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以孝侍亲(中国孝文化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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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家庭养老与养生(2)

孝不孝顺,并非是一个空洞的概念,养不养老并非是一个无章可循的行为。所以,在养老和行孝的过程中,有很多原则和具体的要求。这些要求得以满足之后,老人在家庭或家族中的待遇就有所保障了。譬如如何照顾生病的尊长,就是老人家庭养老有无保障的一个重要体现。

宋代养老学家陈直对保障老人的身体健康曾提出过七条法宝:第一,少言语,养内气;第二,戒色欲,养精气;第三,薄滋味(口味不要太重),养血气;第四,咽津液(唾沫),养脏气;第五,莫嗔怒,养肝气;第六,美饮食,养胃气;第七,少思虑,养心气。但是,不管老人自己如何注意和讲究,也不管子女照顾老人有多么周到,人吃五谷杂粮就会生病,更何况是生理机能大为降低的老人。

当老人病了之后,摆在子女面前的任务就会特别重要,因为老人生病不比年轻人,一旦马虎,稍有闪失,就会有生命之虞。

古代照顾生病的尊亲,首先是要朝夕陪伴在老人身边,亲自熬煮汤药,长期如此,一天都不能远离。西晋高官李密因祖母有病在身,便写了一个《陈情表》,向晋武帝司马炎申请提前退休,能朝夕与祖母相伴,为其治病。《陈情表》用词哀恸,感人肺腑。这是中国较早“侍疾”的一个典范,被后世所广为推崇。唐代初期的名臣房玄龄,其父长期卧病在床,他尽心为配置药膳,在父亲生病期间,基本都是和衣而睡。唐代还有一个元让,好不容易考中科举之后,却因为母亲有病,自我放弃了大好仕途前程,回家专门陪伴母亲治病,长达数十年都坚持在家照料母亲,拒绝当官。

李密、房玄龄和元让等人能够成为照顾生病老人的典范,除了孝顺的品德之外,更为重要的是老年病有其特殊性。《黄帝内经》是我国最早的医学专著,大约成书于战国时期,它假托远古时期的帝王“黄帝”为作者,较为系统地阐释了老年病的各种理论。《黄帝内经》认为,人体从四十岁开始,就开始初现“老态”,各种器官都会退化,每隔十年就有一个明显的变化。基于这种传统的认识,明代哲人吕坤提出儿媳妇在尊长生病痛痒之时,要尽心为其搔痒按摩。而且,儿媳妇和其他侍奉老人者,都要把指甲剪短磨平,这样为老人搔痒按摩时,才不会伤到肌肤。吕坤还强调,因为老人的身体状况从根本上讲,总是每况愈下,所以时刻都属于防病的状况,于是在老人走出家门到外地的必经之路上,儿媳妇要事先用土壤将坑坑洼洼之处填平,以保障老人平稳走路不摔倒;如果路上结冰,则要用利器在冰面上凿出横向的纹理,以防止老人滑倒。老人夜行时,要先派遣人先去探路,看路好不好走。老人夜晚从异地回到家中时,儿媳妇也应该率领家人举着火把出门迎接。

哲学家总结的侍奉生病老人和保持老人身体健康的细节,当然会在全社会起到很大的规范作用。譬如,明代湖北黄梅县人洪祥,老父生病时,他把父亲的起居饮食安排得非常完美,就连父亲拉在床上的屎尿都由他来清洗,而从来都不吩咐下人去做这样的事。但因为洪祥的妻子是比较娇惯的富家女,父亲担心他过于孝顺之后,冷落了妻子而被她责备,于是总心有不安。一天,父亲装着很健康,从床上坐起来,对洪祥说病好了,让他不要留在身边照料了,留下一个仆人就行了。洪祥听完,就真的离开了。当天晚上,父亲想起床小便,就叫唤屋里伺候的仆人来扶他一把。可是仆人睡得太死,根本就叫不醒。父亲无奈,只得在黑灯瞎火中艰难地自己起身,却因力有不逮而快要跌倒在地上。正当此时,突然一只手搀扶在父亲的腋窝下。父亲大吃一惊,问对方什么人。只听洪祥说是他自己。原来父亲假装病愈而让他离开,早就被洪祥所发觉,他只不过如父亲一样,也假装离开,实则夜晚又偷偷地躲在父亲的房间,随时待命,侍候老父。听完洪祥一席话,父亲与他两人相拥而泣,感动不已,不久父亲也因此逐渐康复。

除了这种朝夕陪伴老人病榻之侧,亲自熬制汤药,长时间照料老人而未尝一日远离之外,还有自学医药学知识,让自己成为半个医生,甚至就成为医生,来更好地为尊长治病。明代曹县的一位道士,本来是一个极有可能考上功名的知识分子,但因为母亲久治不愈,就放弃了科举之途,转而做道士,到处学习各种治病的方术和土方。

