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演说经典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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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换眼看幽默和雄辩:“他圆其说”和“逻辑错位”(5)

犹太人有一个故事,说是,一个坏蛋,谋杀了白己的父母,被送往法庭审判。这个坏蛋却要求宽大处理,理由是,他是个孤儿。这是典型的诡辩冈为他的大前提(孤儿),是不能成立的。原因,通常孤儿都是孩子以外的原因造成的,而这个坏蛋,却是自己成为孤儿的原因按雄辩的思路,应该首先惩办他成为孤儿的凶手但是,除了这一点以外,这个罪化的理由,表面上还是能够自圆其说的。当然,这不是雄辩,而是狡辩。

一切诡辩在形式上都有狡辩的某种色彩,按照雄辩的逻辑,任何一个命题反过来讲都不是没有道理的。“失败乃成功之母”有没有道理?有啊。“失败非成功之母”有没有道理?有啊。“成功乃失败之母”有没有道理?也是有啊一切的观念在一定条件下,走向反面,这是辩证法。“知足常乐”有没有道理?有啊。“知足不常乐”有没有道理?有啊“愚公要移山”,有道理,讲的是毅力。“愚公就不该移山”有没有道理?愚公太愚了!因为山在面前挡路,就要把山挖掉,这多累呀!你把房子搬到山的那边去不就行了吗?所以说,交流、雄辩,不仅是口语的技巧,同时是思维的技巧一雄辩之道,就是不管怎么讲,正面、反面,都是我有道理。你的道理是我的道理,我的道理还是我的道理。(大笑声)

当然,世界上没有绝对的道理,当然也就没有绝对的雄辩。就是上面所举的例子,非常经典其中是不是也包含着某种不讲道理的道理。貌似雄辩,实质上诡辩。此话怎讲?那个普鲁泰哥拉的官司。其中有个漏洞,就是二审判决,属于第一场官司还是第二场官司?大法官说,这是第二场。如果我是那个小伙子,我说这是第一场的二审。如果是第一场的二审,那么还是第一场官司输了。大法官就不但不够雄辩,而且还可能有点诡辩。讫辩的特点,就是大前提是虚假的。就是庄子的故事,也有这种漏洞:

庄子说,你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是否快乐呢?

惠子说,你既然承认我不是你,就不能知道鱼快乐不快乐。但是,现在你肯定不是鱼,是绝对不可能知道鱼是否快乐的。

弄到最后,按照郭象的注解,庄子的逻辑是:你的大前提是我不是鱼,你从哪里得知我不是鱼呢?这就是诡辩最不好的形式了,就是极端武断。说服本来是要从双方认同的前提出发,庄子弄到这里,恰恰是不从对方认同的前提出发,我觉得我是鱼,就是鱼。你管得着吗?

八、自我调侃缩短心理距离

雄辩固然重要,还不是百分之百的重要。为什么呢?人是理性的动物,但人又是情感的动物没有感情就变成机器人了。在辩论的时候,如果光是用理性也不成有时,道理上讲通了,感情上还下来呢?那怎么办?那就顶牛了。顶牛就是动感情,上火了,就有理讲不清了。

在许多情况下,聪明人就聪明在是不完全讲理的,不迷信雄辩的。

贾宝玉和林黛玉讲理是没有用的。林黛玉恼火了,贾宝玉怎么办?贾宝玉不理她,不行,她要哭;那贾宝玉跟她雄辩,更不行!她连理都不讲,还讲什么雄辩;那和稀泥,检讨,行不行?也不行,她还是要哭;干脆把她晾在一边,让她去哭,这个办法对你我,是个好办法管它呢,谁让她不讲理的?把眼泪哭干了,问题就解决了。但是对贾宝玉不行。因为他爱她,她哭了,他心里疼啊!(笑声)不然,就开门见山,把话说明白吧,贾宝玉只好说:“你死了,我当和尚去”这不是很好了吗?该满意了吧?结果是,林黛玉索性大哭起来:“啊,你就这样欺负我啊!啊啊啊……”(大笑声)这完全是不讲理!不讲理才好玩,才可爱啊光讲理的话,就没爱情了。在座的,特别是年轻的姑娘,我这里提供一个历史的经验供大家参考,当你发现你最挑剔谁,最想找谁顶牛,跟谁不讲埋,就说明有一种可贵的情感已经产生了。(大笑声,鼓掌声)

