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纂疏】孔氏曰[51]:「楚在錯薪中尤翹翹。」歐陽氏曰:「後二章極陳其情[52],雖可悅而不可求,則見文王之化被人深矣。」
翹翹錯薪,言刈其蔞力俱反。之子于歸,言秣其駒。漢之廣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興而比也。蔞,蔞蒿也,葉似艾,青白色,長數寸,生水澤中。駒,馬之小者。
【纂疏】陸氏曰:「蔞蒿,正月根芽生,旁莖正白,生食之香而脆美[53],葉又可蒸為茹。」《釋文》曰:「馬二歲曰駒。」
《漢廣》三章,章八句。
遵彼汝墳,伐其條枚叶莫悲切[54]。未見君子,惄乃歷反如調張留反飢。
賦也。遵,循也。汝水出汝州天息山,逕蔡潁州入淮。墳,大防也。枝曰條,榦曰枚。惄,飢意也。調,一作輖,重也。汝旁之國,亦先被文王之化者,故婦人喜其君子行役而歸,因記其未歸之時思望之情如此,而追賦之也。
【附錄】陳君舉《詩》言《汝墳》是已被文王之化者,《江》《漢》是聞文王之化而未被其澤者,却有意思。大雅。
【纂疏】孔氏曰:「墳謂崖岸狀如墳墓,名大防也。」東萊呂氏曰:「《爾雅》曰:『汝為墳。』又曰:『汝有濆[55]。』董氏曰:『謂大水溢出,别為小水,故知墳當作濆。郭璞引「遵彼汝濆」以證《爾雅》,晉世《詩》本猶為濆也[56]。』」嚴氏曰[57]:「汝水,周南之水。」程子曰:「君子從役于外,婦人為樵薪之事。」嚴氏曰:「親伐薪,則庶人之妻。」
遵彼汝墳,伐其條肄以自反。既見君子,不我遐棄。
賦也。斬而復生曰肄。遐,遠也。伐其枚而又伐其肄,則踰年矣。至是乃見其君子之歸,而喜其不遠棄我也。
魴符方反魚赬勅貞反尾,王室如燬音毁。雖則如燬,父母孔邇。
比也。魴,魚名,身廣而薄,少力細鱗。赬,赤也。魚勞則尾赤;魴尾本白,而今赤,則勞甚矣。王室,指紂所都也。燬,焚也。父母,指文王也。孔,甚。邇,近也。是時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而率商之叛國以事紂,故汝墳之人,猶以文王之命供紂之役。其家人見其勤苦而勞之曰:汝之勞既如此,而王室之政方酷烈而未已。雖其酷烈而未已,然文王之德如父母然,望之甚近,亦可以忘其勞矣。此序所謂「婦人能閔其君子,猶勉之以正」者。蓋曰雖其别離之久,思念之深,而其所以相告語者,獨有尊君親上之意,而無情愛狎昵之私,則其德澤之深,風化之美,皆可見矣。一說,父母甚近,不可以懈於王事而貽其憂,亦通。
愚按:此章說者皆就「魴魚赬尾」上說婦人閔其夫行役之勞,「王室如燬」以下說婦人勉其夫以正,恐不但以《小序》說詩,反成以《詩》說《小序》,此先生去《小序》而未盡也。竊謂詩人自說「魴魚赬尾」,以興「王室如燬」一句,若曰魴魚則赬尾矣,王室則如燬矣,「赬」與「燬」二字相應。又曰「雖則如燬」,而文王之為我父母則甚邇也,豈婦人見其夫之歸而相慰勞之辭乎?詩意不過如此,魴魚赬尾何預行役之勞事,而必欲強解以求合《序》,可乎?魴魚尾本赤,不必言勞而後赤。按李氏引《說文》及《字林》皆曰:「魴,赤尾魚。」又引晉安《海物記》曰:「橘鬣魚猶今魴魚,尾赤,鬣似橘。」且曰:「觀此數說,其實言尾本赤也。」
《汝墳》三章,章四句。
麟之趾,振振音真公子叶奬履反[58]。于音吁,下同嗟麟兮!
興也。麟,麕身,牛尾,馬蹄,毛蟲之長也。趾,足也。麟之足,不踐生草,不履生蟲。振振,仁厚貌。于嗟,歎辭。文王后妃德脩於身,而子孫宗族皆化於善。故詩人以麟之趾興公之子,言麟性仁厚,故其趾亦仁厚,文王后妃仁厚,故其子亦仁厚。然言之不足,故又嗟歎之。言是乃麟也,何必麕身、牛尾而馬蹄,然後為王者之瑞哉!