还有的千方百计营救生病的父母。明代杭州人孙海经,乃农家子弟,父亲早逝,只剩母亲。有一天,母亲突然患重病,怎么看医生都无法减轻病情,但只要母亲想吃点什么,得到满足之后就会好一些。于是孙海经就与弟弟竭尽全力置办各种食物,正所谓有备无患,待母亲需要时,他们就可以随时奉上。有一回,母亲突然想喝大虾汤,家中刚好没有。时值农忙时节,但兄弟两人马上放下手中的农活,在河里捕捉大虾,可沿着河道走了好几里,也没有捕获一只大虾。然后,他们就跑到市场上去买,可依然有钱买不到。兄弟两人非常忧虑,只能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态度,再次沿着河道慢慢前行,希望有奇迹发生。果然,天可怜见,他们猛然看到一处水面有动静,就马上脱下衣服,跳入水中,用衣服胡乱打捞一通,终于抓到了几只大虾。母亲喝完虾汤,病情果然大有好转。兄弟如此坚持,使母亲多活了好几年。

清代奉贤县(今上海奉贤区)的儒生汪仕善,陪送母亲到安徽休宁县扫墓,回来的路上母亲病倒,他就一路上找医生为母亲看病,因过于劳累和焦急,汪仕善也病倒了,可母亲仍然不见好转,他仍旧坚持在回家的路上四处拜医为母亲治病。终于回到奉贤家中,母亲病愈,他却因病重而死去。

还有周士晋,清代江苏嘉定人。母病久,医生告知,只有喝人奶方可活命。周士晋刚刚生了儿子,才九个月,于是与妻子李氏谋划,将儿子弃道旁,用乳汁乳母。母亲痊愈,问孙子呢,夫妇双方谎称孩子夭折。后来李氏不能再怀孕,他也无怨无悔。过了十二年,有和尚为殷氏儿子推命,年月日与周士晋的儿子相同,问之,得知在道旁捡的,于是父子才得以复合。

更有甚者,某种特殊疾病——如痢疾之类的肠胃病——需要通过亲尝粪便的味道,来判定疾病的种类和轻重。而很多子女就亲尝粪便,成为古代一种很平常的行为。如明代孟县人刘章,母亲突发疾病,刘章哭泣着向上天祈祷,愿以自己的生命换来母亲的健康。医生来为母亲诊治之后告诉刘章,只有口尝母亲的粪便是苦的,还是甜的,才能知道母亲有救没救。刘章二话不说,马上洗手,亲尝母亲的粪便,感觉是苦的。医生一听说是苦的,高兴地告诉刘章,他母亲可以医治。果然,没几天,母亲就病愈了。

此外,当尊亲有眼病之时,还有人通过吮吸和舔吻病眼的方式来为之治病。明代浙江金华人宗祉,母亲双眼生病,都瞎了。于是宗祉每次出城到郊外之时,都会灌几壶纯净的溪水,带回来为母亲洗涤眼睛,而且一边洗,还一边用舌头来舔母亲的双眼。长期坚持,母亲的眼睛居然重见光明。

明代人庞景华,为了母亲病愈,除了口尝母亲的粪便之外,还割下自己腿部的肉给母亲当药吃,更是让人瞠目结舌。其实,从唐代开始,就有给父母治病而割掉自己腿部的肉(古人所谓的“股肉”)给父母当药吃的极端孝顺行为,即古人所谓的“刮股侍亲”。

唐朝武则天时的中央官员王友贞年少之时,母亲病危,医生说只有吃人肉才有可能救活,于是王友贞就割下自己的“股肉”,煮熟给母亲吃下后,母亲竟病愈了。后来武则天听到王友贞年轻时的这个孝行,特别派人到他家询问是否属实,确定属实之后,武则天下旨予以旌表。还有的吃下“股肉”后,没有起到作用。唐代安徽寿州人李兴,父亲重病难治,他便割下“股肉”,假托佳肴给父亲食用,可父亲早已病到不能进食的地步,连“股肉”都没能吃下。

姑且不论子女的肉身对治疗父母的疾病有无裨益,但就这种行为本身也充分说明古人在对待父母疾病时,无所不用其极。明清两代的“刮股伺疾”行为在中国历史上达到高潮,各种方志中有大量这样的记录。

明代浙江萧山县人丁应正,是当地非常有才的知识分子。他父亲久病不起,他便“割股疗亲”,但依然无甚效果。无奈之下,他在夜晚祈祷诸神,愿意以自己的生命来换取父亲的健康,而且他都是偷偷行动的,连家人都不知道。父亲去世后,家人在丁应正的书篓中发现了他向上天祈祷救父所书写的稿子。其稿感人至深,传到社会上,皆叹息丁应正为真孝子也。清代浙江嘉兴人吴耀本年仅十七岁,在母亲病危时,向上天跪拜七个昼夜为母亲祝福。见母亲病情依然不见好转,他便“割股疗亲”。好在上天眷顾,母亲吃了人肉之后终于病愈。

