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国家,家庭经济(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长期以来是社会生产的主要形态。这种具有血缘性、农耕性的封闭式家庭生产、生活方式,在先秦时期就已经形成。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是以一家一户为生产单位和消费单位,男耕女织,繁衍生息的。
小农经济的长期存在和稳定延续,使人们一直视数代同堂为最理想的家庭模式。因此,祖孙三代以上共居的家庭结构,占中国传统家庭总量的绝大多数。在数代同堂的家庭中,老年人退出劳动生产、完成劳动经验的传授和家庭财富的代际交接后,终生同子孙生活在一起,接受他们的赡养。
一、家庭养老的悠久传统——老人的日常生活
《孝经》认为,孝子之事亲,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这其实是把事亲致孝的内容,从生、老、病、死各个方面进行了说明和要求。
早在先秦时期,国家就特别强调家庭对赡养老年人的职责与义务。在吃的方面,《礼记》规定,从父母50岁开始就要为他们特别准备精粮,不能再和自己一起吃粗粮;到了60岁每餐饭就要准备肉食;到了70岁,还要有精美的副食品做补充;到了80岁还要经常给他们吃珍贵难得的食物,以补充营养;父母90岁的时候就要随时随地给老人提供食物和饮品。
在穿的方面,70岁以上的老人要穿“帛裘”——高档保暖的服装。80岁以上的老人就是穿帛裘衣服也不暖和了,要靠做子女的问寒问暖和细心体贴才可得到温暖。因为老人已老,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意外,所以子女必须从老人60岁开始为老人准备葬具。先秦时期,养老所需的养老场所、养老资源、养老观念等已初步具备或初步建立,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形式已经形成。《尚书》中就曾记载:肇牵牛车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意思是说,为了赡养父母,必须外出做生意赚钱,以满足父母的物质生活需要。
传统孝道中养老敬老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事生与事死。也就是古人所说的: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孝丧、孝祭和守孝,三者都是指对已故的父母和先祖应尽的孝道。除按时恭敬地祭祀外,还要依照祖制行事,把祖先的事业推向前进。更进一步,要立身扬名,以显父母。如果能够修身行道,效忠君国,扬名后世,那就被儒家经典《孝经》誉为“孝之终”也。
具体到老人该如何享受老年生活,古代很多学者有过较为精准的认识。譬如南北朝时期的中药学家陶弘景就强调,养生的奥秘就是不要长久走动,也不要久坐;不要长久卧床,也不要长久地下床活动;不要强迫自己吃东西;不要喝醉酒;不要过于忧愁;不要过于哀恸——这就是所谓的平衡与和谐,能找到这种平衡与和谐的老人,必能长寿。诚哉斯言,老年人必须饮食有节,行为有序,一切都适可而止,不可过度。
宋代的陈直,曾撰写出了我国第一部老年养生专著《养老奉亲书》,然后元代的邹铉在陈直原文基础上加以补足和扩展,写成新书《寿亲养老新书》。此书以老年养生为专题,详述修身养性、药物与食治调理、按摩腧穴等保健内容,并附各类药方120余剂。另外还论述了老年日常起居、闲情逸致、养性养生、善行孝行的传闻轶事等方面的内容。自从元代成书后,《寿亲养老新书》一直为后世养生学家所重视,是一部食治与养生不可多得的经典之作。
还有金代张子和的《儒门事亲》、元代医学家朱丹溪的《格致余论·养老论》都是重要的老年养生专著。特别是到了明清时期,这方面的著作较前代更是大为增多。如明代刘宇所撰的《安老怀幼书》、徐春甫的《老老余编》、洪楩的《食治养老方》,以及清代曹庭栋的《老老恒言》、石光墀的《仁寿篇》等。