麟之定都佞反,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興也。定,額也。麟之額未聞,或曰:有額而不以抵也。公姓,公孫也,姓之為言生也。
麟之角叶盧谷反,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興也。麟一角,角端有肉。公族,公同高祖,祖廟未毁,有服之親。
【附錄】興是以一箇物事貼一箇物事說,上文興起,下文便接說實事。如《麟之趾》下文便說「振振公子」,一箇對一箇說。蓋公本是一箇好底人,子也好,孫也好;譬如麟,趾也好,定也好,角也好。僴。木之問:「《麟趾》《騶虞》之詩,莫是當時有此二物出來否?」曰:「不是,只是取以為比,即此便是麟趾[59],便是騶虞。」木之。
【纂疏】陸氏曰:「麟,色黄,圓蹄,不群居,不侶行,不經陷阱,不罹網羅,王者至仁乃出。」餘見《集傳》。嚴氏曰:「公子,指周南國君之子。」疊山謝氏曰:「麟之趾、之定、之角,美其仁,頌詠其一身之間皆可貴也[60]。一章曰趾,二章曰定,三章曰角,自下而至於上也。」
《麟之趾》三章,章三句。《序》以為《關雎》之應,得之。
周南之國十一篇,三十四章,百五十九句。
按此篇首五詩,皆言后妃之德。《關雎》,舉其全體而言也。《葛覃》《卷耳》,言其志行之在己。《樛木》《螽斯》,美其德惠之及人。皆指其一事而言也。其詞雖主于后妃,然其實則皆所以著明文王身脩家齊之效也。至於《桃夭》《兔罝》《芣苢》,則家齊而國治之效。《漢廣》《汝墳》,則以南國之詩附焉,而見天下已有可平之漸矣。若《麟之趾》,則又王者之瑞,有非人力所致而自至者,故復以是終焉,而《序》者以為《關雎》之應也。夫其所以至此,后妃之德,固不為無所助矣。然妻道無成,則亦豈得而專之哉?今言《詩》者,或乃專美后妃,而不本于文王,其亦誤矣。
***
[1]「東」,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一引陳說作「宗」。
[2]「雖」,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一作「為」。
[3]「云」原作「之」,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按,此實為《鄭箋》文,朱熹《詩集傳》已誤。
[4]「康衡」,即「匡衡」,當為朱熹避宋太祖趙匡胤諱改,下同。
[5]「君子好仇」四字原無,據朱熹《詩集傳》卷一補。
[6]「潔」,《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淨」。
[7]「物」上,《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有「它」字。
[8]「廣」,《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正」。
[9]「雎鳩」原作「關雎」,據《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改。其下尚有「不知是箇甚物」一句。
[10]「制」原作「則」,據嚴粲《詩緝》卷一及《春秋左傳正義》卷十八改。
[11]「莖」,嚴粲《詩緝》卷一作「荇」。
[12]「有」上,李樗、黄櫄《毛詩集解》所引有「悉」字,「有」下無「之」字。
[13]「履」原作「禮」,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14]「芼」下,嚴粲《詩緝》卷一有「之」字。
[15]「三」原作「五」,嚴粲《詩緝》卷一作「三」,《爾雅·釋樂》邢疏謂「雅瑟二十三弦」,據改。
[16]「鍾」上,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一有「友亦樂也」一句。
[17]「乎」,《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于」。
[18]「記」,《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禮」,其下有「首」字。
[19]「書」下,《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有「首」字。
[20]「引以」,《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五十作「列」。
[21]「黄鸝」,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卷下作「鵹黄」。
[22]「關西稱鸝黄」,陸璣《毛詩草木鳥獸蟲魚疏》卷下作「關西謂之黄鳥,一作鸝黄」。
[23]「妃后」原作「后妃」,據嚴粲《詩緝》卷一改。下句同。
[24]「俗」原作「族」,據嚴粲《詩緝》卷一改。
[25]「捼」原作「挼」,據陸德明《經典釋文》卷五《毛詩音義》上改。
[26]「璫」上,《毛詩正義》卷一之二有「中」字。
[27]「或」上,《毛詩正義》卷一之二有「今」字。「草」,《毛詩正義》無。
[28]「大一石」,《毛詩正義》卷一之二孔氏所引《韩詩說》無此三字。孔氏引《毛詩說》謂「大一硕」,又謂《禮圖》云「大一斛」。按容量名,石通碩,而一石,一碩或一斛,皆為十斗也。
