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群众文化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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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群众文化与群众文化需求(4)

案例:年轻时的梦想实现了

龙泉驿区市民艺术学校古筝班有一名学员叫杨光莲(女),是一名退休职工,她喜爱古筝艺术,但进班前连古筝的构造都不了解。经过两年的学习,在老师的指导下,已经能演奏《渔舟唱晚》、《浏阳河》等曲目。她说:“我在年轻时就喜欢听古筝演奏,觉得她有一种含蓄的美、高贵的美,却又与我遥不可及。想学又没有条件和环境。没想到退休以后却实现了年轻时的梦想,艺术这扇高贵的大门终于向我们普通百姓敞开了。”

第三节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与群众文化的本质特征

一、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和群众文化的群众性

(一)群众性是群众文化在其主体方面所固有的显著特征

群众性是群众文化的重要特征,是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在文化中的重要体现。群众文化是面向社会大众的文化,是群众广泛参与实践的文化,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基础。

群众性表明群众文化是人民群众应当拥有和享受的精神文化,是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这种权益不是带有强制政令性的义务,也没有市场利益的驱动,而是群众自我参与、自主选择的权利。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是指人民群众享有充分发挥文化才能的机会、条件和享受文化生活的权益。人民群众不仅享受日益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生活的权益,还享有不断提高自身文化艺术素质、直接参与各种形式的旨在表现自我价值的文化艺术活动的权利。群众文化建设的目标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使人民群众在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丰富的文化实践中实现身心健康与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促进社会和谐、文明与进步。

群众性表明群众在群众文化中占有主导地位。群众是群众文化的主体,人民群众不仅是群众文化的享有者,更是群众文化的创造者。在推进群众文化事业和建设的过程中,人民群众是生力军。创造主体、享有主体和表现主体,是人民群众文化主体的具体表现,这是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众文化建设始终沿着正确轨道发展的根本前提。还应该注意到,群众在从事自己的文化创造的过程中尚存在“不自觉”的一面,只有承认这样的一个客观存在,并努力促成其向群众文化的“自觉创造主体”转变,才能有针对性、有步骤地将人民群众的文化创造活动牵引到自觉自为的境界。要做好人民群众在文化享有上的“由粗放向精雅境界转变”的工作,确保群众文化主体所享有的文化产品不断获得审美价值的提升。如果群众仅仅将自己创造的文化停滞在原始、毛坯状态,不习惯或不乐于将自己所创造的文化由粗放向精雅的文化境界转变,或是仅仅满足于自己所创造的这样一些原始的、散漫的文化质料,那么即便这种文化创造具有的潜质再优秀,也不会产生巨大的文化感染力。

群众性还表现为群众在群众文化活动中具有自我性和自主性。自我性是指群众文化是人民群众自我进行的业余文化活动,其目的是满足自身的精神文化需求。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群众文化,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充分发挥文化才能的机会和条件,使人民群众不仅能享受丰富高雅的文化生活,还能在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的过程中充分表现自我,发挥自我的创造才能,用群众文化的手段去表现人民群众自己。自主性,主要是体现在人民群众对群众文化内容与形式的选择、群众文化管理的参与和群众文化服务的评判上。人民群众有选择群众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的权利,有参与群众文化事业机构管理的权利,有对群众文化服务评价的权利。

(二)群众性的社会要求

群众性表现在群众对于群众文化和群众文化服务的客观要求上。

群众性要求社会的群众文化供给、服务对象是全体人民群众。这些供给与服务应是公益性的,即免费或优惠的,符合均等性和便利性的原则,不应因社会阶层、民族、地域和人们的职业、年龄等方面的不同而产生差异。

群众性要求政府努力满足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包括根据群众文化的需求提供群众文化服务,改变群众文化服务供给的主观倾向,努力解决群众文化的产品供给脱离群众文化需求,服务方式和服务手段陈旧单一的问题。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包括“面”和“质”两个方面,在“面”上,要实行群众文化服务的全覆盖,在“质”上,要提供高质量的群众文化设施,高素质的群众文化工作者和高标准的服务。