宋代人对老年人的身心状况有较为深刻的理解。宋人郭功父的《老人十拗诗》曾写道:“不记近事记远事,不能近视能远视;哭无泪,笑有泪;夜不睡,日里睡;不肯坐,只好行;不肯食软,要食硬;子不惜,惜孙子;大事不问,琐事絮;少饮酒,多饮茶;暖不出,寒即出。”这首宋代打油诗从很多方面刻画了老人的反常举动与要求。不过,几百年之后,明代一位八十五岁的老寿星刘诩却从自己个人的实际感受出发,认为宋人郭功父的说法不太准确。刘诩觉得自己不仅不能记得远事,而且连近事都记不清楚,也不喜欢向别人打听近来发生的事情。对于饮食习惯,他又喜欢吃软和的食物,甚至到了每次吃饭都要询问食物熟烂否,如果没有熟烂,必须再次蒸煮的程度。毫无疑问,与宋代郭功父喜欢吃硬一些的食物相比,明代的刘诩是一个“软食主义”者。开个玩笑,刘诩是一个喜欢“吃软饭”的老人。
八十五岁的刘诩不喜欢行走,百步之外就需要“竹兜”之类的“代步工具”,这与宋人郭功父“不肯坐,只好行”的说法恰好相反。当然,郭功父与刘诩的不同,并不表明宋代老人与明代老人在饮食起居方面的巨大差异,而只是说明了每一个时代、每一个地区的不同老人,有着不同的生活要求和习惯。这就告诉我们,其实家庭养老就是要根据老人的个性化需求,来妥善地解决好老人的饮食生活习惯问题。
明代是中国古代养生学集大成的时代,出现了很多养生学家。譬如之前提到的刘宇,他的《安老怀幼书》中的《安老卷》就从饮食调制、治病号脉、药品供应、性格嗜好、起居安排、贫富祸福、忌讳禁戒等七个方面,全面规定了对子女的要求。其实,早在先秦时期,《礼记》就记载了当时对老人在起居饮食方面的特殊照顾。如早晨公鸡初次打鸣,所有子女就都要为父母准备好洗漱的用品,然后把服装和头饰都送到父母身边,帮助父母穿好衣服后,再把父母身上佩戴的饰物严格按照相应的位置给父母戴好。父母洗漱的时候,子女中年少的双手端着水盆,年长者拿着水杯,然后按照父母的需要,再依次递上毛巾等洗漱物品。父母行动的时候,子女或在前或在后扶持。
这些习惯早已为历代所继承,而明代的刘宇在总结了前人奉养老人的惯例之后,认为照顾老人和保证老人健康的重点在于日常饮食。他认为老人的消化功能大为减弱,所以对食物的质量要求很高,尤其对食物的温度极为敏感,务必要精心烹饪一日三餐,切忌吃生冷的食物。而且,最好不要让奴婢来做饭,子女要亲自动手为父母做饭。饭后也要行走一两百步,以此消食。
明代有一位大哲学家吕坤,他在《事生礼》中,还认为老人食物中肉食材料切割和蔬菜采摘亦有细致的要求。首先鱼肉应该没有鱼刺,鸡鸭没有骨头、有腥味的食物一定要用生姜和醋来去味等。大葱、韭菜、蒜苗等蔬菜,一般夏天要剥除两层外皮,秋天要剥除三层,冬天要剥除四层,以此来保证菜料的新鲜。老人吃的主食要与年轻人有所区别,大米、小麦等主食必须是精心挑选、颗粒饱满的精品。
水果则应该在老人半饥半饱之时奉给,而且要把最成熟的果子挑出来给老人吃。不同的菜肴还要配以不同的水果,以利于老人充分吸收水果的营养成分。供应给老人的茶水应当用当年新茶冲泡,且需随喝随泡,不能一杯茶重复冲泡,更不能给老人喝隔夜茶。由于古代缺少有效的除污方法和去污用品,为了老人身体健康,餐具的质量要求也甚高,必须保持器皿清洁干燥,不沾油腻。
吕坤还注意到要根据老人进食的心情来安排不同的膳食,他认为老人忧愁悲愤,就不应该吃面食,而是要喝点酒,再加一点稀粥。但最好是做到让老人饭前无愤怒,饭后无忧愁,给老人创造一个愉悦平和的就餐环境和氛围。
事实上,与先秦时期的老人居家待遇一样,吕坤提出的要求也很难做到。即便是作为收入较高的明代大儒,比起寻常百姓,物质条件应该还是相当优越的,但是也未必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和精力来把老人的日常生活照顾得如此细致。对于一般农耕人家,老人三顿吃饱就算是幸福得不得了了。但是,正如刘宇所认为的,不管是贫穷,还是富贵,为人子女者要倾其所有,诚心诚意地奉养尊亲。
即便大儒吕坤的要求显得有些苛刻,但在饮食方面,依然也有很多履行其要求的孝子出现。例如明代新昌县人吕升,幼年失去母亲,他对百岁高寿的父亲十分孝顺,他不与妻子同睡,而是同老父睡在一块,就是想让父亲高兴一些。父亲年高,牙齿不能吃坚硬的食物,但他又特别喜欢吃肉,一吃就是一斤肉。吕升就带领妻子把肉煮得烂熟。还有一个新昌县人丘镡,因他父亲牙齿早掉光了,他就把鱼肉做成鱼丸和鱼饼,供父亲食用。
