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皇权与城市:互促还是互制?
前面不止一处提到,城市对于皇权的巩固与否具有特别的意义。城市的进步性首先在于它们体现了一种推动社会向前发展的新的经济力。在封建社会前期,城市是制约封建无政府状态、加强中央王权、促进民族融合的基本力量;而在封建社会后期,城市就成为新产生的商品货币资本经济关系的载体,促成自然经济的瓦解、专制王权的形成和民族国家的建立。城市的形成和发展乃是同封建世俗贵族和教会贵族艰苦斗争的结果。王权或者皇权在这场斗争中究竟采取什么态度,不仅关系到城市发展的命运,也关系到王权或者皇权本身的兴衰。特别在德意志兰,城市在中世纪社会内部要争取到独立的地位,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因为德意志皇权经常是以打击和掠夺城市、聚敛财富为目的的。
德意志城市的产生,有一部分可回溯到中世纪初期,特利尔,美茵茨,科伦,奥格斯堡这些城市的历史甚至可远溯到罗马时代。不过那个时代这些城市尚很少有商业中心的味道,还只是一些要塞和城堡,或政治首邑。罗马“国界墙”上的50个要塞和堡垒本身,并未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城市。具有商业中心意义的城市后来是在要塞和堡垒周边地区新建和形成的。德意志城市大多兴起于修道院和城堡附近、帝王驻跸地以及逃亡农奴聚居地,特别是交通和商业中心。迄14世纪,被当作城市的估计有4000座,但多数是居民不足500人的村镇,居民在10000人以上的大城市可说凤毛麟角。当时大约有1/3德意志居民生活在城镇。这些城市在发展初期大都紧紧依附着一定的封建主,后者占有城市的收入并执行城市的司法权。随着经济与财富的增长,城市就力图摆脱这种依附。许多城市以偿付大量金钱以解除封建的束缚,而多数城市却不得不同封建主作激烈的斗争以争取自由和自治权。但是德意志城市的这种斗争,根本没有得到中央皇权的支持。这种情况也就损害了中央皇权自身。
城市在获得自由以后就建立了自己的管理机构并选举市长和市政厅(市长的参赞)。一部分城市顺利地取得了真正的独立地位,他们只承认皇帝的国家最高权力地位,享有和大邦诸侯同等的权利。这些城市称为帝国直辖城市,大多从王室领地发展而来,例如亚琛,美茵河畔的法兰克福,纽仑堡,奥格斯堡,汉堡,卢卑克,不来梅等。另一些城市称为自由城市,主要是莱茵兰的城市,他们摆脱了主教的统治,地位与帝国直辖城市相仿,例如美茵茨,沃尔姆斯等。第三部分是邦国城市,地处邦国诸侯领域,从属诸侯统治,除一大批小城市外,也有如罗斯托克、斯特拉尔松、不伦瑞克、弗赖堡和维也纳等重要城市,这类城市虽也获得自治的独立地位,但自由权有限(只有初级审判权)并向诸侯纳税。几乎在所有德意志城市中,统治权是由最富有的阶层即所谓城市贵族掌握的,市长和市政厅成员都出身于城市贵族。城市贵族主要由富商大贾变成的,这些商人也像手工业者们那样组成了所谓同业公会(商会),也有一部分富有的手工业师傅上升到城市贵族层,城市贵族的权力是以他们的经济实力,以商业资本的社会力量为基础的。许多城市贵族还用借款和高利贷的办法,使一些封建贵族甚至皇帝也在财政上依附他们,并在外邦甚至对帝国政治都能发生影响。当时最著名的城市贵族家族当数奥格斯堡的富格尔家族。富有的城市和一部分城市贵族在好多情况下也购置地产,以封建主的身份剥削农奴和依附农。
城市居民的主要部分是手工业者,同一行业的手工业者组成所谓“行会”。行会有一定的规章,所有行会会员必须遵守。在进一步发展中行会内部出现了师傅和帮工之间的重大社会区别。帮工们发现由师傅们领导的行会不能真正代表他们的利益,于是组织了自己的团体,即所谓兄弟会,常常进行罢工或阻止兄弟会会员在师傅处工作。整个说来,行会在当时作为市民反对派起了反抗城市贵族统治的进步作用。城市的最低阶层就是平民,是由佣工、短工、乞丐和“游民无产者”所组成,多半没有充分的市民权,组织散乱,也不易起团结一致的作用。在中世纪末期,手工业帮工加入这一集团,作为它的上层,这个阶层在城市内部纠纷中这时尚未起重要作用。
中世纪德意志城市最早的繁盛时期是在12和13世纪。城市的经济意义特别在14和15世纪进一步增长。15世纪新航路开辟之前,欧洲有两大国际贸易区:地中海贸易区和波罗的海贸易区,德意志兰正好夹在这两大贸易区中间,成为国际贸易的必经之地。意大利的商人将本地的和东方的商品经德意志兰远销北欧。北海和波罗的海的贸易,主要掌握在汉堡、卢卑克和不来梅等北德城市手里。南德的商人沿多瑙河东行可以抵达匈牙利、巴尔干半岛和黑海沿岸。这种有利的地理条件,促进了德意志城市的繁荣和商业的发展,并且影响到全德的经济生活,当然也影响到封建主和农民的经济生活。现在生产主要为市场而生产,商品生产越来越多地排挤着自然经济!