不胜枚举,古代“割股疗亲”的极端侍候尊长的举动的确很多。首先这与中国古人的佛教信仰有关。佛教中有释迦牟尼“割肉喂鹰”的传说,流传甚广。话说释迦牟尼有一次外出,正好遇到一只饥饿的老鹰追捕一只可怜的鸽子,鸽子请求老鹰放过它,让老鹰去吃其他的鸽子。可是老鹰说自己实在是太饿了,不逼到绝路上也不会紧追不舍的。鸽子无奈就躲在了释迦牟尼的怀中。老鹰异常愤怒,要求释迦牟尼交出鸽子,并强调说,谁救了这鸽子一命,它就会被马上饿死。

释迦牟尼感到左右为难,就取出一个天平,一边放鸽子,另一边放上从自己身上割下的肉,打算用自己同等重量的肉来给老鹰吃。可是这只鸽子看上去虽小,但无论释迦牟尼割多少肉,似乎都无法托起它的重量。当释迦牟尼割下最后一片肉的时候,天平终于平衡了。于是,天地风云为之变色,真正的佛祖诞生了。

不过,这个佛教传说,似乎与中国人“割股疗亲”没有直接关系。因为,释迦牟尼是把自己的肉给饥饿的老鹰吃,而非给自己的父母吃。但是,吃人肉能够起到延续生命的作用,肯定是给笃信佛教的中国人留下了深刻的影响。于是,他们就试着把自己的肉给父母吃,期待能够起到奇妙的疗效,来保障尊亲的健康,并尽最大可能延续他们的生命。

本来中国人有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轻易损毁的古训。甭说“股肉”,就算是毛发,都要视为挚爱之物,丝毫不能有所闪失。但这正好可以说明“割股疗亲”的深刻心理缘由。很显然,正因为子女身上的肉来源于父母,那么现在为了治疗父母的疾病而返还给父母,就再正常不过了。既然子女的肉身与父母的身体具有同样的基因,而且子女是健康之身,那么用子女的“股肉”来喂食父母,当然可以起到一定的缓解病情的作用。毕竟,子女的肉,父母吸收消化的效果相对于别人来说,肯定是大得多。

当然,“割股疗亲”在现代医学看来,是愚昧的。也就是说,这是一种愚孝。但愚孝也好,愚昧也罢,中国古人用这种极为恐怖和血腥的方式来减轻父母的病痛,并成为孝行的较高境界,也许可以告诉我们现代人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即所谓的养老尊老,其实就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宁可损失一些自己的利益,也要保证父母尊亲能够稍许过得好一些。哪怕是好那么一丝丝,也值得子女去付出,至少古人是这么认为的。

三、庆寿——老人最幸福的时光

寿诞礼是每个人生日时举行的人生礼仪,人的一生要重复好多次。寿礼也叫“过生日”,此外还有“做寿”、“祝寿”、“贺寿”等名称。但是寿礼又根据年龄和性别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小的时候庆贺诞生的仪式不叫寿礼,而称为“过生日”,人们认为小孩子、年轻人做寿是不妥的,要折寿的。而只有到了一定年龄,才能称为“做寿”。寿礼一般在40岁以上才开始举行,但如果父母在世,即使年过半百也不能“做寿”,因为“尊亲在不敢言老”。

古时候的寿分上中下寿,100岁为上寿,80岁为中寿,60岁为下寿。男女寿诞也有不同的称呼,比如男称“椿寿”,女称“萱寿”。庄子曾说,古代有一种叫做“大椿”的树,寿命很长,一个生长周期就有一万多年。所以用“椿寿”来比喻男性老人的高寿。而萱草是一种多年生的草本植物。古代游子出门远行时,常常要在母亲居住的房屋台阶下种上几株萱草,以免母亲惦念游子,同时让母亲忘记忧愁。后来就将母亲的居处称为“萱堂”,再后来为一切女性长辈祝寿,都尊称对方为“萱寿”。

我国古代有“五福”之说,即福、禄、寿、喜、财这五种福气,高寿的“寿”便是其中之一。《尚书》更是把寿摆在第一位。正所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古今同理,如果没有一个健康长寿的身体,任何理想抱负都是空的了,寿命的重要性可想而知。中国古代的很多神话故事,都有祝寿的情节。如王母娘娘的蟠桃盛会,即为王母娘娘祝寿;八仙寿庆的热闹场景,成为中国人庆寿绘画图案中最喜欢表达的内容;寿星作为天庭的一位神仙,也曾在《西游记》中出现。

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上层统治集团中就已经出现了“献酒上寿”的原始形态的祝寿活动。在一些欢乐、喜庆的场合中,那些地位较低的人就举起酒杯为地位较高的人庆贺祝福。而我们今天常见或与之相似的祝寿词就开始在《诗经》中出现,如“万寿无疆”、“如南山之寿”、“如松柏之茂”等。