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做了一件被朋友们笑称80后的事情——和网友见面。不过,见面的对象是女生,是这一阵子和我在空间上经常互相留言的新晋网友。因为大家都有照片贴在网上,好像属于很亲切的那种,所以见面之前其实并没有太多的悬念。不禁想起1999年认识的一个性格活泼、天真烂漫的女友,当时她在清华的生物系做研究。那时清华的BBS声名响赫,她时不时地和聊得来的清华男生见面,之后沮丧地讲,又是一只名副其实的青蛙。那时我暗自偷笑,女人在找到可以变成白马王子的青蛙之前,究竟要吻多少只表错情的青蛙?五?十?呵呵,网络时代肯定让这个数字大大增加,因为,大家都是先认识虚拟的他和她,然后才是真实的我和你,这中间的差距再大都属正常。我不像我女友那么富于探险精神,再说我也怕无谓付出,因此,我和网友的第一次见面比她晚了八年,而且,也不是为了寻找青蛙。
我做人比较老土,没有QQ,MSN也用得不多。尽管如此,还是认为这是一种不错的交友方式,面对文字,人似乎更加容易敞开自己的内心,不过,我似乎不大有信心和陌生人聊天,至少也要是见过一面的才比较好,太虚拟的事物让我丧失安全感。
同学录我常看,还当真是找到了不少昔日的同窗,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同年级不同班的、不同年级更不同班的,一时间还真是热火朝天。接下来就一发不可收拾地张罗起同学聚会来,网络老老实实退居二线,不像MSN,网络聊天本身既是过程也是目的。同学录仿佛寻人启事,它的吸引力在于悬念,因此结局只能是曲终人散、日渐稀疏。
我无聊时会在网上乱看,也读几个作者及朋友们的博客,但始终不喜欢在网上看小说。对一个热爱阅读的人来说,书本的设计、纸张、插图、字体,还有书页轻拂的美好感觉,都绝非网络阅读所能取代的。纳博科夫曾讲,聪明的读者在欣赏一部天才之作的时候,不只是用心灵,也不会是脑筋,而是用脊椎骨去读的(因为脊椎骨里有神经,可以感知愉悦)。我读书时常常身体力行着这种愉悦,而在网络上长时间的阅读只带给我疲倦。据说博尔赫斯曾经购得一部1966年版的百科全书,他说他感觉到这部书,因为它在他的屋子里让他感到幸福,尽管那时他已经失明。我完全可以想象他是怎样用手指去爱抚书页间的文字、地图和插画,但如果那只是一部电子书,只能让一个盲人沮丧。还有卡夫卡,他曾说他的书应该用很大的字体印出。昆德拉在读了卡夫卡的手稿之后,赞同他的这种愿望,并说这样做是为了让一个无休止的段落更具有可读性,读者因此可以停下来品味句子的美感。列举这些名人言论,是为了让我这样顽固的读者更加坚信网络阅读永远也不可能取代书本。
最近我在读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这要感谢我的网友不远万里从中国带来给我。我每天睡觉前读一段,这是一本相当迷人,且让人迷路的书。当我随便翻开其中一页,读到这样的句子——
“如果你在点灯时分向高原边沿外探望,所见到的城市就是伊莱那,透过清澈的空气,它的玫瑰色的居住区在你脚下展开:这里窗户密密麻麻,那里小巷灯火稀疏,这里是花园的浓厚阴影,那里是塔楼上的信号火光;如果晚上有雾,朦胧的光线就像吸满奶汁的海绵在谷地里涨起。”
我会忍不住读出声来,之后合上书,让自己沉浸在想象中。我把书放在床下伸手可及的地方,让这样清俊且明净的文字伴我安宁地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