繁荣起来的德意志城市从自己的利益着眼,特别希望在一个统一的帝国中有一个强大的中央皇权。皇帝所推行的政策(侵占意大利)虽有暂时的成就,却不利形成一个巩固而统一的德意志帝国。特别在红胡子弗里德里希一世死后,皇权衰落得很厉害,这是同德意志城市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发展利益不相符合的。城市的发展不仅受到德意志经济地区的不统一和支离破碎所妨害,而且也受到封建的纷争以及封建贵族袭击城市和强盗骑士抢劫旅途商人的行为所妨害。为了补救没有强大的中央皇权的缺憾,城市就联合起来,组成了城市同盟。
比较著名的城市同盟,一个是1226年由美茵茨、沃尔姆斯、斯派耶尔、斯特拉斯堡、巴塞尔等莱茵城市为保护共同商业利益而结成的“莱茵城市同盟”。皇帝弗里德里希二世害怕得罪大贵族,下令解散,同盟拒绝服从,一直存在到1236年。1254年莱茵城市同盟恢复,当时全德最大的城市科伦(35000居民)也参加进来,加盟城市多达70个。同盟甚至决定,科布伦茨以上沿河城市提供100艘战船,以下诸城市提供500艘战船,沿河巡逻,确保商路畅通,取缔非法税卡。莱茵城市同盟曾组织军队,对付敢于危害同盟利益的人。它直到最后还支持皇帝,准备为中央皇权出力。1257年莱茵同盟在国王选举中发生分裂。另一个是1285年开始的南德城市之间的交叉结盟(弗赖堡、奥格斯堡、乌尔姆等),到1376年由乌尔姆、康斯坦茨、门明根等14个城市正式组成的士瓦本城市同盟,盟约规定,一旦某城受到威胁或攻击,加盟城市不但应立即提供人力、粮食、装备和其他物资支援,而且有出兵支援之义务。1381年,士瓦本城市同盟和莱茵城市同盟结成联盟,双方互相提供军事援助,直至派兵参战。加盟士瓦本同盟城市最多时达84个。1384年纽伦堡入盟,它反对同盟与瑞士城市联合,甚至支持奥地利公爵反对瑞士诸城,莱茵诸城站在纽伦堡一边,1389年后士瓦本城市同盟事实上瓦解。显然,这两个城市同盟都只起了短期作用,仅在开始时取得一些反封建势力的成果,最终却在14世纪末被封建主们的联合势力所压垮而失去意义。这两个城市联盟失败的主要原因,一是没有得到皇帝的支持,二是太把自己城市利益放在前列地位。
最强大最重要的城市同盟是汉撒城市同盟。13世纪末来往于戈特兰岛、尼德兰、英格兰和德意志兰的商人,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而成立称为“汉撒”(Hansa)的组织。1266年汉堡商人、次年卢卑克商人都在伦敦建立一个“汉撒”。1282年,所有“德意志的汉撒商人”组成了统一组织,克服了德意志商人的分散状态。1299年德意志汉撒城市同盟取代了商人“汉撒”的地位。极盛时期加盟的有北德和波罗的海沿岸的80个以上城市。它在北德意志兰起过重要作用,且取得过许多外交成就。
汉撒城市同盟的中心是卢卑克。在整个14世纪,汉撒同盟成为一支强大的力量。在和丹麦王国进行长期战争中,汉撒同盟夺得了波罗的海的支配权。北欧的贸易垄断地位紧紧掌握在它的手中。一整套严密的组织使它能确保此种支配地位。它还在外国设了四处商站(伦敦、勃律格、布尔根和诺夫哥罗德),不仅对所在地区从事贸易的汉撒商人实行监督和保护,而且还是汉撒同盟在有关地区的政治代表。汉撒同盟利用这些商站不仅从事东西方贸易,而且还和地中海各国进行广泛商业往来。德意志的汉撒同盟还用一支精良的武装来保证自己的贸易垄断地位,特别靠一支装备精良的船队保证对波罗的海的控制。
在争夺波罗的海控制权的纷争中,海盗也扮演重要的角色。他们有一时期让汉撒同盟也受颇大的干扰。海盗们最初是帮助梅克伦堡公爵对丹麦作战的。有些汉撒城市,例如罗斯托克和魏斯玛,也曾参与抢劫海船事件并从这种海盗行为中获益甚丰。海盗船只的头目和船员出身于下层穷人,一部分是逃荒的奴仆或城市贫民,带着对社会复仇的心理,高喊“作上帝的朋友,作全世界的敌人!”口号进行抢掠。海盗的行为居然获得劳动者的支持。他们的作为被编成歌曲或写成传奇。直到1400年左右,汉撒同盟的商人船队才最终消灭了海盗。
汉撒同盟势力的极盛时期大约维持了百年之久。能维持如此长时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汉撒同盟的对手或反对者当时正忙于自己内部的纠纷而在经济上又落后于汉撒城市。但在14和15世纪之交,特别是在其他一些欧洲国家(俄国、荷兰、英国)走上国家政权集中化以后,原先的格局就发生了变化。汉撒同盟的特权开始到处受到限制或者根本被取消了。汉撒同盟瓦解了,它的作用消失了(在德国,人们直到今天还常常把从前属于汉撒同盟的沿海城市称呼为汉撒城市,例如汉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