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王朝都很重视旌表对象的选择,从举荐、上报,到核实、审批等有一套相关的规定。那些被举荐的孝子们要经过各级政府的层层考察,才能最终得到中央或地方的旌表。为追求国家旌表的殊荣,旌表制度实施的过程中,有人开始弄虚作假。政府想出对策惩治这些现象,追究举荐者的责任,对假冒者和不以实报或旌表不力的官员予以惩处,维护旌表制度的权威。
一、乡民举荐,成为“积极分子”
皇帝经常会下诏书,令地方表举孝悌。那些闻名于乡里的孝子,往往会得到众人的推荐。乡民们感动于孝子的行为,会联合起来向上汇报孝子的事迹。前文曾提到吃斋祈求母亲长寿的郭琮,就是由乡老陈赞率同里四十人上报转运使、皇帝得知后“诏旌表门闾,除其徭役”的。
北魏时期的孝子杨引有三百余人联名上报其孝行。杨引3岁时父亲去世,被叔叔抚养。杨引孝顺地侍奉母亲,母亲去世时93岁,杨引那时也75岁了,但依然为母亲守丧,而且哀痛毁身超过丧礼的程度。三年服丧结束后,想起父亲去世时自己还不懂事,都不记得父亲的样子,于是追服“斩衰”(“斩衰”用最粗的生麻布制作,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表示的是毫不修饰以尽哀痛,服期三年。斩衰是“五服”中最重的丧服。“五服”是古代以亲疏为差等的五种丧服,《仪礼·丧服》记载的“五服”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杨引每日只吃粥,穿着粗布衣服,发誓要一直为父亲守丧到自己生命结束。杨引坚持了十三年,哀伤思慕不改。他的事迹远近闻名,郡县乡村的三百余人联名上报他的美德。有关官吏听闻后上奏此事,表示应当加以表彰奖赏,免除杨引一家的租赋,以提倡孝道。皇帝下诏另派人编书表彰杨引的至诚孝行,还赐予散员之名。
北周时期的孝子秦族经由邑人七十余人上报,获得了皇帝的旌表。秦族特别孝顺,照顾双亲尽心尽力,为乡里所称赞。为父亲服丧时,每次痛哭都感动路人。因为母亲尚在,所以常抑制自己悲哀的情绪,安慰自己的母亲。秦族对母亲也很孝顺,四季的美味总是先供给母亲吃。与弟弟也很友爱,相处得非常和睦。不久后母亲去世,秦族悲伤过度不停地哭泣,仅仅饮水食菜而已。服丧完毕后也不吃肉食,还是吃蔬菜,二十多年不入房室。乡邻都叹服惊异于秦族的至孝,邑人王元达等七十余人将他的孝行上报,皇帝下诏表彰秦族所居住的闾里。
除了乡里民众自己发现孝子人选外,有的皇帝还会主动派官员巡行天下,将发现的孝子事迹上报给朝廷。元嘉四年(427),南朝宋太祖刘义隆派遣散骑常侍袁愉等巡行天下,史书中称为“遣大使巡行天下”。袁愉发现了埋儿奉母、终身不脱孝衣的孝子郭世道。建元三年(481),齐高帝萧道成也命散骑常侍虞炎等十二人巡行诸州郡,观察各地的风俗。会稽剡县人公孙僧远的感人事迹就是在此时被发现的。公孙僧远在置办父亲丧事时极尽孝道,侍奉母亲及伯父尤其恭敬。遇到荒年时,公孙僧远就减少吃饭的次数和数量,以便供养母亲和伯父。弟弟亡故后,家贫无钱埋葬,公孙僧远就为邻里乡亲出卖劳力,用以换取装殓送葬所需的费用。公孙僧远还亲自背土做坟,亲手栽种松柏。他的哥哥姐姐因为没钱不能娶亲嫁人,公孙僧远便自卖己身,替哥哥姐姐成婚。因此公孙僧远的孝名闻于郡县。后来被齐高帝派出的虞炎等人发现,与其他二十二人一起被旌表,免除租税。“大使”们还发现了很多累世同居的家族——“义兴陈玄子四世一百七十口同居。武陵郡邵荣兴、文献叔八世同居。东海徐生之、武陵范安祖、李圣伯、范道根五世同居。零陵谭弘宝、衡阳何弘、华阳阳黑头疎从四世同居,并共衣食。”这些大家族被皇帝诏表门闾,蠲免了租税。
二、各级政府的层层“考察”
在受人举荐申请旌表之后,此人的事迹会受到各级政府的层层“考察”。从乡民士绅联名举荐上书,到地方官员审核并上报朝廷,朝廷最后审定后下诏旌表,历代王朝对旌表对象的上报、审批等都有比较严格的程序。
先来看唐朝庐州刺史卢潘为孝子万敬儒撰写的碑文(《全唐文》卷七百九十二中予以收录,名为《万敬儒孝行状碑》),其中可以看到旌表制度的执行情况。
