑伯里太太一起去小教堂的时候,他则换上一件大礼服再配他的圆顶硬礼帽。这样一来,他既表现出他对休息日的尊重,同时又表达了对于骑自行车去教堂,甚或一直在街上闲荡等着小酒馆开张的那些人不敬神行为的抗议。原则上来讲,桑伯里夫妇都是绝对的禁酒主义者,不过碰到礼拜天,为了补偿一下塞缪尔工作日每天都吃的烤饼[2]、黄油外加一杯牛奶的节俭午餐,贝阿特丽丝会为他准备一顿烤牛肉加约克郡布丁[3]的丰盛正餐,而且为了他健康的缘故她也会鼓励他喝上一杯啤酒。由于她绝不容许在家里存放酒精饮料,早上做完礼拜后他就会拿一个水罐从家里溜出来到街角的小酒馆里沽上一夸脱啤酒;不过他无论如何都不肯单饮独酌,所以,完全是出于酬酢往还的缘故,她也会陪着喝上一杯。
赫伯特是上帝赐予他们夫妇的独子,当然绝非是他们有意节制生育的结果。只是碰巧他们就生了这么一个孩子。夫妻俩对他是百般溺爱。刚生下来的时候他是个可爱的婴儿,然后又长成一个漂亮的孩童。桑伯里太太可说是精心细致地将他带大的。她教他用餐时要端坐在桌前,不许把两肘靠在桌上,她教他如何像个小绅士般使用刀叉餐具。她教他在端起茶杯喝茶时要把小拇指跷起来,当他问她为什么要这么做时,她说:
“这个用不着你操心。就是该这么做。这就表示你懂事明理,知道好歹。”赫伯特就这么按部就班地到了上学的年龄。桑伯里太太很焦心,因为她从来都不让他跟街上的孩子一起玩儿。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4]”她道。“我一直都是独善其身,而且将来也会继续独善其身下去。”
虽然他们自打结婚以来就住在这同一幢房子里,可她一直刻意地跟所有的邻居都保持距离。
“你从来都不知道伦敦住的都是些什么人,”她道,“一桩事会引出另一桩来,还没等你明白过味儿来,你已经跟一大帮社会渣滓搅和到一块儿了,到了那时你就是想脱身都来不及啦。”
她很不喜欢赫伯特被扔到郡议会学校里,跟一大帮粗野孩子混在一起,于是她对他说:
“听好喽,赫伯特,照我的榜样做;一定要独善其身,要尽一切可能少跟外人有任何交往。”
不过赫伯特在学校里却跟大家处得很好。他学习用功又一点都不蠢。各门功课的成绩都相当出色。而且发现他对于数字很有天分。
“如果这是事实的话,”塞缪尔·桑伯里道,“他将来最好就当个会计师吧。一个优秀的会计师总不乏上好的工作机会的。”
于是事情就这样决定下来,赫伯特就奔着会计师的前程去了。他个头儿也长高了。
“嘿,赫伯特,”他妈妈道,“你很快就跟你爸爸一样高啦。”
到他从学校里毕业的时候,他又长高了两英寸,等他长足身量的时候,他身高五英尺十英寸[5]。
“正好是合适的高度,”他妈妈道,“不太高也不太矮。”
他是个相貌堂堂的小伙子,有他母亲那样端正的五官和深色的头发,不过继承了他父亲的蓝眼睛,虽说肤色相当苍白,不过生得光滑、干净。塞缪尔·桑伯里帮他进了每年两次为他自己的律师行进行会计结算的会计事务所,到他年满二十一岁的时候[6],他每周就能给他妈妈带来一笔相当不错的小收入了。她再返还他三个半克朗[7]的硬币用来买午餐、十个先令当零花,其余的她都为他存入储蓄银行,以备将来不时之需。
赫伯特二十一岁生日的那天夜里,桑伯里先生和太太上床以后———我得顺便说一句的是,桑伯里太太从来都不说“上床”二字,她只会说“就寝”,不过桑伯里先生可不像他妻子那么文雅,他总是说:“我该去贝德福德[8]了。”———桑伯里先生和太太上床以后,桑伯里太太道:
