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会典·礼部三十七·旌表》载:“国初,凡有孝行节义为乡里所推重者,据各地方申报风宪官核实奏闻,即与旌表。其后止许布衣编民委巷妇女得以名闻,其有官职及科目出身者,俱不与焉。”这就限定了旌表的对象——只让布衣编民委巷妇女得以名闻,而那些有官职及科目出身的人则不予旌表。正德十三年(1518)重申:军民有孝子、顺孙、义夫、节妇,事行卓异者,有司具实奏闻。不许将文武官、进士、举人、生员、吏典、命妇等例外陈请。嘉靖二年(1523)时奏准:“今后天下文武衙门,凡文职除进士、举人系贡举贤能,已经竖坊表宅,及妇人已受诰敕封为命妇者,仍照前例不准旌表外。其余生员吏典一应人等,有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志行卓异,足以激励风化、表正乡闾者,官司仍具实迹以闻,一体旌表。”虽然对旌表对象的要求比明初有所放松,但可以看出扩大进来的那一部分仍然属于社会地位较低的。
清朝也意识到:“直省地方有力之家,尚能上达,而乡村贫穷之人,则多湮没无闻。”为官者一定要“遍加采访”,不要遗漏那些贫寒之人,让普通平民百姓也能同沾恩泽。有一些地方官也能够体恤民情,多加采访。曾任多省巡抚和总督的陈宏谋在《广化诲》中提到:“一州一县地广人多,官长不能常与民相见,遂至官民隔绝。”陈宏谋的做法是将地方风俗利弊刊示晓谕各州县,告知百姓。州县官还要下乡询问遵从的情况:“其有孝弟廉节乐善任恤之人,询得其实,或给匾额,或当众称许,或量赏银米,或给贴免差,或详请优奖,以示风励。”曾任多地教谕的谢金銮在《居官致用篇》提到“下乡之时,不厌其多”:
州县乃亲民之官,为之者别无要妙,只一“亲”字。认得透,做得透,则万事冲然无所窒碍矣。下乡之时,不厌其多,必轻骑减从,一箪食茶炉酒榼,行馆即住民居。遇耕民则问晴雨,相慰劳与谈辛苦,察其家口子妇能孝顺否,兄弟能友爱否,地有遗利、人有失业否。遇秀才则与语读书谊,入书斋察童子孰聪颖可成就,询听读书,为正句读,提讲解。当说则说,当劝则劝,当骂则骂,杂以欢谑戏笑,使相浃洽。通食则山蔬脱粟皆可食,遇生则土茎芦席皆可坐。如此所至,闻风相率而来,遇小事便与主断,不用告状。行之一二年,则诸乡之是非、贤不肖皆了然于心目。如此者,何利不兴,何弊不可除,何凶不可缉,而又何贫之足愚矣。
一个亲民的官员跃然纸上,在现在看来也很有借鉴意义。朝廷制定的旌表政策,其效果还要取决于基层官员的贯彻执行。按谢金銮所认为的,下乡要“不厌其多”,与民众吃住在一起。这样,对那些孝顺友爱之人必能了然于心,虚冒、漏报旌表的情况也会大大减少。
其实在旌表制度实行的过程中,并不能做到完全的平等。前面曾经提到过存在差异的建坊银两就是一例。再有,《清会典》规定,宗室、觉罗应族表者,宗人府奏交礼部题请族表;在京八旗及各省驻防应族表者,由部于每岁三月内,咨查在京都统及驻防将军都统,造册报部,核议汇题;各省应族表者由督抚、学政会题,取具册结送部核题。其在部呈请者由部核准,年终汇题,其题后行知本籍,或寄居地方,仍随时行查督抚。并定以限期:直隶五月,奉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六月,江苏、安徽、江西、福建、浙江、湖南、湖北、甘肃七月,广东、广西、四川、云南、贵州八月。以文到日依限核实咨覆,以备存案,在各省呈请者,限四月。不同的阶层和地域有严格而详细的时间限定,皇族和八旗在旌表上也享有着特权。
四、“里闾闻风,皆敦孝悌”