在交流的时候如果发生障碍,要研究一下究竟是理的问题还是情的问题,是不是恼火了、顶牛了、怄气了,这时候你不要再讲理了,要宣泄,宣泄一下,理顺情绪为先。

举个经典的例子1946年审判日本战犯,当时亚洲各国,还有美国、英国也参加进来,组成一个国际法庭来审判日本法西斯战犯还没开始审判,各国的大法官就吵成一团,为谁坐在主席旁边第一个位置争执不休这不仅是个人的,而且是有关国家地位和荣誉。当时指定的庭长就是澳大利亚法官这家伙非常不像话,他想使两位英美派法官(特别是英国法官派特里克勋爵)坐在他的旁边,千方百计地把中国往后排。他最初的提议是按照联合国安全理事会五强为中心安排,即以美、英、苏、中、法为序,但是有人指出,按照联合国宪章,安全理事会五个常任理事是以中、法、苏、英、美为序的。他又提议说,我们不是联合国的组织,不必照五强居中的安排,可以按国名字母先后为序、但是,这样一来,事情更乱,居中央的是中、加两国以及法国的法官,英美法官反而离开他更远了。这样争来争去,都上了火后来中国法官梅汝墩发言说:“我们不妨找一个体重测量器来,看看各人的体重是多少,然后按照它来安排席次,最重的人居中,最轻的人就往旁边坐了”这话引得哄堂大笑。庭长笑道:“你的办法很好,但是它只适用于拳击比赛”梅汝璈答:“对对对,我认为这是唯一客观的标准纵使我被安排在最边席,我就宣布辞职。让中国政府就派一个比我胖的人来替代我”一讲完这话,大家都笑了而笑是心理最短的距离。最后,采取了梅汝璈的主张,依照日本投降书上受降签字的次序。中国紧随美国之后,排在第二位。

梅汝璈用的是幽默的办法,幽默就是不讲正理,而讲歪理引起了笑,但是可以缩短心理距离,而争论,雄辩虽然讲正理,但是,却可能扩大心理的距离这说明,在发生争论的时候,雄辩固然重要,但是,在雄辩之前理顺情绪更重要,而理顺情绪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幽默精通交流的人,该讲道理的时候我就雄辩;该理顺情绪的时候就幽默。双方对抗了,陷在里面了,都火了,讲什么道理都没用,用幽默来缓解,一下,宣泄一下,大家笑一下笑可以缩短心理距离。

交流要有两手,两手都要硬。但是,我们目前的情况是,讲正理的,雄辩的这一手比较硬,而讲歪理的幽默的这一手比较软。常常碰到这样的情况,你讲道理,讲到对方没有话说,但是,对方顶牛了,这个时候越雄辩越坏,幽默就大有用武之地。

举一个我们大学里的例子90年代福建师大学牛宿舍比较紧,部分学生住在校外公寓。条件比较差一点,每逢礼拜六扫地。某寝室的室长对八个室员平均分配面积,突然有四个人罢工不干什么道理呀?道理很清楚,我们住在上铺,每天上上下下,消耗的能量比较多,他们四人住在下铺,消耗能量比较少。分配大扫除面积应该给予补偿、室长就问,那你们说说怎么照顾?他们就说,住下铺的扫地板,住上铺的扫天花板一这个室长很有水平,知道跟这样不讲理的同学,本可以压他们一下,扫天花板?不是太便宜了?偷懒,是劳动观念的问题,我去辅导员那里汇报,等等,他知道这时威胁、雄辩都没有用,会导致对抗,成见,后遗症很大。他用幽默的办法,就说,对对对,你们这个办法很好但是以后走路怎么办?是不是扫地板的走地板,扫天花板的,你们自己考虑吧!大家一笑,心理距离缩短了,情绪对抗就缓和了。实际上,走天花板是不可能的,用这种办法来拒绝,没有直接说出来,我对你的批评、进攻是让你自己悟到,让你在会心的笑中接受我的观念。笑,幽默的笑,缓解了对抗性,矛盾才迎刃而解。

我们的演讲比赛,有个通病,就是演讲稿,写得太漂亮,太有诗意了,太美化了,几乎弄成朗诵表演,用一套书面语言,夹着许多套话、大话、空话、鬼话,没有几句是人话,不是缩短心理距离,而是扩大心理距离。

在交流的时候,人都希望自己聪明一点,形象高大一点。因而呢,好多人喜欢美化、诗化自己,让别人仰视他但是这个办法不太好。你越是诗意,人家离你越远。要有幽默感,就要倒过来,不是美化自己,相反,你降低一下自己的姿态嘛!有什么关系呢?