“有些人就是不知道他们有多幸运;感谢主,我知道。谁都没有过比咱们赫伯特更好的儿子啦。从小到大几乎没生过一天病,而且从来没让我操过一刻的心。我只是想说明,只要你抚养孩子的方法对头,他们就能为你增光添彩。想想看他都二十一了,真是不敢相信啊。”
“是呀,我想在咱们还没搞清情况之前,他就该结婚成家,离开咱们啦。”“他为什么会想这么做?”桑伯里太太暴躁地道,“他在这儿有个很好的家,不是吗?你可不能往他头脑里灌输这种愚蠢的主意,塞缪尔,否则你跟我就会吵架啦,你也知道这是我最不愿看到的。结婚成家,瞧你说的!他可是有脑子的,绝不会打这种蠢主意。他知道什么样的生活是舒服富裕的。他有脑子,赫伯特可不傻。”
桑伯里先生不言语了。他早就知道跟贝阿特丽丝回嘴只是徒劳。
“我不赞同一个男人在有了自己成熟的想法之前就急着结婚,”她继续道,“而一个男人在三十五岁之前是不会有他成熟的想法和真正的主见的。”
“他一直对自己的现状挺满意的。”桑伯里先生想改换一下话题。
“他确实应该感到满意,”桑伯里太太道,仍旧有些心烦意乱。
夫妻俩确实很慷慨大方。桑伯里先生送给他一块银质腕表,指针是夜光的,在黑地里都能看得见;而桑伯里太太则送了他一个风筝。这当然不是她送他的头一个风筝。头一个要一直追溯到他七岁大的时候了,事情的缘起是这样的。他们住的地方附近有一块巨大的公共绿地,礼拜六下午碰上天好的时候桑伯里太太就会带她丈夫和儿子去那儿散散步。她说塞缪尔在空气污浊的办公室里关了整整一个礼拜之后,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对他有好处。公地上总是有很多人,不过像桑伯里太太这种喜欢独善其身的上等人,总是尽其所能躲得他们远远的。
“看它们风筝啊,妈妈。”有一天赫伯特突然道。
有清爽的微风吹着,有几只风筝,有大有小,正在空中翱翔。
“是那些,赫伯特,不是它们。”桑伯里太太道。
“想去看看它们是从哪儿放起来的吗,赫伯特?”他父亲问道。
“噢,是的,爸爸。”
公地中央有一个小缓坡,一家人走到近前的时候,看到男孩儿女孩儿还有几个大人正从坡上快步冲下来,给手上的风筝一个动力,让它吃住风。有时风筝没有吃住风就会掉到地上,不过吃住风之后就会升起来,放风筝的赶快放开手里的筝线,风筝就会扶摇直上,越飞越高。赫伯特直看得心醉神迷。
“妈妈,我能有个风筝吗?”他叫道。
他已经知道,当他想要什么东西的时候,最好是先向他妈妈开口。
“要风筝干吗?”她道。
“放呀,妈妈。”
“这么牙尖嘴利的,也不怕割伤自己。”她道。
桑伯里先生和太太越过小男孩儿的头顶会意地相视一笑。想想看他都想要个风筝了。真长成个小大人了呢。
“你要是肯做个好孩子,每天早上不用我告诉你就主动刷牙的话,如果圣诞老人在圣诞节那天真给你带个风筝来,我也不会感到惊讶的。”
当时距离圣诞节已经不远了,圣诞老人果然给赫伯特带来了他的第一个风筝。一开始他不太会操作,桑伯里先生不得不亲自从山坡上跑下来,先为他把风筝放起来。那是个很小的风筝,不过当赫伯特眼看着它越升越高,感觉到它拽动手里筝线的小小拉力时,他真是激动万分、陶醉不已;从此以后,每逢礼拜六下午,一等他父亲从城里回来,他就缠着父母赶快到公地上去。他很快就掌握了要领,桑伯里先生和太太亲切地注视着他从小坡顶上跑下来,当他们眼看着风筝很快吃住微风,他手里的筝线越放越长时,他们的心都会因为骄傲而涨得满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