历代统治者都很注重乡里教化,他们将忠孝教化延伸到社会的最基层,加强对人们内心的控制,形成一种有别于政策与法律的约束机制,最终目的是保证乡里的安定与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比如乡饮礼,源于周朝,最初是乡人的一种聚会方式。后来儒家在其中注入了尊老敬贤的思想,使乡人在宴饮聚会之时也能受到教化。以后历代相沿不绝。到了清朝,各地方官于正月十五和十月初一,在学宫举行乡饮礼,设宴招待本地德高年尊者。乡饮一般会选德高望重的长者数人为“乡饮宾”,与当地官吏一起主持此活动。“乡饮宾”又有“大宾”(亦称“正宾”)、“僎宾”、“介宾”、“三宾”、“众宾”等名号:“以致仕官(因年老体衰辞去官职的官员)为大宾,位西北。齿德兼优为僎宾,位东北。次为介,位西南。宾之次为三宾”。其中“大宾”档次最高,一般由皇帝钦命授予。在乡饮礼上,由监礼者举酒致辞:“恭惟朝廷,率由旧章,敦崇礼教,举行乡饮。非为饮食,凡我长幼,各相劝勉。为臣尽忠,为子尽孝,长幼有序,兄友弟恭,内睦宗族,外和乡党。毋或废坠,以忝所生。”“为臣尽忠”、“为子尽孝”、“兄友弟恭”,致辞中充满着对忠孝的推崇。
“里闾闻风,皆敦孝悌”,出自《旧唐书·孝友列传·丁公著列传》。丁公著的孝行感动了邻里,“居父丧,躬负土成坟,哀毁之容,人为忧之,里闾闻风,皆敦孝悌。观察使薛苹表其行,诏赐粟帛,旌其门闾”。
从民众的角度看,由于旌表是直接来自权威机构的一种崇高的政治荣誉,代表最高皇权对被旌表者行为的一种高度评价和特殊表彰,民众通过外在的旌表建筑,能更好地了解政府所倡导的伦理纲常取向。一旦被国家权威机构旌表,其行为模式便会为社会所认同和推崇。这些受旌表的对象多是平时生活在自己周围的闾里居民,他们平素的行为都为人所熟知。对民众来说,这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和可信性,容易受这些旌表对象事迹的感动,愿意从心理上向这些受旌表之人学习。
由于宗族聚居,中国古代居民还往往有着难以割舍的“荣耀乡里”的想法,为国家建立了多大的功业若不能衣锦还乡以报父老,终不为美。若有德有行者受到国家的表彰,在乡间闾里树立某一标志永为流传,则是难得的荣耀。统治者了解这一心理,更是乐意在人群聚居的乡里社会中予以表彰,更好地达到教化的目的。
在统治者的表彰和倡导之下,民众既能从旌孝的实践中获得利禄,又能在孝子顺孙的美誉中博取名声,物质和精神的双重吸引引导着民众逐步向旌表的范围靠拢,旌表在思想教化上起着较大的导向作用。
在旌孝的过程中,自然也有伪者、奸者出现。张鷟《龙筋凤髓判》卷二“礼部”记载了这样一则判词:
于旦奏:孝门旧多伪作祥瑞,并请破孝门,勒从课。
天地所生,人为万物之贵;人伦所重,孝为百行之原。昔传曾闵之名,今有荀何之誉。孝通厚载,则白兔呈休;孝感圆穹,则丹鸟结庆。与旦巡省风俗,敷畅皇猷,未闻沮劝之方,遽表浇浮之迹。旧蒙旌表,今请剔除。诈浊不逮于诈清,慕善犹愈于慕恶。岂可以己无仁,不信仁者之行仁?以己无孝,即疑孝者之非孝?蛮貊之国,尚或难容;父母之邦,如何自处?糜闲大体,好讦微疵,事既不然,若为通允。
在判词中,判者认为至孝可以招致祥瑞,判者所站的角度是德化的立场,不能因此怀疑孝者“非孝”。“孝门旧多伪作祥瑞”,一个“多”字可以看出孝行招致祥瑞在当时是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从而引起一些大臣的异议,认为是“伪作祥瑞”,因而“请破孝门”。
再来看晚唐时期文学家皮日休的《鄙孝议》,其中提到:
今之愚民,既合不掩,谓乎不忍也。既掩不虞,谓乎庐墓也。伤者必过毁,甚者必越礼。上者要天子之旌表,次者受诸侯之褒赏。自汉魏以降,厥风逾甚,愚民蚩蚩。过毁者谓得仪,越礼者谓大孝。奸者凭之以避征徭,伪者扇之以收名誉。所在之州鄙,砻石峨然。问所从来,曰有至孝也。庐墓三年,孝感至瑞,郡守闻于天子,天子为之旌表焉。呜呼!夫古之庐墓,至畜妻子于宅兆之前,其波流弊,至今亵慢焉。有守正者,虽大孝不录,为非者,虽小道必旌。
皮日休认为旌孝中出现了许多不正常的现象,但这些不正常的现象,比如庐墓,还得到了天子的旌表。许多人求旌表是为了避赋税徭役、诈取名誉,反而导致了“大孝”得不到褒扬而“小道”得到了旌表。
既然旌孝过程中出现了不少的伪滥现象,统治者为什么还要“进行到底”呢?也来看两个例子。据《旧唐书·孝友列传·元让列传》记载:
元让,雍州武功人也。弱冠明经擢第。以母疾,遂不求仕,躬亲药膳,承侍致养,不出闾里者数十余年。及母终,庐于墓侧,蓬发不栉沐,菜食饮水而已。咸亨中,孝敬监国,下令表其门闾。永淳元年,巡察使奏让孝悌殊异,擢拜太子右内率府长史。后以岁满还乡里。乡人有所争讼,不诣州县,皆就让决焉。圣历中,中宗居春宫,召拜太子司议郎。及谒见,则天谓曰:“卿既能孝于家,必能忠于国。今授此职,须知朕意。宜以孝道辅弼我儿。”