当州合肥县扬名乡桃子村百姓万敬儒,自大中九年荒俭。其年四月,父母并亡。至五月五日送葬后,庐墓不归,今已五年。先截下两手指并甲各长半寸已来,今见刺指血写《恩重经》三百六十卷者。差衙前子将胡师玗将茶药就庐所吊问,并勘验得胡师玗状,谨具如后,据州申勘。孝子万敬儒年二十七。叔祖瑛见在,庐去宅一里馀,每日一食斋王时时礼念。从大中九年五年葬父母后,跣足披发。至今于两手十指更互刺血,写《恩重经》三百六十卷。先于大中九年五月及十一年五月,两度截下两手指并甲各半寸已来,今再生长复旧。讫勘县先有申报处问得经二百七十卷,已抄写讫。内三卷州司今送到,便是《金刚经》。九十卷见刺血抄写。次州司又勘得万敬儒叔祖瑛及继曾祖母年八十见在,兼有亲兄弟五人,亲叔祖等并同居。其万敬儒在坟所,尝有一狗在侧,要水火等物,即书帖子系狗项下,令归家。其家人解看,随所须供,至今见在。右淮南观察使检校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扬州大都督府兵部侍郎平章事蒋伸,工部尚书平章事夏侯孜,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平章事萧邺,右仆射兼门下侍郎平章事陶,检校司空平章事崔(缺)使检校司徒平章事白(阙)使检校司空兼太傅平章事使(疑缺)大中十三年十月十五日,朝议郎使持节庐州诸军守庐州刺史柱国赐紫金鱼袋卢潘立。
万敬儒的事迹在《新唐书·孝友列传》中仅有短短几句:“万敬儒,庐州人。三世同居,丧亲庐墓,刺血写浮屠书,断手二指,辄复生。州改所居曰成孝乡广孝聚。大中时,表其家。”通过以上碑文的内容,更加了解万敬儒的事迹和受旌表的过程。
万敬儒父母双亡后,赤着脚披着头发不打扮自己,一直居住在墓旁搭建的小屋里为父母守丧不回家。万敬儒所住的小屋旁,有一条狗。当万敬儒想要水火等物品时,就写个帖子,系到狗脖子下,让狗回家。家里人解开狗脖子上的纸条,为万敬儒置备所需的物品。他用刺手指的血来抄写经文三百六十卷,还曾截下半寸长的两根手指,后来又再度生长出来,恢复如旧。万敬儒的孝行在得到朝廷的承认前,经过了很多手续。“讫勘县先有申报处问得经二百七十卷”、“差衙前子将胡师玗将茶药就庐所吊问,并勘验得胡师玗状,谨具如后,据州申勘”——首先是县里的勘验,然后是州里的勘定,此外还要上交实物(“内三卷州司今送到,便是《金刚经》。九十卷见刺血抄写”)。州官又继续调查万敬儒的家庭情况——尚有叔祖瑛及继曾祖母年八十见在,兼有亲兄弟五人。经过刺史卢潘的认定,这才上报朝廷。朝廷同意树碑旌表,碑文由本州刺史卢潘撰写,经中书门下各位宰相联合署名后,为万敬儒树立孝行碑。万敬儒在得到旌表前,经过了县、州、中央(中书门下)的几道审核,确定事实确凿后,才被加以旌表。
从中也可见刺史在旌表的过程中起到一个重要的“桥梁”作用,联系着地方和中央,举荐当地的孝子也是刺史们的任务之一。《旧唐书·职官志》中就记载:“京兆、河南、太原牧及都督、刺史掌清肃邦畿,考核官吏,宣布德化,抚和齐人,劝课农桑,敦敷五教。每岁一巡属县,观风俗,问百年,录囚徒,恤鳏寡,阅丁口,务知百姓之疾苦。其常则申于尚书省而已。若孝子顺孙,义夫节妇,精诚感通,志行闻于乡闾者,亦具以申奏,表其门闾。”
来看贞元五年(789)年二月旌表润州句容邑人张常洧的一个公文实例——《旌张孝子牒》。
准式令旌表让闾。孝子润州句容邑人张常洧,居父丧庐墓所,生芝草一十二茎。二茎坟上生,并高二寸二分,盖阔一寸二分,紫盖茎。八茎坟侧生,并高二尺一分,盖阔二寸五分,紫盖茎。四茎并去坟六步,二茎庐屋内生,并高二尺三分,盖阔二寸六分,紫盖茎。右礼部奏:得史馆牒称:“得浙西观察使牒,得句容县申,得耆宿樊泌等状,前件人云建中四年七月丁父忧,其年十月,便被发徒跣,庐于墓侧,哀毁过礼,号恸将绝。去八月中,有前件芝草生。今礼制已终,犹居庐次。终身之感,起自因心。泌所告有前件至孝,感致灵物,可以敦劝风俗,不敢缄嘿者。”伏以润州孝子张常洧,渐于圣化,著纯孝之诚;通于神明,致嘉瑞之应。所宜旌表,以示宠光。庶令州里,风俗益劝。谨具本道观察使及史馆申牒事由如前。敕旨:宜付所司。