群众性要求社会的一切群众文化活动必须符合群众的意愿。尊重群众意愿,首先是尊重作为整体的社会性的群众意愿,即与社会发展和全体人民群众利益相一致的意愿。对于个体的正当的意愿,应通过提供丰富多彩的服务项目,建立群众对群众文化形式和内容的选择机制来解决。对于个体不符合社会要求的意愿,应加以引导,改变其不符合社会要求的价值观念。

群众性要求不断地提高群众的文化实践能力和占有水平。通过群众文化服务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和艺术素养,激发他们的创造精神和增强他们的创造能力。这与群众文化培育“四有”新人的目标是一致的。

群众性要求建立群众文化服务机构运营的公众参与制度,形成政府、社会、服务群体共同参与的群众文化服务的监督管理体系。

群众性要求建立群众文化服务的公众评价机制。把群众满意、群众赞成、群众高兴作为衡量群众文化工作的标准。

案例:石家庄市群众文化活动的群众化与品牌化

河北省石家庄市加强基层文化建设,根据群众的需求和文化资源特点,积极打造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推进群众文化活动的群众化。“彩色周末文化活动”、“业余歌手大奖赛”、“戏曲票友大奖赛”、“新春鼓王争霸赛”等各项主题文化活动此起彼伏。遍布全市城乡的500多个业余文艺协会、5000多个群众文化团体、一万多名文艺骨干、十万多名文化活动积极分子活跃在广场、社区、农村、庭院。广大城乡群众尽情享受参与文化活动的快乐。石家庄市群众文化呈现出“天天有活动,月月有赛事,县县有品牌,村村有特色”的群众化、品牌化发展态势。

政府重视,营造良好环境。随着石家庄市各项事业发展迅速,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日益增长。为此,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大力发展文化事业,为群众文化活动创造有利条件。市里先后投入数千万元扶持农村基层文化建设,向基层送去了电视、音响、乐器等文化设备,提升农家书屋、文化大院的档次,为农村文化活动的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了吸纳更多的社会资金支持文化事业,石家庄市在全省率先组织举办了文化项目招商工作。仅2007年,全市就有60个文化项目通过项目招商的形式实现了“文企联姻”,吸引社会资金2340万元。机制的不断探索创新,为群众文化活动群众化注入了生机和活力。

积极引导,文化活动遍地开花。石家庄市文化部门依托本地文化资源丰富的优势,派遣文化辅导员和文化志愿者深入基层乡村,指导群众开展各类文化活动。市群艺馆坚持“开门办馆”,仅去年一年,累计辅导(授课)时间就达到13500多课时,辅导节目(作品)30多个,直接参与、接受辅导的群众近3万人次。在文艺骨干的带动下,桥西区小谈村社区活动点已成为附近居民文化休闲的大本营。每当夜幕降临,华灯初上,靠近小谈村的裕华西路上就开始热闹起来,扭秧歌,跳健身舞,唱歌,拉二胡,票友演唱,场面蔚为壮观。像这样的文化活动点,桥西区就有150多处。全市各县(市)的基层群众文化活动队伍也得到了蓬勃发展。深泽县建有秧歌队、大鼓班、歌舞团、业余剧团、民乐班等共132个;藁城市仅大大小小的鼓队就有100多个。山区县中,赞皇县有农村业余歌舞团20多个、业余剧团和合唱团80多个;平山县有村剧团80多个、农村文艺团队200多个。这些业余文艺团队在全市呈遍地开花之势。

品牌意识,提升文化品位。群众文化特色品牌建设,对于提升群众文化活动的品质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彩色周末”文化活动,以其广泛的影响、高雅的品位和鲜明的特色,已成为一项家喻户晓、群众业余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活动,成为石家庄精神文明建设的亮丽窗口。以“彩色周末”为龙头,全市形成了“业余歌手大赛”、“合唱艺术节”、“戏曲票友大奖赛”、“十个一精品工程”评选、“新春鼓王争霸赛”,以及面向广大市民的公益性文化讲座“燕赵讲坛”,面向农民工的“走近农民工”系列活动等十大群众文化品牌。在重点文化品牌的影响和带动下,全市各县(市)区根据本地特色不断创立文化品牌。如井陉拉花、常山战鼓、耿村故事、晋州秧歌、于家石头村、辛集农民画等历史悠久的民间文化样式,被进一步挖掘、保护和传承,扩大了知名度和美誉度,成为石家庄较有影响力的民间文化品牌,提升了城市和乡村的文化品位。

