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易经战略
5506700000023

第23章 易经战略之竞争战略篇(2)

四、服务、品牌、文化的竞争是无限的。

比如,在商场或集贸市场上,一件普通的T恤衫大约能够卖到20元左右,价格比较低;而在李宁专卖店,一件材质差不多的T恤衫大约可以卖到200元左右,价格比较高。试问,材质差不多的两件T恤衫,20元普通牌与200元的李宁牌究竟哪一个销售量更好呢?

毫无疑问,当然是李宁牌销售得更好。因此,价格低的商品不一定好销售;价格高的商品不一定不好销售。

为什么李宁牌T恤衫高出了普通牌T恤衫180元,材质差别又不大,反而销售得更好呢?这是因为,普通牌的20元是商品品质的“价格”,李宁牌高出的180元,是商品品牌的价值。

又如,派克笔在初始时,是以高价格定位并获得成功的知名品牌。但后来,某总裁上任后,开发了一批低价派克笔上市,结果使派克笔的品牌价值明显下滑,造成了很大损失。

由以上两个案例可知,在商品竞争上,核心的竞争力是价值,而不是价格。在市场上,没有不合理的价格,只有不合理的价值。

在资源的竞争中,以价格来竞争是“价格战”,以价值来竞争为“价值战”,价值战与价格战在市场竞争中要秉持两个原则:一、价格战的竞争,要视情况限制进行。

二、价值战的竞争,可以无条件、无限制地进行。

价格涵盖不了价值,但价值却蕴涵了价格,如此说来,价值的竞争,本身已是“双线”竞争,既有了“价格”,也有了“价值”。

关于技术品与艺术品:

如果企业走“价格战”竞争的路线,必须要有三个前提条件:

一、低成本的优势做支持;

二、广大的低价消费群体做支持;

三、商品定位为“技术品”。

案例:特定条件下的价格战胜利者。

企业走价格战竞争路线,通常情况下是具有很大风险的,因为价格的竞争很容易与对手造成恶性竞争,而导致不断压低价格。最后,当商品的价格低于成本的时候,企业将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不过,价格战在特定条件下,却往往会大获全胜。,如格兰仕、国美电器、神舟电脑等企业,都是采取低价战略在竞争中获得卓著成果的。这些企业之所以能够在“价格战”竞争中胜出,是因为它们没有违背价格战的三个前提条件。

第一,这些企业都在成本管理上付出了非常大的努力。

例如,格兰仕的几个副总竟然挤在一个小办公室里,且办公室之简陋,到了让人难以置信的地步,如此可见其成本管理之一斑。

国美电器则是以大数额的采购量,来降低采购价格,从而成功地实现了成本降低。

第二,这些商品拥有大量的低价消费群体。

在低成本的低价格保障下,还必须要有广大的低价格消费群体做支持,才足以使低价竞争奏效。低价格必然连带着低利润,而低利润靠大数额的销售量才能实现丰厚的利润。格兰仕、国美电器、神舟电脑,这些企业都是在低价的基础上,实现了更大的销售量,从而获得了丰厚的利润。若是商品的低价格并没有大幅度地增加销售量,那么,低价格反而会给企业带来经营危机。

商品在市场上已接近饱和时,或商品在市场上定位为高档次时,即使把商品的价格降低,也难以实现理想的销售业绩。

例如,今天市场上的VCD,尽管价格已经很低,却没有了‘往日的销售量。而当年的爱多VCD,在1996年12月份时,分析到VCD的高价格消费群体已接近普及,于是率先降价到1997元,此年销售额从去年的2000万猛增到2个亿,次年春节再次降价到1280元,此年销售额竞飞增至6个亿。同样是降价,但在不同的时机,所收到的效果是截然不同的。

第三,这些商品定位为“技术品”。

爱多的降价能够带来如此巨大的销售收益,贵在爱多把握住了两点:

首先,爱多清楚地知道,VCD是“技术品”。“技术品”的特点在于越新越值钱,随着“技术品”的普及将会迅速贬值。而与技术品相对的“艺术品”却是越老越值钱,在这里,“艺术品”可以看作商品的品牌、文化等内涵。

其次,爱多的降价贵在把握好了时机。技术品的未来肯定会降价,但在什么时机降价?把握降价的时机,这是一个很高的艺术。过早地降价会失去应有利润,过晚地降价会被同行占有市场。只有恰当的降价才能大获成功。故而说,善谋位(价位),必善谋时(时机)。

对于战略运筹的法则来讲,没有永远“不对”,只有不合时宜的“不对”。“价格战”在适时、适位、适势的特定条件下,同样是出奇制胜的“法宝”。反之,如果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轻率地打“价格战”将会带来巨大的损失。

但“价值战”却是相对永恒的,其竞争在战略运筹上可归结为三个词:无条件、无限制、无止境。

用什么样的战略去竞争?

搞竞争。首要的是研究对手,次要的是研究

自己。

在“三大竞争”中,企业最核心的竞争力是战略的竞争。企业究竟选择什么样的战略方式去获得竞争中的胜利,这是竞争战略乃至企业战略中重之又重的问题。

选择用什么样的战略方式去竞争,首要不是研究自己怎么做、做什么,而是要先去研究竞争对手在如何做,在做什么。对于竞争战略的筹划、选择,要在对手如何做的基础上,来筹划自己的战略如何去做。

也即是说,选择什么样的战略去竞争,首先要研究对手,其次研究自己,再次研究竞争方案。在此基础上要分析两个重要的方向性问题:

第一,我方是否要和对手去大力度竞争?

这点是企业对竞争问题在宏观方向上的分析,这个分析只有两个结果:一是不参与竞争,决定行业退出或转移;二是大力参与竞争。

第二,如若企业决定与竞争对手大力竞争,接下来要分析的问题是:我方和对手竞争什么?在哪个“位置”上去竞争?