明代地方志上,有关这样细致地照顾尊亲的记录很多。虽然孟子曾说,老人要五十岁穿上厚暖的帛衣,七十岁要能经常吃上肉。但是,古代的生活水平很低,对于大部分寻常百姓家庭来说,毕竟老人能普遍达到孟子所定的标准,还真不是易事。可正因此,很多家庭对于老人的细心照料,尤其是贫穷之家,就更是难能可贵了。
明代保定人王瓒,年龄很小的时候就特别注意孝行,对待父母,从来恶言不出一句,任何不好的消息都不告诉父母,以免他们担忧,凡是饮食等各种奉养的物质,都力所能及地予以供给。父亲去世后,王瓒侍奉母亲更为孝顺,不管是严寒还是酷暑,他都自己动手做好母亲喜欢吃的饭菜。当母亲生病用药时,他总是先把汤药尝一下,然后再侍候母亲喝下。可母亲的病久治未愈,他就每天晚上摆放香案在堂屋中,向上苍祈祷,希望让自己来代替母亲生病。后来,母亲的病才有所好转。母亲只要出门,不管远近,王瓒都跟随在左右,只要母亲有所疲倦,他就背着母亲回家。母亲生气之时,王瓒与妻儿共五个后辈就一起载歌载舞,为母亲取悦逗乐。
清代江苏人陆再吉,父亲早亡,他就对寡母特别孝顺,曾三十年如一日地为母亲清洗溺便的器物。还每天为母亲捶背挠痒,甚至每天讲一段小说来使母亲心情愉悦。据清代方志记载,浙江嘉善人张骞,其父喜欢玩博彩的游戏,张骞就尽量多给父亲一点钱,让他玩得更尽兴。
还有明代江苏昆山人支琮,其家庭是古代最为弱势的一类,连床褥子都没有暖和的,因此他的母亲在寒冷的夜晚因为被褥单薄而无法入眠。支琮就把身上的衣服都脱下来,盖在母亲身上,然后再用自己的身体为母亲的脚取暖。以至于有一次,一个敬慕支琮孝行的本地人来拜访,可他却久久不出门相迎。来人非常生气,大声责问为何不来迎接。等待片刻,才见支琮穿着内衣出门迎客。来人这才知道,原来支琮用衣袍当做被子,盖在母亲身上,而母亲此刻正在熟睡,他担心把衣袍从母亲身上拿下,会吵醒母亲,就不忍心拿下,但他自己就这一件衣袍,于是正如那位来者看到的那样,他只能穿着内衣出门迎客了。
孔子曾说,一个对生活有着较高追求的人,对饮食的要求应该是“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即食物和烹调均精美细致。在明代哲学家吕坤看来,奉养老人的膳食也要“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老人的日常作息,包括起床、睡觉、上厕所,甚至连挠痒痒,都必须周到妥当,尽量使其舒服安逸。
其实,古代的家庭养老还有一个本身无法回避的矛盾。如果子女投入全部精力去赡养尊长,那么子女的事业和工作必定受到很大的影响,甚至荒废。毕竟人的精力是有限的,往往顾此就要失彼。但是儒家对孝道的最高要求就是报效君王、扬名立万、光耀门楣,这才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最高回报,也是对整个大家族所尽的最大孝,可以惠及到每一个族人和尊长,无疑是最大的孝。很明显,一个有权有势的成功人士,是根本无法“晨昏定省”、一日三餐侍奉尊长的。反之,随时都能把孝敬父母的日常细微事情做得很好的人,往往都是社会下层人士,他们肯定不能在事业上为父母、为家族光耀门楣。
这个矛盾早就被历代士人所发现,譬如明代大学者陈继儒就认为,古代人孝养父母就是孝养,没有其他目的,而今人孝养父母总想着做官出人头地。陈继儒所讲的“古代”是指科举之前,甚至先秦之前的上古时期,而他所谓的“今天”是指科举之后,唐宋元明以来的时期。陈继儒举例说,一个人即便中了科举,当了大官,父母一般也不能跟着他去做官,有的甚至五年、十年也难得见一面,就算是儿子衣锦还乡,前来拜访的宾客必定很多,而且本来家里就有妻妾仆人来照料父母的饮食起居,那么作为亲生的儿子,又能有几天时间来亲自侍奉老人,而使他们开怀一笑呢?
诚哉斯言,这就是一个“二律悖反”,即所谓的“忠孝不能两全”。但无论如何,总的说来,古代子女在照顾老人的家庭生活方面,的确是做到了无所不到、无微不至,值得现代人借鉴。
二、“刮股疗亲”——如何侍候生病的尊亲
孟子认为,五十岁的老人如果可以穿上暖和的衣帛,七十岁的老人可以吃上肉,则国家太平,社会和谐,家庭和谐。在儒家看来,孝为仁之本,是伦理道德的核心。孔子把孝的根源看做是从人人所具有的“仁心”中产生的,而孝是实践“仁”的起点和根本。孝不仅可以协调亲子关系、君臣关系,还能够从根本上协调一切社会关系和家庭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