二、群众文化生活的直接目的与群众文化的自娱性

(一)自娱性是群众文化的外在特征

娱乐是群众参与群众文化活动的最直接的目的。以文学艺术为主要内容的群众文化的一个外在特点,就是娱乐性。人们在求乐心理的驱使下,怀着满足自身娱乐需求的期望,通过群众文化活动获得心理和生理上的满足,群众文化的主客体以娱乐为中介构成紧密的联结。

群众文化活动某种意义上说是一种群体的娱乐活动,它的艺术要求不高,老少皆宜,可同时参与的人数较多。兴趣爱好相同的人们往往在一起活动,他们主动参与,而不是被动地接受信息,这样的群众文化活动能给人带来真正的快乐。

群众文化的自娱性与群众文化精神文明建设的功能是不矛盾的,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下,活跃人民群众健康向上的娱乐生活,使人民群众在娱乐中受到启迪和教育,发挥群众文化提高全民文明素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作用。

(二)“寓教于乐”是群众文化教化功能的实现形式

群众文化是具有教化功能的,而教化功能的实现是以自娱性为前提的,“寓教于乐”是群众文化的特点,也是它的优势。群众参与群众文化活动有娱乐和求知两方面的动机,但是,大多数的群众参加群众文化活动是以娱乐为目的的,自我教育的作用是在活动过程中潜移默化实现的。

群众文化活动中“娱乐”与“教化”有密切的内在联系:“乐”是群众文化活动的表现形式,是人们的期望所在;“教”是群众文化活动的思想内容,是潜在的效力。“寓教于乐”,“乐”和“教”是和谐统一的[3]。

寓教于乐的形式是多样的,要力求形式和内容的统一,不断提高群众文化活动的思想内涵和群众文化活动、作品的档次和水平,增强活动和作品的渗透力和吸引力。

案例:福州“激情广场大家唱”活动

各级文化部门在抓群众文化工作时,经常遇到群众文化娱乐活动需求迫切与文化部门供给不足矛盾的问题,而且有时由于举办文化活动的时间、场地、形式等原因,还要组织观众来参加,不仅活动的受惠面窄,而且群众又有意见;另外对群众喜闻乐见、踊跃参与的一些群众自发组织的文化娱乐活动,文化部门又经常被“不管就乱,一管就死”的问题所困扰。福州市“激情广场大家唱”活动破解了这个难题。

最初的“激情广场大家唱”活动是从福州市温泉公园一些市民自发组织开展歌咏活动开始的。温泉公园里几位喜欢音乐的群众业余文艺骨干,利用公园中的公共场地,因陋就简,自发地组成松散的歌唱小方阵,自弹自唱,这种“新颖”的演唱形式极大地满足了市民集娱乐与休闲于一身的业余文化生活需求,一经推出,就迅速把在公园里休闲、散步和游玩的人们聚集在一起,逐渐成为一种经常性的活动,并产生了一批铁杆歌友。歌友们在活动中平等参与、自娱自乐,各取所需、相得益彰。

随着全市公园免收门票政策的逐步实施,参与活动的群众日渐增多,影响也慢慢扩大,“激情广场大家唱”渐渐暴露出了其自身存在的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歌友对歌唱水平提升的内在要求越来越强烈。希望得到专业的老师对合唱团队的指导,在放声高歌的同时,唱出水平,唱出风采。二是平台对扩大影响的愿望越来越迫切。除了温泉公园等少数几个活动场地人气较高外,大多数活动阵地影响力和辐射力还不强。三是缺乏管理引导,各种矛盾越来越明显。各场地间未能形成合力,存在无序竞争现象。个别场地靠近住宅区,如若不注意控制,会影响周边群众的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