元让亲自为母亲奉药奉食,母亲死后庐墓守丧。在元让被拜为太子司议郎时,武则天说了句:“卿既能孝于家,必能忠于国。”这才是历代统治者的真实目的。前面提到明仁宗想让孝子做官,权谨辞谢时,皇帝竟然说:“朕擢卿以风天下为子者,他非卿责也。”提升你是为了给天下为人子的树个典范,其他事对你不苛求。这其实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明昌三年(1192)三月,金章宗旌表棣州孝子刘瑜、锦州孝子刘庆祐。金章宗当时问宰臣曰:“从来孝义之人曾官使者几何?”左丞守贞对曰:“世宗时有刘政者尝官之,然若辈多淳质不及事。”金章宗说:“岂必尽然。孝义之人素行已备,稍可用即当用之,后虽有希觊作伪者,然伪为孝义,犹不失为善。可检勘前后所申孝义之人,如有可用者,可具以闻。”金章宗问因孝做官的人做得怎么样,大臣回答这些人大多不能成事。就算是这样的官,金章宗也不在乎,因为他觉得孝义之人品德没有什么问题,这样的人用着放心,即使是伪孝也“不失为善”,还让大臣推荐“可用者”。
南唐陈致雍在《劾中书不许旌表吉州孝子瞿处圭等疏》阐明了旌孝的重要作用:
臣窃闻中书商量,不许旌表吉州孝子瞿处圭等门闾事。伏以上古之时,人民淳素,故可无为而治。三季浇薄无常行,或可激劝而成。则旌表门闾,是其旨也。中书舍人张纬,不知大体,屡兴僻论,以为乡闾之民,苟避徭役,旌表则递相仿效,止塞则永绝其源。此茸吏无识者之所谭,非大臣佐天子兴教化之良术也。且有(阙)来孝义著闻者绝鲜。陛下之德所感,相继有庐墓者三人。而不以为人化所滋,翻虑其递相仿效。若相率为贼,则实害于时。相仿行孝,又何伤于政。惩恶本欲人惧,赏善本欲人劝。倘递相仿效,则是陛下敦劝之有验也。如不仿效,又用旌表何为?今朝野之间,不义不孝者,何尝不有。风俗若此,正是陛下急于敦劝之秋。或小吏出此无稽之言,犹大臣必须惩绝,况居清切之司,当顾问之地,首创斯议,谬莫甚焉。噫!为人臣子者,上有君,下有亲,何思沮人之为孝?夫王政之基,无先于学;人伦之本,莫大于孝。去年停贡举,已沮陛下教人之为学。此时于激劝,又沮陛下教人之行孝。将顺其美,一何疏哉!伏惟皇帝陛下至德感于上玄,广爱刑于四海。邪见诡说,必不能上惑聪明。臣虽不才,而所务者大,所思者远。恐或有一可之言,是以不敢不奏。
陈致雍在疏中指责了中书舍人张纬“不知大体,屡兴僻论”。张纬认为乡民为躲避徭役而伪孝,如此下去会加剧不良的社会风气,因而不主张旌表吉州孝子瞿处圭等人。张纬的考虑其实是有道理的。陈致雍认为相仿行孝对政治无害,旌表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人们相互仿效,而效仿做贼而不效仿行孝,才真正“害于时”。
至于“旌孝”的效果到底如何,也要实事求是。“里闾闻风,皆敦孝悌”是一种夸张的记载,是统治者希望达到的一种理想状态。在实际施行的过程中,会有一些“走样”。
明朝陆容在其《菽园杂记》一书中写道:
旌表孝子、节妇及进士举人,有司树坊牌于其门,以为激劝,即古者旌别里居遗意也。闻国初惟有孝行节烈坊牌,宣德、正统间,始有为进士、举人立者,亦惟初登第有之;仕至显官,则无矣。天顺以来,各处始有冢宰、司徒、都宪等名,然皆出自有司之意。近年大臣之家,以此为胜,门有三坐者,四坐者,犹皆未足,亦多干求上司建立而题署且复不雅。如寿光之“柱国相府”,嘉兴之“皇明世臣”,亦甚夸矣。
文中提到的“国初惟有孝行节烈坊牌”说的应该就是《明会典》中“国初,凡有孝行节义为乡里所推重者,据各地方申报风宪官核实奏闻,即与旌表。其后止许布衣编民委巷妇女得以名闻,其有官职及科目出身者,俱不与焉”的记载。但在明朝中期,立牌坊的人发生了很大变化,从初登第者扩大到一些显官,往往还“门有三座,四座”,而且题署还有夸张之语。这段记载不禁让人怀疑对无权无势的普通民众的旌表能否真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