[29]「燕」,李樗、黄櫄《毛詩集解》卷二作「宴」。
[30]「注」,《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著」。
[31]「一」上,《毛詩正義》卷一之二有「藟」字。「瓜」,阮元《毛詩正義校勘記》以為當作「荒」,陸璣《毛詩草木鳥獸魚蟲疏》卷上作「苽」。
[32]「亦」上,《毛詩正義》卷一之二有「似燕薁」三字。
[33]「葉」下,陸璣《毛詩草木鳥獸魚蟲疏》卷上有「如」字,《毛詩正義》卷一之二有「似」字。
[34]「赤」下,《毛詩正義》卷一之二有「亦可食」三字。
[35]此句《朱子語類》卷八十作「及比,則郤不入題了」。
[36]「則」,《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只」。
[37]「切」,當從《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竊」。按本書「竊」多作「切」,餘不再出校。
[38]「斯」上,《毛詩正義》卷一之二有「云」字。
[39]「未」下,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所引有「嘗」字。
[40]「論才德」,歐陽修《詩本義》卷一作「論材較德」。
[41]「周南」下,歐陽修《詩本義》卷一有「之人」二字。又「皆賢」下尚有「無復君子小人之別」八字。
[42]「才」,歐陽修《詩本義》卷一作「材德」。
[43]「赳赳」下,歐陽修《詩本義》卷一有「然」字。「勇力」下,歐陽修《詩本義》卷一有「使姦民不得竊發爾。此武夫者」十二字。
[44]「扞」下,歐陽修《詩本義》卷一有「城」字。
[45]「履」原作「禮」,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46]「入」原作「之」,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47]「淩」,《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陵」。
[48]「故」,《朱子語類》卷八十一作「政」。
[49]「簰」,嚴粲《詩緝》卷一作「泭」。
[50]「竹」下,嚴粲《詩緝》卷一有「木」字。
[51]「孔氏曰」,據《毛詩正義》卷一之三實為鄭玄說,原文作「楚,雜薪之中尤翹翹者」。
[52]「其情」,歐陽修《詩本義》卷一作「男女之情」。下句「悅」,《詩本義》作「見」。
[53]「生」字原無,據《毛詩正義》卷一之三引陸氏說補。
[54]「切」原作「反」,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55]「墳」原作「墳」,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作「濆」。下文郭璞引「遵彼汝濆」原亦作「墳」,呂書亦作「濆」,又《爾雅注疏》卷七亦作「濆」,均據改。
[56]「《詩》本」原作「學《詩》」,據呂祖謙《呂氏家塾讀詩記》卷二改。
[57]「嚴氏曰」云云,據嚴粲《詩緝》卷一實為嚴書所引李樗之說。
[58]「履」原作「里」,據朱熹《詩集傳》卷一改。
[59]「即」上,《朱子語類》卷八十一有「云」字。
[60]「可貴」,謝枋得《詩傳注疏》卷上作「仁」。
召南一之二
召[1],地名,召公奭之采邑也。舊說扶風雍縣南有召亭,即其地。今雍縣析為岐山、天興二縣,未知召亭的在何縣。餘已見《周南》說[2]。
維鵲有巢,維鳩居叶姬御反之。之子于歸,百兩如字,又音亮御五嫁反,叶魚據反之。
興也。鵲、鳩,皆鳥名。鵲善為巢,其巢最為完固。鳩性拙不能為巢,或有居鵲之成巢者。之子,指夫人也。兩,一車也,一車兩輪,故謂之兩。御,迎也。諸侯之子嫁于諸侯,送御皆百兩也。南國諸侯被文王之化,能正心脩身以齊其家,其女子亦被后妃之化,而有專靜純一之德。故嫁于諸侯,而其家人美之曰:維鵲有巢,則鳩來居之,是以之子于歸,而百兩迎之也。此詩之意,猶《周南》之有《關雎》也。
【附錄】時舉問:「《召南》之有《鵲巢》,猶《周南》之有《關雎》。《關雎》言『窈窕淑女』,則是明言后妃之德也。惟《鵲巢》三章,皆不言夫人之德,如何?」曰:「鳩之為物,其性靜專無比,可藉以見夫人之德也。」時舉。
【纂疏】孔氏曰:「《月令》:『十二月,鵲始巢。』」鄭氏曰:「冬至架之,春乃成。」嚴氏曰:「開户向太一背太歲[3]。」孔氏曰:「鳩,鳲鳩,秸鞠,布穀也。」歐陽氏曰:「今所謂布穀、戴勝者,與鳩絶異,惟今人直謂之鳩者,拙鳥也,不能作巢,多在屋瓦間,或於樹上架構樹枝,初不成巢,便以生子,往往墜雛。鵲作巢甚堅,既生雛散飛則棄去,容有鳩來處彼空巢。」張氏曰:「鵲巢鳩居,未必有此理,止取二物為喻。」呂氏曰:「但取鳩不自巢,居鵲之成巢,非取鵲之強而不淫,亦非取鳩有均養之德。」張氏曰:「惟其能靜專而端然享之,是乃夫人之德。有所作為,則非婦道矣。」
維鵲有巢,維鳩方之。之子于歸,百兩將之。
興也。方,有之也。將,送也。
【纂疏】黄氏曰:「將,只是『將其厚意』之將。」
維鵲有巢,維鳩盈之。之子于歸,百兩成之。
興也。盈,滿也。謂衆媵姪娣之多。成,成其禮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