孝子张常洧在父亲墓旁搭建茅屋居住,在坟上、坟边、庐屋内都生出了灵芝草。《旌张孝子牒》中将灵芝的大小都交代得如此清楚。先是“耆宿樊泌”(“耆宿”指当地德高望重的人)上报给句容县令,县令上报给观察使,观察使上报史馆,再由史馆报告礼部。礼部应该上报给中书门下,最后是唐德宗做出批示。
再来看后晋时期李自伦受旌表的过程。《新五代史·一行传》中记载:
李自伦者,深州人也。天福四年正月,尚书户部奏:“深州司功参军李自伦六世同居,奉敕准格。按格,孝义旌表,必先加按验,孝者复其终身,义门仍加旌表。得本州审到乡老程言等称,自伦高祖训,训生粲,粲生则,则生忠,忠生自伦,自伦生光厚,六世同居不妄。”敕以所居飞凫乡为孝义乡,匡圣里为仁和里,准式旌表门闾。
九月丙子,户部复奏:“前登州义门王仲昭六世同居,其旌表有听事、步栏,前列屏,树乌头正门,阀阅一丈二尺,乌头二柱端冒以瓦桶,筑双阙一丈,在乌头之南三丈七尺,夹树槐柳,十有五步,请如之。”敕曰:“此故事也,令式无之。其量地之宜,高其外门,门安绰楔,左右建台,高一丈二尺,广狭方正称焉,圬以白而赤其四角,使不孝不义者见之,可以悛心而易行焉。”
其中提到,旌表孝义,必定要首先加以核验(“按格,孝义旌表,必先加按验”)。李自伦是由本州乡老程言等人举荐的,乡老是当地年高德重之人。程言等人知道李自伦一家确实是六代同居,通过层层上报考察“无妄”,户部上报给了皇帝,皇帝下诏将李自伦居住的飞凫乡改为孝义乡,匡圣里改为仁和里,按照规定旌表门闾。户部后来又上奏举了登州孝义人家王仲昭六代同居所得到的旌表规模(有厅堂、步栏,前面树立屏风,修建乌头正门,门前两个柱子高一丈二尺,柱子顶端覆盖瓦桶,还在乌头门南面三丈七尺处修筑了高一丈的双阙,两旁种上槐树柳树,相距十五步),皇帝认为这样的规模大了些,并没有相关规定,可以这样旌表:依据李自伦所居住地方的地势,外门修高些,门两旁安放旌表的木柱,左右修建台子,高一丈二尺,长宽方正相衬即可,涂成白色四角用红色。所批准的旌表规格样式也是挺醒目的,“使不孝不义者见之,可以悛心而易行焉”——这才是皇帝的目的,让那些不孝不义之人看到可以产生悔改之心从而改变自己的行为。后晋虽然立国时间不长,但从此段史料也可以了解旌表是要通过考察、而且还要经过讨论如何旌表的过程。
表彰的程序经历了由简到繁的发展过程,逐渐有了正式的官方规定的旌表程序。明朝开国之初规定:“凡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卓异者,有司正官举名,监察御史按察司体核,转达上司,旌表门闾。”清朝的程序也是经历了层层辗转,还产生了弊端。顺治皇帝在颁布的即位恩诏中,提到了建坊之事:“所在孝子、顺孙、义夫、节妇,有司细加咨访,确具事实,申该巡按御史详核奏闻,以凭建坊旌表。”除了有关官员要“细加咨访”,确具事实后,还要巡按御史的详核。顺治五年(1648),清廷议准:“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自元年以后曾经具奏者,仍行巡按,再为核实,造册报部,具题旌表。”不仅要“仍行巡按”,还要“再为核实”后才能“造册报部”。《钦定大清会典事例》提到康熙时:“直省满汉孝子、顺孙、义夫、节妇,该管官细加咨访,确具事实奏闻。礼部核实旌表,以广教化。”需管官“细加咨访”,要“确具事实”才能上报,还要经过礼部的核实。雍正时:“举报节孝,向例皆由生监具呈,经县申府以至司抚,其中衙门甚多,胥吏辗转,弊端百出。”《道光礼部则例》中规定:“直省孝子顺孙义夫节孝贞烈妇女,应旌表者,由该督抚同学政具题,由礼部复议题准后,令地方官给银三十两,听本家建坊,并设位于祠中,地方春秋致祭。”由各地总督、巡抚会同学正将旌表对象的事迹汇总后,对归属种类、旌表等级等提出初步意见并上报礼部,礼部核实情况属实无误后,议定旌表的方法,在地方申报的文件上题准,最后由各部门具体实施旌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