同样的力量,不同样的作用点,发生的作用力结果便会不同,这是物理学中力量三要素(大小、作用点、方向)的原理,在三大战略(资源整合战略、竞争战略、营销战略)中,竞争战略便是战略力中“作用点”的要素。

竞争战略的核心在于透视分析竞争关系中的“竞争作用点”。找到一个恰当的点,便可以实现以小搏大的“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如:果找到的这个点不恰当,最终将会用力多而见功少,甚至徒劳而无功。

企业选择什么样的竞争点,将决定企业进行什么样的战略形态去竞争。

企业究竟如何去决策这两个问题,如何去决策是否参与竞争?

如何去选择最恰当的竞争作用点呢?这需要战略运筹者利用易学的思维正确、轻松地来进行战略决策。

在“易经战略之大道阴阳篇”章节中,我们曾研究过世界万事万物的运动规律。这个运动规律是:世界万事万物的运动,都是由阴阳之间要趋于平衡的需求力来推动的。阴阳之间的平衡需求,是运动之因,也是运动要“追求”的结果,这便是世界的运动规律。

比如,男人与女人之间的互相需求、爱慕,根源上即是由阴阳之间要趋向予平衡的需求力来推动的。

俗话说“物以稀为贵”,确切地讲,应是“物以需为贵”。若物只“稀”而不“需”,则不能为贵。什么是“需”呢?“需”是要放到阴阳关系中来定义的。在阴阳平衡需求的这对关系中,其中“稀少”的一方,便是“需”方。“稀”是现象,“需”是本质。

在大略回顾了易学的阴阳规律后,我们用“阴阳”思维来解决以上两个问题。解决这两个问题首先要分析两对阴阳关系:一、企业(我方与同行的总和)与市场之间的阴阳关系;二、同行企业中“竞争类型”的阴阳关系。

我方是否决定要和对手去大力竞争,首先来分析“企业商品”与“市场需求”这对阴阳平衡关系。

假使企业商品(我方与同行的总和)的提供量远远大于市场上对此商品的需求量的时候,那么这对阴阳的供需关系中便出现了不平衡。比如,市场上每年对电视机的需求量是2000万台,而生产电视机企业的总提供量是4000万台,那么,这对供需的关系就表现出严重失衡。在这种情况下,市场需求方的消费者为“贵”方,而商品的提供方企业则成了“剩余”方。反之,则商品提供方企业为“贵”方。

如是前者,并且企业实力不够强大的时候,最好考虑行业退出或行业转移,在这种情况下的大力竞争,所收到的效果是很微小的,因为大环境已经没有了良好的市场条件。如是后者,这时企业可以做出大力竞争的战略决策。

企业在决策了大力竞争的大方向基础上,进一步要来分析,与竞争方用什么样的战略方式竞争,在哪些“点”上竞争。

这对阴阳关系,是指所有同行企业中竞争方式的两种属性分类。比如,大多数企业都着力在进行价格的竞争,那么我们可以着力于品牌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价格的竞争与品牌的竞争就是两种不同阴阳属性的竞争。两者之中,少者为贵,企业在竞争选择点上着力于少的一方,这即是竞争作用点。

又如,大多数企业都着力于品牌竞争,那么我们可以把着力点转移到服务的竞争上;如大多数企业又都着力于服务的竞争,那么我们把竞争点转移到文化的竞争;如大多数企业竞争的着力点已离开价格竞争时,那么我们可以暂时把竞争着力点转移于价格上。

在这里需要特别注意两点:

第一,永远选择阴阳两种竞争类型关系中少的一方,作为竞争作用点。

第二,所谓竞争着力点的转移,是指着力点的比例向“竞争作用点”进行偏移,但是,一定要保持其他竞争点能够不落后于竞争对手。

比如,如果把着力点放到服务上,并不等于放弃品牌,而是将更大的力量放到服务上,让服务这一点成为本企业的突出亮点,用点来彰面。同样,如果把着力点放到文化上,也不是放弃服务的竞争,而是当服务已经不能与同行显示出明显差异化的时候,或显示出差异化需要耗费很大力量的时候,不如在文化的竞争点上突出出来。

在竞争方式的选择上,还包括对于战略法则如何去进行决策选择,这部分内容在后面的“营销战略”中再做细致研究。

正确地选择竞争作用点,是战略运筹的巧中之巧、妙中之妙,然而,这至巧至妙的运筹却又是由至简至易的阴阳之道来指导的。

三种不同的竞争对手与“点”的竞争

会用点。才会用面。

企业在竞争过程中,会面临三种类型的竞争对手:第一,比自己强大的竞争对手。面对这样的竞争对手,着重于走“曲线”,以避免竞争为竞争的基本手段。

第二,比自己弱小的竞争对手。面对这样的竞争对手,着重于走“直线”,以大力竞争为竞争的基本手段。

第三。与我实力相当的竞争对手。i面对这样的竞争对手,要走“双线”,主要找到点位竞争。通过“点”的竞争,把对手“牵制我”转化成“我去牵制”对手。

企业面对实力相当,甚至实力比自已强的竞争对手时,若想在竞争中出奇制胜,必须要懂得运用“点”的竞争。

在这里“点”的内涵有两方面:一是力的三要素中的作用点,此点能起到以点制面之奇效;二是以点成线、以点成面的“构成点”。

用点与用面的显著区别在于,点是聚集的,面是分散的。同样的力度用于点可以实现很大的功效,而用于面则反之。点是锐利的,如铁钉之细而利能轻入于木墙。因此,“点”的竞争,是高效竞争的“锐利”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