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叔先雄自沉求父
前文提到过东汉孝女曹娥投江寻找父亲尸体之事。东汉还有一位自沉求父的女子。这女子名叫叔先雄。她的父亲叔泥和担任县里的功曹。一次,县令派叔泥和去拜见巴郡太守,进呈文书,路过一条湍急的河,叔泥和不小心落水而死,尸体被冲走了。叔先雄得知后悲痛得日夜大哭,连性命也不想要了。当时叔先雄已有一男一女,都已经几岁大了。叔先雄给他们每人做了一个小口袋,把珠环等宝物装在里面,给儿女挂上,几次叮嘱与他们诀别。家里人知道她有自尽的心思,都防备着她,看顾得很严。过了一百多天后,家人的看护稍稍松懈了,叔先雄趁机乘了一条小船,在父亲落水的地方失声痛哭,跳下水自尽了。叔先雄的弟弟这天晚上梦见姐姐托梦告诉他:“再过六天,我和父亲一起出来。”到了那一天,叔先雄的弟弟就去等候,叔先雄果然与父亲一起浮在了江面上。地方官知道了此事后,就为叔先雄立了碑,图画了叔先雄的样貌,让人们知道她的事迹。
3.陈纪被“图象百城”
陈纪字元方,以至德著称。陈纪的父亲陈寔清高有德行,是东汉有名的官吏和学者。陈寔、陈纪和陈纪的弟弟陈谌都很有德行,时人称呼他们“三君”,每当官府想征召他们做官时,常同时表彰征召,带来成群的羔雁等礼物,人们都十分羡慕。陈纪与几个兄弟孝敬老人,家庭和乐令人羡慕,人们都很推崇仰慕陈家之风。父亲陈寔84岁时在家中去世,陈纪哀思如潮,每回忆父亲的教诲,就要吐血,几乎气绝。虽然服丧期满,但仍哭泣悲恸,骨瘦如柴,体力不支差点就死去。地方官知道陈纪的事迹后也非常感动,表彰了陈纪的孝行,还上书给朝廷,图画陈纪的样貌,广为宣传,美化风俗。
4.小李余代母死
李余的父亲早亡,与母亲和兄长李夷相依为命。母亲辛苦劳作,教养二人。兄长李夷因一时冲动杀了人,紧张惧怕之下逃走了。官府抓不到李夷,找到了李家,母亲因此受到了连累,要被官府处死。李余那时候年仅13岁,找不到兄长,又担心母亲,整日里担惊受怕。李余向邻居打听此事有没有转圜的余地,问人说:“如果我代替哥哥去死,能不能免除母亲的死罪?”有人回答说:“官府只是想赶紧找一个顶罪的罢了。”李余听后记到了心里,到县衙自请代母去死。县吏看到李余年纪这么小,不同意,李余百般恳求也没有结果。李余无奈下自刎而死,表明自己愿替母去死的决心。县吏将此事报告给了县令,县令十分可怜李余的孝心,又上报给了郡里,郡里上报给了朝廷。后来李余的母亲被释放了,太守和县令用自己的家财安葬了李余,并且在衙门里图画了李余的相貌,宣传李余的孝心。
七、为孝子居住地改换名称
在史书中,会见到统治者因为当地出现的孝行而改换地名的例子。在居民聚居的闾里,这无疑是为当地制作了一张好的“名片”,利于孝子事迹的长时间传播。
八、与精神奖励同时的物质奖励
除了赐匾、建坊、树碑、立祠、建阙、图画、改地名等精神方面的手段外,统治者在旌表的过程中还往往伴随着物质方面的褒奖,这是给予旌表之人最直接、最有效的奖励。如唐朝时规定:“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闻于乡闾者,州县申省奏闻,而表其门闾,同籍悉免课役。有精诚致应者,则加优赏焉。”这样的规定,让旌表的行为建立在可靠的制度基础上,可以保证经济方面的奖励持续执行,落到实处。对孝子来说,不仅免除了课役(赋税、徭役),那些孝行特别突出的“精诚致应者”,还要额外予以赏赐。