举著名作家贾平凹为例。他在一篇文章《说话》中说他的普通话讲不好,常常自卑,被人瞧不起,他说:“我曾经努力学过普通话,最早是我补过一次金牙的时候,再是我恋爱的时候,”这就把自己说得很寒碜,很虚荣还有更寒碜的,他说自己说不好普通话,就自我安慰,普通话,就是普通人说的话嘛。毛主席都说不准普通话,我也不说了。但是,我会用家乡话骂人,骂起来很畅快,这就是自我贬抑。不怕把自己说得不堪。不怕丑。把自己说不像话,反而显得挺可爱,让听众觉得,这个大作家,挺平易近人的,胸怀挺坦诚的,和我们一般读者差不多,甚至还不如。

许多人幽默不起来,都怪自己没有幽默细胞。埋怨遗传基因,都是娘老子害的。实际上幽默不起来,原因不完全在遗传,而在于自己没有放不下架子,太执著于诗意地美化自己,不敢贬低自己。

要让自己幽默起来,有一个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不诗化、美化自己,而是相反,自我调侃,也就是自己调侃自己,嘲笑自己的缺点和优点,促成听众和自己之间的互动。

台湾一个主持人叫凌峰,他的最大缺点就是光头,显得很苍老,他第一次亮相,是在80年代的一次春节晚会上。主持人介绍他是台湾金马奖获得者,《八千里路云和月》的制片人。他一上台,带着个礼帽,长相还过得去。但在白我介绍的时候,一下子把帽子脱下来,脑门上非常光啊他说他在祖国大陆拍片,所到之处,由于他的这个长相,男同胞还可以忍受,但是,女同胞却忍无可忍。观众就大笑起来,报之以热烈的掌声。后来大概是1992年的一次金话筒晚会上,他和一个广东非常靓丽的小姐同台主持。他一上台,就说,很高兴,我又见到你,很不幸,你又见到了我。为什么不幸?言外之意是说,自己丑啊他接着说,但是,我这样的人,主持晚会,很理想。首先,就是男观众一见了我,就一个个就自命不凡起来,这时,底下的男观众就鼓掌了,也就是他成功地把观众调动起来了。他就指着那些鼓掌的人,说,你看,白命不凡的人都来了这就叫作互动。接下去,他说,女同胞呢,见了我,也挺好,就是和我接近,也很有安全感。底下又是一阵掌声。他就用这种办法来嘲笑自己的长相。这好像是“丑化”自己,但是,这个“丑化”是要打个引号的,因为,让人觉得他胸怀坦荡,台上台下互动,达到心领神会的程度。

中国古代文人的诗文,一般是以追求美化和诗化为主的,自我丑化,绝无仅有。而金圣叹批注《西厢记·拷艳》一折,一连写了十几个“不亦快哉”,不追求美化和诗化,坦然自我“丑”化:看人家放风筝,线断了,不亦快哉!幸灾乐祸向来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却堂而皇之地写在文章里。闷热天气,汗出如注,苍蝇纷飞,饭不能食,忽而大雨倾盆,身汗尽收,苍蝇尽去,饭便得吃、他高呼:“不亦快哉!”猫抓了老鼠去,他欢呼:“不亦快哉!”私处有癞疮,以热汤澡之,他也欢呼:“不亦快哉!”这种事情本来似乎与诗意的美化距离很远,甚至有点“丑”的,但他的率性却是真性情,可以说是一种丑中之美。

本来,真性情的自然流露,是抒情诗的特征。抒情是美化,与幽默调侃搭不上界。若是真性情流露到不怕丑的程度,就有点儿荒谬感,事情一旦荒谬,就有点好笑了,也就有了幽默的性质了,越是荒谬,越是好笑,也就越是有幽默感。例如,他说自己想当和尚,又怕吃不成肉,如果允许当和尚的吃肉,则他就马上用快刀把头发剃个干净幽默中的自我调侃,把自己说得有点不堪,是一种以“丑”为美关键是分寸感,不能太温,又不能太火,不管多煞风景的事,不能有伤大雅,不能给人品质恶劣的感觉。金圣叹写道,早上起来,听城中一个人死了,大家都不免叹息。他就不但不感到悲哀,而是感到“不亦快哉!”幸灾乐祸,如果是针对心地善良的人,就太恶毒了,但是,他事先问明了此人乃“城中第一绝有心计人”,他的坦荡就能引起读者会心的微笑了。

金圣叹的可敬之处是把这种分寸感把握到十分惊险的程度:“身非圣人,安能无过。夜来不觉私作一事,早起怦怦,实不白安,忽然想到佛家有布萨之法,不自覆藏,便成忏悔。因明对生熟众客,快然白陈其失,不亦快哉!”这里所说的“私作一事”,我不得不作注解,显然是指手淫。身为封建士大夫,居然坦率到自我暴露的程度,把自己的私事,主动、公开地披露,并觉得由此而得到解放,这是要有一点勇气的。这种自我暴露,可以说是化“丑”为美了。也许正是这一点激起了后世文人的激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