以精神表彰荣其心理,以物质利诱丰其生活——在向往荣誉的心理和物质利诱等综合因素的作用下,人们自觉不自觉地被纳入到统治秩序中去。这种物质方面的奖励主要是赐给粮食、钱米、丝织品或者免除赋税、徭役。赋税指的田赋及各种捐税。至于徭役,是统治者强迫平民从事的无偿劳动,包括力役、杂役、军役等。
赐粮食和丝织物的,如东汉安帝赐“贞妇有节义十斛”,“斛”是量器名,多用于粮食,十斗为一斛,这里赐的应该是谷。东汉安帝还曾对英勇抵抗叛乱羌人而阵亡的程信、段崇等人赐谷。东汉“江巨孝”江革(“二十四孝”中的“行佣供母”说的就是江革)去世后,皇帝“赐谷千斛”。北魏宣武帝也曾经下诏:“孝子、顺孙、廉夫、节妇旌表门闾,量给粟帛。”隋朝时,以“孝友著名”的田德懋被赐“缣二百匹,米百石”(缣是一种双经双纬的织物。一般来说,单根生丝织物为“缯”,双根是“缣”,“绢”为更粗的生丝织成)。“家门雍睦,七叶共居”的郭俊弟兄二十余人被赐衣各一套。宋朝时,齐州的王洤、河南的李继成、沧州的胡元兴,母亲死后亲自背土做坟,日夜哭不绝声,不仅被旌门闾,还被赐以粟帛。
免除赋税、徭役的,在古籍中常有“蠲”、“蠲复”等字眼。如晋朝孝行感化鸟兽的许孜获得的物质褒奖是“蠲复子孙”,免除了子孙的赋税或劳役。南齐时,孝子王虚之被“蠲其三世”,“治父丧至孝,事母及伯父甚谨”的公孙僧远曾被“蠲租税”,“事父母谨孝”的韩系伯被“蠲租税”,“事母孝”的孙淡被“蠲租税”,孝子王虚之被齐武帝“蠲三世”。北魏时,至孝的阎元明被“复其租调兵役”,为母亲守丧“鬓发尽落”的王续生被“甄其徭役”(“甄”也是免除的意思)。南唐先主李昪对州县中五代孝悌同居的七家人“皆表门闾,复其繇役”。宋朝台州黄岩人郭琮,幼时丧父,对待母亲极为孝顺。娶妻生子后,便移居母亲的卧室,方便照料。母亲平时想要些什么,郭琮都要亲自奉上。郭琮平日里吃的都是些普通饮食,禁绝了酒肉三十年,希望能以吃斋祈求母亲的长寿。母亲果然活到百岁,而且耳聪目明,饮食不减,身康体健。邻里之人都感觉这件事很神奇,上报了这件事情。郭家被下诏旌表,而且免除了徭役。
还有一种是对旌表对象授予官位、爵位的。南朝梁“孝行殊异”的甄恬,被皇帝下诏“旌表室闾,加以爵位”,甄恬官至安南行参军。杨庆以孝顺远近闻名,被郡里推荐去做官,但因为要侍养母亲,杨庆没有前往。一次,母亲患病在床,杨庆衣不解带照顾了七十多天。母亲去世后,杨庆因为悲痛变得瘦骨嶙峋,亲自背土为母亲筑起坟墓。不仅北齐文宣帝“表其门闾,赐帛三十匹,绵十屯,粟五十石”,隋文帝还赐予了官衔:“屡加褒赏,擢授仪同三司,版授平阳太守。”版授是指不经朝命而用白版授予官职或封号,是个虚衔。到了唐朝,就对因孝义而旌表门闾之人最低要授予九品的官衔。北宋时,有些受到旌表的士人或百姓也会受到某种赐官封爵的殊荣。至于那些已经在朝廷为官、又立下功劳的官员则会被封赏或封赠更高的官衔,对那些死去的忠孝之臣朝廷也会赐予官衔,有的还会对其后代也有封赏。如前面提到的英勇抗击英国侵略者、“忠孝两全”的陈连升父子,不仅设立专祠加以旌表,还“加等依总兵例赐恤,予骑都尉世职,子展鹏袭,起鹏赐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